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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找了律师做了遗嘱,生效后房产过户还需要其他子女同意吗?应该如何执行遗嘱?

父母找了律师做了遗嘱,生效后房产过户还需要其他子女同意吗?应该如何执行遗嘱?
2023-10-13

这个问题说的很模糊。你所说的遗嘱生效,是指立遗嘱人死后的事情,那时候的其他子女已经没有发言权了。我们今天的公民一提到遗嘱总觉得公正后才有效力,于是都一起拥到了公证处,但是他们不知道,“其实不花一分钱也能留遗嘱的”。比如老两口认为小女儿最孝顺了,只是命苦,离异多年,老公两口担心自己百年之后,这所房子会引发其他儿女的争夺,于是父亲亲自执笔,书写了一段文字,内容写明,二老去世后,坐落某处的自己名下的自有房产,归小女儿继承,他人不得干涉。二老签名就行了。当然,生效时间是二老去世后。如果立遗嘱的人没有文化,可以找个“文化人”代写,然后由二老签字。这在法律上称作代书遗嘱,前一个称为自书遗嘱,二者有所不同的是,代书遗嘱除了本人签字外,代书人也要签字,还要有两个“年轻人”签字,这两个人的身份叫见证人。而找个“年轻人”不是法定的,起码要“活过”立遗嘱人的。说的通俗点,见证人主要的职责是为了证实立遗嘱的真实性,如果在人家立遗嘱人健康的活着时,你先死了,那么就失去了遗嘱见证的意义。我们找律师作遗嘱见证,只是规范一些,毕竟律师是专业的法律权威人士,但是要花钱的!

2023-10-13

遗嘱有效和过户手续是两回事儿,将来按遗嘱继承并不能自行直接过户!


找律师做遗嘱也好,自己写遗嘱也罢,只要符合遗嘱的法定条件和特征就可以成为一份有效的遗嘱。找律师做遗嘱和自己处理遗嘱相比,律师比普通人更懂法,正常情况下能指导、帮助立嘱确定一份从形式到内容都有效的遗嘱。这是找律师做遗嘱与普通人自己做遗嘱的区别。


但是遗嘱的特征是要等到立嘱人去世后才能生效、执行。不管是自书遗嘱、律师代书遗嘱,甚至是公证遗嘱,等到遗嘱生效执行的时候,都不能确保凭遗嘱能直接、自行办理房产过户。


在多子女或多个其他继承人的情况下,有人持有有效遗嘱仍需要跟其他继承人沟通,寻求配合,如果其他继承人对遗嘱的真实性或有效性有争议且协商不成,那也只能通过诉讼的方式由法院来审理判决,法院认为遗嘱没问题,可以依据遗嘱判决继承,判决生效后可持判决办理过户手续。在有争议的情况下,凭遗嘱直接过户,是不可能的!

(本文由 北京杨文战律师 提供,首发于悟空问答)

2023-10-13

一般来说,常见的遗嘱有自书、代书、公证遗嘱,且遗嘱可以随时变更、撤销。这样一来,遗嘱有可能存在多种形式的遗嘱,还可能存在一份,两份,甚至多份遗嘱。

继承人仅拿着一份遗嘱要求过户,这个时候房管局如何判断该遗嘱是最终的遗嘱?所以,为了保障其他继承人的利益,核实遗嘱的真实有效,房管局都会要求其他继承人都必须到场签字。

虽然找律师做了遗嘱,这种应该属于代书遗嘱形式,基本很难单独就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所以,还是需要其他继承人共同配合办理手续。若其他继承人拒不配合,则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继承该房产。法院若判决该房产由你继承,即便其他子女不配合办理过户手续,凭借着法院生效的判决,房管局是会给你办理过户。

2023-10-13

遗嘱生效是不需要其他子女的点头同意的,但是具体办理遗产过户时,如果其他子女不同意,那么也会有一番波折。

如题所述,父母通过律师订立遗嘱,将自己房产指定给其中一名子女继承。首先可以确定的是,这份遗嘱应当是合法有效的。毕竟是通过律师订立的,律师不至于会把遗嘱的法定形式给搞错的。那么,当父母去世后,指定继承的该名子女可以拿着这份遗嘱,直接去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吗?

答案是否定的,一般房管局为了保证不出差错,不会仅凭遗嘱就给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的。毕竟他们的审查能力比较有限,怎么知道这份遗嘱是不是真实有效的呢?所以,房管局一般会要求出具公证处的公正文书,或者法院裁判文书等,来证明确实可以按照这份遗嘱来办理过户。

因此,通常情况下你应当先去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这个过程虽然不需要获得其他子女的同意,但是也需要他们一起去公证处,做出一个放弃继承的申明。如果他们拒不配合,一般公证处是不会贸然做出继承公证的。这时候,就需要你向法院提起继承纠纷之诉,最后通过这份遗嘱,让法院做出房产归你继承的判决书。这样一来,房管局就会根据公证书或者判决书,将房产直接过户至你的名下了。

