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问题详情

遛狗不牵绳造成女婴10级伤残,法院判罚10万,狗主人拒不执行,你如何评价?

遛狗不牵绳造成女婴10级伤残,法院判罚10万,狗主人拒不执行,你如何评价?
/uploads/question/20220309/234trpbkemz.jpg
2023-08-19

又是一起遛狗不拴绳,造成狗咬伤人的恶性事件。女婴被鉴定为十级伤残,看来咬的很重,对女婴一生的伤害将是无法弥补的。法院判罚狗主人10万块钱,绝对是合乎情理、合乎法律,做为狗主人应该积极赔偿才是正道。然而,让人失望的是狗主人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还和受害家庭玩起躲猫猫,自以为可以逍遥法外。后来,警察摸清其行踪后,将其依法拘留,真是大快人心。

在我看来,对于遛狗不拴绳造成狗咬人的事件,不仅要重罚狗主人,还要判刑,如此才能减少恶狗伤人的事件,才能有效保证行人的安全。现在,爱狗人士有些本末倒置,看见人们打狗、杀狗,他们会集体站出来反对、阻止。可是当狗咬伤人时 ,他们会选择集体沉默。不知在他们心中,究竟是狗重要,还是人重要!

浙江萧山,有一对姓杨的母女晚上出来散步,不幸遭到四条恶狗围攻,母亲为了保护女儿,动脉被咬断,失血过多造成休克,险些丧命,而狗主人当时就在几米外的地方站着,竟不管不问。事后,女孩找狗主人理论,责问他当时为什么不管。狗主人理直气壮回答:管不了。当女孩问他要医疗费时,狗主人一甩袖子说:没钱,想要医疗费,请走法律程序。恶狗伤人,狗主人竟如此嚣张,谁给他的狗胆。我看是狗咬人的代价太低了,最多也就是拿个医疗费而已。财大气粗的狗主人根本不在乎这几个钱,所以才会有“我的狗比你家孩子还值钱”这种缺少人性的话。

人的安全与健康大于天。不管什么样的狗咬人都要一律处死,而且还要加大对狗主人处罚力度,造成严重伤害的,狗主人必须负刑事责任。如此,才能让养狗者对人的生命产生敬畏之心,不敢“以身试法”。

溜狗不牵绳,咬伤路人的事件屡屡发生,几乎成了一大社会公害。每当看到这样的新闻,真是气不打一处来,我就不信了,这种人对法院的判决拒不履行,难道他有通天术,能大过于国家的法律!

对拒不履行法律责任的,法院可以强制执行。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的,依照《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让这个养狗的人知道知道,是痛快的赔偿10万元好,还是进去蹲三年大牢好?出了狱,该赔偿继续赔偿,至到狗主人全部履行法院判决为止。

脚上的泡是自己走的,养狗伤害到了别人,别想逃脱法律的制裁!任何人都不可以!


2023-08-19

又是遛狗不牵绳,然而,这次对女婴造成了10级伤残的严重后果。罚狗主人10万一点都不多,100万也买不回一个孩子的健康。狗主人却耍赖,拒不履行赔偿义务,对于这样的人应该重罚严惩。

当时,许女士正抱着七个月大的女儿散步,被冲身后忽然冲出的一条大狗绊倒,导致孩子也摔在地上,狗还咬了孩子的左腿。造成孩子头部、脸部不同程度受伤,最严重的的是左腿腿股骨骨折、骨骺损伤,经鉴定构成了十级伤残。手术后仍不乐观,未来两年要进行持续复查。

许女士夫妇将狗主人冯某告上法庭后,冯某被判赔偿10万元。但判决生效后冯某却拒不履行赔偿义务,无奈徐某夫妇申请了强制执行。然而,冯某仍然不履行义务,还偷偷搬了家。经过法院工作人员调查找到了冯某的租住地,多日蹲守后在一饭店将冯某控制。法官对冯某耐心劝解,但他仍然拒不赔偿,法院对冯某采取了拘留15日的强制措施,并将其列入了征信黑名单。

从这件事情的整个过程来看,狗主人冯某应该负全部责任。是他遛狗不牵绳导致了母女两受伤,尤其是孩子,只有七个月大,还未懂世事却承受了本不该承受的伤痛。才那么小的一个孩子,看着都让人心疼。而且,此次经历有可能给这个孩子今后的正常生活带来不便,这不是10万块钱能够挽回的。

让多数人看不下去的是,狗主人冯某不仅不积极主动的救助孩子、履行赔偿义务,反而做起了老赖,一直采取拒绝赔偿的态度。因此,有网友气愤的称冯某的表现是有狗性没人性。尽管这样的说法不太好听,但也确实说的没什么错。原本一个健康可爱的幼童,因冯某对自己狗的放纵,而造成了十级伤残。无情的冯某却竟然拒绝赔偿,完全没想过这个可怜的孩子,确实未发现其人人性何在。

