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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小伙见义勇为扶老人反被讹,终获清白后要起诉老人这件事你怎么看?

对于小伙见义勇为扶老人反被讹,终获清白后要起诉老人这件事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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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26

这起事件决不要不了了之,坚决支持吴姓小伙子起诉讹人骂人的老俩口。

先来看看究竟是怎么回事:9月2日下午,在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双龙北街与解放西路交叉口,一吴姓小伙骑电动车经过银河花园路口时,在他的前面还有一个曹姓老人也骑着电动车,小吴在前,老曹在后,老曹前驶中突然摔倒。此时,出于好心和对老人的同情,小吴下车扶起了老曹。可是,没等小吴站稳脚跟,老曹竟一把抓住小吴的衣服,称是被他撞到自己的,反而很快还报了警,企图讹小吴一把。

然而,更令人可气的是,由于当时事发地点路段正在修路,暂时无法提供监控录像,而老曹的妻子赶到现场后,气势嚣涨,不问青红皂白地就对小吴这位好心人破口大骂。

值得庆幸的是,事发4天后,交警通过调取事发路段店家监控发现,小吴根本就没有碰到老曹的身体和电动车,老曹纯属是自己摔倒的。

对此,小吴受了一肚子委屈,很是生气。终获清白后,打算起诉老曹和其妻子。但后来经过民警的耐心说服,小吴放弃了起诉的想法(见下面相关网络照片):

我们究竟应该怎样来看待这起事件呢?谈两点看法:

一、为什么老曹会反讹吴姓小伙

这位老曹自己摔倒却反讹小吴,从表象上是要小吴承担责任,赔偿经济损失,企图诈一笔钱。但其深层次的原因是没有风险责任追究而导致了老曹企图通过报警获取不义之财的讹诈心理和行为。

我们知道,到目前为止,我国巜刑法》和其他相关法律还没有把人们在好心帮扶对方时,反过来对帮扶人进行敲诈勒索行为实施处罚的条款。也正是由于法律法规的这个空白和缺陷,被不少心术不正的人包括一些老人钻了空子,也正是由于做了这种缺乏道德底线的行为是属于零风险投资,从而导致了“好心反而没好报”的怪现象。

我们就说金华市婺城区的这个老曹,他也许不知道什么叫敲诈勒索?也许不知道敲诈勒索会带来什么后果,但他肯定知道乘自己被小伙扶起来的机会,侥幸地赚一笔钱不是违法违规的行为。也正是在这种心理的驱使下,他明知是自己摔倒,却反而还敢报了警,企图让好心人小吴赔偿经济损失。如果不是这个想法,这老曹难道还有别的什么目的呢?而如果我们的法律对这种情况有明确的处罚规定,如果这个老曹知道自己的这种行为是违法行为,那他还会在小吴好心扶起他来后,又反咬小吴一口吗?

所以说,是没有风险,没有责任追究导致了这个老曹的讹诈行为。

第二、被讹人小吴和当地警方对此事件不该不了了之,更不能不了了之

道德也好,法律也罢,都是为了维护社会和人民的公平正义,为了保障社会和人民的生命生活而存在的。如果像类似于老曹这种有违道德底线和具有讹诈心理和行为有市场,甚至于得不到处理,就这样不了了之,这对我们全社会的尊章守法是一个挑战,是一个隐患,是一个不好的导向。所以,建议被讹人小吴不要也不能放弃起诉的机会和权利,一定要让反讹者付出应有的代价,得到应有的惩罚。同时,有关司法部门也要支持这种起诉,给社会树立一个良好的公平正义的执法环境。

2023-12-26

小伙见义勇为扶老人反被讹,获清白后要起诉老人。

浙江金华,一80后小伙骑电动车经过一路口时,一位在他边上骑电动车的老人摔倒,他扶起了摔倒的老人,没想到对方反报警称是被他撞倒。

通过调取事发路段店家监控,证实小伙未撞到老人。小伙表示,将起诉讹诈的老人一家。

我的观点:一定要起诉他!分明是诬陷和敲诈勒索。

看了视频,我认为是民用监控还了老人一个清白,这个监控还是很清晰的,为这监控大大的点个赞,否则,小伙子又要被这坏人诬陷了。

不要站在老人一边了,说什么起诉有点过,怎么就过了?就是这样没有法度和原则的宽容和忍让,让坏人一而再的得寸进尺;不起诉他,不让他长记性,下次他又去祸害别人,以后谁还敢去见义勇为,谁还敢去扶老人?

