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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某打老师二审维持原判后,大多数人选择支持判决,这与一审前差距较大,说明了什么?

常某打老师二审维持原判后,大多数人选择支持判决,这与一审前差距较大,说明了什么?
2023-08-19

常某之案的几点随笔:

1.我第一次在网上看到常某打老师的视频,感到毛骨悚然,后来每一次看都脊背发冷。瘦弱的老人与满脸横肉的凶汉反差实在太大了。

2.网上有一部分人称张老师为渣师,他们的理由是常某之所以这么恨老师,肯定是这老师真的很坏。现在每个人不经调查都可以判定一个教师的师德,只因为学生恨老师就可以断定老师师德败坏,这是多么荒唐的一件事。师德是个大帽子,不是人人都有权利扣的。

3.张老师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根据网上报道我们可以有自己的判断:他年轻时肯定脾气不好,对学生过于严苛,体罚学生的现象大概率也是存在的。但一个教师漫长的职业生涯中风格一定会变的,有的人年轻时经验不足,态度急躁方法简单粗暴,年纪大了自我反思,逐渐成熟,教育技能增强,心态平和,能够容人了;也有的老师年轻时温和但懦弱不得法,管不住学生,年纪大了越来越强势有气场。张老师的成长历程应该是前者,体罚学生必然是不对的,但由此判断他就是个多么坏的老师也是不公平的。从学校的调查来看,张老师为人老实,沉默内向,脾气应该也变好了。年轻时方法简单粗暴,但绝对不是个品质卑劣的人。

4.谁欺负穷人?常某最初说老师因为他家穷没按时学费打他,激发了无数愤青对张老师的愤慨。后来才改成上课睡觉才被老师打的说法。到底谁是穷人,谁又欺负穷人?二十年前,村里的常某到县里的实验小学读书,会是穷人吗?二十年后,开越野车的常某拦截骑电动车的张某,并骂一声穷逼,到底谁在欺负穷人还不清楚吗?案发请律师,一再搅动网络舆论,这些不要钱吗?常家真有钱!

5.常某心理精神是否正常?师生之间矛盾是普遍存在的,但每个人的耐受力大不一样,有的因30年前老师瞪了你一眼就刻骨仇恨,有的被严厉管教却认为是对自己好。挨打比常某严重的大有人在,但真正敢打老师的却微乎其微,报复老师的有时有发生,但拍视频炫耀的旷世奇闻,全球绝无仅有。虽然有网友举报说是同学间打赌谁敢打老师就赢一桌酒席,别人不敢的他都敢。现在,律师唯一能给常某辩护的角度是当事人行为举止极端异常,申请精神疾病鉴定或许能逃脱法律惩罚。此建议供申述时参考。

2023-08-19

逃课,被语文老师扇了两巴掌,骂脏话,被老师扇了一巴掌,学校住宿熄灯以后起哄,冬天被老师拉下来用楠竹片抽脚,上历史课背书背不出来,然后一个同学用方言背书,忍不住笑场了,被老师扇了两巴掌,数学考了16分,老师说没有达到三十分的一分一个巴掌,脸都抽肿了,晚上上自习,第三节课没有老师在教室监督,我带人跑宿舍睡觉去了,第二天又是几巴掌,打的脑袋都在嗡嗡叫,这就是我上学时期挨过的打,小学时候就不说了,成绩好也免不了挨打,老师打学生这不是一隅之地的现象,而是历史遗留问题,仅仅因为老师打了学生就该受到这种报复,如果这就是正义,那么今天这种事情就绝对不会闹得那么大,而应该是普遍,因为上个世纪打人的老师十个起码有四五个下手不轻的,这些年又经手了几千万甚至几亿的学生,有谁又站出来说要报复老师的,仅此一家,这么多人都把小时候的事情不当一回事,难道你是这所有人里面思想观念最垫底的??我看报复小时候的事情是假,挑事倒是真的,这说明了起码这个男的家庭素质教育做的很差,从他父亲后来的表现也能看的出来

20年后打老师,被判一年六个月,冤不冤?

