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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年后打师案”二审律师:常某想向老师“负荆请罪”,父冒雪步行几十里道歉,你咋看?

“20年后打师案”二审律师:常某想向老师“负荆请罪”,父冒雪步行几十里道歉,你咋看?

谢邀。

很佩服周律师的口才,题主问题中说的“负荆请罪”和“冒雪步行几十里道歉”的“典故”我去查了一下,了解到原来是华商报采访常某二审辩护律师周兆成时候说的:

2018年冬天,被告人的老父亲常天长曾经冒着风雪,步行数十里到张老师的家,希望乞求获得张老师的谅解。

作为被告人辩护律师,我绝不会为常某尧“打老师的行为”作任何“开脱和辩解”。我始终认为“错了,就是错了!”但是,我们谴责的同时,是否可以化解这段20年前“师生的恩怨”。

我不是很懂法律,所以我不知道现在国内的法律打“感情牌”是否对审判结果会有什么质的影响,很显然,周律师以及常家在二审的辩护策略上作出了巨大的调整,把常某、常家人“包装”成了“可怜人”。

就我个人而言,我是不信发生在去年的“冒雪步行”以及“负荆请罪”这些说辞的,因为一审直到宣判后常家的态度都是比较纯粹的不是吗?

尽管周律师把一审宣判当天常父就表示要对张老师20年前的体罚常某的行为进行反诉形容为:

我认为这样的言论完全可以解读为一位60岁的老父亲对深陷困境中的爱子的“护犊情深”,在爱子一审宣判之后“情绪崩溃后的过激言论”。

但是我真的是也一点都“信”不起来。

说真的在一审开庭前,常父非常高调的表示:“我儿子打老师确实不对,他会对自己行为负责,国家依法处理,我们没意见。我只是非常想与张老师和解,我们愿意道歉以及对张老师给予经济补偿!”而判决出来了,掷地有声的表示要“反诉”!当时就已经引起很多人的热议了,这才过去几天?有半个月吗?怎么“又变了”?
实话实话,我真的看够了这场戏了,这家人还有没有个谱了?

你要是认为自己没错,那就死磕到底,你要是认为自己有错,那就诚恳认错,这一会一个样的到底是要闹那般呢?

对于这起事件,一直以来都有支持者和反对者针锋相对,常家总不会觉得自己有网络上部分声音的“支持”就觉得自己有“底气”吧?要知道,这些所谓的支持者更多的不过就是看热闹不嫌事儿大罢了,不过就是借机发泄发泄,或者蹭个热度什么的。

找过那么多律师也应该咨询过不少人吧,自己面对的是什么自己不清楚吗?

自己挑战的是什么自己不清楚吗?

且不说有没有足够的证据去证明20年前张老师的确是对常某进行了体罚等错误的行为,纵然是有,也不能够抵消你20年后打人的行为啊!

更何况,张老师被打之后压根就没吭气!没人知道他被打了这事儿,本来到这里是不是也就结束了?

作为周律师嘴里的:

作为二审辩护律师,在接受委托后与常天长进行过多次深入沟通,我了解到被告人常某尧与父亲感情深厚,常某尧一直是家里的一个好儿子、好丈夫、好父亲,在邻里也是一位人人夸奖的好青年。

“好青年”是怎么想的把视频传到网上的?

“好青年”又是如何对待视频上传之后带来的种种反应的?

也许没有这段视频,我想很多人可能会对你过去的同情表示理解,但是从这段视频流传出来之后和你们的言行表现就已经注定的了你们的结局了!

现在这么说,不过就是为了争取“减刑”甚至是试图免于处罚,说真的,我个人表示非常的不看好,维持原判的可能性非常大。

2023-08-22

“20年后打师案”再起波澜,二审律师避重就轻,大打感情牌,最终难以达到目的

“20年后拦路打老师并拍摄传播侮辱视频”一案已经于2019年7月10日一审宣判,被告人常某,以寻衅滋事罪被判处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半。随后,主审法官接受媒体采访,一席话合法合情合理,正确的引导了舆论导向,至此,网络上关于老师该被打的言论,成为了极少数。

但中国是法治国家,依据法律,中国实行的是两审终审制,常某有权依法提起上诉,而律师,也有权提出辩护。

据《华商报》报道:曾代理西安奔驰女车主维权案和湖南新晃操场埋尸案的知名律师周兆成已获授权,正式成为“20年后拦路打老师案”被告人常某尧的二审辩护律师。

在接受《华商报》采访时,该律师声称:“我会见被告人常某尧时,也明确指出其打老师的行为极其愚蠢,极其错误……”并“向事件另一方被打的张老师以及所在学校,代表我的当事人表示深深的道歉。”还声称:我绝不会为常某尧“打老师的行为”作任何“开脱和辩解”!