这种事情不是第一次发生了,上半年南昌的两位学生扶老人也被讹,幸好也是监控救了他们。

有人说是老人变坏了,其实不是变坏的问题,是处罚太轻,犯罪成本太低了。

我的评论

1、不是老人变坏,是处罚太轻,违法成本太低;

2、一定要严惩这种诬陷,碰瓷,敲诈行为,惩恶扬善;

3、另外,弘扬正能量,见义勇为要保护好自己的利益,不被坏人利用;

4、支持起诉他,一定要让这个老人长点记性,为老不尊是可耻的的,以后不要害人!

支持起诉,要维护自身权益。

事情是这样的:9月2号,浙江金华一个80后小伙骑电动车经过一个路口的时候。扶起一位骑电动车摔倒的老人。没想到被对方反咬一口,报警说是被他撞倒的。事发4天之后。交警通过调取事发路段店家监控证实了小伙是没有撞到老人,终获清白!小伙子非常生气,决定起诉讹诈的老人一家人。



强烈支持起诉!这位先生也是好运。如果没有监控证明的话,说不定就要就要他赔钱了,医药费和精神损失费各种费用!不仅要赔付一大部分钱还损失了自己的诚信。

这位小伙子还表示:他坚持起诉就是希望今后不要再发生类似的好人心被讹事件。希望那些企图讹诈的人知道这种行为是需要付出代价的。



实际上,扶老人被讹的例子已经不是一件两件了。都说乐于助人,尊老爱幼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我们每个中华儿女都应该传承和发展的优良品质。只是为什么最近这几年来。频繁的好心人一不小心就会被讹,就连小孩子,学生都不能幸免,着实让人感到寒心。

假借摔倒,骗取他人同情就是道德败坏的表现,不仅损害了他人利益还影响了整个社会风气,好人确实难当。

因为扶老人被讹的例子太多了,大家都怕,怕做了好事却得不到好报,还被你反咬一口,这也导致了真正需要帮助人无人敢帮。



举个例子!

老人闹市跌倒无人敢扶一个小时之后死亡。2013年1月4号凌晨。六十八岁的海口市民杨先生跟往常一样,骑着自行车去白龙北路菜市场买菜。令人想不到的是杨先生半路突然摔倒,由于腿脚不是很好,没有立即起身。尽管有人围观,但是没有人敢站出来扶他一把,在旁人冷漠的围观当中,杨先生一直趴在地上。错过了最佳抢救时间一个小时后死亡。这个例子告诉我们,这就是年轻人被讹怕了的表现,也导致了真正需要帮助的人无人敢帮而造成的惨状。

很多人都在讨论大家要不要扶摔倒的老人。其实“扶”起的不仅是老人,更是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和社会道德的信心。但是因为这些事情的发生,也没人能保证好心人的的权益,所以没人敢这么扶!现在帮助人也需要勇气啊!



对于讹人的老人,这样的社会丑恶现象应该被谴责。其实社会丑恶现象从古到今一直存在,媒体应该多宣传好人好事,同时谴责这些垃圾行为。

支持起诉!要让他们知道,他们这是违法行为应受到处置。



(欢迎关注娱乐砖家的后院,只生产独到的娱乐观点)

(图片均来源于网络)

2023-12-26

坚决支持小伙子起诉讹人老人!

坚决让讹人的老人付出惨重的代价,大幅度增加讹诈别人的违法成本,让今后再没人胆敢学着讹人!

