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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如何认定民间借贷案件的争议焦点?

法庭如何认定民间借贷案件的争议焦点?
2023-08-06

民间借贷争议的焦点,这个肯定是根据具体的个案的事实去认定。对于法庭来说,主要是查明案件的事实。而案件的事实,主要是根据当事人的举证及自认等进行认定。

一般来说,民间借贷算是相对简单的案件类型。证明借贷最为基本的事实便是借条(欠条)及相应的付款凭证。但是,若因为证据原因,也可能导致案件事实的认定存在问题。例如,有的民间借贷没有借条,有的民间借贷只有借条而没有相应的付款凭证(借款金额较大),这样一来,是否存在借贷事实,则需要其他证据予以佐证。

同时,双方之间是否约定利息,约定的利息是否超过法律规定,是否偿付相应的本息,还款金额等等。

另外,一个则是虚假诉讼的问题。民间接待也是最容易产生虚假诉讼的问题。对于是否属于虚假诉讼,这个要根据借贷发生的原因、时间、地点、款项来源、交付方式、款项流向以及借贷双方的关系、经济状况等综合判断。

2023-08-06

法眼扫描作为执业近30年的资深律师,来回答你的问题。

随着民间借贷纠纷越来越多,最高人民法院专门出台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该规定于2015年9月1日施行。

民间借贷的案件主要基于上述规定进行审理。一般情况下,法庭总结的争议焦点主要包括:

1、民间借贷关系的是否成立

民间借贷之所以纠纷多,主要是手续不全,比如没有书面的《借贷合同》,没有借条,有的甚至连转账记录都没有。

所以法庭首先要关注的焦点是原被告之间的借贷关系是否成立。

2、借贷金额是多少

民间借贷要先搞清楚本金是多少,才能涉及到其他的利息、资金占用费等。

有的民间借贷,是多次转账,中间夹杂还款,甚至在借贷之间就扣下利息,那就要计算实际的本金。一般原告方必须提供银行流水,微信、支付宝等转账记录。

有的原告竟然说资金交付是给的现金,如果被告否认收到现金,就让法院很难判断所借款项到底有没有交付给被告,如果没有其他证据支持,一般法院是不会认可现金交付的。

3、利息是多少?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民间借贷主要就是通过利息获益,当然利息就比较高。但最高法规定了年息在24%以下的受法院保护,年息24-36%的,被告已经支付的,也予以认可;但超过年息36%不受法律保护,也就是说被告就算按照36%或以上支付了利息,是可以要求返还的。

法院也会调查除利息外的手续费、管理费、公证费、逾期违约金等和利息加起来是否达到了24%、36%的标准,如果达到就要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4、律师费能否得到支持

民间借贷中律师费能否得到支持也是法庭关注的一个焦点,毕竟有的民间借贷金额比较大,涉及的律师费比较高,原告方的律师费是否应该由被告承担,也是双方争议的一个点。

总之,民间借贷除了仅仅扣住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外,就是充分向法院提交证据,以简化庭审过程,降低对方抗辩的力量。

民间借贷案件的争议焦点,其实就是民间借贷过程当中所要查明的主要问题,也可以说就是大家在借贷过程当中所应当注意的一些主要问题。

很多人都可能难以避免的会碰到借钱的问题,因此这个问题其实也是大家在以后借钱过程当中应当注意的问题,这些问题如果你不注意将来在法庭上就可能吃亏。

1、借贷关系合不合法。

如为了打麻将等其他非法的用途而借款,借贷关系不合法,钱要不回来。专门给人放款,也就是民间的职业放贷人,也是不合法的。把从银行贷的款再传贷给他人,也是不合法的。

2、是否存在真实的借贷关系。

比如大额借款只有借条,而对方又不承认拿到你的款,官司可能会输。所以大家在给人借款的时候应当保留借款的凭证。

3、究竟是借款还是欠款。

借款和欠款在法律上是完全不同的。比如欠了货款欠了租金,法院处理适合借款就完全不同。

4、借款的数额。

比如借条上写了1万元,利息提前扣除之后实际支付了18800元,则借款的本金应当认定为18800元。

5、借贷关系当中的当事人。

如谁是出借人,谁是借款人,谁是担保人。经常出现的介绍人,其实不是担保人。乙从甲跟前拿到了钱又给了丙,既可能成立甲和乙的借贷关系,又可能成立甲和丙之间的关系。

6、利息的约定。

包括有没有利息,利息多少,借款期间的利息,超过借款期限之后不还钱应当付的利息即逾期利息。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没有约定利息或利息约定不明的,是为没有利息,起诉时不能要求对方支付利息。约定利息的,不能超过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4倍,目前最高为15.4%。

