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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一劫匪抢女子29000元,临走时还留下欠条和身份证号,你怎么看待此事?

浙江一劫匪抢女子29000元,临走时还留下欠条和身份证号,你怎么看待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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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19

对此事感到心疼,做三农的本不该参合这些评论,可是还是忍不住说几句。

这里的主人公都很善良,真的,凭心而论。劫匪如果不是被逼上梁山,也不会出处下策,他原本有一个幸福的家庭和美好的未来。感到很惋惜,一切再也回不到过去,明天的命运已经改写。

姑娘和其男友做的也很对,也都是好人。站在旁观者的角度我也赞成他们的做法。但是劫匪真的是犯罪了,这个事实是改变不了的。我们不能责备姑娘男友的狡猾,作为一个警察他的作为也不错。

最该受到审判和良心拷问的恰恰是那些做高利贷的禽兽和产生禽兽的土壤。善良的人们在罪恶之地很难合法安详的生存。

当发生这些不和谐的消息,我们首先要扪心自问三个为什么?为什么会发生这样的事?问什么没有其他的选择?为什么有人视而不见?

社会不纵容让人犯罪的真正的坏人,怎么会有善良的人被迫变成坏人?

做问答的时候不经意就看到了这个事情。说真的,我一点都不希望他被判刑,反而觉得他很可怜,如果不是因为走投无路,他怎么可能会去做这种事情。

首先我们先来回顾一下这件事情:

天台姑娘小孙陪着闺蜜去试完婚纱之后,在等闺蜜的过程中小孙因为没有锁车门,之后便遭遇了男子的抢劫。而抢劫的男子也挺奇怪的,看到被抢的姑娘不激动,反而坐在车里自顾自的和小孙说明了抢劫的缘由。

因为前段时间手头比较紧,男子就跟高利贷借了款,眼看日子快到了,可债还不上,债主逼得又紧,还恐吓说如果到了时间不还,就会对他怀孕的妻子不客气,他实在是走投无路,才想到这种极端的办法搞钱。

说着说着,男子放下手中的斧头,翻出了手机里的照片,给小孙看了他和妻子的结婚照。之后男子取走了自己银行卡里的29000元钱,但小孙没受到伤害。而男子拿了钱后,还给小孙打了一张写了自己电话号码的欠条,临走的时候他还说钱一定会还的。

晚上小孙回到家之后就把这情告诉了男友,男友立即要求报警,小孙觉得他挺可怜的就让男友不要报警。男友假装答应了,但提出想跟男子见面聊聊,双方约定见个面,商量怎么还钱的事。在结果去的路上,小孙男友给同事打了电话之后男子就被赶来的同时抓获了
  • 褚某对抢劫一事供认不讳,并交代了抢来的的2.9万元中2万元还了高利贷,3900元还了信用卡,500元交给怀孕的妻子,其余的存在自己的银行卡里。

  • 褚某说作案时自己虽然拿着斧子,但心里也很紧张,并没有真要伤害对方,而作案的斧子、口罩等工具,都是做水电工时用过的工具。
  • 他知道小孙男朋友是警察,知道这么做迟早会被抓,但实在是没钱了,而且小孙答应他不报警,他就想赌一把。
  • 褚某在银行取钱时,还摘掉了口罩,天真地以为自己事后只要把钱还上、姑娘不报警,他就会没事。

看到这里,事情就很明了了:

对于这个男子而言,他就是一个穷苦的小老百姓,他也没有想过要去抢劫,因为催债的人以怀孕的妻子要挟的时候,为了保护怀孕的妻子,他才决定出此下策,但是他并没有做伤害别人的事情,这说明他本来就是一个很善良的人。甚至他抢了钱之后还留下了欠条和自己的电话号码,这表明他是有悔过的心思的,他想过要还这个钱,更说明他这样做是实属无奈。

对于孙女士而言,既然都能够开跑车,那说明那29000元钱对她来说真的是不算什么,而且她也没有打算要报警。她只是简单的和未婚夫说了一下这件事情,就算她自己的钱要不回来了,她也不希望未婚夫报警,因为她觉得男子很可怜。由此来看,这个姑娘心地也挺善良的。

对于孙女士的未婚夫而言,他这样做,本质上来说并没有错,但是答主感觉他的人品有一点问题。主要有两点原因:第一,他答应女朋友不报警却又报了警。第二,他打电话说是约男子出来谈还钱的事情,结果却在去的路上偷偷报了警。他的这种做法,反而黑化了犯罪,传播了负能量。

