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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邹城女子莫名背上“盗窃获刑、卖淫拘留”两条违法记录,希望能早日还其清白,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你怎么看?

山东邹城女子莫名背上“盗窃获刑、卖淫拘留”两条违法记录,希望能早日还其清白,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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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邹城的女子偶然在一次给看守所的弟弟送钱的时候,忘带身份证后才发现自己在警方档案信息系统里面显示“原在押人员”,随着深入的查询,发现自己竟然在不知情的时候背负上了“盗窃获刑、卖淫拘留”两条违法记录。

张女士被“犯罪”可能是其信息在不经意间泄漏的,获取人很有可能是她认识的人。

张女士在得知自己背负犯罪记录的时候,去派出所查询的时候,在卷宗里面发现一张户籍信息,名字是她的名字,但是母亲名字错了两个字,弟弟名字多一个字。这很明显,有人利用张女士的身份信息,做了一个假的户口薄,而且还不是胡乱编造,是在原有的基础上进行加工的,说明这个人肯定是看过真正的户籍信息,也就是说对方很有可能接触过她的户口本,但是也不是什么人都能接触到的,除非她中间遗失过,但是这种几率很小,最大的可能就是有人向她借用过户口薄,而只有自己认识的人而且还是比较熟的人才会借。

张女士被“犯罪”解决的关键就是找到这个冒名顶替的人,如果能找到这个人,一切都能真相大白。

张女士在查询的过程当中,这个冒用其身份信息的人,显示在2006年因卖淫被行政拘留5日的违法记录;2007年“张伟华”在邹城市南关房家窑出租屋内盗窃李姗2100元判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如果说张女士不是那个有案底的人,那么真正的那个人在两次的违法记录中,除了身份信息以外,应该还有其他的记录,比如说在入狱时候的照相,接触过的办案人员以及其他等等,都可以去调查,不可能找不到这个人,如果能够找到的话,那么就可以知道究竟谁是“假李逵”。

此事其实放在谁身上,谁都没办法接受,从没犯罪过,但是却要背负上“犯罪”的名称,希望有关部门能够早日调查清楚,为真正的受冤人正名。

2023-03-04

山东邹城一女子张伟华前往看守所看望亲属,在访客登记处竟发现自己原为在押人员,有盗窃罪及因卖淫被行政拘留的两条违法犯罪记录。

这其实就是公民个人信息被冒用问题。如果是一般民事或行政登记行为,公民个人信息被冒用还是相对常见。特别是在公司注册登记中。因为我们并不要求当事人本人必须到场,只要提供相应的委托书或证件原件,那相对人一般也不会有异议。但是这是在治安处罚及刑事追责方面,竟然也出现公民信息被冒用情况。我们治安案件或刑事案件是必须对当事人本人作出,但在核对当事人信息上也能出错。特别是公安机关,作为管理公民身份信息的单位,竟然也能犯下这种错误。这种错误产生的刑事案件无异议于冤家错案。现在张伟华已请求邹城市公安局对“张伟华”姓名、身份被冒用、形成两条违法犯罪记录进行删除。同时,希望对冒用姓名身份、形成两条违法犯罪记录的相关15名司法工作人员进行刑事立案侦查

另外,出现这种错误之后,纠正程序也是异常麻烦。我们经常看到有关单位并不主动删除有关错误信息,导致最后还是需要通过诉讼来解决。张伟华说“法官让我在这个盗窃案审完后,去提起民事诉讼。”大数据时代,我们每个人的信息都是处于裸奔状态。不仅仅是公安机关等政府单位,就是一些企业也热衷于搜集公民信息,并以此用于商事活动等等。社会上出现了大量兜售房主信息、股民信息、商务人士信息、车主信息、电信用户信息、患者信息的现象,并形成了一个新兴的产业。希望我们有关部门能够对公民个人信息方面予以重视,也出台相应的举措,让公民在这方面的维权更加便捷。

2023-03-04

真是人在家中坐,锅从天上来呀!山东邹城一女子张伟华,莫名背上了“盗窃、卖淫”两条罪名。要不是,偶然间发现,这两条罪名可能要伴随她一生了,而且这两项罪名,对她孩子将来上学、就业、入党、考公务员会产生非常不好的影响。经查明:实际冒用她身份信息的,为她弟弟曾经的女朋友。这就不禁要问了:既然是刑事案件,公检法三方在审查当事人身份时,怎么会发现不了呢?

