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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角度分析,劳荣枝会不会判死刑?

从法律角度分析,劳荣枝会不会判死刑?
2023-07-06

刑辩律师:劳荣枝一定会被判处死刑,这个问题没有任何值得争议或讨论的空间,唯一需要讨论的是具体到执行方式上会是死刑立即执行还是死刑缓期执行,基于官方目前披露的案情,这点还无法进行准确判断,但本人倾向性认为,死刑立即执行的可能性略高一点。(在此科普一下,死刑立即执行与死刑缓期执只是具体执行方式不同而己,在刑罚分类上都归属于死刑)。

判断劳荣枝一定会被判处死刑(包括死刑立即执行和死刑缓刑执行),基于以下已披露且可以采信的定罪量刑情节:1、劳荣枝触犯的是故意杀人、抢劫、绑架等极其严重的罪名,且至少造成7人死亡的严重后果,其中包括三岁幼童,符合罪大恶极、社会危害极大及故意暴力致死多人的死刑判处条件;2、杀人手法极其血腥、惨忍,且存在使用枪支,多次刀捅、关狗笼、虐待、羞辱、分尸等恶劣情节,犯罪情节及社会影响极度恶劣;3、多次犯罪、有预谋犯罪,且犯罪目的就是为了敛财,主观动机极其卑劣,主观恶性极大,人身危险性极大;4、劳荣枝和法子英感情非常好,法子英在归案后最担心地就是劳荣枝的安全问题,故劳荣枝系主动参与犯罪,被胁迫的可能性非常低;5、劳荣枝至少单独承担了色诱被害人的分工,无论其是否直接参与杀人,其在犯罪中都起到了重要作用,扮演了重要角色,不可能被认定为从犯或胁从犯;6、潜逃20年,不存在自首、悔罪等减轻、从轻处罚情节,也缺少积极赔偿获得被害人家属谅解的条件和能力。基于以上五点,根据当下的量刑标准,劳荣枝基本不存在死刑以外的量刑可能。

但:1、案件久远,且法子英有强烈保护劳荣枝的意识,劳荣枝有长达20年的时间准备应对审判,很可能出现劳荣枝犯罪证据无法全部收集,主要犯罪事实无法查清的情形;2、不排除劳荣枝未直接参与杀人过程;3、同案犯法子英已被执行死刑。基于以上三点考量,从疑罪从轻的司法习惯判断,劳荣枝被判处死缓的可能性还是比较大!

2023-07-06

个人认为劳荣枝判死刑的可能性比较大。

1、劳荣枝的男友法子英,涉嫌七起命案,已经在二十多年以前被判处死刑。劳荣枝是这些案件的共犯,没有被胁迫被欺骗。没有劳荣枝的帮助和配合,这么多命案要顺利完成是有很大难度的。从这个角度看,劳荣枝也是主犯,应当判处死刑。

2、分析当初的案卷资料,实际上当时案情不止七起,因为当时技术条件和证据有限,有些案子没有认定。现在随着技术条件的改善,有希望获得另外一些案子的证据从而突破。

3、劳荣枝前男友法子英,有掩饰劳荣枝犯罪的动机和表现,因此当初认定的两人犯罪行为未必准确,个人认为劳荣枝的罪责应当是更大些。

4、劳荣枝在案发后二十多年间没有任何认罪悔罪的行为,在被抓获时还矢口抵赖,最后警方靠DNA鉴定才确认了劳荣枝的身份。

5、现在提倡严格限制死刑,但是劳荣枝犯罪后果极其严重,手段极端残忍,影响极其恶劣,对这样十恶不赦的犯罪分子不应当有任何从轻处理的理由。

但是劳荣枝案,里边还是有些不确定成分。劳荣枝既然能逃避法律打击二十多年,说明此人也不是等闲之辈。

第一、很明显二十多年前,法志英是有意将罪责王自己身上揽,意图替劳荣枝脱罪。现在的关键是,警方能否通过证据还原真实的案情。

第二、二十多年前一些没认定的案子能否成功突破。

第三、如果劳荣枝审判时已经怀孕,则依法不适用死刑。

我看过法子英被抓时候的视频,法子英说:“我不想杀你,你的生命和我的生命是一样的。”

警察的谈判人员说:“是的,都很珍贵!”

法子英说:“珍贵什么呀?你赚那么点钱!”