看了整件事,简直非常气愤,深感讹人的老人简直是太没有良心了!

这样的失德老人,被扶起来后,不仅不感谢,而且竟然昧着良心,毫无道德底线,没有一点感恩之心,还诬陷小伙子。小伙子碰到他也是太倒霉了。

9月2日,浙江金华一80后小伙骑电动车经过一路口时,后面一位老人电动车速度过快,自己操作失误摔倒在地,这时候小伙子过来扶起了这位摔倒的老人,没想到对方反报警称是被他撞倒。

事发两天以后,小伙子到交警队处理事故,老人妻子见到他就开始百般辱骂,并且在得知警方路口监控失灵时,更加气焰嚣张,指责小伙子没到医院去看老人。事发4天后,交警通过调取事发路段店家监控,视频清晰可见老人自己摔倒的画面,这个铁证终于证实小伙未撞到老人。小伙子开始想着让对方道歉这件事就算了,结果老人妻子他们两口拒绝道歉。终获清白的小伙表示,将起诉讹诈的老人一家。

现在的社会中,这样的失德老人也是频频见诸于媒体,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事情呢。有一个原因就是诬陷的成本太低了,而诬陷成功的收益太高了。好多媒体上都可以看到,好多人被诬陷后,如果找不到证据,那么一定面临法律责任和巨额的赔偿责任。而如果找到了证据证明自己被诬陷的话,诬陷人基本上不会受到什么大的处理,违法诬陷的成本感觉非常低,最多也就是罚几百块钱了事。这样的巨额的收益,这样低的成本,好多人有可能会跟着学的,真的这样下去,大街上诬陷的人会越来越多的。

因此,一定要让诬陷人的成本大幅度增加,这样才能让人不敢学着诬陷别人,这样才能让真正需要帮助的人能够得到及时帮助,让见义勇为的人不再担惊受怕。

社会上一定要认识到这些诬陷事件处理不力的危害性,一定要让诬陷别人的人付出惨重的代价。这样才能让社会风清气正,让想诬陷别人的人不敢诬陷。

综合来说,支持小伙子起诉老人!一定要让讹诈的老人付出惨重的代价!为社会树立正能量,为社会贡献正能量!让今后不再有讹诈存在,让今后见义勇为的人不再蒙受冤屈。

2023-12-26

讹人者固然可恶,但劝小伙别起诉,也是糊涂啊。

小伙的车在前面,后面骑车的老人突然摔倒,两车根本没有碰到,现场也没有发现车上有碰撞的痕迹。而且,小伙出于好心去扶起老人,老人开始还说谢谢。但听到别人在指责小伙撞人,他又改口说是小伙撞倒他,要报警。

其实这就是无赖的,估计是想将错就错,咬定小伙,就可以不用自己花钱治病了。

幸运的是,后来警方找到监控视频,查清了真相,小伙见义勇为,纯属被冤枉的。小伙要求老人赔偿误工费,在情理之中,但对方在证据面前仍不道歉。小伙好心没好报,提出要起诉,对方还要无所谓地说:那你起诉好了…

现场处置的王林警官说:“我个人想法,这个人(扶人的网友)的行为是值得称赞的。其实无非是他(老人)家属这边出面道个歉,或者给他报销掉(路费),你说要是起诉的话,我个人觉得是有点过了,当然他要起诉也是他自己的权利。”

讹诈、碰瓷是违法行为,犯的诈骗罪,应该让违法者付出代价,才能给那些碰瓷者以警告,以儆效尤。劝说小伙不要起诉,表面是为了和谐,实际上是和稀泥,只会纵容这些胆大妄为者。

