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13岁初中男生疑因不满管教过严,将亲生母亲杀害,这事你怎么看?
这是一起社会伦理惨剧,大竹县公安局已经发布情况通报。
至于袁某某与其母亲的家庭生活或家庭矛盾还得有待公安的进一步侦查情况来说。
从法律来说,袁某仅13周岁,还未达到刑法上刑事责任年龄的标准。
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负刑事责任。”所以未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是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现在未成年暴力犯罪愈发普遍,很多人呼吁降低刑事责任年龄应对“熊孩子”,但这个仍然争议不断。
不过现行《刑法》是1997年制定,至今已达20年之久,社会关系、社会状况等等均已发生改变,个人觉得还是有必要进行讨论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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