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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院可以搞陪审团制度吗?

中国法院可以搞陪审团制度吗?
2023-04-09

不可能的,现实告诉我们,陪审团会被收买,要知道,法官律师都能被收买,更何况陪审团呢?

2023-04-09

中国法院是否搞陪审团制度,应由党中央决定。具体分析如下:

人民陪审员与陪审团的区别

理论上认为,我们陪审员制度是人民群众参与司法。2014年10月23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保障公民陪审权利,扩大参审范围,完善随机抽选方式,提高人民陪审制度公信度。逐步实行人民陪审员不再审理法律适用问题,只参与审理事实认定问题。

陪审团制度,分权制衡在司法领域的体现。陪审团具有独立于法官的事实认定的权力,将法官的事实认定权分离出来,把司法裁判权一分为二,使法庭上形成代表人民意志思维陪审团和代表国家权力的法官的分权制衡。运用用陪审团制度有助于更准确的认定案件的事实,从而更好地保证案件的公正判决。

  • 人民陪审员与陪审团的实质区别在于,前者为人民参与司法,后者为与法官分权。

为什么条件不成熟

参与与分权体现了不同的治国理念,参与是共同行使权力,分权是分别行使权力。目前,中国仍是熟人社会,如,战友、同乡会等非常普遍,如果分权,让人民陪审员完全行使事实认定,排除法官认定事实,可能产生司法风险。而英美国家相对于中国是陌生人的社会,而且三权分立的实践已经成熟,陪审团事实上,是在三权分立制度下的再一次分权,即人民与法官的再次分权。

本悟空回答涉及的内容

  • 司法制度是政治制度的一部分,这部分问题应当有党中央来决定;
  • 参与与分权体现了不同的政治观念,共同决定与分别决定也是治国理念在政治观上的体现;
  • 人民陪审员制度与西方的陪审团即使形式一致,但实质也有区别。

2023-04-09

应该倡导搞陪审团制度。因为要相信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在判断是非对错这种事情上,群众要比三个法官的智慧要高。

2023-04-09

陪审团是英美判例法的一种方式,需要有一套完整的配套条件,首先法官要有一个真正中立态度,有一套公正、公开的选择制度,并且坚持程序、实体正义,还得有公民愿意参加,用不代有偏见的奉献精神。比如一个被告是杀人嫌疑犯,一方是代表正义的检察官,你能平等看待吗?因此陪审团制度需要人民文化水平做先提条仵,否则流于形势的陪审团制度更加不利,我认为我国现阶段暂时是不可以搞陪审团制度的。


2023-04-09

不可以。原河南高院院长张立勇异想天开搞了陪审团。被异议后改为观审团。最后不了了之。

不可以,中国的人情社会已经够了,不需要再来个陪审团了收人情债了。

要回答这个问题,首先要搞清楚陪审团制度的核心是什么?陪审团制度的核心是,审判权和定罪权相分离的制度!也就是说,代表国家司法公权的法官负责审判的过程和具体的刑期,而代表民意的陪审团负责确定被告是否有罪!在我国,审判权和定罪权都属于公权利,所以在目前的司法体制下是无法形成陪审团制度的,也是不符合国情现状的!

2023-04-09

作为一个有十几年司法实践的法律人来说,陪审团制度在中国实行既不现实,也无必要。

下面具体谈谈

首先说说为什么国外有些地方实行陪审团制度。

一、陪审团制度主要是在英美法系。

众所周知,英美法系实行的是不成文法,也就是没有像我国的《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这样由立法机关制定的有着明确法律条文的法律。

他们的法律是由一个个法官在审理案件中所形成的判例所构成。

因此,英美法系的法官权力远大于大陆法系的法官,他们在一定程度上拥有立法的权力。引入陪审团对法官的权力进行一定的限制成为必要,这是陪审团的第一个作用。

二、陪审团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吸收公众的不满。

集体决定是无法追责的。

陪审团一般负责的是对一个人有罪无罪的认定,负责的是对事实的认定。

而这种认定是最容易引起公众情绪的。如果一个人有罪无罪是由某个具体的个人所见决定,往往更容易引起大众的不满,而如果这个决定是由陪审团,一群不特定的代表大众的人所做出,那么不满就会小很多。