2023-12-26

如果不是交警通过的仔细调查找到了证明小伙无辜的视频监控,那么小伙想要自证清白恐怕是非常困难的,其实这也正是被救助的老人敢于反咬一口的关键所在。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这位小伙应当算是幸运的,毕竟他洗清了自己身上蒙受的不白之冤。可以试想在没有这段监控的前提下,小伙即便浑身上下都是嘴也没有办法撇清关系的。按照老人家属的逻辑,人不是你撞的你干嘛要扶?这其实是一种非常尴尬的社会现象。

尽管救人者反遭诬陷的新闻屡见不鲜,公众对此也予以了强烈的谴责,但是这样的舆论谴责似乎并没有什么效果。在我们所处的这个社会上,恬不知耻、忘恩负义之徒并不罕见。对于这样的人,想要用道德层面来进行约束显然是不现实的。事实上,多数诬告者的行为已经触犯了相关法律的规定,只有让他们为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才会有所收敛。否则放任不管,这种不正之风只会愈演愈烈。

我记得今年的5月份,安徽的一位老妇骑三轮车摔倒,被正好处警经过的民警遇上,于是乎民警立即下车将老妇扶起,后见其并无大碍,遂上车离开现场继续出警。两天后,老妇的亲戚竟跑到派出所说老妇是被警车撞倒的要求索赔,民警调出当天事发时段的监控视频让该亲戚来看,视频显示双方根本就没有发生碰撞。按理说,有视频有真相这位亲戚自当给警方陪个不是,结果这位亲戚居然大言不惭地说老妇是被警察吓坏的!

讹人讹到警察头上倒也罢了,居然还搬出了这么可笑的理由,由此可见讹人者无耻嚣张到了何等的程度。可即便是这样一位讹人者,最后也仅仅被批评教育了事。这种不痛不痒的处理,对于讹人者来说根本没有起到任何的作用。

回到这起事件中来看,我认为小伙除了要起诉对方索赔之外,还应向当地的派出所报案,要求警方对老人夫妇所涉嫌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理。明明没有被撞却告诉交警说自己被撞,把一场意外说成了交通事故,这种做法就是在谎报警情。另外老人的妻子在现场还刻意辱骂小伙,这种行为属于公然侮辱他人,同样也是违法的。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谎报警情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处公然侮辱他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过去,我们一味地讲究宽容,这种宽容却在无形之中纵容了某些人的无耻行为。假如再不让他们受到一些教训,那么这种被人救助反诬他人的事情恐怕仍会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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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26

是可忍,孰不可忍,不能再这么忍气吞声,放纵这些败坏社会风气的作恶者了,必须让他们付出代价!

为什么这些人敢肆无忌惮的诬赖好人,那是因为作恶的成本太低了:

高中生扶起摔倒老人被讹诈。汕头两名学生扶起骑电动车摔倒的林某,并送其回家,结果林某却说是学生把他弄摔倒的。迫于无奈,学生家长赔付了1000多元医药费。报警后,林某说自己“一时糊涂”,让亲属登门道谢和道歉,并归还了医药费。

女子公交车上扶起老人反被讹。辽宁盘锦的王女士,公交车上扶起不慎摔倒的老人,还帮忙将老人送往医院,并垫付了200元医药费。令人寒心的是,老人却说王女士撞了她,要求王女士赔偿自己全部4万元医疗费用。幸亏公交车上有监控,还了王女士清白。在事实面前,老人及其亲属只是道了歉,退了王女士垫付的200元医药费。

男子扶摔倒老人被讹自杀。广东河源一男子在路边扶起邻村的一老人,发现老人受伤,又将其送往医院。老人家属得知老人骨折后,要求男子赔偿几十万元。觉得有苦无处诉的男子,一气之下投河自杀。后来,老人才承认是自己摔倒。

这样的案例还有很多,这些诬陷者都没有受到应有的惩罚,好人却平白无故蒙受不白之冤,不仅经济上受损失,还遭受精神上的折磨,这还有天理吗?这样的作恶成本实在是太低了!

