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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哈尔滨一男子长期性侵亲生女儿获刑14年」?社会该如何保护这类未成年人?

如何看待「哈尔滨一男子长期性侵亲生女儿获刑14年」?社会该如何保护这类未成年人?
2023-03-04

看到这个案例时,后背一阵发凉,俗话说虎毒不食子,连老虎都知道疼爱保护自己的小虎仔,作为高等动物的父亲却做出了如此有违人伦的事情,这样的人,已经失去了做父亲的资格。

下面,我们一起来讨论一下这个案例。

哈尔滨男子张某和王某结婚多年,育有两个女儿,大女儿17岁,小女儿12岁。张某长期对妻子王某实施家庭暴力,王某一直隐忍,导致张某将魔爪伸向了女儿。从2016年冬天开始,张某便强行与当时不满14岁的大女儿小兰发生关系。并长期打骂,限制小兰人身自由、限制她与异性交往,使小兰产生恐惧心理。导致小兰三年来多次被父亲侵害,直至小兰懂得自保后告诉了妈妈王某,王某愤然报警。


阿城区检察院分析案例后,向王某提出了撤销张某对两个女儿监护权资格的建议。并帮助王某起草起诉状、立案、申请法律援助律师、支持起诉。最终,张某被撤销对两个女儿的监护权,并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


张某之所以从人演变成一个魔,除了其自身的残暴性格的因素外,另一个原因是妻子王某的懦弱。长期遭受丈夫的暴力侵害,却不敢反抗,也不懂得拿起法律的武器去维护自己的权益。从而,使丈夫意识到王某这个母亲对女儿的保护能力薄弱,导致心理变态的张某将魔爪伸向了自己未成年的亲生女儿。所以,女儿遭受父亲的侵害,其中一半的责任在母亲王某的身上。


张某主要犯有两大罪行,一宗罪是家庭暴力,涉及到故意伤害罪;另一宗罪是强奸罪,而且受害者是未成年少女,同时也违反了《未成年人不合法》,属于罪上加罪。从法律的层面讲,只要是犯了罪,就必须接受法律的惩罚。不会因为是父女的亲子关系而减轻处罚,反而从丧失人伦道德的角度讲,应该加重处罚。

这个案件要感谢阿城区人民检察院,帮助不太懂法律的王某撤销了张某对两个女儿的监护权资格,对王某进行了一条龙的法律援助。不但使王某脱离了苦海,也保证了两个未成年少女的正常健康成长。所以,要给阿城区人民检察院点赞。

结束语:通过这个案例可以看出,对未成年人、尤其是未成年少女的保护,不仅要防止外界的侵害,同时也要防内。尽管像张某这样的父亲并不常见,只是个别事例。但未成年少女需要在达到一定年龄段后,对所有男性保持戒备心理,需要具备最起码的自我保护意识,即便是在亲人面前也不例外,应该在亲近感上保持一个度。一旦遇到类似的状况,要学会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当然,我们希望这样的事情不再出现。

大家对此案有什么看法呢?

【谢谢朋友们耐心阅读,欢迎关注、评论等,发表看法,一起互动交流!】

2023-03-04

改革开放以来,建立了多种法律法规,保障了各行各业健康发展。但对刑事犯罪的处罚定的太轻,不能体现出法律的威力。前段时间海南某干部性侵多名小学生案件等等,我认为应该加重处罚,凡性侵18岁以下女性者一律死刑,凡犯强奸罪一律无期徒刑至死刑,在高压态势下让犯罪分子望而生畏。保护未成年女性健康成长。

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出这样事情也不惊奇,又不是第一次,哪年没有?发泄谩骂有用吗?为什么总要等出事了才义愤填膺,不出一周社会舆论就冷却淡忘了。

