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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大为何如此大胆地把犯强奸罪的学生还留校察看,而不是开除学籍?

浙大为何如此大胆地把犯强奸罪的学生还留校察看,而不是开除学籍?
2023-03-22

浙大为何如此大胆地把犯强奸罪的学生还留校察看,而不是开除学籍?

对于这个学生的处理,显然学校也是考虑了一些因素。

学校对犯有强奸罪的努××处分决定是“留校查看”,其依据有三条:

法院根据案情:①行为中止。②有自首。③有悔改表现。故从轻判努××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一年零六个月。

努xx所在学院的处理建议。努××所在学院的处理意见是:努xx系①学生干部。②少数民族学生。③大四毕业生。④初犯。⑤有悔改表现。建议从轻处理。

前三条,感觉比较牵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因为是班干部、少数民族、毕业生就可以网开一面?

另外还有校方会议表决。经校方会议集体表决,同意给予努xx留校查看的处分。

对于这个强奸犯的处理,从轻有理由,严惩似乎也有理由:

在校学生就作奸犯科,如不惩罚本人、警告众人,那么会起一个很不好的头。

这个学生在受到从轻处理后,似乎得意忘形,高调作秀,有点许可馨来头。

因此,个人意见,还是希望学校尊重事实尊重法律,认真调查,严肃处理,不枉不纵,这样对本人,对公众,对社会都有一定的好处。

2023-03-22

浙大对犯有强奸罪的努××处分决定是“留校查看”,其依据为:

一、法院判决书。法院根据案情:①强奸行为中止。②主动自首。③有强烈的悔改表现。故判努××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期一年零六个月执行。

二、努xx所在学院的处理建议。努××所在学院的处理意见是:努xx系①学生干部。②少数民族学生。③大四毕业生。④初犯。⑤有悔改表现。建议从轻处理。

三、校方会议表决。经校方会议集体表决,同意给予努xx留校查看的处分。

对浙大的处理处分引来各方关切。主流发声是处分太轻。

为回应各方关切,今天,浙大再发通告文(摘要):

近日,我校学生努XX受留校察看处分的事件引发关注。

针对网上反映关于该生的相关情况,学校高度重视,立即启动了后续调查。学校以育人为本,致力于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环境,一定会以事实为依据,严肃处理一切违反校纪校规的行为,绝不姑息。感谢社会各界的建言和长期以来对我校的关心支持。

浙江大学

2020年7月21日

这说明浙大对广大网民的意见是尊重的,并承诺不“护牍子”。

应该严格依法办事。该严肃处理就要严肃处理,不能姑息迁就。我感觉很多网友说的有道理,犯了强奸罪即使是缓刑,学校也要严肃处理,该开除的坚决开除,不能简单留校察看,处理确实太轻了。

2023-03-22

浙大为何如此大胆地把犯强奸罪的学生还留校察看,而不是开除学籍?

一方面,浙江大学《浙江大学学生违纪处理办法》确实规定了对于宣告缓刑的学生,是可以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浙江大学选择了留校察看,这也是有依据的。另一方面,浙江法学表示考虑到该学生是少数民,其来自贫困地区,念其是初犯,并且属于犯罪中止以及自首情节。所以最后对其留校察看。

但这个处分结果引发的争议和影响,恐怕是超过所有人的想象。浙江大学表示已经注意到这个事情, 并且召开会议研究讨论。至于这个处分结果会不会改变,这个恐怕不好说,可能需要综合这个学生在平时的表现以及处分之后的表现来认定。但这个学生现在因为这个事件全国皆知,并且是涉及强奸这种恶性犯罪事件,恐怕以后的求职之路将会存在一定的阻碍。

2023-03-22

把握好“保护”与“惩戒”的度,既要让犯错的人有改过自新的机会,又要让其他人有安全感!

首先,浙大校规里对受过司法处理的人员有“留校察看和开除学籍”这一规定,说明留校察看和开除学籍都可以。

其次,这个决定是集体决策,不是哪一个人能拍板决定的,如果是,那就得深究背后有没有猫腻。


第三,任何决定都要进行张榜公示的,这是必要的程序,公示期间就是要接受大家的反馈意见,你要是偷偷摸摸的就搞了,被暴露出来,问题就更大了。

第四,让浙大没有想到的是,在他们看来是一件普通的校风校纪问题,却引起了全网的轰动,这说明他们忽略了舆论的重要性,是巨大失误。


第五,既然受到了质疑,就说明这个决定存在问题,说明没有把握好“保护”与“惩戒”的度,学校要保护的是所有学生,不是某一个有潜在危险的学生,在这个案件中,学校还要考虑全校的其他女生。

第六,对犯错的人不能一棍子打死,让他永无翻身之日,让他有改过自新的机会,那么学校和社会还有没有其他好办法,既能消除潜在危险,又能治病救人。大家讨论!