2023-12-26

小伙子,干得好,不管是扶起不该扶的人,还是起诉讹诈你的人。为你的行为点赞。


现在的教育其实已经很到位了,我们出门在外,不管是什么情况下,只要能帮忙的地方,很多人都会帮忙。比如老人上车上不去了,会有年轻人帮忙扶一把。老人上车了,会有人主动让座,老人跌倒了会有人主动扶起来。虽然有很多人曾经被讹诈过,但是遇到老人摔倒的情况,还是照常会有人扶他们,原因无他,主要是社会风气好了,个人素质提升了。

那么对于这种,自己跌倒了,被人扶起来,故意讹诈他人的行为,不是我们不原谅,不是我们不尊重,而是没有办法去原谅他了。本来扶你起来就是做好事了,你不但不感激,还变本加厉的讹诈,这样的行为怎么可以?如果长此以往,那扼杀的不是坏人,而是社会上好的风气,这让我们人人自危,好人好事都没有人做了,长此以往,试问谁还敢做好事,那么我们的社会会变成什么样的社会呢?


所以这种人不能姑息,小伙子救人值得称赞,起诉这个讹诈的老家伙也是做得很好。我为他点赞,只有治理了这些不正之风,社会才能更好。

2023-12-26

两个字:支持。

很早之前我就说过,只要有确凿证据,证明扶人反被讹诈,就算当事人不计较,公诉机关也必须站出来主动作为,提起公益诉讼,否则这种歪风邪气永远别指望自动消失。请注意,我说的公诉机关主动作为不是“可以”,不是“应该”,而是“必须”。

我虽然不是律师,但系统地学过民法等十余部法律,对法律的基本精神也算有一定的了解。扶人反被讹,这是什么性质?诈骗?敲诈勒索?违反公序良俗?

前几年就有网友建议国家增加对类似事件的立法,其实我看不用,现有法律就能够打击这种不法行为。昆山反杀事件于某明被认定为正当防卫,于欢却锒铛入狱。其实很多时候不是法律不健全,而是缺乏相关判例,执行法官往往是从个人情感出发酌情处理。楼主所提扶人反被讹事件,如果成功起诉,形成一个新的判例,那也不愧为法律的又一个重大进步。所以我坚决支持当事人起诉。




2023-12-26

古人说得好: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像老人和家属这种行为不但是不将小伙子的见义勇为记在心里,而是恩将仇报,这种做法不单伤了小伙子见义勇为的心,更是伤了众多好心人的心;像这种害群之马必须受到严惩,才能够让整体素质得到提高,才能够让某些人觉得讹人是需要成本和负责任的。

试想在当时那个情况下,如果没有小伙子的见义勇为,万一老人家出现什么意外,这个责任家属会承担吗?他们第一时间想到的应该是感谢小伙子,而不是反咬一口说小伙子撞倒了老人;我相信小伙子当时的想法就一个将老人扶起来,毕竟一个老人摔倒在马路上是很容易出现意外情况,只需他怎么也没有想到最后结局不是感恩而是被讹。

如果这次不是交警帮忙找出监控和现场有人作证,相信小伙子的结局会是个悲剧,不单是需要承担责任还需要进行赔偿,甚至连工作都会丢掉;对于社会来说将是又少了一个热心人;为什么会现在社会上会出现很多旁观者的心理呢?其实这个不只是单方面的责任,就如同这件事情一样,因为一旦你上去帮忙,可是现场没有监控没有证人,你很可能被讹还需要承担责任,这才是大家旁观的根源。

当马路上出现有人摔倒了,而大家心里却还在忧郁彷徨要不要上前去扶的时候,说明大家心理已经改变了,已经变得不那么热心,不那么愿意帮助他人,为什么会如此呢?就是因为有一小部分像老人和家属这类人的做法,伤到了大家的那颗真诚而乐于助人的心;所以个人认为小伙子应该要起诉,让这些人受到应有的惩罚,让那些抱有侥幸心理的人不在有讹人的想法,不要以为讹人的成本低。

感谢各位读者朋友的阅读,大家赞成小伙子起诉老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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