其实,拒不履行法院赔偿判决的现象并不少见,如果是真的不具备赔偿能力,且没有可执行财产,也没办法。而冯某并不属于这种情况,他是具有赔偿能力却故意不履行赔偿义务。申请强制执行后,他又玩起了“藏猫猫”,悄悄搬家了。对于这样的人,需要通过采取强制措施查封其财产,强制其履行赔偿义务。

对于像这样不文明规范养狗造成他人损伤等严重后果的,不仅要让狗主人进行赔偿,还应该追究狗主人的刑事责任。因为狗主人的此类行为,同样是涉嫌故意伤害或者过失致人受伤。狗伤人的过错方并不是狗本身,而是不规范养狗的人。

【谢谢朋友们耐心阅读,欢迎关注、评论等,发表看法,一起互动交流!】

2023-08-19

2017年12月,海南三亚,许女士逛街时,被一条没牵绳的大狗从背后撞翻,致怀中7个月大的女儿摔在地上,全身多处骨折。法院判决书显示,女婴摔倒后还被狗咬伤,被鉴定为十级伤残,狗主被判赔偿十万余元。

上面是当时的视频。

撇开本案是宠物伤人事件来说,对于法院的判决而拒不执行的情况并不少见。甚至说,不履行是常态,主动履行是意外。债权人也很无奈,法律程序都走到头了,都没能获得赔偿,还能怎么办?确实很难办。

没有财产,没有能力履行判决,这个我们还可以理解。但是,像本起案件中,宠物主人并不是没有能力履行判决,而是有能力履行而拒不执行。这就是典型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行为。

当然,法院也对被执行人采取执行惩戒措施,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其司法拘留 15 天,并查封了其财产。另外,当公安机关要对宠物主人以涉嫌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罪进行侦查时,宠物主人表示愿意主动履行。

措施到位,惩戒到位,有能力履行的人还是会主动履行。我们司法执行的着力点和着重点也是这类拒现象,严厉打击并追究这类拒执行情况。

2023-08-19

谢谢邀请!

国家应该出一个政策,养狗必须有5证,而且必须像汽车那样子买交强险,(狗就叫溜狗保险。)狗狗一出问题根本不要去找主人,直接找保险公司。审合就交给保险公司。保险过不了5证他们就办不了。这样子他们就没有办法养了。这样子也不怕他们甩赖了。

不栓绳子出来遛狗,只要被过路人拍到,上传到一个专门管理狗狗的App,上传一次罚款一千拍照的给奖励五百。拍到三次禁止养五年。五年后再次丛犯。终生禁止养狗。



2023-08-19

法院执法力度不够,既然已经判了赔偿十万,有了数额就好办了,法律不是有规定吗,贪污多少钱,就判多少年的徒刑吗?既然判了十万,那也就是说,他手里有许女士女儿十万元钱,他拒绝给付,可视贫污或者抢劫来处理,法是死的人是活的,看看十万也算巨款了吧,按刑法规定够判多少年,就判他多少年的监牢。他这个性质应该比贫污更恶劣吧,应该加刑吧,因为这钱是孩子的救命钱呀!于法于理都应罪加一等。法院若是这样处理,你看他会选择那一种态度?我相信他得麻溜地快把钱交上,法院放着饿兔子不拿,非拿跑兔子,我相信若是被咬的是法官的老婆孩子,这个问题他们也早就解决了,也用不着拿到头条来讨论了。

这个事情是2017年发生在海南三亚的事情,当时一条大黑狗突然从受害者许女士背后冲过来,从她身下冲过去,把她撞倒,导致怀里抱着七个月大的女婴倒地摔伤,同时狗还咬婴儿,后经过鉴定,是十级伤残,去年6月,三亚市法院判决狗主人10万余元的赔偿,但狗主人玩失踪,法院强制执行,去年12月,法警在一家饭店找到狗主人,直接拘留10天。


然而,后来10万余元究竟给没有给,新闻没有后续报道,不得而知。对于这样的事情,我觉得法院拘留的对,你有那个心思养狗,狗把人撞伤还咬婴儿,你就必须得承担赔偿责任,既然法院已经判决了,就需要支付判决费用,然而,狗主人却玩起了失踪,拒不赔偿,这种人,不仅仅要继续执行赔偿责任,拘留也就在所难免。


拘留归拘留,给女婴造成了残疾,狗主人出来后,依然需要继续履行赔偿责任,如果不履行,则需要按照刑法走,不能因为拘留15天,就免除其民事赔偿责任。

这个事情也说明,部分养狗人的低素质,我们都一直提倡文明养狗,你养狗不牵绳子,随时都会给他人造成伤害,特别是孩子、老人和孕妇,但实际上,你看看所生活的城市,有多少人出门牵绳子?多少人能够做倒及时清理狗屎?100人中有10个人吗?