重要的是如何减少和避免此类事件的发生,有没有相应的预防措施和补救方案。

教育部门怎么没声音?有没有完整的性教育课程,法律知识,自我保护以及求助意识的培养,教会孩子解决问题的渠道和方法,鼓励孩子说出问题;很多小女孩的性保护意识和性羞耻心理没建立起来,甚至不认为是问题,用来交换利益。尤其格外关注不完整家庭,非原生家庭和留守儿童群体。

法律部门要改变民不举官不究的思维,为什么没有相应预防性法规,要等伤害继承事实才出来,有没有象国外一样强制剥夺问题家庭的监护权,并惩罚提供扶养补偿的制度;

建立社区基层部门的未成年人问题专项职能,承担起政府责任的最后一公里,有承诺,也要有落实措施,提供帮扶渠道,和心理辅导制度,类似很多国家的社会辅导员或社区自愿者制度,有法规,有操作流程,有执行范本,有评估机制和方法,在事情发生初期就能发现苗头,通过社会保障制度进行干预,即便出现不好的情况,也要有积极补救措施,而不是停留在道义和口头上,抚平伤害,挽救未成年扭曲心灵和心态,开始新的生活,避免长大后自暴自弃,甚至危害社会。

法律的刑罚威慑作用在一定范围内有效,过重刑罚不但不能减少犯罪行为,反倒增加犯罪后果的严重性,带来很多衍生问题,毕竟生命是第一位的。犯罪是有社会背景和温床的,比如毒品问题,严打之下不降反增,嫖娼几千年禁掉了吗?未成年的性侵和犯罪,拐卖妇女儿童,都有其深刻的社会背景和结构性原因,重罚不是解决办法,威慑作用也是有限的。在生育率和人口下降的大背景下,放开和完善收养制度是解决很多犯罪问题的渠道之一。

一个亲生父亲长期奸淫自己的亲生女儿而且女儿被侵犯时还是未成年人,看到这个标题我想“很多人表现出来的除了愤怒更多的是震惊。”亲生父亲怎么能对亲生女儿下得去手呢?可是如果翻开历史可以说这种乱伦情况古今中外比比皆是。唐明皇霸占了儿媳杨玉环、汉朝的惠帝刘盈娶了亲外甥女张嫣、南北朝的宋孝武帝刘俊和自己亲生母亲路惠南行夫妻之事、宝岛台湾一个做父亲的不仅奸污女儿长达数年还奸污了和女儿生的女儿达数年之久,鞍山男子孟宪刚性侵女儿小雪生下男婴,如果不是姑姑发现报警大家还蒙在鼓里。

上网查这方面的新闻我除了震惊还是震惊,太多了居然有这么多不耻的事情在每天发生,那个幼小的身躯根本无法抵抗来自兽性发作的父亲疯狂的蹂躏。这里面也有的是女儿心甘情愿做的但是也是出于幼年的无知和被父亲长年蹂躏所形成的被动的心理接受,大多数成年后都能认识到这种行为的错误而选择报警或远离父亲。更多的是年幼的女孩儿被父亲逼着哄骗着发生了关系,这一类的家庭都不是健全或者健康的家庭。

有的是父母离异自己跟父亲生活,性压抑的父亲把自己当成了泄欲工具。有的是母亲过于软弱经常被老公打骂,为所欲为的老公对女儿生起了淫念,像本文里哈尔滨的女孩儿就是这样的。母亲软弱却没想到老公会对女儿下手,我梳理了一下:这些男的都是在外边很懦弱在家里耍横的主儿,他们工作上也不怎么样家里过的一般甚至很穷,像我说的鞍山孟宪刚家里脏的都无法下脚了,民警都说这个男婴能活着就是命大。这样的男人文化程度不是很高的,可以说他们所具备的就是原始兽性,性侵女儿对他们来说就是玩玩儿根本就没有良心上的不安和道德上的自责,你对他们讲道理谈人性真是白费的。我们这附近就有一个,父亲从9岁就奸污女儿直到她上初中,因为女儿怀孕被老师发现才报警的,被警察押走时爸爸还对女儿笑着说“来世再做夫妻。”把他老婆都快气疯了,可是就有这样的色狼做了父亲并且夺走了女儿的童贞,你又能怎么样?谁让你当初眼瞎看上他了呢?