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为三年。约定还款期限的,从还款期限到期之日起第二天起三年内应当向法院起诉。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从你开始向对方要求还款之日起开始计算。但是在三年内如果向对方要过款,或者对方还过部分款,则从要款之日或者是还款之日往后再延长三年,而且可以多次延长。

以上是法院诉讼当中要查明的一些焦点问题,也是大家以后在借贷关系当中应当注意的问题,感谢大家阅读。

2023-08-06

无论是民间借贷案件,还是其他案件,争议焦点只会根据案件的特定情况产生,没有什么统一适用的认定案件争议焦点的规则。如果非要说有,可以说双方有争议的、涉及案件的主要事实,以及对适用法律的争议都是案件的争议焦点。

以民间借贷案件为例。

1.原告是否是合法的出借人。

2.被告是否是还款义务人。

3.有关证据能否证明双方存在合法的借贷关系。

4.借贷本金数额。

5.利率是否合法。

6.担保是否有效。

这些都可以因为不同的案件而成为民间借贷案件的争议焦点。

2023-08-06

谢邀。
根据审判实践经验总结,民间借贷大致?产生以下争议:
一,借贷关系是否真实存在;
二,借贷债务是否仍在存续期间;
三,偿债主体是否涉及第三人或子女;
四,借贷关系是否受法律保护。
第一个争议,大多发生在当事人间没有书面借贷协议的情况下。处理这种争议,法院则根据下列证据决断:
1,借贷数额小,不需银行转账支付的,则由出借方提供无利害关系的第三人作证。该第三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不是出借方亲属和与出借方有其他利益关系的;出借方与借贷方磋商借贷或支付贷款时第三人亲临现场;第三人作证,两人以上最佳;第三人应出庭作证并允许借贷方质问。出借方有其他证据佐证的,也应作判断借贷关系成立的依据。如支付款附近的监控视频;催还款的录音、电报电传;借贷方口头承诺还款事项有第三人证实的。
2,借款需银行转账的,则由出借方提供转账流水单证作证。借贷方否认的,应提供反证。反证不成立的,支持出借方借贷成立主张。
3,出借方举不出任何证明的,只能承担败诉后果。
第二个争议涉及债务是否履行完毕。
实践中,有还款后没有要回欠据的,也有以现金还款后,债主不认账的。解决这种争议,仍然坚持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不过,该举证责任落在借贷一方身上 。举证方式应效仿争议一的例举式进行,经法院开庭质证,根据证据证明事实综合判断。
第三个争议包含两个争议内容:
担保责任的判定;
债务人死亡后债的承担。
担保分一般担保,或连带责任担保。一般责任担保,是债务人(借贷方)先偿债,无力偿还的部分,由担保人偿还 。 这种担保,出借人要求担保人负连带责任,法院不支持。连带责任担保,出借人要求担保人先于借贷方还债,法院支持。
借贷方死亡的,债的偿还依法按下列顺序进行:
1,债务人有遗产的,用遗产先偿债;
2,未偿债就继承的,由继承人在继承遗产范围内偿债。
第四个争议,涉及两个法律问题:
1,债务是否超过诉讼时效;
2,债务的?法性。
超过时效的债,不受法律保护。借贷从约定还款日起为三年。未约还期的,出借方主张要日起算,也是三年。从未主动要的,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如果当事人在超时效履债的,不受时效限制,反悔的,法院不支持。
债的?法性,主要审查债的内容是否?法。包括是否是套路贷,高利贷,或有其他违法的。
还包括,借贷是否为了规避法律的假借贷而真转移财产。

法庭认定争议焦点的原则是总结原被告提出的具体争议。

所谓争议焦点,是指具体案件中原被告在举证、质证后就事实和法律适用存在的争议,法庭在总结争议后形成案件争议焦点由双方就争议焦点展开辩论。

民间借贷案件常见的争议焦点有如下几点:

(1)案件是否属于民间借贷,是否适用法律关于民间借贷的规定?

(2)借款是否实际交付,如何交付,交付的金额是多少?

(3)借款有无约定利息,利息是否超过法律的规定?

(4)借款有无担保,担保是连带担保还是一般担保?

(5)借款有无约定还款期限,案件是否超过了诉讼时效?

(6)借款有无归还,剩余借款本息是多少?