并大打感情牌,说:2岁的女儿还年幼,妻子、老父无依无靠,全家已经陷入“崩溃的边缘”。

毫无疑问,该律师为这一案件,下了很多功夫,看得出来,专门查阅了最近的教育新闻,特别是关于教师惩戒权的新闻报道,也查阅了不少的历史典故,“备课”是很充分的。但该律师的说法,具有极强的隐蔽性,让我都差点感动了。但细细一想,又有很多的疑问!

首先,“犯错”和“违法”“犯罪”,该律师是不是在避重就轻?

该律师在接受采访的时候,反复强调,常某的这种做法“极其愚蠢,极其错误”。我们知道,愚蠢还是聪明,是从技术手段的角度而言,意思是,可以采取更加聪明的手段——这个手段,可能包含合法的手段,但毫无疑问,时隔久远,早已过了法律的追诉期,那么,可能利用各种方式,让张老师名誉扫地,来报复,就是聪明的手段吧!

而“错误”的说法,则具有极强的隐蔽性——犯法,犯罪,都是错误,但错误的概念范围要大得多。也就是说,错误不一定违法犯罪,但违法犯罪,一定是犯错。

律师反复说“犯错”,这不是避重就轻是什么?

另外,该律师反复说是“打老师”,只字不提拍摄和传播视频,要知道,打老师,伤害的是身体,而拍摄并传播视频,让老师被打的惨状,在全国数亿网友面前展现,这是对人格的对最严的践踏——在某种程度上,老师被打,并没有报警,而视频传播之后才报警,就很能说明问题!

侮辱,其次,向记者讲述“老父亲冒雪步行几十里道歉”,真的就是悔意?

该律师声称:被告人的妻子和父亲一直对常某尧的错误行为非常内疚,曾在网络上多次向张老师以及社会公开致歉。还特别描述了一个细节,说“被告人的老父亲常天长曾经冒着风雪,步行数十里到张老师的家,希望乞求获得张老师的谅解。”

请注意,该律师的措辞,“老父亲”,给人的感觉是七老八十,而事实上,常某30多一点,他的父亲,一般来说不超过60岁(看面相应该是50岁多一点,见下图),这种描述,背后隐含这什么,我想,明眼人心知肚明吧。

后面说“冒着风雪,步行数十里”,是不是曾在哪里见过?

哦,那个著名的典故,程门立雪!他难道是想说,这已经达到尊师的极致了?

还有“乞求”,似乎是李安人格尊严都不要了——似乎,这个老师,太不通情理了!

这难道不是道德上的绑架?

其实,关于道歉,常某的父亲也好,还是常某的妻子也好,都是在警方介入之前都知道了常某拦路打老师的事情。作为一个理性的、有基本是非感的父亲和妻子,如果要道歉,当时就应该登门道歉,为什么要等到常某被刑事拘留,及将面临刑事处罚的时候,才这样数次登门道歉?

我还清楚的记得,常某的妻子,在头条以“等你回家612”为名,发布的多条微头条,那里,除了对张老师的指责,哪里有什么真诚的道歉呢?

这是真的意识到行为的严重错误,还是为了减轻常某的刑罚?

而反观常某,视频在网络传播后,录制的视频,那股嚣张劲,而后在法庭上,对张老师都是直呼其名,那里有半点起码的尊重!

这是真正的后悔?

再次,幼子老父,无依无靠,“家庭崩溃”,想表达什么?

一计不成,再生一计。该律师向记者描述的时候,大打感情牌。说:2岁的女儿还年幼,妻子、老父无依无靠,全家已经陷入“崩溃的边缘”

这样一来,作为施暴者,似乎成了受害者!