我觉得对未成年幼女的保护并不容易,首先是这些家庭都有问题,离异或家暴。那么小的孩子生性胆怯也不知道保护自己也无法保护自己,因为最能保护自己的妈妈缺位了这才让爸爸有机可乘。其次,这种事情只要不被发现女儿又不说谁都不知道,现在我们能很快知道这些事情全是网络时代带给我们的,那些依旧隐匿的、依旧在发生的、依旧乱伦的事件每天还在上演。学校的性教育就是个形式,妈妈也不好意思跟女儿说性,就我自己来说也都是在网上学到的知道的生理方面的知识和怎样保护自己。更多时候我们都不会想到侵犯女孩儿的居然会是她的生父?现在我们翻开手机小视频最多的就是父亲宠女儿的画面,有人错误的理解这种父女关系为女儿是爸爸前世的小情人。

我相信很多爸爸都是好爸爸,他们疼女儿宠女儿都是出于父爱,我在家里也是爸爸眼里的宝儿,那些披着人皮不干人事的爸爸必竟是少数的。我不知道提什么样的建议提高对未成年小妹妹们的性保护?因为这个太难了。很难被发现的一旦发现就是让人心痛的事件,也不能把爸爸和女儿无缘无故的隔离是不是?还有我就是觉得现有的法律对强奸犯罪量刑过轻,强奸幼女的罪犯和在强奸过程中致幼女死亡的都是十几年的有期徒刑,有的出于犯罪嫌疑人自首态度好居然就判几年的,这对这类犯罪分子说不能起到心理震慑作用,而对被害人来说那可是跟随自己一辈子的创伤。希望法律在量刑上加重刑罚,从而减少这类伤害。最苦的就是离异家庭的女孩儿,跟亲爸跟亲妈都不安全,年幼的她们总是最容易成为被伤害对象,同为女生我很痛心看到这样的新闻,很心疼那些被亲人侵犯的姐妹,可是又有什么法子呢?

2023-03-04

俗话说“猪狗不如”就是形容本案的犯罪分子。

这位性侵自己亲生女儿的父亲简直毫无人性,即是人性的扭曲,也是道德的沦丧!

案件简介

本案犯罪者张某和妻子王某婚后育有两个女儿,大女儿今年18岁,小女儿13岁。

2019年7月份,17岁的大女儿为了躲避父亲的“魔爪”,忍无可忍之下把父亲性侵她的经过告诉了母亲王某:她的父亲张某早在2016年就开始对她进行了性侵,那时候她才14岁。她反抗时父亲张某就对她进行恐吓、殴打,甚至限制她的人身自由。

她的母亲王某听完大女儿的遭遇后,毫不犹豫的报了警。随后阿城区人民检察院于今年2月份对被告人张某提起诉讼。

据央视新闻消息:近日,撤销张某监护权资格案在哈尔滨市双城区人民法院开庭,代理律师当庭出示了张某具有家庭暴力、长期性侵女儿的有力证据,阿城区人民检察院作为支持起诉人参与庭审,并发表支持王某撤销张某监护权的意见,法院当庭宣判撤销了张某对其两个女儿的监护权。

最终法院认定:张某作为父亲,采用强迫手段贱淫未成年的女儿,并且对其长期打骂、威胁恐吓,其行为违背人伦道德,严重危害了未成年少女的身心健康,依法判处了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14年。

笔者观点

❶首先我们要看为什么会发生此等事件,个人认为张某在有老婆的情况下还要对亲生女儿下手,着实是丧失了人性。那么追究根源很有可能是看多了一些情色电影而“走火入魔”。所以有关部门应该加大力度扫除这些情色网站。

