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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3岁女童遭继母虐打致死案开庭。庭上有证言“孩子做梦都在叫:别打我”,孩子生母不要民事赔偿希望重判凶手,你怎么看?

四川3岁女童遭继母虐打致死案开庭。庭上有证言“孩子做梦都在叫:别打我”,孩子生母不要民事赔偿希望重判凶手,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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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网友好,我是孩子的生母,很感谢您们对这件事的关注。

作为孩子的亲生妈妈,我本人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也应该站出来为孩子讨一个公道,即使有着千般难。站出来我也曾经害怕,但这么几个月的等待,每天都活在对娃娃的自责中,我害怕最后等待到的结果不能让娃娃泉下有知,告慰她的在天之灵。我的文化不高,但我所写却是我现在内心的真情实感。一定要为娃娃讨一个公道。前几天的庭审,我所有的亲人都很气愤,也不能接受。

媒体报道的案件的情况、还有我微头条的发声都详细讲过了,不在细说了。总结来是,2018年5月,我和丈夫离婚,小女儿判给前夫,大女儿判给我。很快,孩子的生父与廖某组建了家庭。今年4月29日,小女儿死亡,是被廖某虐待致死的。这三年,我见孩子是少,因为我被前夫拉黑,每次见孩子,也都被很快接回,不让久待。

孩子死亡后,生父和后妈没有任何说法。为了找到孩子死因,我第二天我请求做了尸检。2020年4月29日,CT报告,身体多处骨折,颅脑损伤。5月27日,彭州市公安局以涉嫌虐待罪将继母廖某执行逮捕。7月9日,孩子的尸检报告鉴定意见结果:死亡原因为颅脑损伤致急性中枢神经障碍。全身多发性机械性损伤,前额部、鼻部损伤,鼻骨粉碎性骨折,顶枕部遭受强大钝性暴力颅骨严重整体形变崩裂。

2020年12月4日,此案开庭。等待已久的亲人认为盼到了头,历时7个多月,终于可以将恶毒之人绳之以法了。庭审中,检察官阐述了事情经过,证据证词。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被告认罪认罚,从轻处理。2.事情的经过,继母廖某承认拧娃娃一次,用衣架打娃娃两次。鼻子是自己摔的。3.廖某12岁左右的孩子讲述多次打孩子,生父说多次打孩子。4.4月28日晚因孩子把大便拉到裤子里,拖拽孩子,孩子摔下去把头摔了。5.廖某与孩子生父的聊天记录,多么不喜欢孩子,把孩子弄走,要疯了等等。6.幼儿园某老师证词:娃娃睡午觉都在喊:别打我。孩子身上有伤。(其他的太多,没有手机,纸笔被没收,记不下来。)

审判长问了廖某当天的情况,廖某说,之前娃娃挺乖,后来慢慢的常把大便拉到裤子里,就拧就打。当天不好好吃饭,就抱起孩子来,摔了。问:为什么没带去医院?廖某说没看到有外伤就没去。问:骨折是很痛的,孩子当时反应?廖某说孩子没有说还是怎么的,就是想去睡觉。后来凌晨一点多去叫孩子,就叫不醒。然后通知在外拉货的生父回来,送医院,已经死亡。

虐待孩子是事实。微信聊天说把孩子弄走,要疯了,变本加厉的打,不及时就医,这不是故意吗?过失致人死亡没有吗?我的力量很小,平平淡淡的老百姓,有年迈多病父母,幼小的女儿,看着他们,我不知道要是自己的身体有一天支撑不下去……他们该怎么办,我不敢想下去!当天的庭审,我所有的亲人都很气愤,也不能接受。庭审结束,亲戚们吼:简直没有天理了。

请求社保有志之士,关注虐童案的爱心人士,帮帮我,帮帮我这个无力的母亲,我将不胜感激。至少,让你在天堂忘却人间的不公,安安心心过另一个世界的生活。












一般我们提到家庭暴力大多数时候会想到丈夫对妻子的谩骂和殴打,实际上家庭暴力有很多种,其中一种就是家长对孩子的家庭暴力,家长(或父亲、继父或母亲、继母)对子女拳脚相加,而这种类型的家庭暴力往往发生在重组家庭结果也往往是非常不好的。就如题目中说的这个案件。