这件事本来可以不依靠法律途径来解决的,很多人也希望像男子想的那样,这件事情能够私下就解决了,但是最终还是事与愿违,不得不说这是一件憾事。

希望在以后的生活种每个人都能对身边的人多一分真诚,多一些善意。

2024-01-19

我确实真真切切的看过了这个新闻,心里很不是滋味,不知道如何表达我的看法。

2017年12月15日下午4点多,身负高利贷的刚结婚(10月份)的褚某被高利贷从业者威胁对怀孕妻子下手,于是他就铤而走险,去某商场地下室进行抢劫,天台孙姑娘正在坐在驾驶室等闺蜜,被褚某提着斧头进行了抢劫。过程不再细序,最后褚某逼迫孙姑娘拿出银行卡,去银行卡取走了29000元,并留下身份证号与手机号码,表示以后会还给孙姑娘的。

孙姑娘确实是一个善良的姑娘,晚上7点以后孙姑娘与男朋友说了这个事情,并还说“可不可以不要报警”,但是其做警察的男朋友一边稳住,假装答应了孙姑娘。但是他用手机与褚某打电话,说要见一面,于是,在其男友的促成下,褚某只能跟着其男友一起“投案自首”了。
在图片看起来,这个褚某在取钱的时候,连蒙面也取掉了。



这就是事情经过,当然后来民警洪一晓极力表扬了孙姑娘的冷静,懂得与劫匪攀谈。确实,善良的孙姑娘不要表扬也挺不错的,更加需要提出的,她很善良。

她男朋友也更不错,懂得假装答应孙姑娘,稳住了女朋友。假装与褚某见面,终于抓住了这个劫匪。谋略很不错的嘛。嘿嘿,开个玩笑,孙姑娘以后与聪明的男友一起生活,可是要多长一个心眼哦?。



唉,高利贷害死人啊,一个看起来还算“良善之辈”的褚某,逼成了劫匪,不知道等待他的是几年的刑罚。当然,假如孙姑娘的男友听从她的请求,或许见面以后,好好规劝,让褚某好好做人,归还钱财,不要送进去,或许也算是救一家子人吧。现在那个怀孕的妻子怎么办?



希望褚某这一辈子都不要接触高利贷,一辈子都不要动歪脑筋,这一次算是吃了一个大亏。

看看能不能在量刑的时候考虑减轻一些吧。

2024-01-19

我看了网友1000多篇评论,有99%的网友表达了,对劫匪一片同情甚至是声援,有的想知道劫匪的家庭住址或电话号码,替劫匪还钱,请求法律对劫匪从轻惩处。

对被劫姑娘一片赞美!

对捉拿劫匪的警察也是受害人的男友,却一片出言不逊或不认同,其中就有网名是[君临天下下的老警察:″唉!我看了报道都好同情这个小伙子啊!我也在公安工作了几十年了,反正我做不出这种事。”

当今社会还有多少讲诚信的好人?可最讲诚信的竟然是一个对人抢劫的坏人!真是一个天大的讽刺!

为什么舆论对实施抢劫的坏人和捉拿劫匪的好人, 进行了事非颠倒,本末倒置的评论?

