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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户口能继承父母农村的房子吗?

居民户口能继承父母农村的房子吗?
2023-03-29

答:只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户口,都可以继承父母在农村的房屋和所有财产。孩子是父母的第一继承人,有国家法律法规保证和保护。

照顾和负担父母是孩子的义务,有是不可推脱责任。也受到国家法律的保障,世世代代都一样,父母养你小,你要扶养父母老,天经地义。

所以,不论是什么户口,你是父母农村房屋的继承人,谁也阻挡不了这个事实。




能不能继承父母农村的房屋与是什么性质的户口没有必然联系,法律也没有规定因为户口的不同不能继承。

《继承法》也明确规定,对于父母留下的合法财产,子女是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的,任何人都没有权利干涉与剥夺的。

诚如题主所述可能有些概念混淆了,就这个问题做个延伸:

宅基地是基于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修建房屋的一种权利,所有权归村集体,村民只有使用权。

通常情况下,非农户口已经失去了对宅基地的使用权,只能对房屋及附属物有继承权和使用权。房屋以后的老旧倒塌都不能修建,扩建,翻建。最终宅基地被村集体收回,再分配。

综上所述:房屋及附属物属于私人财产,只要合法合规,就受到法律保护,任何人不能侵害,与户口的性质没有任何关系!

关注我!我是身处拆迁一线的工作人员,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到您!

2023-03-29

这么一个简单的问题,怎么会这么多人来问,并且会反复地问,这真让晏子有点不可理解了。通常来说,转为城镇户口的人,往往比纯粹的农村人更有见识,接触的事物更多,更有基本的法理知识,怎么会连一点继承的法律常识都没有呢?看来普法工作真是任重而道远。新的民法典已经出台,建议先去好好学学法吧。

继承是指按照法律或遵照遗嘱接受死者的财产、职务、头衔、地位等,当然,在我们社会主义国家,职务、头衔和地位都是不能继承的,所以我们所说的继承主要是财产的继承,当然包括债务,继承死者财产同时,也要继承死者的债务。而继承人和被继承人之间,除了遗产赠予行为以外,是必须要有血缘关系的。我国法律规定了第一顺序继承人和第二顺序继承人,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子女、配偶和父母,只有第一顺序继承人不存在时,才可能轮到第二顺序继承人。而最为普遍的,是子女继承父母的遗产。


非农户口或者说城镇居民户口,能否继承农村父母的房子,这首先要看农村父母的房子是否是合法的私有财产。通常来说,只要农村父母的房子是依法申请后建设的,或者是历史原因祖上留下的,都属于合法的私有财产,虽然其宅基地是集体所有的土地,但农民拥有永久的使用权。

这种情况下,农村父母去世,不管子女在哪里,不管是什么身份,只要是父母没有遗嘱剥夺其继承行为,或者没有其他人员举报子女有遗弃和不赡养老人的行为,子女都可以依法继承农村父母的房产,并根据地随房走的政策,取得宅基地的长期使用权。所以说,城镇居民户口的子女,完全可以继承农村父母在农村的房子。

但是,如果农村父母留下的房子没有宅基地使用证明,属于违法建筑,那是不可以继承的。同时,如果子女在父母生产不赡养老人,对父母有事实上的遗弃行为,法律也会剥夺其继承权。如果农村父母留下遗嘱,自行剥夺了子女的房产继承权,那子女也无法继承父母在农村的房屋了。

总之,正常情况下,农民依法建设的农村房产属于私有财产,应该按照继承法确定的继承顺序进行继承,除非继承人存在符合被夺剥夺继承权的行为。

首先不管你是什么户口,你对你父母的房子是有继承的权利的,根据法律规定,地上部分的房子是你父母的财产,作为财产你是可以享有继承权并一直使用的。

第二,如果你不是你父母所在村的成员,根据土地法,土地属于集体所有,那么你是不具有对集体土地的承包权的,那么你只能继承土地上的房子部分,如果房子倒塌后你是不能重新建造的。

第三,如果你跟你父母同属一个村成员,如你没有其它宅基地,与父母共同拥有房子和宅基地,那你不但可继承还能重新修建,如你另有宅基地,根据一户一宅政策,你只能继承房子而不能重改。

2023-03-29

居民户口能继承父母农村的房子吗?

城镇户籍继承农村房产,这个应当还是没有争议的。可以继承!