说实在话,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我特别关心的是,是常某得的孩子,在这样的一个家庭里长大的孩子,有一个犯罪的父亲,这个孩子,如何健康成长,真的需要大家的关心,,毕竟,教育,需要的是有教无类啊!

但是否就是律师所说的“无依无靠”了呢?

照此说法,那些家庭发生了变故的,都身陷绝境了?

其实,剥开华丽的面纱,律师是在用感情牌,引发大家的同情心罢了!我想,很多的网友,看到孩子和老人的面,看到“无依无靠”,就会顿起同情心,到时候,舆论就会发声再一次偏转——用舆论来影响判决,手段,还是蛮高明的。

最后,我们期待师生“相逢一笑泯恩仇”,但前提是要维护法治的威严,要真诚的道歉

作为教育人,我一直在思考,如果我是张老师,我会怎么办?作为读书多年被多名老师体罚过的学生,我也一直在思考,如果我是常某,我又该怎么办。

其实,我们的心都是柔软的,我们的血,都是温热的,不客气地说,教师的心,远比律师们柔软,教师的学,远比律师要温热,因为,我们的职业,需要的是爱!而律师,看重的是委托人的利益最大化,某种程度上,也有自己的利益!

说这些,是想要表达,我们真的希望,常某和张老师,包括全天地下所有曾有这样那样不愉快的师生,都能“渡劫劫波师生在,相逢一笑泯恩仇“(化用鲁迅先生《题三义塔》)。我们也希望,正值壮年的常某,能加入改革盖房的洪流,为自己,为自己的家庭,也为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我们还希望,常某年幼的孩子的,健康快乐成长,常某的“老父亲”能够“老有所养”。

但所有的事情,都有前提,那就是,法制社会,我们必须维护法治的威严——对违法犯罪分子的宽容,就是对遵纪守法者的犯罪

还有就是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中国人有句古话“人非圣贤,其能无过。过而能改,善莫大焉”。不要为了减轻常某的刑事处罚而道歉,而应该为其行为的严重错误而道歉,这才是问题的关键。

在这篇文章的最后,我想再次呼吁,所有的老师,都要依法执教,也要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所有的受教育者(曾经的、现在的、未来的学生),充分体悟老师的一片苦心!


作为一名工作20多年的语文老师,在常某打老师的事件发生以后,我常常在反思自己,作为老师是不是也让学什么如此痛恨? 痛恨到当街暴打,还口出狂言,传播视频。

1.20年前被老师打的学生多了,但没有几个像常某这样。

20年前的教育方式就是“黄荆条下出好人”。 那个时候不光是老师打学生,父母亲也父母亲也打孩子。但时隔这么多年,有几个常某呢? 目前看来,全中国上下就这么一人。

曾经老师打学生,现在老师被学生打,是不是父母打了曾经孩子,父母现在也要被孩子打呢? 肯定父母会说他教育孩子都是为孩子好,那么老师也是出于这样的心理呀,有哪个老师当年打学生不是为了孩子好?

所以常某从一开始就错了。在仇恨中生活这么多年,见了老师这样剑拔弩张,这样的学生谁还敢教?

2.如果是真心道歉就不用等到现在。

律师说常某想向老师负荆请罪。 如果常某打了老师,传播了视频之后很快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立即向老师真诚道歉,老师会原谅他,但是,他没有;如果在一审时,常某能真诚地叫声“张老师,对不起!”老师也应该会原谅他,但是,在一审时,常某没有叫一声张老师,而且气焰非常嚣张;如果在一审结束后,他能痛定思痛,认识到自己错误,向老师真诚道歉,老师也应该会原谅他,但是,没有,他父亲扬言决不同意常某坐牢,他妻子表示要上诉。

而现在马上要二审开庭了,就想要得到老师的谅解。 这让我们不得不怀疑他想要“负荆请罪”有几分可信度,不得不怀疑他的“负荆请罪”的动机是什么,不得补怀疑 他是否真正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

3.父冒雪步行几十里道歉。

“父冒雪步行几十里”这明显是有人在杜撰。 这明明才七月,不可能是冒雪,看他们的衣着也是夏季穿的短袖,可以冒风也可以冒雨,但是现在是万万不可能冒雪的。

再说步行几十里也不太让人相信,因为现在全国上下都村村通了公路。 再远都不可能是步行几十里,更何况他父亲是村上干部,说不定早就住起了洋房,开起了小车。

想打感情牌,想要获得老师的原谅,获得广大网友的原谅也不用这样来杜撰。

4.不要对老师进行道德绑架。

这整个事情当中,张老师从自始至终没有看见在网上发一句话。即使挨打了,也没有对家人说起这件事。老师最初并不想把事情搞大,但是谁也没想到常某居然把他打人的视频发到网上,引起了全国轰动。这让年过半百的张老师情何以堪?