不妨让我们回顾一下案情,便知为什么会出现这种舆情。

被抢劫姑娘姓孙,浙江天台人。丈夫是警察,小孙是准警嫂。

遇到劫匪时,小孙蛮冷静地和劫匪交谈,还任由男子取完自己银行卡里的29000元钱,没受到伤害。

劫匪拿了钱后,还给小孙打了一张写了自己电话号码的欠条。留下了自已的身份证号。

交谈中,他说这是第一次做这样的事情,实在是走投无路,才想到这种极端的办法搞钱。

  “前段时间手头比较紧,我跟高利贷借了款,眼看日子快到了,可债还不上,债主逼得又紧,还恐吓我说如果到了时间不还,就会对我怀孕的妻子不客气。

男子放下手中的斧头,翻出了手机里的照片,给小孙看了他和妻子的结婚照。

  “你需要多少钱?”小孙问。“就当是借给朋友了。”劫匪要借3万元,并一再保证“以后有钱了会还”。

小孙也答应了劫匪的要求不报案。

当小孙跟当警察的男友说了此事后,也说劫匪很可怜的不要报案,可男友背后报了案,并将其抓获。

经查,抢劫男子姓褚,天台人,24岁,今年10月和妻子刚领了结婚证。

褚某现在被依法逮捕,对抢劫一事供认不讳,并交代,抢来的的2.9万元,2万元还了高利贷,3900元还了信用卡,500元交给怀孕的妻子,其余的存在自己的银行卡里。

此款已由褚某的父母悉数归还。

大家同情褚某的原因是

原因一,作为受害人的孙姑娘不让报案,应当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见。

当事人不要报案自有她的道理,因为本案除了抢劫的开幕式给了姑娘一点惊下外,全程都是开诚布公的温馨交谈。双方又是啦家常,又是晒家庭幸福照,还向受害人汇报自已是被高利贷追杀的实在走投无路了,才万般无奈下铤而走险第一次抢劫,并保证以后归还借款,写下29000的借据,留下身份证号码,和真实的电话号码,没有半点虚假。如果将案件始末掐头去尾留中间,这哪里是抢劫,分明就是跟交情深厚的老朋友倾诉苦衷,人性的真,善,美表现的淋漓尽致,让人赞叹!劫匪已把姑娘当作可信赖的朋友。姑娘也对劫匪给予同情和宽恕。

原因二,一旦报案将劫匪抓捕,赢得了法律尊严的面子,输掉了伦理道德层面诚信的里子,得不偿失。

男友报案将其抓捕,虽履行了自已的职责,却有违当事人的意愿。尽管劫匪借钱方法是犯罪,但劫匪毕竟是世界上最诚实,最憨厚,最有人情味的坏人,把自已的身家性命都托付给了姑娘,他相信姑娘会象自已以后一定把线还上一样,姑娘已成为他化敌为友可信赖的朋友。如此被抓,意味着姑娘对劫匪的失信,让善良的姑娘心存不安。

原因三,本案的抢劫犯,没有残忍手段和恶劣情节,应以教育为主,法律制裁并不可取。

我国政府历来主张对待犯了严重错误的人是″惩前毙后,治病救人',给他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而不是一棍子打死。就本案的劫匪还是有药可救的病人,也不应一棍子打死。姑娘的男友作为警察,从职业角度将其抓获归亲,本身没有错,如果抓获罪大恶极的抢劫犯,会得到全社会的支持与赞扬,可他抓的抢劫犯,情节并不恶劣,并且天真,实在,诚信,接到电话后立即赴约,被捕后令人动了恻隐之心,被人同情在所难免。

原因四,此案发生在小孙身上,小孙的男友没必要公事公办。

如果此案发生在别人身上,小孙的男友一旦知情,必当以法严办,否则就是执法不严,徇私枉法。可发生在自已身上,小孙又不同意报案,可以约他还款,对其进行深刻的教育,效果可能更好。既拯救了褚某本人,也挽救了一个家庭。是一件功德无量的事情。

原因五,源于中国人的传统伦理道德价值观,讲究什么,慈善为本,得饶人处且饶人,绕人不是痴,过后得便宜。好汉不打坐汉。……,尤其是褚某既是加害人,同时也是高利货的受害者。高利贷才是本案的罪恶根源,对褚某网开一面主要出自善良的人性。可官法如炉,一切服从法律。

总之,此案让人无味杂陈,人性的多面性尽显无遗,恶人也有善的一面,好人也有不足的一面。在特定条件下,善恶只有瞬念间,一失足成千古恨,就是褚某人生的真实写照。

褚某的犯罪,具有形式上的抢劫,抢劫的方法,情节和实质有别于通常的抢劫,古今中外只有褚某抢劫,把自家的底细向被劫人全盘托出,他把抢和借混为一谈,还煞有介事地打借条,留下身份证号和电话号码,明知小孙的男友是警察,打电话约谈,也准时赴约,如此诚实,憨厚,天真的坏人,不让人同情很难,一旦同情过火,就会感情压倒理智,事物走向反面。

庆幸的是褚某抢劫遇到一个聪明,机智,果断,善良的小孙姑娘,如果抢劫对象换作他人,面对实如其来的抢劫惊慌失措,胡乱喊叫或抗争,让本已高度紧张的储某受到刺激,还能象跟小孙一样心平气和的借钱?后果真是不堪设想!

