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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之间的欠条有没有法律效力?

夫妻之间的欠条有没有法律效力?

夫妻之间的欠条有无法律效力,是需要区分情况的,不能一概而论。简单的说,夫妻之间欠条原则上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但如果违背真实意思所出具的,是不具有法律效力。下面详细给你分析一下:

在我们中国的传统婚姻,大多是男主外,女主内,男人在外挣钱,女人在家照孩子及日常家务。这样就导致家庭的经济来源主要依靠男性,一旦夫妻感情不好时,涉及要分割财产时,就会产生一种错觉,家里的财产大多由男方挣钱买的,如果按双方挣钱多少衡量对家庭的贡献,这显然不公平。

因为照顾家庭也是需要作出劳动的,而且这样的劳动并不轻松。在制定婚姻财产制度时由于无法将夫妻双方对家庭的贡献量化,也很很难公平的量化。

所以就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无论是夫或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财产为共同共有,就是一种混同状态。我们来看看法律规定:

我国《婚姻法》第19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烟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也就是说,夫妻双方可对双方婚前财产及共同财产的权属性质是可以进行约定,婚姻法并不干预。

另外,《婚姻法解释三》第十六条还规定:夫妻之间订立借款协议,以夫妻共同财产出借给一方从事个人经营活动或用于其他个人事务的,应视为双方约定处分夫妻共同财 产的行为,离婚时可按照借款协议的约定处理。

从以上两条法律规定可以总结两个结论,一,夫妻之间可以对财产的权属进行自由约定;二,出借资金是共同财产,却用于个人事务,应视为双方约定处分共同财产的行为。所以呢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书写的欠条,如果并未违背当事人真实意愿的话,是具有法律效力的。由于该笔款项刘某某是用于个人事务,所以应视为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分。

2023-11-16

民事法律行为的法律准则是法无禁止即自由。

法律并未禁止夫妻之间的借贷行为,所以原则上夫妻之间是能够发生借贷关系。但是,婚姻法采用夫妻共同财产制,在婚姻存续期间,财产处于混同状态。所以要认定借条或欠条的效力,则需要根据款项的来源、款项的用途来分析。

例如,借给对方的款项是来自于夫妻共同财产,且该款项用于家庭生活,则该债务则不成立。

例如,借款给对方的款项是来自于夫妻共同财产,但该款项用于夫妻一方个人用途,则应当返还一般。

再例如,借款给对方的款项来自于个人财产,且款项用于个人事务,则借贷关系成立,应当全部予以返还。

2023-11-16

这个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能一概而论。

夫妻之间,传统的思想认为:一家人,你的就是我的,我的就是你的,所有资产都是两人共有的,所以双方之间不存在什么欠款,也就不存在什么欠条,即使存在也不用还,财产混同吗。

但放在现代社会婚姻家庭观念中,这个可能就行不通了。尤其新的《婚姻法》施行以后,夫妻既可以对婚前财产进行约定,也可以对婚后财产进行约定,即实现婚姻关系契约化。在夫妻双方对各自财产有约定的情况下,当夫妻一方向另一方借款或因某种原因一方对另一方有欠款时,这时双方之间打下的欠条有法律的约束力。

这道理也很明白,现在早已不是“夫为妻纲”的年代,妻子是丈夫的附庸品;现在是婚姻自由,婚姻平等的婚姻契约时代,夫妻双方可以约定除违反公序良俗以外的一切财产和人身行为,比如说,禁止家暴,夫妻间互相忠诚义务。

尤其当今社会有部分老人再婚,为防止因财产继承问题和子女发生纠纷,对再婚后的资产,收入,经济开支往来完全可以作出约定,对彼此间的债权债务承担相应的责任。

当然,夫妻间的债权债务以不违背法律和公序良俗为前提,夫妻间财产混同制是原则,财产契约制是例外。

2023-11-16

有效!


可以打欠条。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六条规定:夫妻之间订立借款协议,以夫妻共同财产出借给一方从事个人经营活动或用于其他个人事务的,应视为双方约定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离婚时可按照借款协议的约定处理。

谢谢邀请,夫妻之间经本就没有存在借条一事,除非妻子向老公拿钱借给别人,才可以向他人要借条,如果不是借给别人何用借条,在家拿再多的钱也不用借条,难道连妻子还信不过吗。

夫妻之间打的欠条有效呢?

