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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没借给我一分钱,把我起诉了,法院判我还钱,并拉入了黑名单,我该怎么办?

借款人,没借给我一分钱,把我起诉了,法院判我还钱,并拉入了黑名单,我该怎么办?
2023-08-19

是否存在借款事实的问题。

因为法院判决你还款,说明对方已经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存在借款的事实,并且得到法院的认可。当然,对方提供的证据是否充足,这个得到具体的案件去认定。

民间借贷确实有可能只有借条,并且借款是通过现金交付。若对于借款金额较小的借贷,这个基本没有问题。若对借款金额较大的借贷,基本需要提供其他证据予以证明,仅仅凭借条一般是不足以证明借贷事实存在。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作为抗辩方的你,应当对你提出的抗辩提供相应的证据予以证明。如果无法提供相应的证据,也可能承担举证不利的法律后果。

目前法院把你拉入黑名单,说明判决已经生效。若对于生效的判决不服,认为存在事实认定错误,可以通过审判监督程序予以纠正,可以向上级法院申请再审。另外,也可以向检察院申请检察监督或抗诉,以此来纠纷判决。

我遇到过,合同28万多元合同,服装类的,,但我没收到货,20多万元的货对方公司没有发货单,我们俩没有任何交接手续,没有货物清单,也没有我方签字的的确认单,什么都没有,,开庭时,,只有对方公司财务经理出庭证明,说我收到对方公司货了,就这一个人证,还有开庭时对方,货物组成说明说的都不一致,法庭一审二审我都败诉了,我现在正在准备要求再审抗诉,还有去人大和检查院实名举报

2023-08-19

我很奇怪别人是怎么弄到借给你钱的凭据的,并且有证据把你告到法院!

需要弄清楚来龙去脉,找到问题根源才好处理!

这个问题里面有两个问题,首先,你说假话!没有借钱,对方怎么起诉的你?没有任何证据不可能起诉你。法院也不可能判对方赢!其次就是你根本没出庭。如果你出庭了,对方的证据应该可以看得到。有种可能,就是你有借条在对方手里,对方说你拿了现金。然后你没有出庭。法院可能判对方赢。

如果你确实没有收到对方的钱,你可以上诉。一般是判决下来15天内,可以提出上诉。你确实没接,你可以大胆的上诉,让对方拿出证据证明你有借他钱!

还有种可能就是你帮别人担保。虽然你是没借钱。但是你是担保人!借款人没还钱,你就必须还。担保人是最亏了,钱没用到,还要还钱,这也是很多担保人心里最气愤的!你只能先还,然后你去起诉借款人了!

2023-08-19

我相信这个事情并不像你所表述这么简单,如果你表述的情况是真实的,法院最终判决你败诉,至少可以推测出以下事实:

一、对方手上有你书写的借条。

二、对方有足以让法官相信的交付理由。

三、你自己没收到钱。

如果以上推测是正确的,那么你可以采取以下方式来救济。

01

申请案件再审

因为案件已经进入执行阶段,判决是生效的,你唯一可以做的事情就是申请再审。认真梳理审理过程中认定的事实和证据,看看法官采信的内容和事实以及证据是哪些,找出这些证据存在的问题。

同时整理手上可能有的证据,之前审理为什么会败诉,是自己的证据问题,还是对方造假太真,迷惑了法官。

将问题汇总,找出突破口,用手上的新证据去申请再审,如果法院系统不立案,可以将整理好的材料提交检察院,申请抗诉。想尽一切办法让案件进入再审程序,这样才有翻转的机会。

02

向公安机关报案虚假诉讼罪

对方的行为已经涉嫌构成虚假诉讼罪,虚假诉讼确实存在,现实中也不少,可能有的读者认为这个问题很搞笑,其实这种没借到钱而还钱的事情还挺多的,因为打官司打的是证据,对方准备充分,往往能赢,套路贷中就有许多的虚假诉讼行为。

虚假诉讼罪的侦查主体是公安机关,如果有足够的证据话,拿上相关证据到公安机关去申请立案侦查,公安机关经侦查符合虚假诉讼的会立案,侦查结束后将案件移交给检察院进行审查起诉。

用刑事的手段去打击这类行为是最有效的,当事人在刑事立案后,可以申请中止执行,这样自己也暂时可以解除黑名单。

结语

虚假诉讼是利用证据漏洞欺骗法院下判决的行为,法院作为受骗者,被告作为受害者,受骗者和受害者之间又没有利害关系,所以更多的工作需要受害者去发起,才能找到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途径。

首先,问题本身就很有问题

借款人没有“借到”一分钱也被要求还钱,不太可能判的这么荒谬!