既然抓获归案,褚某只有按受法律对他应有的惩处。

小孙虽遭遇抢劫,还好身心没有受到大的伤害,借款也全数收回,也没举报褚某失信,真是善良,大度,好样的,给你个赞!但愿小孙能够出面为褚某讲情,争取法律对褚某的宽大处理,我想这也是小孙的心愿。

2024-01-19

没钱咱可以挣,但不能没有做人的底线。抢劫这种违法犯罪的事情,绝不能干。

看完整个新闻报道后,其实还是有点同情的。据媒体报道:男子姓褚,天台人,今年24岁,10月份刚和妻子领完结婚证。在跟被抢女子交谈中说道:“前段时间手头紧,跟高利贷借了钱,眼看日子到期了,可债还不上,债主逼得又紧,甚至恐吓我说如果到了时间不还,就对我怀孕的妻子不客气。”


说着说着,男子放下手中的斧头,翻出了手机里的照片,给被抢女子看他和妻子的结婚照。

被抓后,褚某对抢劫一事供认不讳,并且交代抢来的2.9万元,2万元还了高利贷,3900元还了信用卡,500元交给怀孕的妻子,剩下的存在了自己的银行卡中。

这真的是高利贷将一个普通人活生生的逼上了绝路。但这又能怪谁呢?归根结底还是事主自身的问题。从他抢劫时,和被抢女子之间的交流中,我们不难发现这还是一位顾家的男人,只是生活圈子太小,想从朋友那里借钱来填补高利贷的缺口也不容易,由此走上了极端。

现在2-3万元对很多人来说可能只是一个小数目,但对一个普通上班族来说可能就是一笔大钱,妻子又有生孕,还要还债,靠几千块工资是远远不够的。所以说,借高利贷一定要谨慎,数额要在自己的还款能力范围内。

同情归同情,犯罪了就应该接受法律的判决。还这个社会一片安宁。穷,不是你走上违法犯罪的理由。

2024-01-19

看劫匪像是挺'诚意',打了欠条又把电话号码留给女孩儿,一定有'困难' 。但不管你有什么实际困难或者日后偿还这种做法却触犯了刑律,说出花来也是抢劫 ! 看你年纪轻轻游手好闲不劳而获自己要有实际困难都有两只手为啥自己不努力去挣钱呢 ? 希望你能悬崖勒马迷途知返到公安机关自首,争取宽大处理。真要警察叔叔找到你了性子就变了 !

2024-01-19

清官包拯曾经说过“法理末过人情”。设法的原因是用法的强制性来约束人的行为促进社会的和谐与进步,而不是怨怨相报。

就此案而言完全可以有更好的方法来处理。触法者本是对社会和受害人进行了双重侵害,而本案的当事人作为受害者已经原谅了触法者,并不将其对自己的侵犯视为伤害,而是起心来帮助侵害人。侵害人在中途通过打借条,留身份证号码,承诺还款的形式将武力胁迫转变为求助,并得到了当事人的认可,这是否可以认定为是犯罪中止? 当事人乐意帮助一个拿着可能伤害到自己但并非管制刀具的斧头来求助的人,并且不把他的行为视为侵犯,也未曾主动报警,这样看来似乎与警察没有太多关连了吧!

虽然,抢劫作为恶性刑事案件,有对社会侵害的性质,属于公权犯畴,但一个连当事人都不认可的抢劫,如何来认定是抢劫。 当事人原谅了侵害者,并乐意去帮助他,这里面就失去了强制行为的性质,所以也就不能认定为侵害人的行为是抢劫,只不过是有些行为不当罢了。 警察男友为一己之私,将女孩的善意和爱心化为乌有,将一个为了保护妻子和未出生的孩子,一时情急之下做出一些不当行为的青年逼上了绝路,虽然在法律上免强可以说的通,但在人性上却显得很邪恶,对社会的进步更无一点好处。只是象前人说的一样,用好人的血染红了自己头上的顶戴衣翎。

这样恶意消费女友善良的警察,放在古代是酷巨吏,搹在现在可称恶警。

你特么就不能劝他自首么,这样即可挽救了那个本可成为好人的青年,挽救的他的妻子、孩子和家庭,维护了自己女友善良的初心,促进了社会的善意与公正,保留了自己作为一名警察应有的正义心,公义感、职业责任和自己行为的合法性。