这个案件发生在四川彭州市,2018年刘女士因丈夫婚姻期间出轨,于是和丈夫离婚,大女儿由自己抚养,小女儿则由前夫抚养。随后前夫就与第三者结婚,而这个第三者就是他们大女儿的幼儿园老师廖某。在离婚之后,前夫将刘女士微信拉黑不与其联系,所以刘女士也不能及时得到小女儿的信息,三年来只见过三次,多数信息都是有其他的亲戚朋友传达获得。


2020年4月29日凌晨,刘女士的小女儿在被送医院抢救前就已经死亡,前夫杜某给她打电话告知了此事,但是没有说明理由,她坚持让孩子留在医院,后当她到达医院的时候,孩子早已经是死亡的状态,但是她发现孩子的身上满是伤痕,看到此,她的知觉告诉自己,孩子的死亡绝对不是偶然的,一定是有人殴打造成的。当她得知孩子死亡原因时,更加确认了这一点,医院给出的诊断结果是:颅骨多发骨折,双侧脑实质大片梗死改变,双肺渗出改变。难道小孩平时活蹦乱跳就能摔出这样严重的后果。


于是报警处理,最后警方初步调查,小女孩的死亡与继母有很大的关系,继母随后被警方带走调查。而随着调查的开始,作为继母的廖某是死猪不怕开水烫,反正她就是坚持一个道理,死不承认,孩子不是她打死的,是自己抱的时候手麻不小心掉下来摔伤的,自己根本不是故意的,反正小姑娘已经死了,死无对证。当警方拿出实实在在的证据后,她不得不说了实话,但是依然狡辩,说小女孩都三岁了,但是经常尿裤子,拉屎在裤子里,而且还不听话,所以自己对她进行过教育,但注意她只是说自己对小孩打过,但都是普通轻轻的打,根本不能出人命。而随着自己亲儿子实实在在的证言进一步戳穿 她丑恶的嘴脸,在廖某口中,自己只打过三次孩子,但是自己的亲生儿子说,廖某打孩子要超过十次以上,自己的孩子能说谎吗?


当小女孩的尸检报告出来以后,面对铁一般的事实,廖某不得不承认了自己的犯罪事实,而廖某之所以对下女孩下如此狠手,原因竟然因为一件非常小的事情,就是在吃饭的时候小女孩不听话,她说话小女孩不听,于是廖某火气大发,拉着小女孩就往墙上撞,三岁小孩怎么能受得了坚硬的墙壁,最终导致小女孩的死亡。

纵观整个案件过程,我们感到十分气愤,对于小女孩的死亡各方都担着很大的责任,继母廖某自不必多说,她是犯罪嫌疑人,她应该受到最严重的惩处,除他之外,小女孩的母亲、爸爸也要承担很大的责任。


【1】小女孩的母亲刘女士。

因为丈夫婚姻出轨,导致彼此离婚,这在现实生活中存在很多这样的事例,但是在两个孩子抚养权的分配上,我认为刘女士考虑明显存在不足,她与前夫离婚是三年前的事情,小女孩死亡时是3岁多,女孩刚出生不久就离婚了,在离婚时,面对刚出生的小女孩,刘女士怎么能放心的让前夫去抚养呢?即便判给前夫,也应该先带在自己身边抚养一下,等她大了再送回前夫这边,怎么能直接给前夫呢

再说,即便前夫把你拉黑不和你联系,但他住的地方不会变吧,你要是想看孩子完全有条件,也能找得到,只不过你利用前夫拉黑你给自己三年来就看过三次孩子弄个理由罢了。如果你经常看小女儿,我想她会告诉你,继母经常打她这件事情你要采取及时措施,完全可以避免此事发生,只可惜你没有和小女儿建立起如此之关系。


【2】小女孩的父亲杜某。

一位毫无责任感、道德感和担当的所谓男人。在婚姻存续期间,妻子给你生儿育女,一边妻子怀着孕,一边你和人家勾搭连环,而且勾搭的对象竟然是自己大女儿幼儿园的老师,你还有点脸吗?有点道德吗?