法子英虽然是个杀人不眨眼的魔鬼,但是他很能聊。而且他对金钱非常的崇拜,他说“我不是为杀人达到目的,我是为搞钱达到目的,我就是干抢劫的,为了搞到钱,不择手段。”

他把这样的思想灌输给刚从学校出来工作没多久的劳荣枝。劳荣枝认识法子英之前她的世界比较单纯、简单。她以前没有见过法子英这样的人,而且她有点内向,不善言谈。当遇到健谈,胆大的法子英,跟她说着她从前不一样的生活,不一样的世界,对她又好,又舍得给她花钱,她就对他升起了崇拜之情,这就是所谓的“英雄情节”。

可能刚开始他俩只是当朋友处着,当法子英因为在九江伤人准备外逃的时候,他可能已经想好,要带着劳荣枝以干“仙人跳”的方式来赚钱。法子英不断的给劳荣枝洗脑,“你赚那么点死工资够干嘛呀?我带你出去赚大钱。”加上当年南下淘金的热潮,在法子英的怂恿下,劳荣枝毫不犹豫的就把工作辞了,跟着法子英去了深圳。

她去深圳之前可能根本没想过她将来要跟着法子英杀人越货,亡命天涯。理想是美好的,现实是骨感的。法子英就是干抢劫的,他带劳荣枝去了深圳,又不可能进工厂打工,赚死工资。去深圳以后,法子英就安排劳荣枝去夜总会,色诱有钱人。刚开始老荣枝可能也没想过法子英会杀人,可能也只是想着一起搞点钱,毕竟要生存啊!

当第一次,目睹法子英杀人,我相信作为年纪尚轻的劳荣枝,她也会害怕、会恐惧。也可能想逃,想离开法子英这样恶魔。但是在那个通讯不发达的年代,在深圳这座举目无亲的城市,她能逃到哪里去了?很快她就被法子英的大方、舍得为她花钱、他的柔情给打动了。法子英不断的给她洗脑和她看到法子英抢来的巨大金额的金钱,她的价值观也渐渐的发生了变化,她开始变得麻木和冷血。

她一次次配合法子英,把受害人约出来。她和法子英之间,他俩分工明确,相互配合。干完一票就换地方,把抢来的钱挥霍一空,然后接着干下一单。直到99合肥抢劫杀人,法子英被抓,劳荣枝潜逃。

劳荣枝,她可能并没有杀人,她也不敢杀人。如果她跟法子英一样动手杀人,非常凶残,在潜逃的这20几年当中,我相信她可能会再次犯案,然而并没有。

失去了法子英的劳荣枝,她又变成了一个普通的女人,在不同的城市,不同的夜总会讨生活。她虽然可能没杀人,只是负责引诱,但是情节太恶劣了,而且造成7人死亡。在99年国家严打的时候,她判死刑立即执行肯定是无疑的。在20年过去了的今天,如果没有证据证明她亲自动手杀人,我觉得她判死刑的可能性不太大,最大的可能是无期徒刑或者死缓。

其实劳荣枝变成今天这样,她的家人有一定的责任。当初她的父母让哥哥去查一下法子英的为人,她哥哥没有去。甚至妹妹辞职跟法子英去了深圳,家里人也从来没有去找过她。如果当初家人能够多关心她一下,阻止她跟法子英交往,就不会发展到今天了。

2023-07-06

劳荣枝是一定会被判处死刑的。

在先有人担心当时法子英把事全扛下来了,而且,此人已死,时过境迁,当时的作案现场等等已不存在,对劳荣枝定罪判刑的证据不好收集,影响审判,本律师可以负责任地告诉您,完全不必有这个担心。

杀那么多人,不是法子英一个人想扛就能扛下来的。案件的各种客观证据会在现场大量留存,比如劳荣枝的指纹、脚印、头发、甚至血迹,这些证据警方在侦查的时候都会进行固定保存,事实上这个案子已经侦破,只等劳荣枝落网。所以不必担心劳荣枝杀人越货的证据问题。

那么,既然现有证据可以证实劳荣枝与法子英一起杀害7人,连3岁的小孩都不放过,杀人后还可以与死者同床共寝,然后乔装打扮,一逃二十年,您觉得这个人还有活在世上的必要吗?我们正义的法官是一定会判她死刑的,而且是死刑立即执行,没有死缓,更不会是无期。

这是她吗?能看出她有一点自责、和惶惶不可终日吗?逃亡二十年,她好得很,潇洒得很。

送她去死的理由太充分了,都不需要多费纸张来描述,罪行极其严重,主观恶性极大,虽到案后如实供述(真不一定,这货零口供的可能都有),也不足以减轻处罚,即便减轻处罚,也只能是从7个死刑减到6个,结果还是死刑。

她已经多活了二十年。赚太多了,估计她自己也觉得太够了。

那就去找她的老情人法子英吧。

2023-07-06

要是放在20年之前,劳荣枝和法子英一起被逮住,那么毫无疑问会被判死刑,而且还是被立即执行的那种。但是在20年之后,判死刑的可能性微乎其微,我认为能够判个死缓就算不错啦。

