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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离婚冷静期增加了离婚的难度吗?你会不会对结婚更慎重呢?

设立离婚冷静期增加了离婚的难度吗?你会不会对结婚更慎重呢?
2023-06-21

结婚是一个庄严的事,应当考虑好了,不能草率的就结婚,对你自己负责任,有了孩子还得对他负责任, 考虑前面再结婚,不要头脑一热找一个人,就跟登记结婚,没有感情的婚姻,是长久不了的,有的人三天的热乎劲,没孩子还好办,如果有了孩子,孩子就是你们的牺牲品,有几个离了婚有孩子的,再婚过得好的,有的离婚之后带着孩子 因为你的配偶跟孩子没有一点血缘关系,就会虐待孩子,也有好的,但是不知道你赶得上赶不上,设立离婚冷静期,增加离婚难度,我觉得这个想法很好,也许想离婚的人,冷静之后,又会重归于好,增加离婚的难度很有必要,也许一嫌麻烦不离婚了,对孩子是有好处的 ,结婚慎重是有好处的。


2023-06-21

离婚冷静期,这个并不是什么新鲜的事情了。2016年,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在全国法院开展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创新改革试点工作,此后多地法院陆续开始“离婚冷静期”的试点。此后,陆陆续续有法院首份“离婚冷静期”通知书。

这次民法典草案中增加了离婚冷静期的规定。民法典草案第1077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间届满后三十日内的,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立法本意自然是好的,自然是为了避免夫妻轻率离婚、冲动离婚,以维护家庭稳定。但是,结婚容易离婚难,这个确实是普遍性的难题。现在法院对于第一次诉讼离婚,若没有充足的证据证明法定夫妻感情破裂情形,法院基本也不一次判决离婚。其实个人也认为,对于重婚、家暴、遗弃、恶习等法定夫妻感情破裂情形的,其实必要设置冷静期。特别是家庭暴力这种情况,再设置离婚冷静期,其实对于家庭暴力的被害方也不是很妥当。当然,这个只是草案,也不排除后面会进行修改,更加完善。

2023-06-21

至少从目前的结果来看,这个冷静期并没有把离婚的热度降下来,虽然初衷很好,但在实际运行过程中,还是忽略一个重要的事实,离婚与否不是冷静不冷静能够解决的,即使今天冷静了,就可以解决累积起来的不良情绪么?估计是不可能。再说,冷静期只有那么短短的个月,而前者两人的婚姻存续肯定不只是这么三十天(那种闪结闪离的不在其内,本身就是不成熟的婚姻,姑且不论)。

如果需要冷静,在相处的过程中有的是时间冷静,而不在于这一个月的期限。有时,这种冷静期反而会带来更不好的恶果,给了当事人更多的时间去考虑离婚的利益纷争,从而将离婚的过程处理的更为复杂也不无可能。

离婚体现的是结果而非过程,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的道理,我们都清晰。说出离婚二个字,并非是因为今天的矛盾或者争吵,而是过往的冲突累积而成,只是让当事人去冷静,就相当于身体内部积热导致表面溃疡,只要求我们处理表皮破损是同一个道理。

婚姻的形态丰富多样,解体的缘由千奇百怪,既有个人原因,同样也存在社会因素,仅仅依靠一个制度来去解决当今社会婚姻的矛盾,显然有力而不足。并且从末端上来处理前期积累的能量,如同用一块石头去压制即将喷发的火山,成功的机率可以忽略不计。

冷静对应的是冲动,如果我们只把离婚的原因考虑到冲动造成的后果,这依然是对婚姻的认识上存在不足。冲动的当事人即使给了冷静期,他仍然还会再次冲动,因为本身的婚姻观是不成熟的,只有当其自身成长了才能解决冲动的问题,这短短的冷静期还是不足以让其能够成长。

除去这类形态的,经过深思熟虑的当事人,这所谓的冷静期对于他们来说,更没有任何价值和意义,当那一天来到时,他们是经过了相当长的冷静思考才作出决定。

2023-06-21

本人作为婚姻家庭律师,多次参与对民法典草案婚姻家庭编的研讨修改。关于设立离婚冷静期的条款,很多业内人士提了质疑。比如,夫妻分离两地,好容易凑个时间跑回老家离婚,你还让他冷静一个月;再比如,一方对另一方家暴,人都要快打死了,要离婚,你还让他冷静一个月;还比如,大老远从国外跑回来离婚……

所以说,确实是增加了离婚的难度,很多婚,就此结不了也有可能。

既然离婚那么难,既然结了婚还有可能要离,那干脆不结了吧!