❷本案中,同一屋檐下即是妻子又是母亲的王某也有些责任,一是对丈夫的为人不够了解,二是对女儿的关心不够!女儿都被丈夫性侵了三年居然浑然不知。如果不是大女儿把事实告诉了她,岂不是一辈子都不会察觉。

❸本案犯罪者张某心理极不健康,有变态倾向!都说“虎毒不食子”,他的行为还不如野兽。人类之所以是高级动物,就是有正确的人伦道德观念。很显然张某没有,他如同禽兽。

❹本案张某被判刑14年有很多人认为判轻了,应该枪毙等说法。其实笔者认为法院对本案判决还是比较公平的,不仅判了14年,还判了解除张某对两个女儿的监护权。相当于解除了父女关系。

❺张某对其大女儿性侵长达三年,期间对其打骂,恐吓,严重的影响了孩子的身心健康。希望王女士和犯罪的老公张某提出离婚诉讼,把两个女儿带到别的地方生活。让孩子们忘掉痛苦,以后的人生能够健康成长。

社会该如何保护未成年人

最近几年未成年少女被性侵的事件确实不少,那么我们应该怎么样避免此类事件发生呢?

⑴需要法律加强对未成年人被性侵案件犯罪分子的判处,可以由有期徒刑提升至无期徒刑甚至死刑。只有让他们知道犯罪的后果之严重,才有可能使他们不敢以身试法。

⑵父母对孩子从小就要灌输自我保护的意识,告诉他们如何避免性侵风险,用性侵案例教孩子识别坏人有哪些特征。现在很多家庭都疏于对女儿的关心和成长,使得孩子不知道如何真正有效的保护自己。

⑶女儿进入青春期,为人父的应该要和女儿保持一定距离,举止不易太亲密。要有分寸感。同时作为妈妈的也要留心观察,小心家贼难防。

⑷现在的手机其实在一定程度上对于青春期的孩子有诸多潜在危害,他(她)们出于好奇,会点开各种网站,这其中就有一些情色网站,而一些网恋也是从手机开始的。对大人也是如此,大人看多了情色片,脑子会被带偏,控制力不强的容易做出蠢事。因此手机最好别点开不良的内容。

⑸父母多和孩子沟通,心与心要更近一点,学会倾听和接纳孩子的想法。然后再来和他们细心探讨关于一些隐私的事情。

⑹要让孩子知道,一旦有人对她有什么图谋不轨的行为必须告诉家长,如果家长不在身边,要第一时间告诉老师或校长。加强自我保护!千万不能忍,实在不行告诉孩子可以报警。

总结语:结合本案可以看出世界上还是有“变态”般的父亲,对于这种情况不得不让社会提高警惕。真是千防万防,家贼难防!

家长从小就要让孩子树立性别意识,加强对孩子的性教育知识。身为人父的更要懂得和女儿之间的分寸感,要知道自己是个人,是父亲,不是畜生。

2023-03-04

哈尔滨男子张某,作为一名父亲,长期性侵不满14周岁的亲生女儿。张某可以说是禽兽不如,枉为人父。为何张某会做出如此违背人伦道德的事?

事件的大致经过:家住哈尔滨市的张某和王某已经结婚二十几年。并生育了两个女儿,从2016年冬天开始,张某就开始对大女儿小兰(化名)进行性侵。并长期打骂自己的女儿,使其不敢声张。当年小兰还不满14岁,直到2019年7月,小兰随着年龄增长,有了自我保护意识。才将此事告诉了自己的母亲王某,王某随即报了警。法院最终判决张某有期徒刑14年,并撤销了其对两个女儿的监护权。

张某得到了法律的惩罚,但他的女儿小兰却留下了一生都无法抹去的心理阴影。而对小兰身心造成巨大伤害的不是别人,正是她的亲生父亲。张某由一个本该呵护女儿健康成长的父亲,转变为暴力性侵犯女儿的罪犯,实在是枉为人父。