需要注意的是,在实行陪审团制的美国,并非所有案件都有陪审团参与,只有一些重大的,复杂的案件才有(据统计,美国采用“陪审制”的民事案件仅占法院受理民事案件的约2%,刑事案件的重罪案件也仅3%)。正是由于只有这些案件才需要吸收公众的情绪。

三、陪审团的人员来自各个阶层,代表社会的普遍认识,可以弥补法官知识的不足。

法官毕竟不能熟悉所有的情况,一个案件的事实往往需要很多方面的知识,一个案件的事实如果由法官认定,可能会由于个人能力,或者偏见所限,导致错误的认识,而如果是由一群人来做出认定,则至少能够保证事实认定相对客观真实一些。

陪审团制度的缺点

陪审团的缺点主要有两点:

一、成本过高

这种成本不光包括金钱上的成本,也包括时间上的成本。

陪审团人数众多,不论在选择的过程,还是在组织参与庭审和之后的会议中,都需要大量的金钱成本,这些成本包括陪审团成员抽取过程中的所产生的人力、物力成本,也包括大量陪审团成员参加庭审和会议讨论所需要支付的成本。

而同时,由于陪审团成员本身并不专业,对事实的判断也需要长期的过程,所以陪审团制度本身会导致案件诉讼周期过长。

也正因为如此,在英美法系,并没有审理期限的概念。一个案子的诉讼周期长达数年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

二、审理结果的不确定性。

陪审团制度本质上是一个缩小版的公民会议制度。

他对案件的审理结果是根据多数人的意见,而非事先制定的法律决定。而既然是人,其思想就不可避免地受到情绪的影响。

其对案件处理的结果往往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甚至于被告人的衣着、言谈都会很容易影响到陪审团的决定。因此,在实行陪审团制度的国家,被告人出庭时往往会西装革履,至少让自己在表面上看起来不像个犯罪分子。

美国著名电影《十二怒汉》就深刻地反映了陪审团的这些缺点。

我国对陪审团制度的借鉴

从陪审团的作用来看,由于我国实行的是大陆法系,对一件事实的认定,有相应的证据规则,法官认定事实要依照这些规则,而一般人并不能了解这些规则,而且在大陆法系法官的权力是严格受到成文法限制,从这两个方面来说,即便不考虑陪审团制度的缺点,我国实行陪审团也无必要。

但是,陪审团有一个最大的好处,就是可以吸收公众的不满,这恰恰是我国目前司法所缺乏的。从这个角度来看,一定意义上引入陪审团也是有需要的。

在河南洛阳的一个法院就变相引入过陪审团,某个分家析产的案件中,洛阳的一个法院就邀请人大代表参与庭审,判决也参考了人大代表的意见,并且将人大代表的意见写入了判决书。这在现行法律框架下,虽然有不合适的地方,但不得不说也有一定的积极意义。

综上,我国引入陪审团存在一定的困难,但可以吸收一些陪审团的理念和思路。

我是家子,十年法律人,关注我,每天学点法律小常识,读点法律小故事。

2023-04-09

中国法院现在正在实行的是陪审员制度,应该提高陪审员的对案件的参与度,加强审理工作,起到监督作用。

2023-04-09

中国法院可以搞陪审团制度吗?

别的不说,陪审团制度主要是英美法系的制度,而我们属于大陆法系,从理论上就不太适合采用这样的制度。所以个人认为在我们现在的司法制度下,想要建立陪审团制度,那基本是不太可能的事情。这些年来,很多具有争议性案件,特别是集中在关于正当防卫的认定上。

我们将案件的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问题全部交由审判庭,更加注重审判庭的主导和决定性作用。

当然,我们现在是陪审制度,即指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对案件进行审判的一项司法制度。但是从现实来看,这个陪审制度其实效果并不是很好,甚至可以说有点流于形式。案件的判决主要还是取决于审判员。所以一下子搞陪审团制度,这个不太现实。但是这陪审员制度其实还是应该好好利用起来,让其起到真正的作用。

我们发现,不管是公安机关,检察院,还是法院,这些具有专业法学知识的人员常常存在认定上的偏颇,将属于正当防卫的案件认定为故意伤害或过失致人重伤死亡,并进行刑事追责。这些事件经过媒体报道之后,上级检察院或法院介入之后都予以改判。当然,个人也认为对于一些在全国范围内具有争议性案件,不妨可以采取陪审团制度来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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