但这一切都在他的贪功之念下改变了味道,为自己的那身警服抹下了一道不光彩的阴影。 酷吏、恶警、贪功、无良、不近人情,私心欲重,其所为虽于法有依,却伤害了社会的公义和良知,不值得推崇。

执法者首先应该是一个好人。

这个案子就不是抢劫了,从主观上看,男子是有急事急需钱,虽然他强制性借了孙姑娘的钱,但他留下了电话号码和身份证号,同时出据借款一張,在我国《刑法》当中,对于强制借款还没这一定性,但这男子内心并非有意犯罪。

如果要定性为抢劫,那他就是最轻的量刑,就定3年监外执行是最公道的。

重点是孙姑娘的男友心机太重,孙姑娘当他最信任托负终身的人才告诉他事实真相,并要求他不要报警,他当场答应,背着报警,对这种心机重不在乎对方的存在的男人,劝你早点离开他也是孙姑娘一生的幸福。

2024-01-19

您好题主,谢谢邀请!大家好!该题多数答主从发案背景、发案原因、案件过程、涉案人员等角度给予很多评价和分析,【极速法理】的口号是“法律视角看世界”,所以我们就从“法律”角度,对该案加以简单的分析,分享一下我们对该案的看法,若对您有所帮助,请【关注】一下,获取更多法律帮助。

陌生年轻男子小褚是否构成抢劫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3条规定, 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
  • 抢劫罪的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对于抢劫犯来说,最根本的目的是要抢劫财物,侵犯人身权利,只是其使用的一种手段。无论犯罪嫌疑人是否取得财物,也不论被抢财物价值的大小。只要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并当场采取暴力或暴力相威胁手段,就构成抢劫罪。“数额特别巨大”和“致人特别严重伤残或死亡”只是本罪从重处罚的两个情节。

  • 抢劫罪的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对公私财物的所有者、保管者或者守护者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对人身实施强制的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这种当场对被害人身体实施强制的犯罪手段,是抢劫罪的本质特征,也是它区别于盗窃罪、诈骗罪、抢夺罪和敲诈勒索罪的最显著特点。
暴力的定义:暴力是指对财物的所有人、管理人、占有人的人身实施不法的打击或强制,致使被害人不能的行为。如殴打、捆绑、伤害、禁闭等等。只要行为足以压制受害人的反抗即可。

依据上述法律规定和法律理论分析本案:小褚携带斧头大喊“抢劫”,并对小孙双手进行捆绑;小孙是在身体、精神受到双重胁迫的情况下,出于不敢反抗的精神压制,为了不激怒劫匪,达到自我保护的目的,并答应“借钱”给劫匪。于是小褚开车带着双手被捆绑的小孙到银行ATM机多次取款29000元。劫匪小褚的主观目的就是采用暴力威胁的方式劫取钱财,客观上也实施了暴力威胁并获取钱财的犯罪行为,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3条的抢劫罪的构成要件。所以,劫匪小褚构成抢劫罪。

法律上怎么评价“主动打借条、留手机号、身份证号、承诺还款的行为”?难道不是民间借贷吗?

抢劫是一种行为犯罪,只要实施完成了犯罪行为,无论犯罪嫌疑人是否取得财物,也不论被抢财物价值的大小。只要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并当场采取暴力或暴力相威胁手段,就构成抢劫罪。劫匪小褚在完成犯罪行为的过程中“主动打借条、留手机号、身份证号、承诺还款”的行为,并不能改变犯罪行为的性质不能仅从形式上看有欠条便否认劫匪小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暴力、胁迫手段对被害人实施抢劫的刑事犯罪的本质特征。不能认为是民间借贷,所以,小褚是刑事犯罪的嫌疑人,不是民间借贷的债务人。

司法机关会怎么处罚诚实的小褚劫匪呢?

依据我国《刑法》相关规定犯抢劫罪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犯罪行为有加重情形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当然,法院在量刑的时候会考虑本案件的特殊情形,如发生在高利贷暴力催债背景、犯罪嫌疑人的主动打借条、承诺还款等案情,或许会从轻减轻处罚。

欢迎在评论区发表自己不同的观点,若有其他法律问题也可以在评论区留言或【关注】后提问,我们将及时给与解答。这里是【极速法理】,法律视角看世界。

估计这男的不是走投无路确实也不会这样做,



还是给他一次机会吧



虽然做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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