所以,其他子女同意放弃继承的,你才能最省事地办理房屋的过户手续。

2023-10-13

你好,找律师做的遗嘱不代表房产就可以直接拿遗嘱进行过户,因为房产过户必须要有符合房产部门过户的相关条件,当然一份有效的遗嘱是必要的条件之一。

找律师做的遗嘱只能说明你的遗嘱有效性的可能性比较大,因为律师毕竟是专业的法律人士,能够保证遗嘱的内容是合法的,形式上是符合法律要件的,如果进行了律师见证,那么效果可能会更好一些。

但是去进行房产过户的时候,仅凭一份遗嘱是不够的,因为你有遗嘱不代表其他的子女能够认可你遗嘱的效力,能够配合你办理过户!因为你有遗嘱之后,会导致其他子女作为合法的继承人无法继承该房产,那么就需要其他子女出具放弃继承的声明,而这个声明一般需要进行公证的。如果其他子女不配合办理这样的声明,那么恐怕你们还需要去法院打一个关于遗产继承的官司,由法院来出具判决,之后拿判决书再进行过户!

所以立遗嘱的时候是不需要经过其他子女的同意的,但是即便该遗嘱有效了,在实际分割遗产的时候,不是说要征得其他子女的同意,而是要避免不了涉及到其他子女的利益。如果你们的子女之间比较和睦,办理起来就会比较顺利,但是如果其他子女有异议,办理起来就会比较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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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论是公证遗嘱还是找律师起草的遗嘱,只是房屋所有权人生前对于自己财产的处分,至于被继承人去世后,继承人需要办理过户手续,仅凭遗嘱一般是无法办理的。

一般实践中要办理房产过户手续,不仅需要有原房屋产权人处分自己房产的文件,遗嘱或公证遗嘱,同时还需要其他继承人的身份信息文件,还有其他继承人表示认可遗嘱效力,放弃继承的文书,也就是继承公证。如果其他继承人不配合办理,为了减少办理手续,可以通过法院诉讼确认的方式办理。

希望上述回答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其他问题可以关注并私信

2023-10-13

订立遗嘱不代表一劳永逸,若是对遗产分配不公,其他子女肯定不同意,那么遗产执行起来更是困难重重。合肥市民小李就遇到了这个问题,小李的家人除自己的妻子外就只有已退休父母、一个多年前早已远嫁的大姐和一个虽已成年却仍旧不太懂事的小弟。


大姐远嫁,只有节日时才能回来探望,小弟外出工作,成就不大,对家中也无甚照顾。可以说父母基本是靠小李一人赡养照顾,父母也将小李的孝顺和独力支撑家庭的不易看在眼里。

因此,在几年前小李的父母,就已经联系了相熟的律师朋友,订立了遗嘱。遗嘱规定家中的房产全归小李一人,二老的退休金等财产合计五万,则由小李的大姐和小弟平分。小李得知此事时,感念父母之余,也丝毫没有向大姐和小弟透露遗嘱之事,担心会引发纠纷,破坏手足亲情。而且小李认为有了这份律师亲自写的且公证过的遗嘱,等到父母去世后,自己就可以在不惊动兄弟姐妹情况下,继承父母的房产。


去年年初,小李的父母因病相继去世。小李带着父母的遗嘱来到房管所,请求房产过户,却遭到了拒绝,因为小李没有相应的继承公证,需要先去公证处办理。

因此,小李便带齐所有相关的书面材料和证明来到了公证处。本以为万事俱备,只欠签字与手续,但公证处的工作人员要求小李一定要所有的继承人到场并签名认可遗嘱的有效性和唯一性,才可以办理这份继承公证,继承房产的全部份额。

无奈之下,小李只能带大姐和小弟一起来到公证处。看到遗嘱内容,大姐表示尊重父母的遗愿,并无异议,主动签字,而小弟则十分愤怒,认为父母太过偏心,坚决不签字,甚至一度大吵大闹,说要上法院判个清楚。最后,在工作人员的调解下,小李愿给小弟十万作为补偿,小弟这才愿意签字,小李也最终完成了这项继承公证,并在房管所顺利过户。


从这个案例我们也不难看出,遗嘱生效后房产过户是需要其他子女同意并确认遗嘱的有效性和唯一性的。而具体如何执行是得看各家情况的,小李已算是相当顺利。订立遗嘱可以是秘密的行为,但遗嘱继承从来都是公开的,这也要求订立遗嘱之人深思而慎选,从自己的心意和家庭和谐出发,遗嘱生效后才能更好地被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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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类过户为 房屋遗嘱继承过户,在房管局房屋过户实际流程中 是需要其他继承人放弃财产公证的!然后才可以过户

2023-10-13

遗嘱是遗嘱人生前对自己合法财产的处分,遗嘱自遗嘱人死亡后生效。既然是这样,无需其他子女或者继承人同意。

一般遗嘱会指定遗嘱执行人,遗产的分割由执行人实施,涉及房产最好及时过户,做好变更登记,以确保权利。具体程序可以咨询当地房管部门。

2023-10-13

律师做的是见证遗嘱,不能办理过户手续,只有公证遗嘱才可以。办理过户一般需要法院的调解书或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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