1、在这个事件中,公检法是否有疏忽大意的过失?两人身份信息记录上照片不也一样,指纹也不一样,怎么会出现冒用他人身份的错误,还是在刑事案件中,公安机关需要查清事实真相,还张伟华一个公道。

2、因公检法的过失,确实给张伟华造成了名誉上的损失,“盗窃、卖淫”哪一条罪名,都能够毁掉一个女子的一生,张伟华是否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可以咨询相关法律人员,予以维权。

3、盗用张伟华身份信息的人,涉嫌使用虚假身份证件罪,应当启动刑事追责程序,予以定罪量刑。

4、最后,提醒大家,每个人的身份信息独一无二,冒用他人身份证,不禁侵害被冒用人的合法权益外,还加剧了社会管理难度,涉嫌违法犯罪,将会受到法律制裁。

2023-03-04

一个知法守法的良民,莫名背上盗窃获刑,卖淫拘留等违法犯罪记录,实在让人不可思议。

到底谁敢大胆的把黑锅贴到别人头上,这可是有案底的记录啊!出门在外或办理相关事宜都会被查询到,对自己名誉、信誉、生活、就业等都会受到严重影响。

背后的故事是怎样呢!大家可以想想外人谁能否进入公安机关户口或档案袋更改他人信息,没有内部人员所作所为,没有利益挂钩,谁能干这种昧良心的事情。别人的信息档案你可以随便更改,随意恶搞,太坏了!

公安机关应该是廉洁清正,为人民服务的地方,而不是搞黑恶勾当,害人制人的地方。可以认真调查一下这种服务人员,一定会找到大量徇私枉法的故事。

不要说自己搞错了,记混了,把张三的犯罪记录当成李四的犯罪记录,这可是害人一生,性命关天的事情。他那一次记录,有可能让人家毁掉一生,良心何在?

如果发现公安司法机关有徇私枉法、舞弊包庇等违法行为,当事人应该及时向纪检委,国家监察委都部门投诉举报。地方保护主义可能阻止了调查,但是只要有证据,坚持维权定会成功。

山东省近几年发生太多腐败案,比如教师篡改招生案件、乳山市公务人员打骂下属事件、司法部门腐败案层出不穷。足以看出,北方官气浓郁氛围,人情关系办事的腐朽套路。

最不喜欢在北方生活的原因不是寒冷的气候,而是腐败的人脉网络,靠人情关系维系的人际关系,带着面具生活,时间久了就会互相套路并跟随堕落。最不喜欢去北方权力部门办事,太厌倦看他们的嘴脸。

不想说太多现实场景,也许说的太露骨会被限制推荐,也可能邀请删除。这里面只想提示受害人,一定掌握一手有力证据,走遍天下都不怕,你的冤枉一定会纠正。

刑法及公务员法或纪检监察法律都有明确规定,公务员违法不但要接受法律制裁,而且必须从重处罚。北方地区的相关部门,还是多多体检净化一下心灵,让明天更敞亮更坦诚面对老百姓,不香吗?




女子背上的一是治安拘留处罚,另一更是严重,是因盗窃受到刑事处罚。目前,对有不良记录,犯罪记录的人有很多的限制,包括对子女就读、参军、就业的限制。

由此可见,相关行政部门的不负责任的行为,会给该女子和她的家庭带来非常大的负面影响,因此,必须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2023-03-04

一 个人信息被无端端的披露,对个人是个极大的伤害,既然问题就积极维权吧

二 原办案人员应该副负全部责任,对于案件当事人的基本信息都搞错了,工作也太马虎了,应该提出批评,并给予是相应的处分。

三 罪名背了这么久,毕竟有心里伤害,也应该属于国家赔偿的范畴。申请赔偿看办案单位如何处理,我觉如此明显的过错赔偿是必须的。

四 心态放好,赔多少都不重要,恢复名誉是当务之急。世界上有很躺中的事情多了,这次让你遇上了,调整好心态,一切按照自己的生活工作模式继续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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