我认为主要有三个主要原因:

一是劳荣枝可能会通过积极赔偿来进一步弥补犯罪,争取轻判。虽然刑事案件和民事赔偿没有关系,但如果劳荣枝能够提出主动对被害者家属给予积极的民事附带赔偿,可能会给其带来一定程度的减轻。逃亡20年之久,劳荣枝的经济条件看起来还是非常不错的,应该有些积蓄存款的。虽然金钱不能掩盖劳荣枝的罪恶,但是这种对家属的补偿,对判罚多多少少会有点影响的。

二是最关键的案件证据。20年前庭审法子英时,法子英将凶杀的责任都主动揽到了自己身上,为的就是减轻劳荣枝的罪责,那么在接下来的庭审当中,如果警方没有实际强有力的力证,劳荣枝拒不承认的话,可能会错失关键的核心证据,那么劳荣枝会不会被判定为从犯,而不是共犯呢?三是从大的环境来讲,死刑较之20年前更加严谨,从国内外的环境来看,都越来越倾向于不死或者少死,而且很多国家也慢慢宣布取消了死刑。

2023-07-06

笔者认为,劳荣枝被判处有期徒刑的可能性更大一些。我的理由有三点:

第一、劳荣枝没有亲自动手杀过人,她只是从犯,并且还有可能是被胁迫犯罪(究竟是否是被胁迫?由于主犯法子英已经伏法被处决,基本就是死无对证),符合从宽判处的要件。特别是劳枝荣作为一个有知识、有文化的女人,当时只是贪慕虚荣和享受,才被法子英蛊惑和愚弄,骗骗人还可以,亲自动手杀人的动机基本不成立。所以,笔者认为,20年后被逮住的劳荣枝,应该不会涉及死刑,甚至死缓的可能性都很小,因为法律最讲究“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在有效证据不足的情况下,劳荣枝差不多也就被判个有期徒刑15——20年吧!

第二、劳荣枝已经逃避20年之久,根据我国《刑法》第87条追诉时效的规定,“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换句话来说,劳荣枝其实已经过了法定追诉时效。另外,第88条又规定,“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同时,第89条规定,“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所以,综合来说,劳荣枝案涉及追诉时效问题,有些错综复杂,估计量刑从轻的可能性比较大!

第三、在畏罪潜逃的20年里,劳荣枝没有任何违法犯罪记录,也就是说,她的社会危害性已经大大降低,并且已经有了非常明显的悔过表现(20年里没有任何违法记录)。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说,笔者认为,劳荣枝20年前的犯罪事实也许真的就是被爱情蒙住了双眼,只是一味地听从主犯法子英的蛊惑和怂恿,才做下了那么多的蠢事,帮助法子英诱骗那些色迷心窍的男人上当受骗;因而,其罪不当死!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劳荣枝的犯罪情节尚没有达到判处死刑的程度,她当时只是一个涉世未深的天真女孩,受了主犯法子英的蛊惑和怂恿,才成为了法子英杀人的帮凶;并且在追诉时效上也有一定的说法;再加上她的社会危险性已经降到最低。所以,劳荣枝被判死刑可能性并不大!

2023-07-06

在我心里,是非常期望这个女人被判死刑的,

7条鲜活的生命也就算了,关键是还有一个3岁的孩子,

这是一个女人能做出来的事吗,

这样作孽的事情,都做得出来,可以想象一下这个女人有多么的蛇蝎心肠,

所以,不判死刑真的不足以平民愤。

但事实是,逃逸20年就等于缓期了。


而这20年没有看到她的惭悔,看新闻报道还过得挺滋润,

因美貌和温和的外表让她在工作中如鱼得水,

销售过万一瓶的酒,收入颇丰,住高档小区,学舞蹈,钢琴,办健身卡。

当年就是她色诱目标男,才被法子英杀害。

有没有协助法子英?已经死无对证。相信法律吧。


个人觉得杀与未杀人,劳荣枝都应被判死刑,

因为三起凶杀七人死亡事件都是她的色诱在先,

她是知道法子英的凶残和结果的,她是积极参与配合者,

不杀不足以平民愤,若此,以后将有十个一百个甚或更多的劳荣枝出现。

别再说是为了爱情被法子荣给骗了的事了,

19岁的年纪,还是一个女教师,怎么可能连最基本的识别能力都没有,

最基本的法律意识和对生命的敬畏都没有?


如果真的和法子荣是爱情,那为什么不劝法子荣浪子回头?

而是跟着他一起犯罪?