常仁尧被以“寻衅滋事罪”判处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他到底冤不冤?我讲一下我的观点。

一、社会在发展,教育也在与时俱进。本人70后,我们上小学的时候,家里兄弟姐妹多,男孩子大多都比较调皮。而父母则因为工作多,对孩子可以说是以“散养”为主,疏于管教。所以,把孩子送到学校后,就把对孩子管教的重大责任推给了老师。我们父母那时候信奉“棍棒政策”,认为孩子不听话,不好好学习最管用的教育方法就是“打”。在家惹祸了,父母肯定不会客气。而如果在学校不好好学习,调皮捣蛋,很多父母都会“授权”给老师,“俺家孩子比较淘气,他不好好学,就给我揍,不给我打坏了就行”,相信60、70后,很多父母都说过这样的话。那个时候,我们小孩子可能不怕父母,但是我们一定最怕老师,在老师面前,我们都特别听话,没有敢和老师叫板的,因为犯错了老师真揍啊,男孩子没被老师打过的真是少数。但是没有听说谁家孩子被老师打坏了。或者孩子被老师打了,父母去学校找老师的麻烦。因为我们的父母都知道,老师不会无缘无故打学生,打学生的出发点肯定是为了严格要求学生,为了孩子好。但是也不排除有个别性格暴躁的老师,或者在情绪不佳的时候,有过度使用暴力的情况,但极少见。

尽管那个时代,很多老师都打过学生,甚至包括女老师也打学生。但是,家长支持,学生理解,关系都挺融洽的!我们甚至有些怀念那个时代。而如今,家家孩子都娇惯得不得了,又有《未成年人保护法》撑腰,老师别说打学生,有时候说话重了些,都会被某些家长投诉。教师的权力被无形打压。敢管学生,能负责任的教师,越来越少了。

为什么二十年后打老师不能被原谅,原因之一,就是打学生的老师,绝大多数都是负责任的好老师,而不是施虐狂。

二,尊师重教是中国的文化传统。古人说:一日为师终身为父,也就是说,我们应该向尊敬自己的父亲一样去尊敬我们的老师。教师有地位,有尊严,被尊重,才能让更多有知识、有文化、有能力的人,愿意从事教育工作,愿意教书育人。只有这样,我们的文化才有传承,我们的社会才有进步,我们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才有希望。然而,近年来有一个非常不好的趋势,就是教师的薪资待遇上去了,地位和尊严却在无形中渐渐下降。学生越来越难管,时不时就有学生顶撞、辱骂、甚至殴打老师情况的发生。有一些“熊”孩子,在学校不好好学习,不听老师的话。如果不管,愧对教师这个名字,可是管不好,又会遭到家长的投诉或者暴力报复。而为了息事宁人,有时候学校不得不要求老师委曲求全,做出让步,教师的尊严以及合法权益无法得到保证。如果这股歪风不被控制住,教师将变成一个高风险的行业,以后,谁还敢去当教师,教书育人!

我们必须,也有必要维护教师的合法权益不被侵犯。维护教师的合法权益,就是维护我们教育事业,就是维护我们的国家利益,就是维护我们的美好未来!所以,我们不是站在道德制高点喊口号,更不是垄断权力与裁判,而是要着眼大局,绝不能因私废公,舍本逐末!

三、二十年过去了,学生却仍然对教师曾经严厉的管教耿耿于怀,寻衅、报复,严重侵害了老师的合法权益,并造成了非常恶劣的社会影响。教师为了教书育人,打了学生,一则天经地义;二则,可能是无心之过。而学生在二十年之后,却是有意报复老师。这是最大的区别。我们不能原谅的,是他对法制的蔑视、对师长的不敬,更是对传统伦理道德的肆意践踏!

抛开这个事件来看,也许,常仁尧并不是一个坏人。而且,据他的乡亲作证,他做过很多好事。但是,我们不能因为你是一个好人,就可以容忍你做坏事。我们不能因为你做过很多好事,做了坏事之后,就可以不去惩罚你。这个原则,不是针对某个人,而是适应于我们所有人。每个成年人,都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也要为自己的错误付出代价。

如果今天,常仁尧打了老师不被惩罚,那么,就等于我们为学生报复老师开了绿灯。学生对老师的报复将变得“天经地义”,尊师重教将成为一纸空谈。对中国的教育事业的打击与伤害,将是不可挽回的!所以,对于打老师的行为,不论何种原因,我们绝对“零容忍”!