当时还不满14周岁的小兰,心智还没有完全成熟,容易轻信大人上当受骗。这个年纪的小女孩,内心里对自己的父亲充满一种与生俱来的依赖和敬畏感,尽管父亲对她做出了禽兽不如的事,但在父亲长期的打骂威胁中也不敢反抗,这也使得父亲张某得以肆无忌惮的长期性侵犯。

作为父亲,张某竟把魔掌伸向了自己还未成年的女儿。既违背了最基本的人伦道德,也丧失了最基本的人性,这完全就是“兽性”大发。在他扭曲变态的内心里,女儿就是自己的私有财产,可以任意摆布,想怎么样都行,完全没有顾及到女儿以后的人生。

从极少数这类型案件中我们可以发现一个共同点:那就是作为女儿的母亲性格都比较软弱。事实上,小兰的母亲也正是具有这样的性格,她也长期遭受着丈夫张某的辱骂殴打,当一个男人在家中有暴力行径而不受任何约束,久而久之就会肆无忌惮,会做出什么出格的事也就很难预料了。

或许张某和妻子长期争吵感情不好,心里的欲望没处发泄,在某个时间节点上,兽性冲洿了理智,人作为动物属性的一面就显现了出来。而年幼的小兰在遭受父亲侵犯时,出于对父亲的畏惧和自己的羞耻心理而选择了不敢声张,实际上也助长了父亲张某的兽性。

这种亲生父亲侵犯女儿的案例只是极少数个案,还有些继父和养父侵犯女儿的案例。那社会该如何保护这类未成年人?

1,加强父母这方面的法律知识,我觉得只要是个心智正常的男人,都不可能做出这种事。都说父爱如山,父亲是孩子的依靠,保护自己的孩子免受欺负是每一个做父亲的责任。而像这起案件中的父亲,却变成了一个侵害子女的人,可以说泯灭了最基本的人性,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2,作为同为女性的母亲,保护自己子女免受侵害是责无旁贷。不管是在家里还是在外面,如果自己的丈夫有严重暴力倾向,时常无故打骂殴打妻子儿女。就要勇敢的站出来,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和社区的帮助。

另外,女儿到了一定年龄,作为母亲就有必要教导她如何保护自己,加强个人的保护意识。未成年的女孩一般心理和生理都还没有完全成熟,大人就需要教她一些常识性问题。

3,如果遇到严重的家暴和家庭性侵犯行为,有关部门就要及时出手。像这起案件中的父亲张某的所作所为,已经完全不配为人父。法院判决剥夺了他作为子女监护人的资格也是合情合理。

4,我国的法律也有防止发生伦理性事件的一些规定,其中《收养法》第九条规定: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40周岁以上。这也是为了防范于未然,从法理上杜绝一些事情的发生。

2023-03-04

大多被亲人侵犯的可怜人,只能在家人异样的目光和'家丑不可外扬'的陈旧观念下、打落牙齿和血吞。

遭遇性侵,已经是极为惨痛的经历,但很少有人会意识到,如果侵害者是近亲,这就相当于把所有的伤害放大了无数倍…

曾经的仰慕,信赖和依靠的人,一夕之间成了最恨、最怕、最恶心的人…

罪恶就是罪恶,从不会因为犯罪者身份变得不同而容忍!越是亲近的人,一旦作恶,带来的伤害也会成倍增加!所以我的看法是:父亲对亲生女儿的性侵,禽兽不如,枉披一张人皮,14年牢狱太轻,理应把牢底坐穿…

社会为保护这类未成年人,应对那些性侵害、出卖、遗弃、虐待、暴力伤害未成年人者,理应剥夺其监护权,以法律为准绳,重锤打击[加油]

法国启蒙思想家狄德罗说过一句非常经典的名言:如果道德败坏了,趣味也必然会堕落。作为题目中的这位父亲,他的道德是败坏的,他公然违背纲常伦理,竟然长期对自己未满14岁的女儿进行长达三年的性侵,这哪是父亲干的事情,他简直就是一个一点道德底线都没有的畜生。