所以说,一切都是咎由自取。

不过,如果预测会判什么刑,如果仅从义愤是得不出正确的结果的。

我认为可以从这几点来分析:

第一,过了20多年没发现新的犯罪。

第二,过了刑期追诉期。

第三,虽然参与了绑架杀人,但没直接证据她亲手杀了人。

第四,国际大环境是逐步取消死刑。

所以判死刑可能性不大,死缓和无期的可能性大!


更何况,法子荣已经被执行死刑,

她很可能会把全部的责任推到法子荣身上,

毕竟,当年法子荣即便是交代过劳荣枝的犯罪事实,但最后又全部否认了的,

期待法律会给出一个公正的判决吧。

很可能,当年真的不只是7条人命,甚至更多吧。

2023-07-06

您好,谢谢悟空邀请。

陈群律师为您解答,希望帮到您。

您的问题是:

劳荣枝被判处死刑的可能性大吗?为何?

劳荣枝所涉嫌的是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罪的最高法定刑是死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17修正)】 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罪】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据刑法规定,犯罪嫌疑人最终会不会被判死刑,主要取决于其犯罪情节及犯罪后果。

咱们来看劳荣枝的犯罪情节:

她与法子英合谋,以两人租住的出租屋为犯罪场所,她当坐台小姐以色相诱骗有钱人到出租屋,再由法子英实施抢劫和杀戮。

表面上看,受害人基本上是由法子英杀的,但是如果没有劳荣枝的配合,受害人就不会上当,杀人者就无从下手。

再看他们的犯罪后果:

他们在南昌、温州,合肥先后杀死七人,搞得当地人心惶惶。

老百姓都知道,杀人要偿命。杀一个人,都有可能被判死刑,何况是杀了七个人?

当然,也不是杀了人,就绝对会被判死刑的。刑法就规定对于胁从犯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17修正)】 第二十八条【胁从犯】 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但是,从现有公开信息看,劳荣枝的行为是完全主动的、积极的、自主的,根本不是被胁迫,因为她实施的是色诱,不可能是被胁迫。

如果是重犯,也应当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17修正)】 第二十七条【从犯】 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认定劳荣枝为从犯的可能性很小。

劳荣枝也没有自首或其他法定减轻从轻情节。

作为女人,如果她怀孕了,那是肯定可以免死的,但是现有信息也没有说她已经怀孕。

综上所述,她被判死刑的可能性很大。

2023-07-06

谢邀!

如果判断其可能性,我觉得劳荣枝生与死的可能在6:4。

为何?

先说6:

1、就现有信息看,劳荣枝参与了法子英抢劫、杀人、绑架等犯罪行为,但参与的程度不明。法子英的判决书也没有给出劳荣枝参与犯罪的细节,只是说“预谋”,而“预谋”二字,可以是预谋敲诈勒索,也可以是预谋抢劫、杀人、绑架。

法子英如果将罪责一身担起,而劳荣枝又否认其参与过的一些行为,那么二十年后对其进行审判的法庭将很难掌握更多关于劳荣枝作案的细节。

而这将会直接影响对其行为的定罪与量刑。

2、不能小看这二十多年。

作案二十多年后才将其抓获这个现状,对劳荣枝犯罪行为的处罚也会产生不小的影响。你会说,二十多年后杀人就不是杀人了吗?二十多年后抢劫就不是抢劫了吗?你想过没想过被害人?

你说的有道理。

但,如果是如此简单,我国《刑法》也就不会有刑事追时效的规定了。

再说4:

这样残忍的犯罪行为,还不能被判处死刑以谢国人,的确令人无法接受。

几年前,对于抢劫杀人致死的案件,即使被告人对被害人进行赔偿,也不能改变其死刑的结局。甚至有的高级法院都不会接被告人的赔偿款,有被告人的家属的将赔偿款交到法院,法院领导直接责令退回的例子(以残忍手段、抢劫杀死一人)。

抢劫杀人,社会影响极为恶劣,抢劫犯罪分子不死不足以平民愤。

法子英实施了多起抢劫犯罪行为,杀死七人。

如果劳荣枝狡辩说她引诱被害人后不知道法子英要杀害别害人(只认可敲诈勒索、不认可抢劫杀人),第一起案件她可以这样说,但实施第二起之后她还这样说,就无法自圆其说了。

那就成了你明知道法子英会杀人,你还去引诱人来给法子英杀,这不是抢劫共犯是什么?


仅为以上分析,本人支持死刑。

2023-07-06

你应该问劳荣芝不被判死刑的可能性大吗?那么回答应该是:除非废除死刑,否则绝无可能。

就我国目前的刑罚而言,劳荣芝被判死刑的可能性是百分之百,不会有任何一个法官检察官考虑死刑以外的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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