我们的传统文化讲以德报怨,以和为贵。张清林老师当年对常仁尧的体罚行为,可能确实给常仁尧带来了身体和心理上的伤害,这个,我们无须回避,也不能否认。但是,二十年过去了,对于一个相当于你父辈的人来说,你真的有必要以眼还眼,以牙还牙吗?如果能够相逢一笑泯恩仇,这自然可成为一段佳话。如果不能,至少我们还有法律的途径,任何人,私权力,都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

一年六个月,不多,不少,更不冤!希望那些动不动就想对教师挥舞拳头的人,引以为戒!

2023-08-19

常案二审判决,尊重判决结果是法制社会的应有之义。作为教师,我不站队,至于为何二审判决后支持的人增多,与一审判决形成鲜明对比,我想可能是以下细节所致:

一、常家事发后先是说常某打人是报复张老师在自己幼年时殴打自己,意在表明事出有因事出有理,甚至准备反诉张老师。在判刑的预期比较明显后,马上多次上门道歉。前后变化太大,给人的感觉是这事不是我做错了,而只是为了逃避法院判决不得不这么做。

二、反复强调事发后多次上门给张老师道歉,结果张老师避而不见。似乎此事闹到这个地步,是张老师得势不饶人所致。有故意混淆自诉案件与公诉案件的意图。实则此案为公诉案件,张老师完全无法左右。

三、指责张老师殴打原因发生变化。先是强调张老师嫌其家贫,后说殴打原因是上课睡觉。

四、描述张老师殴打常某的情形有悖常情常理。插背,脚踩头碾,从前打到后,打到一个中年人筋疲力竭,成年后仍做噩梦。结果小孩正常上课,家长毫无察觉,给人感觉是不合生活常识。

五、律师、常父均强调,殴打没给张老师造成严重影响,理由竟然是张老师正常吃饭休息锻炼上班。试想,一位老师,被自己学生报复殴打,肯定感觉丢人,掩饰还来不及,还要他嚷着让全世界都知道吗?张老师越掩饰越能证明此事对他影响极大。反之,常某说的因张老师殴打给自己造成的严重影响就站不住脚。反而证明自己的无事生非。而无事生非正是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件。

2023-08-19

子不教,父之过!教不严,师之惰!个人感觉常某及其家人从始至终都没都认识到错误所在,更没有认错的态度!所谓道歉也只是妄图减轻罪责!殴打他人并传发暴力视频,本就可以按寻衅滋事罪论处,更何况受害者是曾经的老师!所以造成社会影响也不是一般的伤害案可比!如果判决不严,就是另一个南京彭宇案,是对社会公德的又一次冲击!所以说判决点不是伤害的程度而是判决结果可能引发的社会连锁反应!看看南京彭宇案,对这会道德理念造成的恶果吧,可谓触目惊心!此案矛盾点起因是常某说20多年前这位张老师对他殴打侮辱,所以报复!回到20多年前的社会环境和校园环境,那个时代,大多数调皮惹事的学生或多或少都遭受过老师的体罚或者说殴打!我本人当时也被当时的老师殴打过!不可否认的是有些老师在体罚过程中的确下手很重,甚至有侮辱行为!我本人就因此当时还手反抗过!有的学生是告知家人,学生家长也有因此到学校闹过的!即便如此,我还是以为一个老师绝不会无缘无故去殴打自己的学生,只能是你犯错在先,而老师在体罚问题上选择的方式有问题而已,为什么常某当时不将自己遭受殴打的事告知家人??说明他本身就不是个省油的灯!当时不敢反抗,20多年后却以壮硕之躯报复一个羸弱老人的行为,说白了就是欺软怕硬,心理扭曲阴暗!人格本就有问题!子不教,父之过!常某的问题,常父亲难逃其责!自己儿子没教育好,就不要去找这问题找那问题了,从自身找原因吧!