犯罪嫌疑人张某和王某结婚多年,生育两个女儿,大女儿今年17岁,小女儿12岁,一家四口本来应该是幸福美满,但是在2019年7月,王某突然知晓了一个天大的秘密,从2016年冬天开始,丈夫张某就开始对大女儿进行性侵,当时大女儿还不满14岁。随着女儿年龄的增长,她有了自我保护意识,于是才将这件事情告诉母亲,王某愤然报警。


之所以会发生这样的丑陋的事情,实际上从张某的日常表现就能够看出来。张某这个人本性就是丑陋的,他在外面能够给予陌生人最大的宽容与理解,但是却用最刻薄的话和行为伤害最爱自己的人。张某生性暴躁,在家中存在长期家暴的行为,对自己的妻子以及女儿实施家暴,因为妻子王某性格懦弱,同时也为了两个孩子有一个完整的家,采取了隐忍、退让、妥协的态度对待丈夫的家暴,甚至丈夫在殴打自己孩子的时候,她也能原谅丈夫的这种行为。妻子的软弱更加让张某的家暴肆无忌惮,只要在外面不顺心,回到家中那就是暴风骤雨一顿打和骂如果张某没有做出性侵女儿的事情或者这件事情没有暴露,妻子王某依旧会采取隐忍的态度,对付这样过一生算了


妻子的懦弱和退让,女孩年龄小,让张某在平时生活中更加的肆无忌惮,表面上是一位丈夫和父亲,背地里是一个畜生,甚至是畜生都不如,干着违反人伦纲常的事情。幸亏当时小女儿还小,否则小女儿也逃不过他的魔爪。


这所以会发生这样的违反人伦纲常的悲剧,我认为妻子王某要承担很大的责任,之所以这样说,就在于她对丈夫家暴行为的隐忍和退让的态度如果丈夫最开始家暴的时候,这位妻子就能够果断与之离婚,彻底断绝彼此之间的关系,也就不会发生后面的事情了。但是这位妻子也许还抱着丈夫会改改脾气、为了给孩子一个完整的家等等想法,一直忍受着丈夫对自己以及孩子们的暴力行为。只不过妻子王某没有想到,作为父亲的张某竟然对自己的亲生女儿进行性侵,他对自己再有家庭暴力,自己隐忍,最起码这是一个完整的家,但她却错估了丈夫的人性,在张某的人性中没有一丁点的道德可言,他为了自己享乐,什么事情都能做的出来,自然就发生了这样悲惨的人伦悲剧。


作为一个社会问题,如何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我想一方面应该加大对此方面的立法工作,构架起完备的、一整套的法律法规,并且对类似犯罪要实施重罚。另一方面公检法,以及妇联等有关部门,应该加强与当地居委会的联系与合作,加强这方面的宣传力度,及时掌握社区内一些相关信息,并有针对性地开展保护工作。第三对家暴行为要有一整套好的处理机制,对实施家暴者实施重处重罚,让其付出惨重的代价,增强震慑力。第四作为每一个家庭,尤其作为母亲,要多与自己的儿女进行沟通和交流,日常生活中多点细心、耐心,及时发现蛛丝马迹,及时进行干预,避免悲剧发生


目前这位毫无伦理纲常的父亲,已经被剥夺了对两个女儿的监护权,并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但我认为这样的判罚还是轻了。

2023-03-04

都说虎毒不食子,不满14岁的小女孩,身材还没发育完全,特别又是亲生女儿,他怎么下得去手。听了让人极度愤恨,瑟瑟发抖。

哈尔滨张某和王某结婚近25年,生有大女儿17岁,小女儿12岁。19年7月份,妻子王某偶然间从17岁大女儿口中得知一条令人震惊的事实:丈夫张某,对自己亲生女儿有过侵犯,并且有暴力倾向。当时她还不到14岁。随后,王某报警,阿城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至此,张某获刑。