何况,你在事先是知道廖某平时经常打小孩的习惯的,那么为何在与她结婚之后,为何不注意这方面的信息或者说是细节难道廖某每一次殴打你亲生女儿的时候,都做的天衣无缝,作案都那么完美,根本不可能,只能说明在你的心中谁都没有,只有自己,毫无担当的人。

而当自己女儿被继母打死之后,在警方调查的时候,将一切的责任和事情都推给廖某,自己什么都不知道,什么都没做,搞得自己很无辜,难道你是植物人吗?难道小女孩不是你亲生女儿吗?难道你是双目失明吗?长着眼睛和耳朵是用来摆设的吗?简直就是一个毫无人性、没有担当、没有德行的人,如果你要是稍微有些责任的话,小女儿也不会如此惨死。


自从夫妻俩离婚开始,实际上小女孩就一直生活在恐惧之中自己的继母是自己的幼儿园老师,在家中被继母打和骂,在幼儿园中还要受她的管束,就连小女孩在幼儿园午睡时说的梦话都是:妈妈,别打我!!对于毫无人性的廖某要以最终的刑罚进行惩处,让她付出该有的代价。同时,作为孩子的亲生父母,也要好好反思一下自己,自己到底是不是廖某的帮凶,共同谋杀了自己的女儿。

2023-03-04

在中国,后妈历来是虐待的代名词,这次后妈闹出了人命,等待她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刑法》260条规定虐待罪,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上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其中,第一款罪是亲告罪。

这起虐待幼女死亡事件,不仅仅牵扯到虐待家庭成员致人死亡霏,而且可能牵扯到故意伤害罪。

《刑法》第234条规定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这应该就是这起虐童致死案件可能适用的两个法律罪名,从披露的消息看,这起案件不仅仅仅是一个虐童问题,而且存在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由于其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不严惩不足以平民愤。

至于本案的附带民事赔偿,其亲生父母作为监护人,虽然离婚了,但都有监护权,都有权提出附带民事诉讼赔偿。现在,孩子的妈妈提出放弃附带民事赔偿,这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孩子的妈妈要求严惩继母的犯罪行为,这个心情可以理解,但对犯罪嫌疑人犯罪的处罚,建立在查清犯罪事实,且证据确实充分的基础上去适用法律,个人感情不会左右法律的适用。

这是本案在法律适用方面的个人看法,另外,从道德人情的角度再说几句。

这位继母又为中国的后妈添加了一笔恶名,继母是人性恶最淋漓尽致的体现。孟夫子早在二千多年前就教育我们,“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出力以及人之幼”,你不爱她放她条生路,让她找自己的母亲去活命去,对一个孩子,何必心肠歹毒至此,接受法律的严惩,也是这位继母罪有应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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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我@漠北虎,一个有良知的法律人!





2023-03-04

刘女士2018年与前夫离婚,她抚养大女儿,前夫带着小女儿杜某浩。2020年4月29日凌晨,刘女士3岁女儿杜某浩在被送医抢救前已经死亡,彭州市人民医院出具的病历显示,其颅骨多发骨折,双侧脑实质大片梗死改变,双肺渗出改变。经尸检,女童死因为颅脑损伤致急性中枢神经功能障碍。

2020年5月27日,杜某浩的继母廖某被彭州市公安局以涉嫌虐待罪执行逮捕。12月4日,廖某涉嫌虐待罪一案开庭。刘女士表示,暂时不考虑民事赔偿,我们希望量刑从重,站在我这个生母的角度就是判她死刑都不解气……”

后妈虐待子女,这种从电视电影上,以及我们现实中都在上演着。现实中的情节甚至远远比电视电影的桥段更加恶劣。特别是这起案件,这位后妈还是位老师。老师作为虐待子女的事情,这个确实令人始料不及。就像网友说的,有了后妈,亲爸也变后爸。担心子女遭受后妈后爸的欺负,这也是不少人即便委屈自己也不愿意离婚的原因。

家属放弃赔偿,要求对被告人从重处罚也并不少见。但家属希望判处死刑这个可能就不太现实。这起案件是以涉嫌虐待罪提起公诉。《刑法》第二百六十条,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这是虐待罪的处罚规定。从规定可以看出,虐待罪是一个相对较轻的犯罪,即便造成被害人死亡的严重后果,最高的刑期也就是七年有期徒刑。而如果按照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或故意杀人罪,特别是手段极其残忍的行为,刑期是很容易上升到无期徒刑,甚至是死刑。而从给被害人造成伤亡后果的严重性、手段残忍性、社会影响恶劣性来看,这种虐待他人致死简直就是慢慢折磨他人到死,完全比这种故意伤害或故意杀人更加恶劣。上次山东德州23岁女子方洋洋因无法怀孕,长期被婆家人虐待死亡案件。禹城市法院一审判决:公公张吉林犯虐待罪,判刑三年;婆婆刘兰英犯虐待罪,判刑二年二个月;丈夫张丙犯虐待罪,判刑二年,缓刑三年。这个判罚结果在社会带来的争议太大,现在二审法院发回重审。至于这起案件,希望我们司法机关能够根据具体情节,准备的适用罪名,并以此对被告人进行量刑。