在一审时,常某全程没有叫一声张老师,没有看见他一点忏悔的意思,而现在却说想要“负荆请罪”。甚至还说孩子小,父亲老,妻儿无人照顾。常某三十多岁的人了,他不可能不知道自己对这个家庭应付的重要责任,但是他全然不顾他的责任,而要对张老师实行报复。

所以,老师原不原谅常某,真不是旁人可以指手画脚的,还是让张老师自己拿主意吧!不要把老师说得如此不通情理。

看来看去,老师还是不要随意使用什么“惩戒权”,不然下一个挨打的可能会是你。

2023-08-22

晓晓笔记晓晓谈。

负荆请罪本是廉颇向蔺相如诚心道歉请罪。那么常某的负荆请罪是诚心的吗?有没有想通过获得老师的谅解,而达到减刑的目的呢?

我们知道,法律有这样规定,如果犯罪嫌疑人获得了被害人的谅解,那么在一定程度上犯罪嫌疑人可以获得减刑。

常某能够被原谅减刑吗?

常某案关键有两点:

  • 一是打老师。打老师是我们常说的欺师灭祖行为,这是我们接受传统儒家文化的人不能忍受的。
  • 常某案的另一个关键是传播影响非常巨大,常某打老师的视频被播放了近7亿次,社会影响非常巨大。

对于影响这么巨大的案件的审判,其审判结果必定具有一定的社会导向性,因此曹某被原谅减刑的可能性非常之小。

常父冒雪步行几十里道歉,可怜天下父母心。

题主说的,常某父亲冒雪步行几十里道歉,应该是发生在去年冬天的事儿吧,现在是三伏天,河南不可能下雪吧?

不管下不下雪,常父对儿子的爱也是可见一斑。

但事关教师这一群体的社会地位。以及对下一代的教育,国家法律机关也只能对陈某进行严格的审判,对于常某父亲的道歉行为,我们只能发出一些感慨。

被打老师一直都没有露面。

被常某打的老师一直都没有露面,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常某的老师,也经受着各方面的巨大的压力。

如若被打的老师露面,在新闻媒体的报道下,很可能还会一石激起千层浪,进而把整个事件推向一个新的阶段。

常某拿老师这一案件的社会影响性非常巨大,我想依据我国的法律制度,对于常某打老师这一案件的审判,会给出合适的判决,合适的量刑。

编者按:常某想向教师“负荆请罪”,如果是发自内心的话,张教师确实可以考虑原谅常某。如果只是律师给他建议,负荆请罪可以取得张老师谅解并能减少刑罚的,我想还是不要“负荆请罪”,这样显得常某以及其家人更虚伪。其父亲冒雪步行几十里道歉,可以看出其父为了儿子不得不低下高昂的头颅。



早知如此,何必当初?记得常某没被判刑前,妻子发文力挺常某,认为“张教师被打不冤,因为没有无缘无故的爱和无缘无故的恨”,确实,张老师也可以以其道还自其身,如果常某不违反纪律,顶撞教师,教师又怎么会无缘无故体罚常某呢?其父也认为,“儿子有错,但是无罪。”,没想到常某却偏偏被判一年零6个月,法院判常某“不但有错也有罪”的结果狠狠的打了常某父亲的脸。



常某当街拦截报复殴打张教师时一定没有想到会有那么大的代价,更没有想到偶然间传播殴打教师的视频到网络上竟然会给自己带来那么大的麻烦。这充分说明,常某在中学时没有学好思想政治这一门科目,思想和法律意识都没及格。语文也没学好,要不然他不会不知道“大丈夫能屈能伸”、“宰相肚里能撑船”为人处世的名言,也不会不知道“韩信胯下之辱”的典故,然而令人意外的是,他被判刑一年六个月后突然懂得“负荆请罪”,真是不挨打不知道肉疼。



