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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普通百姓宁愿私了,也不愿上法院打官司?

为什么普通百姓宁愿私了,也不愿上法院打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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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11

主要原因当然是诉讼所需要的各种成本太高。首先是经济成本。打官司是要花钱的,而且很可能是要花大钱。打一场官司可能要花的钱主要有:一、诉讼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需要缴纳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如申请强制执行、申请诉前保全等的申请费用,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会计理算人员等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补贴、误工补贴等)。附诉讼费缴纳标准速算表:二、律师费。法律是一门专业性很强的技术工作,一般普通老百姓没有相应的知识储备独立完成诉讼。聘请律师或者其他诉讼代理人的花费根据案件类型、复杂程度和标的额等因素,收费从几百到上百万元不等。三、当事人的直接成本。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因收集证据、赴外地开庭等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餐饮费、通讯费等。四、当事人的间接成本。因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有争议的或有关的财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提供担保而不进行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或者使用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五、罚款。因可能的妨害诉讼活动,法院判处需要缴纳的罚款。根据实践的情况,我的建议是标的额在5-10万元的官司可以考虑打,10万元朝上的可以打。

其次是时间成本。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民事诉讼,一审审限6个月,经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延长的,报上级法院批准;二审审限3个月,需延长的,报院长批准。此外,审理过程中的公告期、鉴定期、处理管辖权异议的时间不计入审限。上述过程不是你躺在家里给法院或者律师打打电话就能完成,期间你要不停的跑法院、见律师、见被告人、见执行局等等。所以说赢下一审只是开始,搞不好二审打完,当事人又准备磨刀霍霍申请再审或者第三人撤销权之诉。

再次是人情成本。打一场官司,普通老百姓会想到动用所有的社会关系和人脉网络,试问,这些人情将来不用还吗(我一直认为人情是最贵的债务)?此外,你想,你把亲朋好友告了,这辈子还能和解吗?你把公司告了,还能待的下去吗?

最后我还要说打官司给我们自身带来的身心的损耗。当咱们普通老百姓身陷官司之中,肯定是饭吃不香,觉睡不好,许多人打完一场官司,人都能老好几岁。

综上,普通老百姓不愿意上法院打官司是明智的选择。

一枚新人律师,很高兴和大家探讨、分享法律观点。

很多人和我一样、从来就没有打过官司、如果为了一点小事上法院、总感觉太麻烦、倒不如私下解决、私了是最好的选择。

实际上对于上法院、具体要如何操作?麻烦不麻烦?要不要花钱?要花多少钱?……等等一切、也是一无所知。

私了、终止纠纷、解决问题、大家都不必浪费时间、你好我也好。所以、绝大多数人对于纠纷不大的小事、基本上都愿意用私了这种办法。

当然、私了还有更深层的意义就是不用麻烦警察、不用麻烦公务员、不用浪费纳税人的钱。但是普通百姓是不会去考虑这么多的。

在律师的角度分析下,仅个人意见:

1、经济成本影响,这个是打官司的基础,这里涉及到诉讼费,具体的测算标准可以通过网络查询,差不多是正义标的的1%左右,然后就是可能发生的律师费、公告费、评估鉴定费、上诉费等等,这些都是选择打官司的经济成本。

2、时间成本影响,无论你是否请律师(当然,请律师你可以选择不用参加庭审活动,除非部分案件必须到场,或者法官有通知必须到庭接受询问),都要花时间准备诉讼材料,这里包括诉状 、证据目录,申请立案,等候开庭通知,一次、二次开庭,最后判决,甚至以后的二审、再审等等程序。

3、心理因素影响,有些人总觉得放不下这个面子,认为对方是朋友或者亲戚,没必要对簿公堂,但往往是因为这种心理,很多人错过了最佳起诉的时间,甚至诉讼时效都超过了,举个例子,尽早维权,被告名下的房产车辆可能都还在名下,通过财产保全措施,最终债权实现的概率更大,拖延时间后,就有可能被告将名下的房产、车辆、公司等财产转移,到时候即使赢了案件,执行也十分苦难。

2021-04-11

为什么普通百姓宁愿私了也不愿上法院打官司?就这个问题,来说一下我更加了解的农村状况。这种情况在农村更为突出,除性质较大的案件外,大多为了息事宁人,尽快结束事件,选择自己协商解决。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与其他人群相比,农村人对法律知之甚少,维权意识淡薄。除文化知识水平,思想意识形态,信息媒体渠道等因素的制约外,法律常识更加欠缺。当事双方对提起诉讼,事证提取,保存,当庭应诉,法律条款,不知不懂,无所事从。

二:诉讼到法庭打官司,费用大。要请律师代理,即便不请律师,也要去做法律咨询,整个过程都要咨询律师。材料费,咨询费,律师费,交通食宿……等,一切费用加起来是一比不少的开支。

三:时间成本过大。从提起诉讼,开庭,甚至再审,到最终执行。其过程长,耗时间,耗精力。农村闲时还好,到农村生产季节真是兼顾不了。

及于以上的几点原因,在广大的农村地区,只要是性质不重的事情,许多人是不会选择打官司这一途径的。

欢迎留言。请点文章右上角“关注”共同探讨。

2021-04-11

普通百姓宁愿私了也不愿意上法院打官司,这种观念在普通百姓心里还是很普遍的!随着我国公民法律意识的不断提高,这种情况有了好转,但是,我要想彻底解决还是任重道远!