无独有偶,据知名海外自媒体奋斗在韩国报道,韩国年仅23岁的A某也有同样悲惨的境遇,她被亲生父亲与哥哥从小学5年纪开始,陆续被侵犯。她告诉母亲,却遭到更严重的殴打。她被解救,是在心理老师的干预下才成功的。

参考两起案件,不难发现,这种原生态家庭的恶劣事件,各个国家都有发生,基本都有以下特点:

  • 隐蔽性强,一般很难被发现,受害者的年龄偏小,受到侵害不知道如何处理。
  • 施暴者基本都有暴力倾向,并无监督者。
  • 环境或机构都有或多或少的纵容绥靖。
  • 对受害者造成的身体伤害和心理伤害,难以抚平。



为什么会发生张某这样的案件呢?

我认为主要的原因就是:无监督,太隐蔽,难启齿

一,施暴者并无有效监督,人性的恶才泛滥:基于事实报道,施暴者都是有暴力倾向的人。张某也经常殴打妻子王某,并且对大女儿也长期辱骂和殴打,并没有家属和社会部门进行过劝阻。当然,家暴本身就不容易被发现,特别在中国各人自扫门前雪这样的心态下,更滋生了施暴者愈演愈烈的行动趋势。

没有反抗的暴力就会失控:一旦被施暴者认定暴力能够解决问题,此后所有事情都会按照这个模式解决。一方面,这是最简单有效的方法。另一方面,暴力反过来催生权威心态。



这也解释了为什么受害者大多都是幼童还有逆来顺受的女性,正因为她们并没有条件阻止暴力的生长,相反给予了它生长的土壤。抖音上曾有一个父亲踹一个8-9岁的女孩子,女孩子一脸麻木,不哭不闹的站起身来捡起板凳坐下来静静挨打。如果她哭也是正常的反应,可没有反应才是最可怕的,证明这个父亲已经不是第一次,而是习以为常。就是因为这个小女孩并不知道如何反抗。我相信父亲让她做什么她以后都会做。这是多么可怕的事情啊。

正因为没有机构和家人发现阻止,施暴者人性中的恶开始泛滥,最终一发不可收拾



二,因为是家庭内部,人们不易想到,往往发生的也更隐蔽:父亲对孩子的爱是伟大的。可偏偏有些人把这种伟大践踏。由于在家庭内部中,外人往往难以了解真相,所以只有寥寥几人知道。加上孩子的认知并未成熟,隐秘性不言而喻。正因为其隐蔽,在社区等机构看来,是比较头疼的。

据不完全统计,2018年中国各级法院判决猥亵儿童案910多起,2017年的数量是1320多起。

2018年曝光性侵儿童案例317起,遭遇性侵人数中女童超九成,12~14岁年龄段儿童受侵害比例高

由于社会各界的关注,关于儿童案件的比例数量也正在下降。这也说明社会关注度提高和法律逐渐完善,对于此类案件的帮助之大。将之透明化是势在必行。

三,这类案件受害者都是无力反抗的儿童,相对于中国家庭更加难以制止:因为伦理,施暴者事情发生后往往尽力掩盖,而受害者一方面成年后才能发觉。发觉过后,很多人也就默默承受,因为不想家庭支离破碎,名声难听,毕竟都是自己的亲人。而且自己还有人生一大段的路程要走,无法面对以后的生活。另一方面,即使觉悟告知亲人,也会面对亲人的质疑与掩盖,毕竟这样的事对于家庭成员都不是好事。

中国人的家庭讲究子不教,父之过。所以父亲对于儿女的打骂是被默认允许的。可如美国,对于儿童犯罪几乎是零容忍:

美国亚利桑那州49岁男子Kelly J.Morrow因在中国期间性侵4名男童,拍摄收藏6000多张儿童裸照和视频,被控两项罪名——在美国境外对儿童“性剥削”,和非法拥有儿童色情照片。判处在联邦监狱服刑25年。

相对比中国人看待别人家的父亲教育儿童,甚至打骂儿童,是几近于麻木的,认为自己并不好出手阻止。这就变相滋长了施暴者气焰。同时让这类案件变的更加容易发生。

社会该如何保护这类未成年人呢?