2023-03-04

才刚刚三岁的孩子,本应该在父母的悉心呵护下,健康、快乐的长大,却被继母廖某虐打致死。这个新闻实在是让人心痛!甚至孩子做梦都在叫:妈妈别打我!小小的孩子,何罪之有?却要遭受到这样的伤害?从法律层面,简单谈谈我的看法。

首先,廖某构成虐待罪。三岁的小浩浩跟随廖某共同生活,廖某经常以打骂、体罚等方法,对小浩浩进行虐打行为,三岁的孩子除了挨打,还能怎么反抗?廖某存在故意虐打小浩浩的行为,情节恶劣,而且其这一行为,造成了非常严重的后果,三岁的小浩浩被廖某虐待致死,所以廖某构成虐待罪,因为其手段残酷,情节恶劣,后果严重,所以应该从重处罚。

其次,廖某构成故意杀人罪。廖某在主观上属于一心想伤害小浩浩,否则,她不会存在多次虐打行为,其对小浩浩是故意伤害,而且致小浩浩死亡的。尸检报告表明:女童全身多发性机械损伤一次暴力难以形成。死因是:颅脑损伤造成的急性中枢神经功能障碍,此外,孩子身上还有多处伤害。一个鲜活的生命,就这样消失了。所以,我的观点是:廖某构成故意杀人罪,应与虐待罪一并处罚。

另外,小浩浩的父亲,也构成虐待罪。父亲是小浩浩法律上的监护人,在孩子多次受到虐打后,不闻不问,选择视而不见。其也涉嫌虐待罪,依法应对其定罪量刑。

最后,廖某的行为,终将受到法律的制裁。在此,需要注意的是:家庭教育迫在眉睫,希望每一个父母都能做一个合格的父母,要和孩子一起成长。就算是给孩子创造不了更好的生活环境,也要用爱悉心呵护孩子长大。希望悲剧不要再发生。也希望每个孩子都能有一个健康快乐的童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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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04

地狱空荡荡,魔鬼在人间!这位继母亲简直比魔鬼还可怕。

后妈不爱别人的孩子可以理解,毕竟不是亲生的,也没人要求你对孩子有多好。只是,如此恶毒的将一个三岁的孩子殴打致死,真是一点人性都没有

案件简单回顾

今年四月份,四川彭州一3岁女童因孩子尿床、便便拉裤子上、吃饭不听话等,结果就被继母廖某拉着往墙上撞。事发当晚,小女孩杜某因颅骨多发骨折、双侧脑实质大片梗死抢救无效死亡。

根据庭上的证言,孩子连做梦都在叫“别打我”。另有廖某的亲生儿子作证,其虐打了女童10多次。可见,事发时绝对不是女童第一挨打,被继母虐待已是长期情况,身心都遭受着巨大的伤害。

恶毒后妈廖某涉嫌虐待和故意杀人数罪并罚

首先,廖某是多次虐打女童,致其全身多发性机械损伤,而且这对一个3岁的孩子来说,是肉体和精神上的双重折磨。对一个小孩子实施强大钝性暴力,这显然是故意虐待。

其次,还有一个关键点,那就是女童死亡当晚,正是因为被殴打后颅脑损伤出血。可按道理来讲,如此严重孩子不可能不哭不闹,只是喊着累就去睡觉了。所以,廖某很可能是明知女童严重受伤,还持放任的态度,不及时带她去就医。因此,廖某或涉嫌故意杀人罪。

坚决支持女童生母不要赔偿,要求严惩继母廖某

继母廖某真的是一个可怕的魔鬼,但朗朗乾坤不容她的罪恶。她自己也是个有孩子的人,就算是身为后妈,也应当有母性关怀才是。难不成人家的女儿就不是孩子,可以随意虐打残害吗?