普通百姓宁愿私了也不愿意上法院打官司,大白总结了几个方面:

成本太高

因不同案件,花费不同,大白给大家整理了一些收费名目来看看。一般的民事诉讼,需要收费的有案件受理费,申请费,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误工补贴。更何况案件一般也不会一审就可以完美解决,还有二审、再审……一系列的费用。

我们这些普通百姓对法律、诉讼流程都不了解,一般都会咨询律师或者请律师,律师的资费是怎么样的呢?我们来看看!

无财产争议案件:普通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的,根据案件性质、复杂程度、工作所需耗费时间等因素,在6000—100000元之间协商收取;外地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的,代理费不低于20000元;

律师见证:根据法律文书的性质、所需时间等因素,按每件2000-10000元之间协商收费。

代办公证:律师代办公证的事务不同,每件1500-3000元之间协商收费;

律师函及法律意见书:为委托方出具律师函或法律意见书,根据相关事务难易程度、使用目的、工作所需耗费时间等因素协商收费,每份为1500-20000元之间协商收费。

律师调查:按调查事项协商收费。

以上大大小小的费用算起来,再加上自己的时间成本、误工费、路费等等,在很多人眼里都是很不合算的。

流程繁琐

司法程序复杂,一般人都是不了解的,很多人也是不愿意这么麻烦的。作为原告,第一步需要准备好各种材料,包括起诉书、各种身份信息复印件、证据复印件……第二步是在开庭前,法官会通知双方提交证据,进行书面辨答,第三步才是开庭,更何况还有一审、二审、三审……

民众的心理

一是在很多人眼里,法院是一个很让人敬畏的地方,毕竟法院是可以判人死刑,蹲大狱的地方。一旦上了法院,事情的发展就不受控制,说不定自己还有牢狱之灾!二是在普通民众眼里,总有这样一种观念:“家丑不可外扬、上了法院就是撕破了”。如果哪家和法院牵扯上了关系,街坊邻居一定会议论纷纷,这对很多民众来说是很难接受的!我们再比如朋友借钱不还,一旦你告之法院,恐怕真是撕破脸了。

法律意识

普通百姓的法律意识还有待加强。近来的一些案件,也给民众带来了很多负面影响,比如老人扶后被讹上此类案件。由于取证困难等因素,加上按照相关规定,判决结果并不会让人满意。

任何东西就不可能是一蹴而就的,让我们拭目以待!

2021-04-11

从经济成本和精力消耗上讲为啥百姓怕打官司的已经很多了,我这里试着从行为目的角度分析下不同的原因吧。

百姓打官司的目的是为了解决彼此的纠纷,如果再加第二顺序的目的那就是节省时间和成本最少,第三顺序是双方尽量不因此成仇。

而司法的首要目的是保持社会秩序的稳定,通过诉讼平息民间纠纷只是手段,还要兼顾诉讼双方之外的公德、公义等其他社会舆论。

若再加上诉讼久拖不决、或赢了官司执行不了等现实问题,司法的效率和效力就很难被信任了,

所以诉讼与私了在首要目的上就是不一致的,百姓从感性上很难完全信任司法流程、从理性上也难以干预将输赢押注于司法结果。


但如果更多的百姓能从理性上理解,司法流程的复杂正是司法手段解决问题更彻底的保障,就能对让司法流程解决纠纷给予更多的信任。

同时,如果律师等专业人士能在司法解决的过程中发挥更大的职业效能,保护当事人利益的同时监督司法流程的公开公正,则司法手段也能得到更多的尊重。

2021-04-11

事实上,相比以前而言,普通百姓的法律意识已经有了很大的提高,对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没有那么拒绝了,但是从内心来说,还是不愿上法院打官司,我想原因无非以下几点:

1.我们中国人自古就有“恶讼”的传统,老百姓遇事不想去法院。什么是“恶讼”?“恶讼”就是讨厌诉讼,讨厌打官司。自古以来,在很多人心中,对到法院打官司存在偏见,到法院打官司是一件很令人感觉羞耻的事情。而在现在的有些农村地区,情愿自己吃点亏,也不愿上法院打官司。这种观念至今还在百姓的脑海中有残留。

