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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债人的信息派出所不给查,法院不出具调查欠债人的文件怎么办?

欠债人的信息派出所不给查,法院不出具调查欠债人的文件怎么办?
2023-03-20

根据你的问题描述,你应该是起诉欠债人,但是没有身份信息,法院不给立案。这个问题是司法实践中普遍存在的。因为民事诉讼法规定,原告要起诉,要有明确的被告。这里的“明确”,就是被告的信息能够区别于其他人,并没说一定要有对方的身份证、户籍等。但是,法院立案部门一般要求有被告的身份证号,还要有被告的户籍证明。有身份证号,肯定能够明确区别于他人了,有户籍证明,则是为了判断管辖法院的,如果不属于自己管辖,也不能在这立案。

但是,这样要求,肯定对普通人来说,增加了起诉的难度。如果当初没有留存欠债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或者也不知道欠债人的户籍,那么很可能靠自己没法立案。因为个人去派出所查别人的身份信息等,肯定不给你查,很多法院也不给原告出具协助调查函,那么这时候怎么立案?想立案,拿被告的户籍证明来

一个方法就是据理力争。拿出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还有可以搜集的最高人民法院曾经的答复等,给立案法官看,要求立案,不给立,要求出具不予立案的裁定,可以就此裁定上诉。一般遇到这样难缠的当事人,法院是可能给你立案的。这个难度不小,需要有刺头精神。

另一个方法就是委托律师调查了,律师可以去派出所调查欠债人的身份户籍信息,如果只是想知道欠债人信息好立案,那只委托律师调查户籍就可以,花钱也不多。有了信息再立案自己诉讼即可。打官司怎么写民事起诉状?

2023-03-20

现在在法院起诉被欠债人,按照最高法院发布的规定,不得要求(原告)当事人提供被告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这也就是说你可以大概提供明确的被告人,被告人的具体身份信息法院会主动去查明。

题目中你所提的这两项要求你个人是办不到的,个人信息你没有正当理由派出所会以隐私为由拒绝为你提供。法院更不能给你个人出具调查欠债人信息的调查令。你在法院立案后,可以通过两个途径解决这个问题,一是请求法院案件承办人去公安机关调取欠债人详细信息;二是委托你的律师,向法院申请调查令,律师持法院调查令去公安机关调取欠债人身份信息。

这样,一般你就可以顺利让你的案件进入诉讼程序,通过法院的诉讼去向欠债人追偿你的欠款。

尽管最高人民法院有要求,但实务中各地法院的做法不尽一致,有的法院或有的法官如故意刁难你,让你提供欠债人的详细身份信息或身份份证复印件,这种情况,你最好通过你的律师和他们沟通,以解决上述问题。

2023-03-20

现在个人信息泄露是一个非常敏感的话题,政府机构都非常小心在处理这样的事情,怕因政府工作问题,导致个人信息泄露,个人或者单位主体去派出所机构去查询欠款人的信息,基本都不给查询,欠款跟你属于借贷行为,不是犯罪行为,如果法院机构去派出所查询,还需要开具法院介绍信才能查询,因此需要查询欠款人信息,需要公安机关,法院机构,或者律师应该给查询的,《律师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受委托律师自行调查取证的,凭律师执业证书和律师事务所证明,可以向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调查与承办的法律事务有关的情况。”受委托律师凭律师执业证书和律师事务所证明,可以向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调查与承办法律事务有关的情况,公安派出所依《律师法》规定向符合条件的律师提供与其承办法律事务有关的公民人口信息的行为,不属于泄露公民个人信息。公安派出所在查询时可以告知查询律师应承担的责任及义务。受委托律师对所查询的公民人口信息应当依法合理使用于所承办的法律事务,不得泄露有关人员的隐私,否则应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023-03-20

法海一粟认为,首先得明确债务人信息的范围,然后,才能确定解决方法。

1、欠债人的信息范围。债权人得知道债务人的真实姓名、性别、大约年龄、哪里人(最好是具体到村或者社区,因为重名太多),前述这些是必须的,如果知道他的身份证号则更好。其他如手机号、微信号等如果知道,也可能会用得上。

2、调查方法。有了上述基本信息,债权人可以委托律师调查,也可以在起诉后由法院出具调查令由代理律师去调查。有身份证号的,调查起来粊方便,因为针对性强,无需大海捞针。如果不知道身份证号,则比较麻烦。法海一粟曾经调查过一个被告的信息,在当地派出所调查时,竟然在同一个村里有两同样的名字。幸好,当事人认为这个人,通过照片,确定了具体被告的身份信息。

3、债权人应当增加证据意识。在交易过程中,应当要求对方提供真实的身份信息,这样的话,以后如果发生纠纷,就免除了没有债务人身份信息所带来的不便。如果对方不愿意提供自己的真实身份信息,建议不要与这个人发生交易。因为他缺乏基本的诚意。

法海一粟:运筹帷幄之中,决战法庭之上。

2023-03-20

不可能允许个人去随意查其他公民的身份信息的,如果可以这样,随便伪造个债务,就可以去派出所调他人隐私?所以目前还是采取合法的方式吧,要么法院自己调,要么委托律师调取,律师有一定范围内的调查权。

2023-03-20

欠债人的信息派出所不给查,法院不出具调查欠债人的文件怎么办?

