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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抱走小孩嫌犯的动机会是什么?

丽江抱走小孩嫌犯的动机会是什么?
2023-03-20

丽江强抱三岁男孩的嫌犯已被抓获,何某伟(男,51岁,云南永胜县人)、熊某秀(女,56岁,云南永胜县人)被抓获,缴获白色涉案车辆一辆。

最大的动机就是钱

还记得全国通缉人贩子“梅姨”吗?“梅姨”,女,年龄约65岁,涉嫌多起拐卖儿童案件。

“梅姨”是一个让人痛恨的人贩子,她拐卖儿童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为了钱。为了达到个人的目的,不惜干这伤天害理的勾当。

而丽江强抱男孩案件中,两个犯罪嫌疑人,也都五十多岁,依据常规的经验判断,他们也是为了钱。

很多拐卖孩子的人贩子,在被抓之后,供述作案动机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拐卖偷抢孩子,是一个不用成本的买卖,包赚不赔。

这就是为什么一直有人甘愿冒天下之大不韪,昧着良心,无视法律道德的双重约束,铤而走险的去拐卖偷抢孩子的根本原因。

最小的动机:养个孩子

对于作案动机,有人猜测说两人可能没有孩子,想要强抱走这个孩子自己抚养。

我认为这样的可能性非常小。

首先就是年龄,如果他们两个没有生育能力,不会这么大年龄才发现吧?应该早年就知道了,那么多年都不去考虑收养,到了这个年纪想着去弄个孩子养?

何况即使法盲,也知道这种行为是不对的,是违法的。

关于这个动机,实际上很好查,只用查下他们的人际关系即可,倘若二人是夫妻关系,又有子女,那自然不攻自破。

如果二人不是夫妻关系,那所谓的养个孩子,更属无稽之谈。

万幸孩子无碍

这起事件到目前为止是最完美的结果:孩子被救,安然无恙,犯罪嫌疑人被抓获。

虽然这两人的行为让人痛恨,他们也会收到法律的制裁,不过值得庆幸的是,他们还算有点良心和人性,没有伤害孩子。

不管是迫于压力还算其他原因,他们把孩子藏在山洞中,这是最好的结果。

也有一种可能,他们想要暂时先躲避抓捕,随后再返回山洞,带走孩子。

一切的真像,经过当地警方进一步侦查,自然会水落石出。

通过这件事再次提醒广大家长或者监护人,在看管孩子的时候,切勿大意。由于看管不周,造成孩子伤亡的事件时有发生。而细数那些被偷抢的孩子,十之八九也都是由于大人看管不周,给了犯罪分子可乘之机。

2023-03-20

认为在目前全社会对人贩子同仇敌忾,天网监控摄像头密布的情形之下,仍然在光天化日,既有着小孩的小姐姐哭喊拦阻,又有着旁观目击者时,仍然抱走小孩。

如此逆流而上、顶风作案确实非一般的人贩子可言。

幸好,经过警方的努力,在经45小时连续奋战后,于8月25日7时许在永胜县永北镇大山上一山洞内找到抱走的男孩。

同时,在永北镇境内将犯罪嫌疑人云南永胜县的51岁男人何某伟,和同是永胜县的56岁女人熊某秀抓获,并同时缴获了一辆白色涉案车辆。

从这两个犯罪嫌疑人的年龄来看,似乎是一对相好情侣,亦或二婚夫妻。

假如他俩确实是夫妻情侣,那么这次抱走路边的三岁男孩不排除是留给已经不能生育自己养的可能。

假如是这样,那么他俩抱走孩子应该是预谋很久,一直在寻找和等待机会,然后就有了这次迫不及待当着男孩小姐姐的面抢走男孩。

当然,也亦或二者原本就是蛰伏许久的人贩子,由于害怕政府加大了打击人贩子的力度,一直蛰伏着不敢犯案。

突然看见没有大人照料的小孩在路边,就像贪腥的猫看见鱼一样,忍不住当着男孩小姐姐的面重操旧业,强行抢走小男孩,又想接续人贩子的勾当。

假如是这第二种可能,那么或许可以通过深挖,找出一些曾经被拐卖而失踪孩子的线索。

无论是哪一种可能,都应该庆幸警方破案能力越来越强大,越来越迅速。

正是由于警方的强大,才让这样的坏人有了忌惮之心,不得不由于担心收到法律制裁而洗手不干,让所有民众心里越来越有安全感。

可喜可贺,40多小时警察破案,于8月25日7时许在永胜县永北镇大山上一山洞内找到被抱走的男孩,并在永北镇境内将犯罪嫌疑人何某伟(男,51岁,云南永胜县人)、熊某秀(女,56岁,云南永胜县人)抓获,缴获白色涉案车辆一辆。

但是嫌疑犯作案动力呢,为什么抢走小孩?

