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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女子,如果是他现任害死的,那家产还可以给现任丈夫的儿子吗?

杭州女子,如果是他现任害死的,那家产还可以给现任丈夫的儿子吗?

杭州来女士失踪案经过杭州警方的不懈努力,今日告破,来女士确认已经被害,犯罪嫌疑人就是她现任丈夫,已经被杭州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来女士被害身亡后,她名下的财产,包括房产份额,均成为了遗产,

她的丈夫作为杀害来女士的凶手,从法律上来说,是被剥夺了法定继承权了,来女士名下的遗产由来女士的两个女儿,来女士的父母(如果健在)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按均分配继承。

至于杀害来女士的凶手,来女士丈夫名下的财产,在他被判处死刑执行后,作为遗产,由他与来女士所生的小女儿,他与前妻所生的儿子(如果确认没有涉嫌参与杀害来女士的前提下)他的父母,作为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按均分配继承,

但是,在来女士被杀案开庭审理的时候,来女士的两个女儿,父母(健在的话)可以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被告人进行赔偿(精神损害补偿,未成年子女抚养费,父母赡养费,来女士葬礼,购置墓地…等),法院刑事和民事部分都审结后,被告人许某某(来女士丈夫)儿子若想要继续其父亲遗产的,就必须先替其父亲履行对被其父亲残忍杀害的被害人家属的赔偿责任!除非他放弃继承,由人民法院依法拍卖后给付被害人家属赔偿。

我是仁者厚德载物,我来回答杭州女子,如果现任害死的,那家产还可以给现任丈夫的儿子吗?

如果53岁的杭州来女士最终确定是现任丈夫许某某害死的,许某某与前妻的儿子不可能得到来女士的家产。

来女士遇害以后,她的家产只能由她的两个女儿继承,如果来女士的父母还在世的话,也有与她的两个女儿同等的继承权。

而来女士丈夫许某某如果被确定为杀人凶手,肯定被剥夺继承来女士家产的权利,许某某与前妻的儿子更不可能得到来女士的家产。

另外,来女士丈夫许某某被确定为杀人凶手以后,来女士的两个女儿、来女士的父母如果在世的话,可以对许某某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赔偿。

许某某可能通过对受害人来女士的家属进行积极赔偿,争取受害人家属出谅解书以尽量避免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一般有关恋爱婚姻家庭的案件的犯罪嫌疑人是不会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但来女士遇害案因为影响巨大,而且很可能是谋杀,甚至可能有杀人分尸等恶劣情节,这样的话来女士丈夫许某某如果最终被确定为凶手,有很大可能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当然,许某某如果有来女士有过错的证据,比如能够拿出证据证明来女士有外遇等过错,许某某就不会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如果许某某作为杀人凶手被法院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他的遗产甚至不够赔偿受害者家属提出的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的,因此许某某与前妻的儿子也不可能得到他的遗产,除非他愿意代替许某某赔偿受害者家属。

2023-03-21

7月5日神秘失踪的来女士,在昨晚案件终于有了重大的突破,杭州官方发布消息称来女士已遇害,其丈夫有重大嫌疑,已经采取了强制刑事措施。


这跟之前众多网友猜测的,其做过侦察兵的丈夫许某某有重大作案嫌疑是有点不谋而合的,因为目前来女士工作稳定,家里也有相当数额的存款,而且之前还有农村拆迁房,现有两套房子,之前她老公就想把其中的房子给他的儿子遭到来女士的拒绝,并两人出现过争吵。


但关于家产,现任丈夫的儿子拿得的可能性非常小,无论从法律层面还是道德层面。个人觉得有如下原因:


来女士家庭基本情况:


被害人来女士和现任丈夫许某某都是重组家庭,在之前来女士有一个女儿,许某某有一个儿子,两人又生下一个女儿,现在已经11岁了。之前来女士村里拆迁,根据每人60平米获得拆迁房。很多网友认为,来女士遇害与拆迁房是有很大关系的。按照现有的情况来看,来女士遇害后的遗产,就由三个孩子共同继承。


