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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路贷”真的不用还款吗?

李某跟楼里的一家公司签下贷款合同,并成功拿到8千元。转眼到了还款期,因无力偿还,李某接受了工作人员的建议,又从另一家公司继续贷款,偿还此前欠款。就这样,借下家还上家,短短5个月,李某就先后向7家公司贷款,额度也从最初的8千元,一下“滚”到了5万元。接下来,等待着李某的,就是暴力催收。从最初的电话短信轰炸,上门骚扰恐吓。到最后,2家公司的工作人员合伙将李某骗至办公地点,非法拘禁了5天5夜。其丈夫先后4次与公司工作人员沟通,希望能够协商解决。但是,对方坚持一定要“还清欠款才放人”。走投无路的他才拨打了110报警。
2020-03-15

谢谢邀请,我是文化领域创作者@花开情何归,我来回答这个问题。

“套路贷”虽然与严格意义上的高利贷不同,但也属于高利贷的一种,“套路贷”表面假借民间借贷之名,实则通过“虚增债务”“签订虚假借款协议”“制造资金走帐流水”“肆意认定违约”“转单平帐”等方式,采用欺骗、胁迫、滋扰、纠缠、非法拘禁、敲诈勒索、虚假诉讼等手段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简单一句话描述:就是套路贷成员花言巧语使用各种套路,到期还款时故意不接电话玩失踪造成你违约,多家套路贷公司玩接力,让你欠下他天大的、根本就还不起的巨额的“债务”,然后只好卖房还债。

有网友说套路贷是钻法律的空子,是在打法律的擦边球,属于民事纠纷警察不管;鉴于此才导致一些借贷人受到不法侵害后,不敢和不愿报警。


题主应该知道的是,现在最高法为规范民间借贷:套路贷诈骗行为已列为刑事犯罪案件!国家已出重拳从重、从快专项打击“无抵押贷”“校园贷”“车贷”“房贷”“裸贷”等表现形式的各种“套路贷”的犯罪行为了!很多套路贷成员自知罪孽深重、纷纷跑路躲避打击。所以广大网友以后再遇到此类套路贷行为,一定要不要轻易往火坑里跳!已经深陷其中的,立即收集证据,然后果断报警!

呵呵不过用不用还款这个标题问的有点笼统;本金8千元是必须要还的,还要还8千元四倍的银行利息,(利息高出银行利息的四倍不受法律保护),4万多元的高利息显然是不合法的,所以报警后不需要你还这么多利息。

2020-03-15

真的是套路贷就真的不用还款。但是是不是真的是套路贷你说了不算!

套路贷的主要套路是以借新还旧的理由不断更新借款合同借此提高本金,而实际上借款人自发的借新还旧非常常见,所以借新还旧不是成为套路贷的决定性因素,决定性因素是在最初借贷以及后续借新还旧的过程中使用了涉嫌诈骗的行为手段,所以借了钱还是要还的,真抓到直接有利的证据了,报警且警察处理了还是按不当得利退回本金,所以借了钱还是要还的。

另:业务员为了自己的不良指标私下帮你联系其它贷款公司借新还旧也不属于套路贷,只有单一主体(团伙)与单一个体不断的借新还旧才可能涉及套路贷。

2020-03-15

套路贷,坚决不要还!

2020-03-15

“套路贷”本身就是违法犯罪,不但不用还,还可以报警抓“套路贷”的违法犯罪嫌疑人,让他们人财两空!

套路贷是什么?“套路贷”的“借款”是被告人侵吞被害人财产的借口所以“套路贷”是以“借款”为名行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之实。而高利贷出借人希望借款人按约定支付高额利息并返还本金目的是为了获取高额利息。

“套路贷”假借民间借贷之名,通过“虚增债务”“制造资金走账流水”“肆意认定违约”“转单平账”“虚假诉讼”等手段,达到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目的。由于“套路贷”隐蔽性强,且利用公权力“扫尾”,被害人很容易上当,警方提示市民尽量通过正当渠道贷款,特别要警惕“空白合同”。

不同于普通的民间借贷,打着借款旗号的“套路贷”运用各种方法引诱借款人上当受骗,以达到占有借款人钱财的目的,本质就是诈骗。

说白了一点,套路贷其实就是高利贷,只是换了个名字和形式。要不谁会傻得为了区区8千块就沾染上高利贷。一切都透明了,高利贷的是要还的,不然等待你的就是无尽的恐吓和自身的安全受到威胁。所以有过套路贷的朋友不要存侥幸心理,珍爱生命,远离套路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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