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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赖”有隐私权和名誉权吗?

2020-03-18

首先明确老赖的定义。“老赖“是指对经法院判决须偿负且有偿负能力的人或法人,拒不履行偿付责任的人或法人的民间叫法。这里要理清楚,须偿负且又没有偿负能力的,如须偿负确无偿负能力或无可供执行的财产的,通常不叫老赖。

在西方,如因个人或公司破产,可申请破产保护,个人或公司仅就个人或公司进行请算,不涉及家庭成员和家庭财产,确保家庭成员和财产不在清算之列,公司股东的家庭成员和股东在其它公司的财产也不在清算。

但我国在个人破产保护法、律方面基本是空白,一个人一但破产那就意味着灭顶之灾。

如何一个人确无可执行的财产(法院认定)你去揭他的隐私、坏他的名誉有用吗?况且这行为本身也是违法的。严格意义上欠帐是经济纠纷,是商业行为,本身就具有商业风险,无论出借方为个人或商业组织。出借方出于逼债故意损坏他人隐私和名誉,甚至是其家庭成员的隐私和名誉,构成违法行为。

俗话说,一人做事一人当。公民的依法权利仍然需要保护,不受其欠帐行为的影响。杀人放火犯尚其有改过自新的机会,犯人的公民权利(包括人格和尊严)也会受到尊重,怎么对于一个没有偿还能力的人就赶尽杀绝、任意乱揭别人隐私败坏他人名誉还理直气壮了呢?

这个社会需要宽容,如果任由别人的隐私和名誉遭到贱踏,不知会酿出多少家庭悲剧和社会恶性案件,构成新的社会不稳定因素。所以,即使是”老赖”的隐私和名誉依然要受到保护。

这个问题非常好,我是一名创业者,选择回答。

“老赖”有隐私权和名誉权吗?我认为。

一,《宪法》对这方面已经有明确回答: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这其中就包括隐私权和名誉权。

二,“老赖”是法院判决的“失信被执行人”,有向法院报告财产的义务。

三,法院有权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失信惩戒。

搞懂了以上三点,就可以理解“老赖”是否有隐私权和名誉权。

就回答这些,感谢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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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钱不还,好象是理直气壮的事情了,还这样权那样权的。那人家债主有没有什么权呢?

2020-03-18

“老赖”有隐私权和名誉权吗?我认为毫无疑问有,每一个公民都有。同时,每个公民的财产也受到法律保护。当老赖非法侵占他人合法财产,保护他人合法财产不受老赖侵占就优先于老赖的隐私权和名誉权。

再这样下去,老赖连活下去权利都没有了。

2020-03-18

真正实业失败而被冠以老赖的,艰辛而悲壮。

老赖可办执照经商吗?

想要名誉和尊重把骗人的还了!

2020-03-18

老莱当然有隐私权个名誉权,法院公布老赖失信信息之是一种督促和惩戒。并不是普通侵害他人隐私和名誉行为

2020-03-18

说到“老赖”的隐私权和名誉权,不得不提到一个人---教科书式老赖黄淑芬。

2015年10月,河北唐山的赵勇父亲赵香斌遭遇车祸成重伤,经两年治疗最终抢救无效去世。2016年6月,唐山中院一审判决肇事者黄淑芬需赔偿85万余元,此后,黄淑芬一直以还贷款为由,拒绝支付赔偿款。

后期赵勇便在网络上发布黄淑芬拖欠赔偿的《发生车祸后的第776天》视频,从而引发广泛关注,有网友将黄淑芬称为“教科书式耍赖”。

然而,黄淑芬认为,自己在已经赔偿49.6万元的情况下,赵某还通过该视频误导公众称原告“一分钱未赔”,侵犯了其名誉权,因此便将赵勇的代理律师岳屾山等告到法院。

就在今年6月18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对该案进行一审宣判,判决黄淑芬对于岳屾山和微梦创科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均无事实和法律依据,不予支持。据悉,截至目前,黄淑芬仍有74万赔偿款未履行。

所以,“老赖”真的没有隐私权和名誉权吗?

公布老赖未履行的生效判决不属于隐私

这里一定要区分一个问题:通用俗语与专业术语内涵外延相对应,是不构成名誉侵权的。

很多人都将“失信被执行人”这一法律专业术语,称为“老赖”,虽然是有负面评价的意思,但是属于对有能力偿还债务,而躲避偿还的失信行为的客观评价,并不是刻意的贬损。

根据《最高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六条,失信被执行人被曝光的内容,限于个人身份信息和其尚未履行生效判决的履行情况以及失信行为的具体情形。

也就是说,法律规定对“老赖”曝光的信息中,只有三点是合法合规的---即个人身份信息,义务履行情况,以及具体的失信行为。

如上图所示,红色框起来的部分,都是合法合理的信息公示内容。

就像黄淑芬的案子,她已经被依法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且交通肇事及未还清债务的情况不属于其个人隐私。相关内容在网络上公布于众后,网友的集体声讨,她个人社会信用评价降低,甚至其本人及其家属的工作生活受到影响,这都是她自己规避执行的失信行为所应承担的后果。而这也正是失信被执行人制度的价值所在,不然公示的作用在哪里体现?

失信被执行人的名誉仍受法律保护

超出未履行生效裁判事实之外的隐私和名誉,是仍受法律保护的。

侵害名誉权,主要表现为侮辱、诽谤等侵权形式。侮辱是指使用暴力或者以其他方法,公然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而仅仅公示债务人名单和相关信息,主要是向社会公开债务人欠款不还这一事实,没有使用暴力、威胁,不构成对债务人的侮辱。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你,欢迎留言讨论。更多问题,请关注“金象金融”。

2020-03-18

侵犯人权屡见不鲜,老赖不是高利贷能借到钱吗,干嘛不去国家金融单位银行存款,愿赌服输,有的崩盘了还围攻机关,政府机关让你们去参与高利贷了吗,政府一点责任都没有,愿赌服输,高利贷祸国殃民,危害金融秩序,应该入刑十年以上没收作案赃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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