01 许某某儿子如有参与案件


来女士遇害,许某某作案动机属实,因为作案性质恶劣,对社会造成了严重不良后果,基本是死刑,还要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如果他儿子也有参与作案,就算家产有两人共同财产,许某某儿子获得的可能性也极小。


02 如家产基本都是来女士个人的


如果现在住的房子都是来女士拆迁分配房,那么基本继承权就在来女士大女儿和小女儿了,跟许某某儿子就没什么关系了。


03 如果来女士家人提及诉讼


就算来女士和现任丈夫许某某有共同财产,许某某作案属实后,他们的共同财产均由三个孩子来继承相应遗产。但来女士是被其丈夫所害的,来女士家人(女儿或者来女士父母)可以对许某某进行赔偿(父母赡养费,未成年子女抚养费,精神损失费,来女士安葬费...)


这个时候许某某已经被判刑,剥夺政治权利,他名下的遗产如果被其儿子继承,他儿子就得对来女士家人进行赔偿,如果这个赔偿费用已经高于他儿子所继承的家产,他儿子可能会选择放弃,由执法部门对其儿子继承的家产进行拍卖,进而赔偿给来女士家人。


现在舆论压力如此大,根据以上原因,他儿子得到家产的可能性相当小。但这样的悲剧也是谁都不愿意看到的,愿这样的悲剧不再有,也希望案件尽快水落石出,也希望来女士安息,家人节哀!

其实杀人无非就是利益所致,情感方面也是利益的一种,金钱物质也是利益的一种,当然还有其他的,基本上都是围绕内心利益来进行的,杭州失踪女子事件,其实爆发点还是跟金钱物质方面的利益有关,跟情感和其他没有多少关系,其实就是房子遗产,是有计划有预谋的犯罪,绝对不是临时起意,不然也不可能做到有嫌疑却找不到丝毫证据去证明的程度。

嫌疑人的反侦查能力太强,又经过长期的准备和计划,把每一个步骤都演绎得滴水不漏,神不知鬼不觉,没有人发现还躲过所有监控摄像头的拍摄,说实话如果还给他一点时间,估计他真的能把身体弄到荒郊野外抛尸掩埋,那个时候想完全破案就难如登天了,好在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在他没有来得及完全处理干净就因为警方的侦办和社会的关注下破案。

这个案件的起因大概率可能就是因为房产方面引起的,毕竟有拆迁房,以及在市里面重新又买了一套即将装修好的一百多平米的房子,现在问题来了,案件的起因有可能是因为房产,而两个当事人一死一被抓,他们两个人拥有的房产怎么分,嫌疑人自己跟前妻有一个儿子,死者跟前夫有一个女儿,两个人自己又生了一个共同的女孩,就等于说三个孩子。

财产要看是婚前还是婚后的,如果是婚前的财产,那嫌疑人的财产有一部分是他儿子的,还有一部分是小女儿的,但是嫌疑人的儿子不能分死者婚前的遗产,死者婚前的遗产只能给两个女儿分了,如果是婚后的共同遗产,那就是平分,小女孩得死者那一半的财产,还可以分嫌疑人那一半财产的一半,另外一半得给嫌疑人的儿子,也就是说嫌疑人的儿子只能获得夫妻俩共同财产的25%左右。

小女孩能获得50%左右,大女儿能获得死者婚后共同财产的25%左右,正常来说会这样去分,但是这个属于刑事案件,所以遗产的分配有可能会发生一些改变,甚至最后死者家属会起诉嫌疑人要求赔偿,最终很有可能嫌疑人的遗产会被拿出来一部分用来赔偿给死者家属,最终嫌疑人儿子分到的遗产并不会太多,只是小女孩属于未成年人,需要成年人的监护,所以争夺小女孩监护抚养权又会是腥风血雨,当然小女孩去跟死者大女儿的可能性比较大,但是她获得的遗产以后还会不会成为被注意的点,这个就不好说了。