一,临时起意,初犯。何某伟和熊某秀看见两个小孩路边玩,而旁边没有大人看管,就恶向胆边生,不顾小孩姐姐拉扯,抢走小孩,准备卖钱。可能性最大。

二,临时起意,初犯,但是嫌疑犯没有生育能力,而且都50多岁了,当做自己儿子养。

三,惯犯,整天开车到附近村镇处溜达,寻找没人看管的孩子,这个在本地活动可能性不大吧。本地吧,很多人认识,外地吧,外地车比较眨扎眼。

一项和三项都会重判,估计10年以上。二项5-10年。而且是光天化日之下明抢孩子,情节严重。

据说是奶奶带两个孩子,牛跑了奶奶去拉牛。结果给了嫌疑犯机会,孙子被抢走,奶奶估计都后悔死了。

总之,监护人带好孩子,注意安全,自己能带争取自己带孩子,老人毕竟体力有限,被人抢估计夜追不上。

2023-03-20

丽江抱走小孩嫌犯的动机会是什么?

根据公安机关通报,嫌疑人已经被抓获。至于嫌疑人抱走小孩的动机,这个并未对外透露,可能还在调查中。但是,这个犯罪动机(目的)对于定罪量刑却是至关重要。

按照刑法规定,抱走他人小孩,有可能涉嫌拐卖儿童罪或拐骗儿童罪。两个罪名虽然只差一个字,但刑罚相差甚远。按刑罚规定,拐骗儿童罪的最高刑罚是五年有期徒刑,而拐卖儿童罪的起点刑罚是五年有期徒刑。拐骗儿童犯罪的最高刑期仅仅是拐卖儿童犯罪的起点刑。而罪名的认定,与行为人犯罪目的直接相关。一般来说,拐骗儿童犯罪多数是因为没有子女,意图拐骗儿童自己抚养。拐卖儿童犯罪基本则是为了谋取利益。我们现在对于案件事实知之甚少,仅仅这样确实不好认定是拐卖还是拐骗。刑事犯罪的证明标准相当之高,若没有其他证据的情况下,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则至关重要。有的犯罪嫌疑人为减轻自己的刑罚,不排除往轻的层面陈述。

感觉他们是一对夫妻,年纪有点大,他们应该抱来养的,拐卖的可能性不大。

他们是一对中年男女。男的51岁,女的54岁。具体的动机警方没有公布,@英雄拒绝黄昏 猜想他们是抱来养的,理由如下:

一、他们年纪大了,没有了生育能力,又怕老来孤单寂寞,所以索性就抱一个来养。

二、他们应该在这周围转悠了一段时日了,一直在物色对象。

三、他们不想通过正当途径去领养小孩,才想到这个馊主意。

四、他们应该没有买家,初步判断不像人贩子。

五、他们不愿在人贩子手上买,因为他们拿不出这一笔钱。

因此,他们的作案动机应该很单一,就是为了抱来养。

如果不是人贩子,在量刑方面相对会轻些。他们究竟为什么要抱走小孩?他们已经归案,相信很快就会水落石出。

2023-03-20

陌生女子强行抱走小男童

8月23日上午10时30分左右,丽江市永胜县的永北镇,在路边玩耍的姐弟俩,一名年仅3岁的男童被一名陌生女人强行抱上了一辆白色小车。男童6岁的姐姐一直追着大喊为什么抱走我弟弟,哭喊还是没有用。看着弟弟被抱上车远去的影子,也没有办法。附近练车的学员刚巧看着6岁的姐姐追着白车急哭的场景,问明情况,奶奶在放牛弟弟被别人抱走了,于是练车的人员拔打了110报警。