2023-03-22

浙江大学对于犯强奸罪并且判刑一年半,缓期一年半执行的学生,给予留校察看的处分。

哈工大的严厉,浙大的宽容,谁对谁错?高下立现

  • 1、犯强奸罪的学生系少数民族,从宽处理。

浙江大学2020年5月25日曾召开党政联席会议,讨论该生的违纪处理问题。给出四点从宽理由:第一,初犯;第二,已强烈悔罪,并恳请获得改正机会,第三,是来自贫困地区的少数民族学生;第四,是应届毕业生等情况。

并且参考浙大的校规校纪,其中第十七条中的第(三)条明确规定了被判处有期徒刑缓刑的给于留校察看或者开除学籍处分。

所以,从浙大的处理意见来看,并没有毛病,符合浙大校规校纪。不过看到这条校规时,突然心中咯噔一声,被判处有期徒刑被宣告缓刑的,给予留校查看或者开除学籍处分,这两者之间的度如何把握,值得思考。

  • 2、哈工大对两名作弊的学生直接开除学籍

哈工大(威海)分校计算机科技学院杨某因为在外地实习,觉得买机票回校考两门选修课不划算,找同学黄某某替考,结果被学校发现,在毕业前夕被哈工大开除学籍。

据了解这位被开除的杨某在毕业之前就已经拿到了腾讯公司发放的年薪达到30万元的offer。如今被开除,这位同学根本拿不到毕业证书,到手的offer也只能拱手让给他人。

他的同学也被牵连,辛辛苦苦考上的大学,在毕业前夕,竹篮打水一场空。

浙大和哈工大处理方式,高下立现,主要有以下几点:

  • 1、严谨求真的校风和学风应当是每一所大学能够走得更高更强的基本标准。

对于每一个大学生严格要求,无论是在道德品质素养上,还是在学术创新上,都应该严格把关,每一个学生的素质才能代表大学的真实实力和水平,才能让这些大学走上一流名校的道路。

浙大的学生,利用少数民族,初犯,强烈悔罪,应届毕业生来洗脱罪名。不过在网络一片舆论下,浙大已经启动了后续调查,将严肃处理一切违规违纪行为。

  • 2、哈工大严厉治学、严肃校纪校风,雷厉风行的行为值得称赞。

哈工大对于违规违纪的学生,直接开除学籍处罚,虽然看似不近人情,但是对于所有的学子而言是个严厉的警示,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绝对不能触及校规校纪;学校里除了强调学术创新外,对于道德品质素养也严格把关,只有严于律己,才能保证走向社会后不会犯更大的错误。

也只有在这样的严厉治学、严肃校风之下,才能让学子们更加专注在专业、学术上,才会让米国更加畏惧,哈工大在米国实体清单的名录上足以证明这点。

最后想说的: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社会有社会的规矩,学校也应该有学校的规矩。只有在特定的规矩下,社会才会发展,学校才能更好的教书育人。

作为国内顶尖名校,就应有名校风范,治学严谨,求真务实,公平公正,应该是名校的基本素养。相信浙大,一定会以育人为本,一定会以事实为依据,严肃处理一切违反校纪校规的行为。

2023-03-22

郑强教授不在了。

2023-03-22

我觉得他触犯的法律有法律去审判他,至于其他的我不知道。不便回答

应以法律法規为依据,追究刑事责任,开除学籍,是害群之马不再存在侥幸心理,以防后患,杀一儆百,不然后患无穷!

浙大的一个处理让人特别匪夷所思。特别是和哈工大对考试作弊学生被开除的事例做对比之后,大家一下子对浙大的批评达到了巅峰。浙大目前给出了它如此大胆的理由:

1.努某为学生干部;2.努某是初犯;3.努某有悔过的表现;4.努某是少数民族,这个原因也是大家抨击的主流原因;5.努某是个毕业生,接近毕业;6.努某有个博士女友。

综合这些原因,咱们的浙大站在人道主义的角度对努某从轻发落,不开除,只是留校察看。这不痛不痒的处罚也让他感受到浙大母校的包容和关爱,所以也开始飘了。我觉得浙大会这么做还有其他原因。

1.法院都对他从轻发落了,我自己学校的不可能不护短啊。有法院在前面开路,我怕什么?

2.大学需要自主性,刑法已经判了他的刑。我学校内部事情还不能自己去处理了?而且家丑还不外扬,这样处理少点负面影响,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3.学校某些老师和领导对这个努某恩爱有加,非常的庇护,全力压低这件事情的影响。房地产老板跟他有关系也不出奇。

这些理由只是我作为一个跟大家一样觉得强奸犯应该被严惩的角度来写的,真真假假,事情会如何,请听下文分解,当然,有没有下文还不一定。各位,在评论区开始你们的表演。强奸犯,怎么样惩罚都不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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