2023-03-21

按照法律规定,许某享有继承来女士财产的权利。同时,许某和他前妻的儿子也享有继承他财产的权利。也就是说,如果来女士案件和许某无关,那么许某的儿子将会继承到来女士的部分家产。

但是,根据我国《继承法》第7条规定,有以下情节的不享有继承权。(l)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3)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很显然,许某如果是凶手,他就自动丧失了继承权,他的儿子只能从他这里继承,因此也继承不了来女士的家产。

杭州警方目前公布的消息是:来女士已经遇害,其丈夫许某有重大嫌疑,目前已经被采取刑事措施。

虽然还没有结案,但是如果确定许某是凶手,他行凶的动机其实就是为了家产。来女士虽然已经53岁,并且只是一名保洁员,但她工资有4000多元,加上退休金,每月有7000元左右收入。她的固定存款达到了7位数,加上最近分到的两套回迁房,可以说家产颇丰。而许某是外地人,在小区物业工作,月收入4000-5000。以他的收入,要想在杭州买房基本不可能。

许某曾经提出过让来女士拿出一套房子来作为自己和前妻儿子的婚房,遭到了拒绝,两人因此吵了一架。因此,这件事很可能是诱因。

目前案件还在调查中,具体情况得等待警方的通报。

2023-03-21

按现在的情况分析 都是妻子的婚前财产 老公什么都没有 又不是本地人 房子和钱都是妻子的 老公就是那点每月收入而已 儿子怎么可能会分走呢?应该是妻子前女儿和现在生的女儿的 和儿子没关系

2023-03-21

案件从警察通报来看,已基本确定杀害来女士的凶手就是他老公无疑,如今离案例全面告破已不离了,就看来女士老公是否是主谋或还有没有帮凶什么的?这人又是谁呢?想必这些都牵动着大家每一条神经。

大家都知道来女士老公已是50多岁了,人生已过半,况且家庭生活条件还算可以,照理说没什么特别迈不过去的坎,日子过得应该是算滋润的。但他这个年纪,恰恰儿女也到了已婚年纪,现在婚车婚房是结婚硬指标,眼前来女士老公就愁着给与前妻生的儿子讨套婚房,巧合来女士刚分下两套。

如此一看,这案子的作案动机应该不算太复杂,很有可能就通过瞒天过海来杀害来女士,从而继承来女士遗产。那么实施这个过程,有没有同谋?谁是主谋,还有没有帮凶?目前来女士老公已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了,我们拭目以待坐等警方接下来通告就好了。

从法律上讲来女士遇害身亡后,她名下所以的财产让人痛心的都变成了她的遗产(在此愿死者一路走好,愿天堂再没伤害???),来女士老公作为杀害来女士的凶手,从法律规定已被剥夺了法定继承权的。

从遗产继承顺序来可知: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来女士老公已被排除了,那么来女士名下的遗产将由来女士所生的两名女儿及来女士的父母(要健在的话)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来分配继承。

置于来女士的继子,从案件目前的情况来看,暂且不论他有没有参与进去。类似这种倒插门的继子,是不在来女士遗产继续顺序的,他们要考虑倒是他们凶手老爸将来成遗产的问题了。若要继续其老爸遗产的,他们就必须先替其老爸履行对被害人家属的赔偿责任。要放弃继承权,这些遗产将由人民法院依法拍卖后赔付给被害人家属。

这是一个典型的图财害命的案例,应该严惩不贷,以示后人!