2019年教育界真的很热闹,好的方面有有传言教师加薪的、有说教师评职称容易的、有教师工资待遇地位将要比公务员还要高的,感觉教师职业已经是全世界最好的职业了。不过,教师们的心情还没冷静下来,又发生了诸如杨守梅用书体罚逃学生被八连杀处罚的、周安员教师阻止学生打架引起家长到学校闹而不堪忍受投江一去了之的,还有更悲惨的是,李尚平因维护教师权益而被当街爆头的、还有邓老师举报校长小舅子在学校操场工程中偷工减料被埋操场16年的……这一系列的案例,无疑是给全国教师们脸上泼上了一盆冷水,瞬间清醒许多。



这时候,教师们想起了“惩戒权”,名人白岩松也呼吁“为了孩子的将来,立刻马上给教师惩戒权”,然而,聪明的教师却不买账,一致认为“惩戒权不敢用,也不想用,还是明哲保身,做一名佛系教师”。

8月1日,吕玉刚表示,要明确教师惩戒权,一是解决当前教师不敢管、不愿管的问题,教师有责任、有义务对学生进行管理教育;二是解决不善管、不当管的问题,以前也出现过一些教育不当、过度惩戒的现象,此次明确教师惩戒权可以让老师、家长都有把“尺子”去判断,避免造成家校矛盾等问题。 “

当前,教师不敢管学生、不愿管学生的原因是什么?如果让教师们写出来,估计写三天三夜也写不完。

这里我就重点简单提几个原因:1、社会和法律对未成年过度保护。2、家长不懂法不学法,溺爱孩子过度,频繁校闹。3、法律法规只强调教师的责任和义务,教师享有合法教育管理权受法律保护的权利却忽略不计。4、社会尊师重教的风气已经消失殆尽。5、教育局和学校等教育主管部门重视升学率等政绩观念,不重视教师的身心发展,动不动就处理教师等问题。6、职称等功利性强的制度影响,教师工资待遇地位低等。7、读书无用论盛行,学生厌学情绪严重等等。8、相关教育法律法规,教育管理制度不完善,合格的校长缺乏等等。

以上八点都是教师不愿意管、不敢管学生的重要原因。吕玉刚强调的“教师有责任,有义务对学生进行教育管理”,却没提到当教师管理学生时出现差错时如何保障教师的合法部分权益,以及没有解释出现无理取闹的校闹时如何解决,这都是避重就轻的做法。

吕玉刚还说,要解决教师不善于管、不当管学生的问题就是要明确教师惩戒权,让家长、教师都有一把“制度的尺子”去判断,避免造成家校矛盾。不知道,教育部拿出这把“教师惩戒权”的尺子能不能有效避免家校矛盾,让我们一线教师拭目以待。

综上所述,无论是常某20年当街拦截报复殴打教师并传视频到网络上,还是杨守梅教师用书体罚逃学学生,还是周安员教师阻止打架学生被迫投江一去了之,还是被爆头的李尚平老师,还是被埋操场16年的邓老师的案例,都明确的揭示一个真理:教师是一个危险的职业,从事这份职业,除了情怀不谈,明哲保身是最明智的选择。

2023-08-22

欢迎来到“老穆说语文”问答领地,老穆将用最大的热忱和最好的回答回馈您!


老穆有话说

一粒种子,被“仇恨”浇灌了20年,最终长成了病态歪曲大树,而且还结出了苦果。

试问,这样的一颗树,是不是从根部到树梢都充斥着“仇恨水”?倘若用正常水去浇灌,需要多久才能将“仇恨水”全部替换掉?

我想,绝不止一两个月,甚至要数年之久!

老穆看了相关媒体报道,老穆反倒觉得,二审律师自身的关注度倒是超过了本案关注度。

据了解,二审律师为周兆成,何许人也

他因曾代理过轰动一时的“西安奔驰女车主维权案”和“湖南新晃操场埋尸案”而闻名全国,为众人所知晓。

对于他这样的律师而言,往往会把问题看得很透彻,我想,他在没有接这个案子之前,想必也关注过此案,心中也许会不断假想,倘若“我”代理了此案,会如何如何?