陈三丰说:“除了法律还有道德和良知"。看常某打人视频和传到网上,法律意识很淡薄,道德与良知很缺失。一审时,人们还觉得他可能年少被打,部分人表示有同情心。但一审后,不但不知悔改不知认错,而不服上诉,已经令人生恶。更在上诉后,由于二审律师的馊主意,演一出假得不能再假的忏悔戏,如此不择手段,如此下作,令世人所不耻。所以从一审后开始,世人就充分认识此一家人的面目。加上个别企图帮常家人的人在网上与整个法律常识与公德良俗叫板,更招来人们的口诛笔伐。证明了在法治社会,一切挑战法律底线,挑战道德底线,只能成为笑柄。这就是道德力量的表现。

2023-08-19

常某二审如此结果是意料之中的事,但是二审的结果有点让很多老师感到失望!就一审后常家的过激反应来看,加重判决才是大多老师的期盼!常家人不仅没有认识到常某所犯的错误,为错误而后悔,而且还起着反面激化的作用!常家人态度不是为常某二十年后暴打老师的做法而后悔,而是千方百计的为常某打人这种做法的合理性来辩护!这种做法不仅违反尊师重教的公德良俗,而且在胆大妄为的践踏法律!常某打人事件发生后,常某及家人不是对被打的张老师给予道歉,而是通过各种方式在网上传播以混淆视听!从整个事件的表现来看,被打的张老师始终未发声,暴打的过程令人发指!这对张老师本人不可谓没有伤害!后常某虽经高人指点写道歉信补救,但为时已晚。如此判决结果是法律战胜了情感!做了就应该承担为此所产生的后果!希望常家人通过这件事能深刻的认识到尊师重教的良俗公德不容触碰,法律底线更不能逾越!

2023-08-19

二十年前乡镇学校一个班五十几名学生有多少是富翁家庭?因穷打他这话只有傻儿才相信。那么,老师会打尊守纪律,听老师话的好学生吗?尽管不应该打学生。二十多年过去了,张老师知错改正了。不但继续教了二十年书而且被评为先进老师了。正的改了。否则,常打他他会道歉吗?否则,被打后会隐忍吗?相比之下,二十年前,常是个学渣被打。二十年后仍是人渣被拘被判。是是谁非,谁正谁负不一目了解了吗?还有脸为其辩护?呸!

是越来越多的人看清了常仁尧、常父、常妻的丑恶嘴脸。从一开始的不认为常仁尧打老师有错(常仁尧认为是老师错了,他只是还回去了,荒唐!),到后来所谓的村民认为常仁尧是好青年联名信(真假难辨),声称会有同学出来当面作证老师打常仁尧(没有出现),不认罪(不服一审判决,然后上诉),打悲情牌(忏悔书,目的是博取同情,改变判决结果)到最后记者问常父教师节还给张老师“负荆请罪”不?常父说:“人家不给机会了”,请问常天长,负荆请罪是谁放出来的?赔礼道歉要别人给机会?言下之意是二审法院维持了原判,常家减刑甚至改为无罪的目的没有达到(公诉案件,张老师自己能让法院减刑吗)?到这时候,常家所有人的言行都是在弄虚作假,不认罪的心理昭然若揭,所以,稍有正义感的人还会支持他们吗!公道自在人心!

2023-08-19

8月19日上午,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常仁尧寻衅滋事案二审宣判,二审法院认为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常仁尧的上诉理由及其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均不能成立,不予采纳。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按照两审终审的司法制度,常某基本是需要按照判决的刑期进行服刑。一审判决后,常某的父亲表示,对这样的审判结果表示失望,将会坚持上诉到底,并称“无论追诉结果怎样,都一定告他(指老师张某林)”。

现在二审判决已经出来,不知道常某及家人是否认可判决,是否服从判决。当然,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若常某及家人仍不服判决,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这起案件从案发到判决,一直都存在争议。有认为构成寻衅滋事罪,应当依法予以重判。也有认为常某事出有因,不属于犯罪,只要对其治安处罚即可。

至于二审判决后,多数人是支持判决,还是持有异议,这个没有调查数据,确实不好武断的下结论。这里倒是可以做个调查,你们是否认为常某构成犯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是否恰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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