夫妻之间关于财产所有制的约定有效吗?如果婚后财产所有制的约定是有效的,夫妻间打下的欠条就是有效的。其实呢,与其说它有无效力,倒不如说它有无实际意义更加合适,比如,夫妻实行婚后财产共有制,夫妻间打个欠条看起来有些搞笑,待到夫妻间离婚时,欠条的法律意义就会显现出来,据此,实行婚后财产共有制的夫妻间打下的欠条也是有可能发生法律效力的,因此夫妻间的欠条是有效的。

谢谢邀请:

一、夫妻婚姻期间的《欠条》,所欠钱物债务没有执行支付法律效力。但对夫妻共同财产的财务管理权行使合法有效。如:今夫欠妻10万元。夫每月工资交妻监管,妻需支付夫生活费,子女抚养费。

二、离婚后,《欠条》具有债权债务效力。

2023-11-16

这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最好请律师介入,帮助解决。

近年来,夫妻之间因为借条纠纷诉至法院的屡次出现,比如因空床费、家务辛苦费等所打的借条,这种借条多为夫妻之间的玩笑,并非真正的债权债务往来,那是否就意味着夫妻间的借条无效了呢?答案是否定的。下面我们将对夫妻间的借条是否有效,是否具有法律效力的问题进行探讨。

一、夫妻间借条是否有效

首先我们来明确什么叫做借条。借条属于借款合同的一种表现形式,合同法对合同主体的规定是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由此可见合同法并不禁止具有夫妻身份的自然人作为借款合同的主体,并且婚姻法也明确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可以实行财产分别制,可以拥有个人专属的财产,这就为婚内借款合同可以成立并生效提供了前提,因而婚内借款合同的效力应予肯定。

当然,也有不同的意见,主要是认为借款时所借款项本来就是夫妻共同财产,钱不过是从自己的左口袋拿到了自己的右口袋,既然是自己拿自己的钱,又怎么能叫借款呢?其实对夫妻婚内借条的效力应予以肯定。我国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共同所有”,并同时规定“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从借条本身的性质看,借条应当是一方将其所有的款项出借给另一方时由对方出具的凭证,也就是说所借款项应当是属于一方所有的。借条既然是以书面形式确定了的凭证,它显然也满足了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的对处置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归属的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要求。因此,从形式上来说,对夫妻婚内借条效力应当认定是有效的。

END

二、夫妻间借条是否有法律效力

对于夫妻间的借条是否有法律效力,具体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

首先,夫妻一方用属于自己的财产购置了夫妻共同财产,另一个为此出具了借条,该借条是个人债务还是为夫妻共同债务。在借条确定的款项作为对价购置的财产由夫妻共同经营或使用并且收益由夫妻共同的情况下,应当认定购置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因为这时如果继续认定借条的效力,让出具借条的一方独自承担借款责任,显然已经违背了婚姻法第十三条“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的规定,同时也显失公平。

其次,夫妻间债务在没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是否可以由于混同而归于消灭。随着婚姻法的修订,婚姻法实际上已否定了债可以因结婚而混同从而归于消灭的说法,因为修订后的婚姻法已经明确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归该方所有,这意味着一方的婚前债务也应由该方承担。既然婚姻法已经明确否定了这种债可以由于结婚而混同从而归于消灭的说法,那么也就不能否认夫妻间可以发生债的关系,混同说或不能发生说是不能成立的。

综上所述,夫妻婚内借条的效力在一般意义或形式意义上应当认定其是有效的,但对其的认定存在许多影响因素。例如借条的出具是否出于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借条出具后如果借条所确定的款项所购置的财产完全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其使用、经营收益完全归夫妻共同享有等。

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涉及很多经济利益和人身利益,欠条作为约定财产的一种形式,虽然约定了权利义务关系,但是当离婚时仍然会出现一方拒绝履行的情况。这时合同问题和财产分割问题相互交错,只有律师才能将条理分清,合理有效的维护当事人的权益。


2023-11-16

要看所欠的什么。有婚前公证的,婚后的等等问题需要明确才能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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