现如今,他已成功接过此案,他深知这个案件的特殊性,他也知道要想“翻案”比登天还难,唯一能做到的,就是缓期执行监外执行

所以他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就说了这样一段话:

作为被告人辩护律师,我绝不会为常某尧“打老师的行为”作任何“开脱和辩解”。我始终认为“错了,就是错了!”但是,我们谴责的同时,是否可以化解这段20年前“师生的恩怨”。

从这段话可以看出,他早就知道翻案可能性不大,唯有打“感情牌”,取得张老师谅解,或许还能获得缓期执行监外执行

2018年冬天,被告人的老父亲常天长曾经冒着风雪,步行数十里到张老师的家,希望乞求获得张老师的谅解。

常父冒雪步行数十里,祈求张老师谅解,该律师想用情感来感动观众。

作为二审辩护律师,在接受委托后与常天长进行过多次深入沟通,我了解到被告人常某尧与父亲感情深厚,常某尧一直是家里的一个好儿子、好丈夫、好父亲,在邻里也是一位人人夸奖的好青年。

我不知道周律师口中的“好青年”是如何定义的?

20年后还记恨并殴打20年前的老师,这也叫好青年?

叫人用拍视频的方式去发泄心中的仇恨,这也叫好青年?

或许正如周律师所言:

“这是教育本身的问题,让张老师,让本案被告人,甚至让双方共同的学校去承受,这都不公平!”

“国将兴,必贵师而重傅!”他的行为已经挑战了社会公德底线,破坏了公序良俗,我想,唯有撤诉,认真反思,或许还能获得社会的原谅!

倘若执迷不悟,一打到底,我想,这不是明智的做法!你们觉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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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22

不亏是名律师,不但混淆事实、避重就轻玩得溜,还煽得一手好情。

【事情原委】

二十年打老师案,判刑之后,常家人不服,提出上诉。周兆成,就是那个帮西安奔驰女车主打官司的律师,表示自己在在7月18日接受了常家上诉的委托,并且就此事接受了华商报记者的采访。

他说无意为打老师行为做任何开脱。然后说常某在狱中非常后悔,想向老师“负荆请罪”,并且说他父亲曾经冒雪步行几十里到张老师家道歉,但张老师一家并没有和他见面。

这位律师还说,常父说的“反诉老师体罚”,只是一时“舐犊情深”的过激言论,不必当真,还说常某在狱中思念自己的女儿,几度哽咽。

他说,希望在他的辩护下,达到和解,这个事件没有赢家,也都没有需要承担的责任,是教育本身的问题。希望赶快明确“惩戒权”。

这位律师的谈话,越看越觉得别扭,似乎把群众当成傻子一样糊弄。



1.避重就轻。

纵观全文,律师意图十分明显,是想把常某打老师的恶劣方式推给教育的某些缺陷上,来达到无罪辩护的曲线方式,只字没提及发视频辱师的事实。这实质是避重就轻。

2.常某以及其妻子父亲谎话连篇。

我记得常某发打老师视频以后还做了另一个申明视频,意思是说他这样做不后悔,也绝不向被打老师道歉。后来说一直很后悔,那是不诚实的谎言。最后写道歉,那是在看守所里面了,为了自己不被判刑违心“道歉”,动机显而易见,毫无诚意。 常某妻子和父亲也口口声声“后悔”“道歉”,却转头就是反诉,这样的后悔道歉,我也是呵呵了。



3.道歉是假,减刑是真。

常某妻子说,一直找张老师道歉,“但人家就是不见”,语气之间就是指责,毫无悔意。道歉是假,欲博得公众同情,获得减刑是真。并且前一分钟道歉,后一分钟要反诉。你会接受这样的道歉吗?

4.故意煽情, 道歉何必在下雪天?

夏天的事,非要等到冬天下雪了才能做不可?著名律师就是水平高。三言两语就把家长急切表达歉意的心情说明白了,顺便还煽了一把好情。可惜群众不买账。还说什么思念女儿,思念女儿和这件事有关吗?不过就是打打悲情牌,博得同情罢了。



5.把公众当成傻子 。

这是寻衅滋事罪,不是故意伤害罪,也不是治安案件,别老和张老师、学校、教育系统过不去,这是检察院公诉案件,混淆视听,颠倒黑白,把公平、正义,道德、良知,社会公序良俗踩脚下。



啥都不说了,我们还是拭目以待二审结果吧!