2023-03-21

经过杭州警方的努力侦查,案情迎来重大突破,失踪女子来女士已经遇害,丈夫许某有重大作案嫌疑被被警方控制。根据此前消息,有小区居民反映,二人曾因房产问题发生过多次争执。

如今来女士不幸遇害,再加上如果丈夫许某坐实杀害妻子的罪行,那么被判死刑也是大概率的事情。在两人都离世的情况下,名下的财产都会成为遗产,而这笔遗产的分配问题成为网友们关注的重点。

事发前,夫妻俩名下有两套房产,家庭存款七位数,两人都有一份稳定的工作,收入不菲。家庭关系方面,来女士一家是一个重组家庭,其中,来女士和前夫有个大女儿,许某和前妻有个大女儿。两人结婚后,又生了一个小女儿,今年11岁。

△遇害的来女士

从户口本上看,这是一个三口之家,户口本上只有来女士、许某、11岁女儿三个人,除此以外别无他人。值得一提的是,根据媒体报道,来女士的父母以及许某的父母都已经不在人世。

根据法律规定,财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有配偶、父母、子女。来女士一家,配偶许某如果是凶手就会被剥夺继承权,双方父母都去世了,那么财产的继承就只剩下11岁的小女儿。

△重大作案嫌疑人许某

来女士遇害,丈夫被警方控制,看来邻居、亲人的评价“他们夫妻感情很好”都是表象,都是两人做给外人看的,其实他们的夫妻关系并不好。人到中年,二婚千万要谨慎再谨慎。

来女士被其丈夫残忍杀害,分尸后被分散抛弃,这件事因何而起?就是因房产引发矛盾,凶手失去人性,杀人分尸,毁尸灭迹。来女士手里有两套房和存款,遇害之后,这些都成了遗产,那遗产会分给凶手的儿子吗?

来女士的财产是婚后所得,不属于法定的个人财产,在没有签署婚前财产协议约定财产所有权的情况下,家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因为来女士在遇害前,没有留下遗嘱,所以,应该按照法定的方式进行遗产的继承,法律规定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是配偶、父母、子女。

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包括养子女,还包括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继子女是丈夫与前妻,或妻子与前夫所生的子女。

此案中许某某是否有权继承

在这个案件中,如果许某某真的是杀害来女士的凶手,那么根据法律规定,许某某丧失继承权,不具有继承来女士遗产的权利。

来女士的遗产由谁来继承

在来女士去世的情况下,来女士的一半家产属于遗产,许某某的一半家产属于个人财产,继承的话也只能继承属于来女士的那一部分。来女士的遗产由来女士的女儿和父母按照法律规定分配继承。

现任丈夫的儿子是否有权继承

如果杀害来女士的凶手是许某某,在许某某被判处死刑的情况下,许某某的一半个人财产作为遗产,由他的父母、他与来女士所生的小女儿、他与前妻的儿子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按照法律规定分配继承,在这种情况下,现任丈夫的儿子有权继承。

如果现任丈夫的儿子,存在故意杀害来女士、为争夺来女士财产而帮助其父杀害来女士的行为,他没有继承权。

上述内容纯属个人分析,不作为任何凭证使用,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相信用不了多久,真相就会出现,愿逝者安息!不信谣不传谣,静等官方通报事件调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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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夫妻共同的财产,来女士如果属于意外死亡,他的儿子能获得一部分家产,还有来女士的大女儿,也能分得一部分家产。其主要继承人,应该是他们(来女士夫妻)的11岁的女儿。儿子想分得家产,前提是抚养未成年的同父异母的妹妹。

至于分得房产,是来女士的,那么,他的儿子是无权分得的,那是来女士的个人财产。(和他的儿子没有一分钱关系)。

如果是她现任丈夫害死来女士,那么她现任丈夫的儿子,就没法获得家产的。

现任丈夫如果是杀人犯,图财害命。那么他们的共同财产,只有他们的小女儿个人继承。(杀人者的所得财产,应该作为民事赔偿,所以他的儿子没有家产可继承)

说点题外话,结婚须谨慎,二婚风险大!特别枕边人,异梦招杀祸。人心太险恶,居心难叵测,图财害命者,严惩不能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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