警方连续奋战抓获犯罪嫌疑人

警方接警后立即设卡,开展走方调查、沿线摸排寻找,连续40多个小时奋战,今日7时左右(8日25日),终于在永北镇深山的一个山洞里找到了被抱走的男童。并在永北镇境内将犯罪嫌疑人抓获,嫌疑人何某某(男,51岁,永胜县人),嫌疑人熊某某(女,56岁,永胜县人),并挡获涉案的白色车辆。

犯罪嫌疑人动机

犯罪嫌疑人两人都是50多岁的人,抱走男孩的动机我们推测,绝对不简单的,估计应该是深谋贯犯。他们成天开着车在附近转来转去,寻找机会下手。应该是他们早就观察到了两个孩子由奶奶带着,趁着奶奶去赶牛的时间差,两个小孩无人看管,在一边玩耍乘机下手抱着了男孩。他们实施犯罪的动机需待警方进一步调查为准。

这起案件同时也提醒我们,小孩子没有自我保护能力,千万别让孩子离开大人的视线,避免犯罪分子有机可乘,对孩子带来危险。

2023-03-20

我们先回顾一下事件的经过。

2020年8月23日上午10:00,云南省丽江市永胜县,一个6岁的姐姐带着3岁的弟弟正在玩耍。他们俩是和奶奶一起来放牛的,牛跑了,奶奶让他们先在这儿玩会儿,自己就去找牛了。

就在这时,一辆白色小轿车突然在旁边停下来,一个50多岁的女人从车上下来后,抢过小男孩儿就上了车。姐姐急忙追了上去,无奈人小力薄,没有能够把弟弟抢回来。

随后,小白车扬长而去。

奶奶赶回后,知道了情况,立即报了警。小女孩因为着急,只记住了白色轿车和50多岁的女人,其他并没有记住。

接到报警后,永胜县警方立即展开排查和施救。

经过45小时的连续奋战,终于在永胜县境内的一座山洞内,找到了小男孩。

目前,孩子一切正常。

犯罪嫌疑人也被抓获,他们都是永胜县人。男的叫何某伟,51岁;女的叫熊某秀,56岁。

这两人是什么关系?还没有答案。

不管什么,都不是什么好鸟。回到题主的问题上来,他们抢男孩的动机是什么呢?在没有确切答案之前,我们只能推测一下。

01为了传宗接代

同行的男孩女孩,他们只抢了一个男孩。2选1,有选择的抢人。如果是人贩子,很可能会两个都抢,这样卖的钱就更多了。

他们抢这个男孩,是为了自己养大,将来为自己传宗接代,延续香火。尤其这个男人,才51岁,如果没有子嗣,这么大年龄,又下不出蛋了,抱养又费钱,萌生出偷一个或抢一个的念头或动机是极有可能的。

02就是个人贩子

由于现在对人贩子打击比较重,寻找下家也不容易。他们可能已经找到了想买男孩的下家,所以只找机会抢男孩。

由于及时报警,他们没来得及转移。如果卖这个小孩,肯定是比较远的地方,不可能在本县范围内。

据说,他们开的白色轿车用的是外地车牌,很明显,他们属于惯犯。抢了男孩儿以后,他们可能回家拿点东西,错过了最佳离开县域的机会,他们担心路上被堵,就选择了躲藏。

中国有句老话叫做“兔子不吃窝边草”,这种对本地人下手的人贩子确实少见。这实际上也推翻了自己养的可能性,因为这么近的距离,很容易会被发现的。

我有个大胆的想法,他俩作为人贩子,只负责在本地偷小孩,至于运送和贩卖,全部由外地人来参与。

人贩子是最可耻的,建议从严惩治。

2023-03-20

8月23日上午10点半,云南丽江一名3岁的小男孩被一名陌生的女子抱走。事发45个小时后,警方在当地的一座大山的山洞里面将嫌疑人抓获。不少人惊叹,光天化日之下将孩子抱走,这个女子是什么心态,又有什么动机?