……

总之,一个案件的争议焦点是什么,关键看原被告双方有什么争议,法庭想原被告就什么问题展开辩论。法庭认定争议焦点的原则是总结原被告提出的争议。

具体案情,需要具体分析,我只是总结一下个人观点。

一般情况下,法庭总结的争议焦点主要包括:

1、民间借贷关系的是否成立

民间借贷之所以纠纷多,主要是手续不全,比如没有书面的《借贷合同》,没有借条,有的甚至连转账记录都没有。

所以法庭首先要关注的焦点是原被告之间的借贷关系是否成立。

2、借贷金额是多少

民间借贷要先搞清楚本金是多少,才能涉及到其他的利息、资金占用费等。

有的民间借贷,是多次转账,中间夹杂还款,甚至在借贷之间就扣下利息,那就要计算实际的本金。一般原告方必须提供银行流水,微信、支付宝等转账记录。

有的原告竟然说资金交付是给的现金,如果被告否认收到现金,就让法院很难判断所借款项到底有没有交付给被告,如果没有其他证据支持,一般法院是不会认可现金交付的。

3、利息是多少?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民间借贷主要就是通过利息获益,当然利息就比较高。但最高法规定了年息在15.4%以下的受法院保护,年息15.4%的,被告已经支付的,也予以认可;但超过年息15.4%不受法律保护,也就是说被告就算按照15.4%或以上支付了利息,是可以要求返还的。

法院也会调查除利息外的手续费、管理费、公证费、逾期违约金等和利息加起来是否达到了15.4%的标准,如果达到就要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4、律师费能否得到支持

民间借贷中律师费能否得到支持也是法庭关注的一个焦点,毕竟有的民间借贷金额比较大,涉及的律师费比较高,原告方的律师费是否应该由被告承担,也是双方争议的一个点。

总之,民间借贷除了仅仅扣住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外,就是充分向法院提交证据,以简化庭审过程,降低对方抗辩的力量。

一般民间借贷争议焦点问题如下:

1、借贷关系是否真实存在,款项是否真的出借了(有的虽然签了个借条,实际不是借款,而是拖欠的货款工程款等,但双方约定写成借条;有的借条写了几十万,但没有转账记录,款项出借的情况需要详细说明及举证);

2、本金是多少(比如有的出借人会收砍头息;有的借条写明的本金是利滚利滚出来的,不是实际的本金);

3、利息的计算标准;

4、原告起诉是否超过诉讼时效;

5、有无担保、抵押,及相关担保抵押情况。

如果您有法律问题需要咨询,请私信我,免费法律咨询。

2023-08-06

1、从法律上讲,法院认定争议焦点需要根据原被告双方的陈述和证据来总结。

2、根据我多年接收的民间借贷的案件,民间借贷的争议焦点一般是根据原告的起诉和被告的答辩进行总结。争议焦点一般是原告主张借款和利息的依据。然后原被告双方根据争议焦点进行事实陈述并举证。

3、除了争议焦点,法官一般还会原被告双方的关系,借款具体的细节,借款的原因等。

2023-08-06

明民间借贷一般会围绕民间借贷的性质(是否属于套路贷),民间借贷的本金情况,利息情况,进行综合判断。下面我具体分析一下。

其一如今套路贷比较猖獗,因此法院在审理民间借贷案件时会首先判断该案件是否属于套路贷。如果一个案子中存在砍头息,存在非法转抵押,甚至存在暴力催收,法院就会认定这个案件属于套路贷案件,不仅不会审理,还会移送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其二是民间借贷的本金和利息,法院会判断借款人的经济能力,借款人和欠款人之间的关系,以及资金划转情况来判断民间借贷是否真实存在?至于民间借贷的利息,法院主要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间借贷的司法解释来进行核定,一般而言,24%就是一条红线,低于24%的利息,一般会受到法律的保护。

可以说在我经手的案子中民间借贷的焦点基本上集中在利息方面。一些看起来有点问题的民间借贷案件,真的到法院打官司,债权人也会仅仅主张24%的利息。

2023-08-06

民间借贷案件的争议焦点主要集中在几个方面:

一个是事实认定方面,双方当事人是否存在民间借贷关系,这类案件大部分集中在双方没有借据或者手续,只有双方当事人的口述,与认定事实的真实性有一定的难度。

第二个方面,是尽管有借据,但是对于资金是否交付存在着争议,也就是说,尽管有借据,但是没有交付给现金,主要集中在现金交付,如果是银行转账,不存在争议。

第三个方面是利息的计算和约定是否存在。有的是提前扣除利息,有的是在借据上,没有约定利息,但实际上存在着利息支付的问题,那么法院在审理时,对于是否约定利息,双方当事人存在着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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