离婚冷静期,是有可能阻止一部分离婚的,特别是一些冲动型离婚。我手头就有好几组了。小夫妻吵了架,离婚吧,不过了。第二天就跑到民政局办了手续,离婚后,女的一直在等男方发出召回令,可是等不着了。说当时去离婚,自己是懵的。

还有一组,情况相似,可是想复婚,男的不复了。

他们进过围城,出来了,就不想再回去了,特别是不想再回原来那座城了。

离婚冷静期,对这种离婚的,是肯定有用的。

还有人说,民政局离婚难了,法院离婚案会暴增,对此倒不必过虑。不管怎么说,只要想离婚,还是民政局的程序容易一些,带齐手续,搞个协议,盖个章,一个月以后拿证,这一个月,双方可以体会一下离婚的感觉,酸甜苦辣,真正复合了,也有可能,甚至还有不少的可能。

民政局离婚还有一个好处就是省钱,不收费。

去法院离婚,最少25元,25元也够吃一碗拉面了对吧。

最多呢?问一个王宝强吧,一个大明星,要借钱交诉讼费。

因为法院离婚,按争议财产的数额交费,具体是,离婚基本费用50-300元,20万元以内不另收费,但是,20万元以上的部分,要按0.5%的比例收费。可以自己测算一下。何况法院离婚,受制条件太多,主要是得看法官的时间和心情,给你放上三个月,甚至找各种原因不给你离,也是有可能。

我手头一个案子,只是因为法官在让孩子选爸妈的时候,孩子说既要爸也要妈,法官就不给他们离了,虽然他们双方都想离。

2023-06-21

你好,我是武灵遥,我来回答。

不会!

一个人如果吃了秤砣,铁了心想要和另一个人离婚,Ta会想尽一切办法,协议不同意便起诉,起诉一次不行再起诉第二次,直到法官都没得办法了…

甚至,我见过,一方为了和另一方离婚,可以接受对方提出的一切条件,房子不要、车子不要、钱不要、孩子不要,什么都可以不要,只要你放我走。

因此,与其设置离婚冷静期,不如“设置结婚冷静期”,

即有结婚意愿的双方,先向民政局申请结婚,进入婚姻试用期,等过了半年一年考察期后,再由民政局发结婚证,结为真正的夫妻。

这样便能够从源头上杜绝冲动领证,领完证后发现婚后生活和自己想的不一样要反悔的情况。

2023-06-21


最近关于离婚冷静期大家议论纷纷,从最开始的离婚冷静期能不能挽救婚姻,到建议删除离婚冷静期,可以看出人们的态度。

虽然离婚冷静期的初衷是好的,想挽救婚姻,想减少离婚率,但有没有想过,一对夫妻结婚的时候一定是想好好过日子,想白头到老的。

为什么走着走着离婚了,有的可能几十年离婚,有的几年,短一点的几天几个月都有。


其实一对夫妻选择离婚通常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冲动,因为琐事一气之下离婚;另外一种就是忍无可忍,甚至是不和多年最后不离婚都没办法活下去了。

如果是前者,那么离婚冷静期或许可以挽救一段婚姻,一个家庭,让她们冷静下来发现还是需要彼此的。

如果是后者,特别是因为原则性问题闹离婚的,多一天,哪怕是多一小时,都可能产生更大的危机,或者是痛苦。

有可能不仅没有挽救,反而将两个人推向深渊,而且相比较之下,第一种冲动离婚的只是少数,结婚后特别是有了孩子,多数人都会选择将就,除非没有办法。

所以离婚冷静期没办法挽救大部分婚姻。


草率的结婚导致离婚率高

回到离婚率这么高的情形,找找源头,离婚的最初是结婚,多少人只是因为觉得对方好,觉得当时感情不错,觉得可以结婚就走进婚姻。

但是人们从来没有考虑过结婚后的现实,多少人知道夫妻相处之道,了解婚后要一起面对柴米油盐,要分担家务,要处理婆媳关系。

没有,人们只是冲动结婚,婚后才发现两个人哪哪都不合适,很多人恋爱期很短,对彼此了解不够,婚后发现变了个人。

俗话说,知人知面不知心,多交往一段时间,看看对方的家庭和朋友,再考虑结婚不迟。


还有婚后生子,很多人是未婚先孕,没考虑过能否给孩子一个安适的生长环境,是否能承受养育孩子的巨大成本,两个人是否可以共同育儿,是否可以互相支持,都没有,只是一股脑地生了,然后无止境的埋怨争吵。

离婚一般是一个长期积蓄到爆发的结果,而多数原因是婚前过于草率,考虑不周,所以结婚前多问问自己的内心,是否一定要步入婚姻和对方过一辈子,是否已经充分了解对方的性格三观,是否考虑好了各方面因素。

婚姻的话题永远是个无解的,没有草率的结婚,就没有随意的离婚。


离婚要尊重个人意愿

如果什么原因都要先冷静再离婚就说不过去了,毕竟婚姻是两个人的事,如果有一方执意要离婚,即使另外一人不愿意,这样的婚姻继续下去也没有太大的意义。

判决要不要离婚的最重要标准是双方感情是否破裂,如果双方真的感情破裂,那么别说是一个月,即使是一天一小时对他们来说也难以共同度过。

虽然离婚对未成年人成长不利,可是父母双方凑合着过,互相冷暴力,三天小大吵五天一大吵对孩子的伤害更大。

让孩子觉得即使不幸福也不能寻找自己的生活,就要耗在其中,对他们的未来也是有影响的。

人们总说宁拆一桩庙,莫毁一桩婚,但如果这场婚姻给某一方带来了不可忽略的伤害,则需要及时止损!

这个问题不好回答因为我还没有找到,个人认为,现在的人攀比心太重,和都不想去考虑过对方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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