在这个飞速发展的时代,利益无非是人们拼命追逐的一个目标。而人贩子就是为了获取非法利益而做出的违法勾当。

男孩所在的地方在一个工业园区东边的山脚下,车和人不算多,周边有些村子,孩子应该在离家不远的地方玩耍,而那个中年女人抱着趁没人的时候将孩子抱走,上了一辆白色的小汽车逃跑了。

小男孩被抱走时,被6岁的女儿看到了,根据其6岁的女孩的描述,抱走男孩的是一个40至50岁的女子,穿紫色上衣,牛仔裤,齐耳短发,将男孩抱走时,女孩不断地喊:”不要抱走我弟弟”而女子上车后,男子就开车离开了。

警方通过走访调查、摸排寻找、设卡查缉、大数据研判等,经过45小时的连续奋战,最终将两名嫌疑人抓获。

光天化日之下,公然抢走孩子,无论动机是什么?看着孩子身边没有大人,实施行动,将孩子抱走,都应该严加惩罚。

2023-03-20

嫌疑人和孩子两家素不相识,如果不是为了私仇,那肯定是为了私利。好在孩子已经找到,但嫌疑人必须严惩!

1、牟利

抱走小孩就是为了贩卖牟利,这些人整天不事生产,不干好事,想的就是这些歪门邪道天怒人怨的勾当。一倒手就能赚好几万,一年下来干上两三单,完全可以不用上班了!

据不完全统计,我国每年有近7万的儿童被拐卖,被找回来的仅仅0.1%。除了倒手贩卖的,还有团伙将孩子运送到其他城市,致残后利用其乞讨赚钱!给家庭和孩子都造成了终身痛苦!

2、报复社会

报复社会的可能性也大,但这要看两个人之前有没有“受过委屈”,是不是被处理过,所以才会把气撒在其他人身上。

3、收养

这是最不可能的一个选项,现在收养手续规范,但也不是不能收养,只有合乎条件,也还有许多弃婴、孤儿需要关爱。但这两位就要查下他们有无孩子,如果有,那他们就属于前两种情况。如果没有,这样的收养方式也不合法,也必须追究责任。这种情况,不是再给嫌疑找理由,犯法就是犯法!

2023-03-20


发生在云南丽江永胜县永北镇,抢偷三岁小孩的两个犯罪嫌疑人何某伟(男,51岁,云南永胜县人)、熊某秀(女,56岁,云南永胜县人)已经被缉拿归案,等待两个犯罪份子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那么两个犯罪嫌疑人抱走小孩的动机是什么?

本文的观点认为,这两个犯罪嫌疑人就是货真价实的人贩子,他们抢偷小孩的目的毋庸置疑就是为了卖钱。而且下手抢偷的还是男孩,因为男孩好卖还值钱,否则六岁的姐姐都会被两个人贩子抱上车带走。



题主提到这个问题一定是有疑问,是不是两个人贩子没有孩子,因此看到公路边有个小男孩,就想抱家去,自己抚养,这一点绝对是不可能的。

因为二人都已经五十多岁,不可能还想要个孩子抚养,如果这二个犯罪嫌疑人是夫妻,还没孩子,而且没有案底,人贩子为了减轻自己的罪行,可能会这样说,自己想偷个孩子自己抚养,如果这两个犯罪嫌疑人不是夫妻,已经有孩子,那一定就是人贩子,并且还是惯犯,这两个犯罪嫌疑人经验特别丰富,一定也上网看到了自己犯下罪行后,丽江警察开始了围赌拦截,看到事情不妙,就把三岁的孩子丢在了山洞里,这个性质及其恶劣,如果再晚几天抓到二人,恐怕小孩就是不遇到危险,也会被饿死。所以从丢弃小孩的这件事来判断,这两个犯罪嫌疑人一定是惯犯,对小孩的生命毫不在乎,非常冷血,说明两个犯罪嫌疑人可能是经常干这种丧心病狂的恶事,而绝不是第一次。

把一个三岁孩子扔在山洞里,就是故意想谋害这个小孩的性命,如果这两个人还有一点人性的话,完全可以把小孩扔到有人的地方,只要遇上了人,小孩就不会有危险,而且大多数人看到这么大的小孩,首先就会想到报警,但是两个犯罪嫌疑人却将孩子单独扔到山洞里,都容易把孩子吓出病来,这两个犯罪嫌疑人可能还有一个想法,就是如果没有人认出他们,他们再回去把小孩带走,因此判断,这两个犯罪嫌疑人一定是惯犯。

总之,这两个犯罪嫌疑人,一定是人贩子,作案动机就是为了钱,所以一定严惩不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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