判案确认借贷事实存在一定要查明事实,至少需要在认定双方身份后确认:

1.有借贷合同或类似证明借贷意向的信息;

2.有款项出入证明,比如:银行、支付宝、微信转账记录或借款人出据的现金收款收据;

3.借款人逾期未还款的事实;

如果连上述事实都没有搞清楚判的案子,也就真是有大问题了!

其次,出借人是通过诉讼的方式主张还款的,借款人输了官司、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然后才被拉黑(失信人)的,那么借款人在法庭是如何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呢?

在被人“陷害”时自己是如何主张的呢?

如果在诉讼过程中自己没有依法主张权益(或者因为自己没有委托专业人员代理造成自己主张权益不被采纳)那么可以理解为法庭中你已经放弃了自己的权益,现在又通过网络发布一条不清不楚的消息是想混淆视听还是博同情呢?很显然这对解决问题没有一点帮助!

再次,如果真是自己当时处置不当造成了权益没有得到维护,现在应该积极做的是依法维权!一审判决后没有及时主张上诉打二审已经是错上加错,现在还来得及委托律师做申诉或再审申请,前提是你能够获得相应证据证明自己的主张!

最后,无论是什么原因都应该正视问题,不应该放弃法律给你的维权通道,然后在感觉到自己权益受到实际损害后再来怨天尤人,甚至骂天骂地骂社会,然后指责法治体系对法律、法官、律师做出不符合实际的批评......

先检讨自己,然后反省,之后再依法维权才是正道!并预祝维权成功!

打过借条签过字后,借款人没有把钱借给你,后期去法院告你还钱,你可以查流水查借款人的钱没有到你账上

你再说书,讲天下奇闻

2023-08-19

如果法院确实存在认定事实、适用法律错误的,那么可以申请再审,通过再审拨乱反正,从而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说一个我亲自承办的真实案件。甲是挂靠在乙出租公司的出租车司机,乙公司有一条规定,由大家集资成立一个应急基金,然后每当司机出了交通事故,便可以先从应急基金里借支一笔钱以备不时之需,后续再将借支的钱还给基金。该基金由大家推荐的丙负责运作管理,平时需要借支钱款的,都必须找丙办理手续。

后来,甲不慎发生交通事故撞伤他人,然后他就打算找丙借支钱款。甲向丙出具5000元借条后,丙让甲两天后来取钱,因为现在资金紧张,过两天账上才会有钱,甲也答应了。不曾想,甲的车辆的保险公司比较善良,直接垫付了应急费用,甲就不需要再借支钱款了。于是,甲就没有去找丙拿钱,但也忘了让丙退还借条,就这么自以为“高枕无忧”了。

没想到,两个月后丙拿着那张借条将甲告上法院,甲惊慌之下找到我,我了解情况后便初步有了代理思路。在法庭上,我提出甲和丙之间的借款合同,根据法律是实践合同,丙必须举证证明他将借款实际支付给了甲,才能主张借款合同关系成立。但丙除了一张借条,便没有其他任何证据,依法不能得到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条 【自然人间借款合同的生效时间】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

最终,法院采纳了我的意见,依法驳回丙的诉讼请求。因此,如果你们也属于这种情况,可以以这个理由申请再审。

2023-08-19

我和有相同遭遇,不过我借钱给人,他却请了三个人一具中一个员亲弟,一个堂弟,一个朋友做假证,明明没还钱却说还完了,还拿着纸条在法庭上照着念,分几次,在哪年,什么地方,讲得是有鼻子有眼,而对自己的提到的关建证人他却不敢请来做证,我当庭提出来要请此人作证,却没有被法官采纳,第一审就这样败诉了,第二审我要求此人作证,法官却以此证人一些小细节讲得不清楚和我提供的仁兴条将近十年之久,为什么到现在才启诉,我把事实告诉了他也没用,我把一审和二审判决书让专业律师和一般的人看,却决得是一个天大的笑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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