2023-08-22

“20年后打师案”并不仅是常某打张老师的个案,而是社会不法人员对“尊师重道”公德的公然践踏与损毁,是邪恶与正义的较量,是人格尊严是否得到法律保护的重大问题。如果犯法者都过后省悔而不予追究的话,那还要法治干啥?那还要监狱干啥?那还要公检法及警官法官等干嘛?

一句好话、一个赔礼道歉、一个“负荆请罪”就能替代法刑的话,那法律的威严何存?尊严何在?岂不是儿戏一场?

2023-08-22

常某在这个关口提出了要向老师负荆请罪的说法,其真诚度让人怀疑。常某的父亲说冒雪几十里向老师道歉,结果吃了闭门羹,这种说法可能是存在的,但是我想这个事情,任何人也无法接受这种道歉。



常某如果真心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如果还在认可他和老师之间的关系。他就应该在一审审判期间或者是在其他的场合,公开的叫一声老师,真诚的给老师说一句对不起。来请求老师的原谅。如果他真正的认识错误,他还可以在二审之后,在法律判决执行完毕完了之后,再向老师登门道歉。也就是说他的道歉在不影响二审判决的时候,才能够显示出他的真诚。那才是真心实意的道歉,那才是真心实意的认错。那样老师才有可能会原谅他。

如果不是在这样的两个关口,而是选择在二审之前道歉,就让人怀疑他道歉的真诚性,就让人怀疑他道歉的目的是为了减刑。而他的老师不接受他的道歉,就给人以一种老师不尽人情的感觉。事实上,首先是这个常某他没有了师生情,才导致老师无法讲究师生情。另外一个,从案件的性质上我们来看,常某被判刑,更多的是因为他拍摄,打人视频并传播视频,造成了恶劣的影响。传播视频本身的性质比打人的性质更恶劣,因为它触犯了公众良俗。



被打的老师一直保持沉默。这也是一种迫不得已的方式。他原谅常某也不是不原谅,常某也不是。总之在中国被自己的学生打了,就是一件丢人的事。现在,被学生打了,不去追究,连躲在旁边也要被人谴责,这对老师来说也是太冤了。

这个事情在全国沸沸扬扬了很长时间。很多人对这个事情表达了自己的看法。有的,觉得老师该被打;有的觉得常某该受惩罚,甚至是更严厉的惩罚。这样的事情,无论怎么解决,对于当事人来说都是一生难以挥去的印记。我们尊重法律的判决,相信法律会给正义和公道一个交代。

将心比心,多换位思考,是男人就要像个男人一样去承担自己所做的一切。临时抱佛脚,事到临头去低头,不仅显得不够爷们,其骨子里的懦弱更让人不齿。

2023-08-22

“20年后打师案”,一审认定常某构成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常某及家长均不服判决,提起上诉。

常某二审辩护律师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常某尧还是被告人的家人一直都没有放弃“希望能够获得张老师以及张老师所在学校谅解”的想法先前常某尧的家人就曾数十次亲自上门寻找张老师,希望能够获得张老师的谅解。但是很遗憾,张老师一直闭门不见。2018年冬天,被告人的老父亲常天长曾经冒着风雪,步行数十里到张老师的家,希望乞求获得张老师的谅解

获得被害人谅解,法院在量刑时会从轻处罚。所以,案发后常某及常某家长努力争取,想要获得张老师的谅解,这个很正常。但是至于是否具有负荆请罪和冒雪徒步几十里,这个只是常某一家单方说辞,不过我想也确实有可能,毕竟获得谅解对常某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常某的律师有可能只是事实及常某家人所做的事情如实讲述出来,可能也是为了表现出常某及家长该起事件的悔过程度,希望不仅能够获得老师的谅解,也能够获得网友的支持。当然,肯定也有网友会说这是舆论造势,博取网友的同情,获得网友的支持,形成社会舆论压力,不仅给老师及学校压力,也给法院压力。

一审时,常某及辩护律师坚持无罪辩护,二审是否仍然坚持无罪辩护还不得而知,但继续无罪辩护的可能性更高。至于二审是否可能改判无罪,还是从轻处罚,我们静待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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