所以说,中国人的整体素质都还不够高,达不到文明养狗的条件,你看新闻,动不动就出现狗把孩子咬伤的事件发生,去年在林海市开发区还出现狼狗把老人咬死的事情,都是不牵绳子导致,因此,城市不仅仅要对狗立法,还需要加大对狗患进行治理,对于那些狗咬伤人的,要视同人伤人来进行处理,该拘留的拘留,该判刑的判刑,你想,如果牵绳了,能发生狗伤人事件吗?明知狗会伤人,却放任自流任由狗乱跑,出现伤人事件,那就要按照故意伤人来处理,拘留判刑是必须的。

不要说狗不懂事,人不懂事吗?狗主人不懂事吗?三亚这一条狗,把婴儿撞伤和咬女婴导致出现10级伤残,不仅仅是要赔钱的事情,还应该按照狗主人故事对婴儿伤害达到十级伤残,要对狗主人进行判刑处理。

2023-08-19

将婴女咬成十级伤残,真正地毁了这婴儿以后的一生的幸福,造成了父母一生的悲痛。法院判狗主赔10万,太少了!但就这少得可怜的10万狗主人都拒不赔偿,这狗主人太没道德了。

有钱买狗,但狗伤了人,得给伤者以赔偿这是合理合法的,天经地义的。拒不赔偿,法院一定会强制执行。因为法院的执行厅是传门对付老赖的。到时候,生效的判决书,就由执行厅对不履行判决义务的人强制执行了。

2023-08-19

既然做不到文明养狗,那就要为此承担相应的责任。

现实中,狗咬人之后,能够主动站出来赔偿的狗主人真心不多。细想之下也是有原因的,毕竟,真正文明养狗的狗主人都会给狗拴绳,给狗戴嘴套,发生狗咬人的概率相对也就低很多。反观那些狗咬人事件中,大多都是不文明养狗引起的,如果狗主人是一个没有责任心没有担当的人,自然也不会愿意为狗咬人的行为买单了。

2017年12月下旬,三亚市某社区内,一名抱着女婴的许女士正在走路,突然从后面冲出来一只没有拴绳也没有戴嘴套的拉布拉多犬。该犬从后面撞到了许女士的小腿肚,许女士重重摔倒,手足抱着的女婴也被摔在地上。经检测,女婴多处骨折,构成十级伤残。

遛狗不拴狗,造成无辜女婴10级伤残,法院判罚狗主人冯某赔偿受害者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共计10万余元。和女婴的伤情比起来,这个赔偿也不算多。可是,狗主人冯某却拒绝赔偿,并玩起了失踪。

从狗主人冯某一系列操作中不难看出,其具有老赖的特征:

1,事发后,冯某在支付了几千元费用后便想让正在治疗的女婴出院。后又提出走法律程序,并称女婴的母亲许女士当时穿了高跟鞋,摔倒时没有护紧孩子,这些也是导致女婴伤情加重的因素。



冯某的说法简直是岂有此理,一个正常女性穿高跟鞋出行有问题吗?而且许女士也不可能预见到会有一只不拴绳的大狗突然从背后冲过来。此时,冯某想抵赖的意图很明显。

2,接着,冯某开始哭穷称自己没钱赔偿。然而现实很快证明了他在说谎,冯某具备赔偿能力却拒不执行,甚至开始用多次搬家,拒接电话等来躲避执行。随后,冯某因拒不履行法院生效裁判文书被拘留15天。



法院找到了冯某经常开的一辆车,但冯某不承认该车是自己的,最终在证据面前才不得不承认。随后,法院将冯某的这辆车查封拍卖,用于赔偿受害者。

最后,在法官调解下,冯某答应每月还款1000元至2000元,直到全部清偿。

作为旁观者,对于冯某的耍赖行为也是十分愤慨,明明是他自己违规饲养大型犬,而且还没有拴狗绳,没有给狗戴嘴套,这才导致了事情的发生,结果却一而再再而三地耍赖逃避,真的应该给予严惩。



爱狗的前提是爱人,这一点不能本末倒置。

对于冯某这种不文明养狗又不想承担责任的狗主人,一味地谴责不管用,要有切实有效的惩戒办法。

例如:

1,提高养狗门槛,给每一只狗编上身份信息。想养狗就缴保证金,越是大型危险的犬只,越需要缴纳更多的保证金,以防止狗咬人后狗主人不担责。这样的话,谁把狗遗弃了也能迅速找到,谁的狗咬人了也能找到狗主人,从而减少流浪狗,减少不文明养狗行为。

2,给狗打疫苗,从根源上控制狂犬病。只要是养狗,那就强制给狗打疫苗。这样总比人被要伤了,再给受害者打疫苗要来得公平合理。

3,对于遛狗不拴狗,不戴嘴套等不文明养狗行为,除了批评教育和罚款,还应该有积分制处罚,发现多次之后直接取消狗主人的养狗资格。对于不文明养狗造成的狗咬人现象,狗主人除了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也应该承担刑事责任,这样才能倒逼文明养狗。

总而言之,爱狗养狗并没有错,但是得有一个大前提,那就是不能影响甚至危害到其他人。

判罚10万太轻了,必须对养狗人判刑5年以上,。

本问题和回答均来自本站网友,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wangfa.cn/question/14762

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