针对上诉形成的原因,建议形成以下几个思路:

一,社区积极调查,如果遇到有暴力倾向的家庭,特别是男子有的。一定要特殊备案,定时来了解家庭情况,如果发现其中子女有精神萎靡,殴打痕迹的,问清楚其中的来龙去脉,必要时警方介入处理。防止暴力滋生,恶的一面泛滥。

二,有必要建立一个家庭直系亲属与单位职业的备忘录:正因为耻辱感,用社会关系来制约主要当事人,让其并不能自以为无人知道,无人监督,无人制止。

三,学校要增强对孩子的性教育,即使是家庭中最直系的亲人,也不能有过格的行为,女大避父等认知要完全,可以邀请家长特别是父亲参与,从而减少此类事件的发生。

四,如果发生此类事件,要注意安顿好受害女孩的隐私,策略进行心理辅导,为受害者以后的人生铺好路。

此类案件折射的一个反思:

如今信息爆炸,网络上的色情发达,很多的三观是不正确的。如果一个认知不完全的人,长时间铺天盖地的吸收如此信息,难免会造成影响。如何能治理好网络其实也是预防本源之一。

总结一下:孩子是祖国的花朵,每个人都要保护好孩子的成长。法律只能在事情出现的时候,进行善恶责任惩罚。只有全社会的有效制约,才能将这样的事情未病先治。我相信这类事件只是个案,毕竟世界还是阳光的。

我也看了这篇报道,作为一个亲生父亲,竟然犯下了如此违背伦理之事,对他不光是法律的严惩,还应该要他永远接受良心的谴责,

本来乱.伦一词,来自低等动物,人类进化为高级别动物,就懂得了伦理道德底线,看到这位连自己亲生女儿都不放过,长期占有,,最后被妻子报警,才得到了法律的审判,14年的牢狱生活或许有点轻了!就应该让他永无止境接受人们的批.判和谴责之中,为自己的卑鄙无耻行为付出血的教训。

来自媒体报道,家住哈尔滨的张某和王某结婚多年,生了两个女儿,大丫头17岁,小丫头12岁,在去年7月份,在一个偶然的情况下,妻子王某从大丫头口里得到了一条无法容忍的消息,大丫头说:从2016年冬天开始,自己的丈夫张某就开始性侵自己的亲女儿,当时大丫头还不到14岁,随着年龄的增长,大丫头有了自我保护意识,于是她把事情的经过告诉了自己的妈妈,王某当场就报警了!

经过各方侦查,最后法院以张某强.奸幼女,违反人类伦理道德等,判处有期徒刑14年。

对于张某性侵自己亲生女儿一事,@乌鲁木齐的小柴 的个人见解是:虎毒不食子,张某这种禽兽不如的畜牲,枉披了一张人皮,父亲在自己的孩子的眼中,那是最高的崇拜的存在,试想,自己的最亲的人,最信赖和依靠的人,忽然变成了恶魔,对自己的伤害最深的人,14年的有期徒刑,真的是判的太轻了!应该让他永远在监狱里度过余生,用血和泪来洗涮自己曾经犯下的耻辱。

对于未成年人保护这块,我觉得孩子的母亲也做的不够好,事情都发生了三年了,难道一点蛛丝马迹都没有发现么?要是孩子不自己说出来,还不知道要被侵害多久,所以家庭教育这块要特别注意了!家长要经常和自己的孩子沟通,教她怎么学会保护好自己,免得将来在社会上吃亏,可怜天下父母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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