但这里涉及一个农村宅基地问题。根据规定,农村宅基地是专属于农村户口,城镇户口的人是不能享有这个待遇。从法院的裁判来看,基本是认为居民户口是不能继承宅基地。但即便不能继承宅基地,根据房地一体,地随房走的原则,继承了房产,占有使用了房产,那就是享受了宅基地。

但是因为居民户口的特殊性,这个时候继承的房产就不能推翻重建或进行重修,而是待不能居住使用后,,再由村集体收回。若允许你进行翻建,那其实就是变相承认可以继承宅基地。

2023-03-29

您好!

只要是父母的个人合法财产,子女无论是否农村户口,都有合法的继承权

我国房产类型、土地性质比较复杂,所以,就产生了各种各样的房产类型,其中,农村房非常典型,毕竟我国集体成员的基数太大了。

但是,父母在农村的房子,不会因为户口问题,影响子女的继承权

下面分两个方面说明一下:



农村房的特性

农村房区别于一般商品房的一个典型特征,是“土地”——农村房是建在宅基地之上的,而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同集体成员使用土地,又是采取集体分配的方式——这是农村房的典型特征。

区别于一般城镇商品房的点就在于:商品房占用的土地使用权,是由老百姓花钱买下来的。每一套商品房,其中都有一大块儿成本是土地使用权的成本。

所以,就特别容易把老百姓搞混:不是集体户了,就不能申请宅基地了,所以,宅基地上的房子就继承不了。

其实,宅基地和宅基地房是完全两个概念:

  • 宅基地,只能由本集体成员使用。
  • 宅基地房属于个人合法财产。只要是个人合法财产,就可以被继承。跟继承人的户口没有关系。

继承之后的使用要求

前面说了:非集体成员不能使用宅基地,但是能继续使用宅基地上的房子。这俩不是相互矛盾么?

关于非集体成员、继承了集体宅基地房,有几个要点说明一下:

  • “地随房走”。因为房子是建在地上的,不可能说“你把房子挪走,地留下”。所以,继承了宅基地房,就相当于占有了宅基地的使用权。
  • 不能大修改建。非集体成员继承房子之后,是不能对房屋进行大型修缮、翻盖的。要等到房子不能再继续使用之后,这项财产就相当于“没”了,宅基地由村集体收回。所以,占用的宅基地使用权属于“临时”性的。

2023-03-29

城镇居民户口继承父母农村的房屋是完全没有问题的。房屋属于私有财产,受法律保护,根据《继承法》的规定,无论是什么用地性质的房产,只要来源合法,就可以依法继承。

此外,继承的房产占用的宅基地也可以依法确权发证。根据2011年国土资源部、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财政部、农业部联合下发《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国土资发〔2011〕178号)文件精神,已拥有一处宅基地的本农民集体成员、非本农民集体成员的农村或城镇居民,因继承房屋占用农村宅基地的,可按规定登记发证,只是需要在《集体土地使用证》记事栏应注记“该权利人为本农民集体原成员住宅的合法继承人”。由于2015年之后开始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因此确权后,可直接颁发不动产权证书。

2023-03-29

父母农村的房子是可以继承的,房产和宅基地不一样,宅基地所有权属于国家或集体,因此在宅基地使用权不能和财产一样继承。但我们回过头来想,如果宅基地不能继承,但房产是依附于宅基地使用权的,属于不动产,父母死亡后,也不可能将房屋推到,然后收回宅基地。因此,子女在继承房屋时,实际上同步也获得了宅基地继续使用的权利,不过这种权利实际上是受到限制的,比如想要将房屋推倒重建基本是不肯能的,当房屋自然倒塌后,宅基地则收回集体所有。

近几年,对于这类城市居民回乡继承房产的事情日渐增多,宅基地问题也成为许多人比较关注的问题。这实际上是社会经济发展的产物。回顾十多二十年前,许多农村人以成为城市户口为荣,当时许多农村人因为种种机缘巧合成为了城市户口,而随着农村的发展,现在的农村和以前已经不能同日而语了,越来越多的人更加向往回到农村生活,就连现在的农村年轻人许多也选择留在农村老家,或者干脆或者工作在城市生活在农村的生活。

我作为年轻一代,虽然目前生活在城市,但是户口一直保留在农村,也想着有朝一日可以回到农村养老。

2023-03-29

当然可以。

2023-03-29

有点自相茅盾,农村民房是私有财产当然可以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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