当事人之间的民事诉讼,人民法院立案时,原告必须提供被告的身份信息。同时在书写“民事诉状”时亦必需书写被告的身份信息。怎么办?

派出所不愿提供被告的身份信息,怎么办?

我以为你可以如此办理。

你写好“民事诉状”后到人民法院立案庭处要求他们提供“介绍信“。人民法院立案庭的工作人员将会给你开出“介绍信“(必需开),随后,你可以去当地“政务中心“凭人民法院“介绍信“调取被告的身份信息。或去当地公安机关人口信息大队调取。当地“政务中心“或公安机关必需提供服务。这亦是他们的本职工作。

你调取被告的身份信息后再完善“民事诉状”中的被告身份信息部分。随后,人民法院肯定会立案受理(现在是立案登记制度)。

人民法院为人民!你要求人民法院开出“介绍信“的请求情理之中,人民法院绝对会满足亦是应尽之责!

对于民事案件的当事人的信息,公安机关不给提供是正常的。也就是说,只要没有违法行为,没有司法机关的调查手续,公安机关就没有义务为一些民事纠纷的当事人提供辖区内某公民的一些信息。遇到这种情况只有一个办法,那就是有经济关系的或者诉讼关系的当事人通过合法的途径找到被告方的一些信息。比如家庭的住址如果是准确的那就好办多了。如果家庭住址不准确又找不到他具体的居住地点,这种情况下,确确实实无法通过公安机关去查询他的信息,也无法让法院出具调查手续。

2023-03-20

公民个人确实没有权利调查他人信息。法院起诉立案,又必须要有被告身份信息。所以建议委托律师调取公民户籍信息。现在不少省市公安机关都已出台相应的规定,对于律师调取户籍信息予以相应的便利。

2023-03-20

你好,我们来看看遇到这样的问题,实践中怎么处理?

户籍信息涉及到个人隐私,要查询的话是有严格的程序要求的

如果随便一个人都可以去查他人的户籍信息,一旦权利被滥用,就会涉及到隐私权无法得到保护的严重后果。

因此,在我国的法律上,如果要查询他人的户籍信息,一般都需要严格的程序和法定的事由。

根据法律的规定,原告去立案并不一定需要详细的户籍证明,但在实践中很多法院要求提供户籍证明

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立案条件之一是要求有“明确的被告”,明确的被告,并不等于要有户籍的证明,通常理解,只要有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等就应当是有明确的被告了,就应该符合这一个条件。

但是实践中,很多法院往往将明确的被告等同于户籍登记证明,这就造成了在一些地方,当事人因无法提供被告的户籍证明导致立案受阻的情况。

遇到这种情况,通常需要委托律师解决

在我们当地也有这样的情况,通常的做法是,由原告委托律师去调取。

近日,我们当地出台了关于律师调取户籍证明的规定,为律师因为诉讼的需要调取当事人户籍信息提供了较大便利和保障。

在这个规定出来之前,律师也可以通过到法院开具补证通知或者调查令的方式去调取。

律师的建议

基于现在一些法院要求立案时提供被告的户籍登记证明,而公安机关一般又不允许普通公众调取他人的户籍证明这一矛盾冲突,而有些案件当事人本来并不准备委托律师,如果仅仅因为这个程序问题而委托律师,无形中又增加了诉讼的成本。

因此文律师建议:朋友们在经济交往过程中,在与交易的相对方签署相关的法律文件的时候,要对方提供一份身份证的复印件,而不仅仅是只提供身份证号码。这样一旦涉讼,将会减少不少的麻烦,在某种意义上也是降低诉讼成本。

以上,供参考。

律途十余载,讼战数百轮。我是@文金发律师

2023-03-20

目前只有律师或者法院才有资格去吊祭个人信息。当然这是我国法律的一个弊端,因为很多案件,比如争议标的比较小的案件,根本就没请律师的必要性,但是让法院去调查,几乎不可能。

随着立案登记制,法院的案件成倍的增长,而法院的人数在十几年前几乎没什么变化,所以案多人少的矛盾进一步激化,在这种情况下申请法院去调取对方的个人信息,几乎不可能。

公安处以保护公民个人信息的需要,是不允许个人去调取个人信息,所以这也导致很多案件无法立案。

个人建议,应该加强法院与公安的资源共享联,加强法院与公安个人信息的共享,这样让人民老百姓告状有门,否则会激化很多的矛盾。

但是为了防止个人信息的不正当的外泄,在这里要特别防范个人信息在法院泄那么在法院就应该专人专管,实行专门看护个人信息的专职法官,这样的话就可以最大限度的减少个人信息外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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