如今被虐女童不幸离世,其生母在案件开庭时明确表示,不需要任何赔偿,只求严惩。这事换了哪个母亲,都会如此选择。孩子都没了,赔偿再多钱又有何用?只有严厉惩治虐待她女儿的人,才能告慰孩子在天之灵。

对此,大家的看法如何?欢迎下方留言评论互动哦

2023-03-04

谢邀!

怎么看?对于影响社会和谐的刑事案件,只有希望从重从快了。

幼儿园的老师可以证实到孩子曾在睡梦中说道:“妈妈别打我”,可见孩子被虐打的心理影响有多重……

行凶者孩子的后妈廖某在法庭上把责任推到了孩子身上……

世间怎有这样的恶魔?

你不喜欢这个孩子,可以不管她、不理他,你有什么权利虐待她?

这个案件判死刑的可能性不大,但是如果对廖某处以无期徒刑,那么我希望再加一条:不得减刑!

孩子的父亲不能逍遥法外,他没有尽到监护职责,并产生了严重的后果,监狱也是他的去处。

孩子的母亲也应该忏悔,深深的忏悔!

甚至社会都应该向这个无辜的孩子忏悔……

2023-03-04

对您的遭遇深感同情,但我不是刑事律师,不办理刑事案件,对这块也不熟悉。我能够做的就是给您添一个回答,能够引起更多的关注。也希望法律会给您一个公平公正的判决!

2023-03-04

继母无疑触犯刑法,不但要受到刑事处罚,还要面临刑事附带民事赔偿。

那么是不是赔了钱,就不用坐牢了呢?

并不是,继母虐待女童致死,涉嫌故意伤害罪甚至故意杀人罪。

除此之外,因侵犯女童的生命权,女童的近亲属还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承担死亡赔偿金等民事赔偿。

这两者并非冲突关系,而是可以一并进行,既要服刑、也要赔偿。

当然,如果履行民事赔偿,可以作为从轻减轻的量刑情节予以考虑。

对年幼的孩子下此毒手,作为网友都感到痛心,更不用说女童的生母了。

希望继母接受法律制裁,深刻反省自己的所作所为。

2023-03-04

这必须引起重视,关注离异儿童是我们社会的一重大问题。

【我们一起来回顾一下事情的真相?】

据孩子生母自述:

2018年5月,我和丈夫离婚,小女儿判给前夫,大女儿判给我。很快,孩子的生父与廖某组建了家庭。今年4月29日,小女儿死亡,是被廖某虐待致死的。这三年,我见孩子是少,因为我被前夫拉黑,每次见孩子,也都被很快接回,不让久待。

孩子死亡后,生父和后妈没有任何说法。为了找到孩子死因,我第二天我请求做了尸检。2020年4月29日,CT报告,身体多处骨折,颅脑损伤。5月27日,彭州市公安局以涉嫌虐待罪将继母廖某执行逮捕。7月9日,孩子的尸检报告鉴定意见结果:死亡原因为颅脑损伤致急性中枢神经障碍。全身多发性机械性损伤,前额部、鼻部损伤,鼻骨粉碎性骨折,顶枕部遭受强大钝性暴力颅骨严重整体形变崩裂。

@幸福海歌Music 想说:

  • 离异家庭的孩子非常的可怜,再怎么照顾也没有自己的亲生父母照顾的好,所以好好维持保护这个家,是非常的重要。
  • 既然选择了离婚,如果担心孩子别人养不好,就一定要自己养。
  • 离异的人再婚要特别的注意,要看看你找的人对你的孩子好不好,如果不能够视如己出,妈妈选择了离婚,你最好就别在婚,好好培养自己的孩子,直到长大成人。
  • 人这一生不容易,找一个爱你的人和你爱的人结婚比什么都强。同样,夫妻间应该要多一些关心和理解。夫妻之间当然会有磕磕碰碰,但是是非常正常的,要想办法去化解一些矛盾,大家多一些忍让。

对于这样的后母应该要严惩不贷,虎毒不食子,虽然孩子不是你自己生的,既然选择让孩子的父亲就应该要对他的一切负责,爱屋及乌的道理应该要懂得!就算是不认识的孩子,你也不可能将他打死,本性如此,所以应该要受到法律严重的制裁,警惕其他的人。

以上仅是我个人观点,欢迎评论转发。@悟空问答 @幸福海歌Mus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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