2.诉讼的成本高让老百姓不愿意去法院打官司。老百姓去法院打官司面对经济成本和时间成本的考量。经济成本主要包括诉讼费、律师费、交通费、误工费等费用开支,对于普通百姓而言,是一笔不小的开支;同时,诉讼讲究的是程序,从目前实践看,以民事诉讼为例,所有环节用最短时间统计,那么从起诉到判决生效,起码一个半月以上,对于老百姓而言,这段等待的时间是煎熬,做事又没有心思。基于这些成本的考虑,老百姓情愿选择成本较低的私了,也不愿去法院打官司。

3.司法的公正程度让群众对打官司心理有阴影。自古以来,民间对代表司法的衙门存在偏见,如“官字两张口”、“衙门八字开,有理无钱莫进来”。这些偏见,直接导致老百姓始终对司法的公正缺乏信心。遇事之后,情愿选择私了,也不愿意冒风险打官司。其实,随着社会的发展,法治已经到了一个很高的水准,群众遇事,其实可以勇敢的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以上所述,纯属个人观点,仅供参考。如果有什么不同看法,可以在评论区讨论。

2021-04-11

结合我的经历,说说我个人的看法。俗话说得好,一入侯门深似海,进入法院打官司那更比海深。虽说我们现在是法治社会,但真正想要去打官司时,你一定要想清楚,你有时间吗?你的时间够吗?从目前情况来看,法院从受理到审判再到判决,大多数情况下时间要在半年至一年,有些还要复杂点的,要拖到一两年。它还有一审二审。有些社会影响太大的案件还可以像最高法院检察院提请复议。

再从个人角度来看,打官司自己还得收集相关证据,还要请律师,律师费也很贵,前段时间因为债务纠纷闹到法院,光请律师就花了八千多,然后开庭审判判决等还有大笔费用。说真的,赢了官司输了钱。我建议不到万不得已,千万不要走这条路,以我亲身经历告诉大家,打官司真的不适合咱们小老百姓。

如果发生纠纷,尽量找一些中间人,从中协调,有时候,即便多花一两千块钱,也比去打官司划算,而且,我还想说的时,有道德水准的律师真的太少了,他们想的就是想让你多花钱。所以,要走这条路的朋友要考虑清楚。

因为觉得时间成本太高,证据收集困难,法院判决的不确定性。法院判决了执行难是大问题,所谓的赢了官司输了钱。加上大部分人的文化程度不一样,请律师要出律师代理费,感觉有点发不来。

2021-04-11


现实生活中许多经济与轻微的刑事案件与纠纷,普通老百姓喜欢或者说愿意选择私了。有其深刻社会原因与现实意义。具体是;

第一,许多经济案件,数额不大,贪污,盗窃,奸污,斗殴造成的轻微伤等,大多数都采取私了。造成私了的主要原因是案件轻微。造事方大多数会补偿受损失方。这种处理方法无形助长了犯罪嫌疑人的嚣张气焰。甚至对当事人造成很大的伤害。

第二,案件处理上,法律程序与取证,鉴定,侦查,起诉等,包括费用与时间上,都会让当事人受到许多不改出的额外费用。如办案过程中的各中侦查取证,本来应有办案单位出的费用,办案单位以各种借口让报案单位或者个人,提供车辆,住宿,办公场地,餐饮,以及报案提供人员等。这样以来其费用甚至比报案的损失还大。同时也会因报案形成单位管理不善造成案件等指标。

第三,办案期间拖延。我们国家人情许多时候大于法。除了取证难,调查难外。其涉案当事人会极力活动,故意制造麻烦。阻挠案件侦查取证等。特别是许多时候失去了取证的时间与机会。还有坊间得传闻,都是造成受害人不愿意报案的原因。

第四,轻微案件的处理上,有时不到位,或者过轻。还有可能的人情案。都是影响受害人不愿意报案而选择私了的具体行为。

第五,为什么会出现当事人不报案的客观原因。其也有当事人法律意识不强,也有法律知识不了解的情况。因此,普法教育是一个长期过程,也是一个艰巨的任务。所以各级政府与单位要经常组织学习法律知识讲堂等多种形式进行全民教育,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力以及应该尽到的法律责任。特别是同犯罪作斗争的策略与法律保护等。

总之,要想取得打击犯罪分子,取得对犯罪分子的震慑,就必须拿起法律的武器,捍卫公民的尊严。

2021-04-11

因为缺乏基本的法律常识,也缺乏对律师法院的了解。传统观念认为息事宁人,也害怕去法院诉讼,觉得那不是什么好事。关键是也拿不准,也许诉讼不见得就有调解给的那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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