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借了我的钱,联系不上了,去他当地法院,管用吗?
借贷行为合法,有对方身份信息,可以到法院起诉
通过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方式去找人,是不可行的。通过起诉要钱的话,是有可能实现的。
即便找不到借款人,人民法院可以通过公告送达的方式,实现审判程序的正常履行。只是涉及公告送达的案件,整个诉讼的过程所需要的时间相对会长一些。
《民事诉讼法》
第九十二条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只要借款的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法院可以缺席判决。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四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到了执行阶段,是否能够执行回款,关键要看借款人有没有可被执行的财产。
在与借款人失联的情况下,采取诉讼方式只要可以起到保护债权的作用,至于能否实现债权,就要看借款人有没有经济能力还了。
管用不管用,看你这么想,是想起诉就可以要回钱么?起诉了,胜诉了,但是如果对方确实没有财产,那也执行不了,所以还是要不回钱。联系不上不要紧,关键是你要知道借你钱的人是谁,如果你连借你钱的人是谁,比如名字都不知道,起诉都没法受理。
01
你联系不上,只要能确认身份,法院可以公告送达和缺席判决
很多人欠款后,玩消失。债权人一去要钱,人找不到了,很可恶。但是找不到人,该起诉还是可以起诉的,一定要主要能提供确定的借款人的信息,你要没有明确的被告,法院是不受理的,因为法院也不知道你要告谁。在审理过程中,法院2个月公告送达,这个确实有点耗费时间,也没办法,主要是保证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最后判决的时候被告人还不来,法院只有在查明的事实上缺席判决了,当然缺席判决对被告人当然是不利的,是他自己放弃了自己的诉讼权利。
02
到底起诉不起诉呢?
很多人起诉的难题是,交了很多的诉讼费,最后连诉讼费都要不回来,这个确实尴尬。但是如果债务比较大,特别是公司债务的情况下,个人建议还是起诉。主要的原因是胜诉后可以把债务固定下来,只要这人不死,他一直就欠你的钱,特别是有的公司因为被的个人欠款导致经营不下去的,这个判决书可以证明你这个公司的钱跑哪去了,到时候破产也有债权。
结语
去法院,管用也不管用,关键看你什么诉求,法院可以代表公权力去找人,去找他要钱,但是法院也存在着履行不能,法院找不到人的情况也是很常见的。所以要债确实难,法院作为解决问题的终结方式,却解决不了最终的问题。还是希望国家加大对老赖的惩处吧,对恶意隐匿财产的人加大惩处也许会缓解这一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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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借了我的钱,联系不上了,去他当地法院,管用吗?
管用不管用不好说,但到走到法院,这个已经是没办法的办法了。民间借贷属于民事纠纷,若有争议,确实需要通过法律程序解决。毕竟,公民个人没有强制执行的权利。
诉讼的话,对于民间借贷纠纷来说,可以到被告所在地法院,也可以到原告所在地(接受货币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另外,建议在诉讼中申请财产保全,冻结、查封被告名下的财产。若能保全到被告财产,那将来判决能够得到执行,这个自然管用。若是没能保全到财产,那说明被告出现无财产可供执行的可能性还是比较大。
大家好,我是老孙,寻人寻物债务执行,民事诉讼
这种情况可以向法院起诉,如果找不到被告,法院可以公告送达,时间为60日。如果被告还不庭,法院可以缺席判决,然后公告送达判决书,公告的时间也为60日。判决生效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如果确实无钱无法执行,可以先中止执行,但中止是暂时的,执行条件恢复后由法院恢复执行,如果法院或当事人探明被执行人有除必要生活资料以外的财产可以执行,那么法院就可以恢复执行。另外,被执行人如果有固定工作收入的,法院也可以通知其所在的单位协助执行,定期从其工资中扣除款项来执行。
谢谢激请,不懂法律的我与世无争,但是国家的法律一定会为公平而法的。
主要是相关证据,可以起诉。
不请自来,莫怪莫怪???
“有人借了我的钱,联系不上了,去他当地法院,管用吗?”
答:管用,但是完全没有必要去借款人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借条”属于借款合同,根据合同纠纷的一般管辖原则可知,我们可以去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如果“借条”的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事后也未达成补充协议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可知,如果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然不能确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换句话说,出借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也有管辖权,我们可以去出借人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这样就可以减少出差的次数,能更方便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住所地的含义
一、被告是公民的:
住所地=公民的户籍所在地
户籍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经常居住地视为住所地。
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满1年以上的地方,住院就医不算。
二、被告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
住所地=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不能确定的,注册地或者登记地为住所地。
起诉时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一、民事起诉状:民事起诉状中需要载明以下信息:
姓名/名称,居民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住所地,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等信息;
具体明确的诉讼请求;
具体明确的事实与理由。
二、原被告身份信息:
原告是公民的,只需要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即可;
原告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被告是公民的,需要提供其居住信息;
被告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证据清单:
起诉民间借贷纠纷,需要提供以下证据:
出具凭证:借条、欠条、收据等;
银行或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
微信聊天记录;
通话录音等。
以上是我关于“有人借了我的钱,联系不上了,去他当地法院,管用吗?”问题的一些个人观点,有不同见解欢迎在评论区讨论,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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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借了我的钱,联系不上,去他当地法院告他,管用吗?
答:走法律途径固然很好,但也有很多弊端。一要看他欠了你多少,金额大与不大。如果金额不大,就是炮蚊子,找神淘,划不着。你想一下,通过法院的裁决,然后又过通执行局。你说,要费多大的劲,也许对方确实有难处,当前无法还你。就算你打赢了,花去那么多精力,甚至经济,划算吗?二,要是金额大,就要看对方有没有偿还能力,如果有,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如果没有偿还能力,打官司也是白打,自认倒霉呗。总不可能法院贴钱还你吧。综上所述,一个人有了钱,最好不借给别人,就少一点麻烦,借给别人就要承担风险。
去法院管用的。前提,你要借款的交易证据相关的证据。但是,如果你懂的走这个法院的流程,比较省钱,不懂的要去找律师,找律师需要律师费,这个比较麻烦,所以,跟你的金额去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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