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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一审胜诉。对方继续上诉,故意拖延时间,该如何处理?

仲裁,一审胜诉。对方继续上诉,故意拖延时间,该如何处理?
2023-03-04

其实这种简单的劳动争议案件,在劳动仲裁裁决后只要劳动者不起诉,就应该算终审,应该剥夺公司的起诉权,因为一:仲裁庭的仲裁员常年处理劳动纠纷案件,比较专业。二:一个连律师都舍不得请的劳动者不可能也没有渠道收买仲裁员。三:在无利可图的而劳动者又有起诉权的情况下,会迫使仲裁员居中裁决。所以公司在仲裁败诉以后,起诉一审,二审,再审纯粹就是为了拖延执行时间,对于一个失业或是工伤不能上班还要垫付医疗费用的劳动者是致命的伤害,才会有人宁愿自杀也等不起那么长时间的干耗

劳动争议,包括工伤赔偿在内的案件,有的用人单位是企图拖死劳动者,滥用诉权、滥用程序明显存在,有的工伤认定时不提异议,甚至伤残等级都鉴定了不提异议,申请仲裁了准备开庭出庭了,请了代理律师后,她出烂点子去提起不服工伤认定行政诉讼,将受理通知在仲裁开庭前三天去申请中止仲裁,你说这个扯不扯吗?是不是滥用诉权,本来律师是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她去滥用代理权,害了双方当事人。重庆威德建筑劳务公司正在演这出戏。工伤认定按照重庆市规定,在建筑工地投了社会工伤保险的,在工地所在地人社局认定,否则在注册地申请认定,本案没有投保,认定正确。代理律师钻了不服认定工伤申请复议或者起诉的时间空子。三月份认定的工伤,而重庆市人社局把不服认定申请复议的时间两个月写在后面,六个月起诉写在前面。按国家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不服工伤认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在认定时有关人社局下了通知在十五天内举证,他举不出证,提不出异议,现在半夜想起歌来唱。这样的情形,属于虚假诉讼,法院应当处罚。可法院认识不到位,还说是在规定的时间内起诉合法,只看时间,不看实质表现原因。认定后不服,一般是指认定过程中提出了异议真实证据,仍认定为工伤的情形,需要补救,本案不属这种情形。

2023-03-04

目前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如果不是特别情况,都是“一裁两审”,所以很多公司就利用这一点,故意拖延时间,但目前来说基本上没有什么好的办法,而且公司就算利用这个规则继续上诉拖延时间,也是合规的,这是公司正常的权利,不可能因此受到处罚的!

那么什么情况下的劳动仲裁,可以不用花那么久时间?公司这样故意拖延时间,故意上诉,对公司有什么弊端呢?

一、什么情况下属于终局裁决?

其实我们只需要记住这一点:“对于工资、加班费、经济补偿、赔偿金等劳动仲裁请求,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就属于劳动仲裁终局裁决的情形!也就是说这种情况下,劳动仲裁结束后,公司是不能继续起诉到法院的,但我们自己仍然可以起诉!如果超过这个金额的,公司就能继续起诉到一审法院,并且之后还能上诉到二审法院!

举个例子,假如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是2000元,那么12个月的金额就是24000元。这个时候李某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16000元,支付拖欠工资6000元,这个时候两个请求均没有超过24000元,当劳动仲裁裁决出来后,公司就无法起诉到法院拖时间了。

二、公司这样故意起诉、上诉,拖延时间,难道对公司没坏处吗?

我们要知道,如果仅仅是劳动仲裁,无论胜诉败诉,在企业信用公示系统里是没有任何显示的,也就是第三方是没办法通过网络查询到的,除非是去对应的劳动仲裁部门查询。

而从起诉到一审法院开始,其结果的判决书等,都是会公示的,也就是说,任何人都是在企业信用公示系统里查到到公司的这些案件,劳动争议的也好、还是其他经济纠纷的,都可以查到。

如果对于一般的小公司来说,可能还真没什么太大的影响,因为公司老板本来就没想把公司做多大,可能只是赚一笔钱就跑路的那种!

但如果对于大公司,或者一些经常投标的公司,这些案件多多少少对公司都会有影响。但劳动争议案件,一般都不会对公司产生太大的影响。

总的来说,目前劳动争议处理流程是这样的,公司继续上诉拖时间,也是合理的。包括其他经济纠纷等案件,一样是要经过一审二审!不同的就是劳动争议案件的诉讼费只有5元,相比其他的诉讼,成本太低,所以公司根本不会心疼,才会故意上诉拖延时间!

2023-03-04

仲裁,一审胜诉。如果对方继续上诉,故意拖延时间,该如何处理?

对方这种行为属于典型的滥用诉权,但是对于这种类型的滥用诉权,目前还没有很好的办法。

遇到这种事情,唯一的办法就是认真准备,包括充分的证据和法庭辩论,让对方彻底败诉,并承担诉讼费,也就只能这样了。

滥用诉权

实际上,对于这类案子,对方拖延和上诉,对他自己也没什么好处,拖延需要律师费,上诉败诉了需要承担诉讼费。好在目前是二审终审,拖到二审,一般就没什么办法再拖了。

另外可能的话,在诉讼请求中注意计算利息,叫对方付出拖延期间的利息,也算是给他们一点教训了。

2023-03-04

何仲裁,一审胜诉。对方继续上诉,故意拖延时间,该如处理?

劳动争议案件没有什么诉讼成本,公司也热衷于跟劳动者打官司,就想看谁耗得过谁。一个劳动争议案件有可能需要走完仲裁、一审、二审,到最后的强制执行,所有的流程下来,一年两年也是很正常的事情。但对方起诉或上诉来故意拖延时间,有办法吗?从法律上来说真的没有办法。毕竟起诉或上诉这是《民事诉讼法》或《劳动仲裁调解法》明确规定的程序,属于当事人的合法权利。毕竟两审终审是我们纠错改正,实现公平正义的一个途径,我们法律不可能去剥夺当事人的这个权利。只要符合法律规定,对方起诉或上诉,我们法院就必须受理,就必须按程序审理并出具裁判结果。诉讼周期长,这也是不少当事人不愿意选择诉讼来维权的原因之一。有的当事人还有申请调查取证、提出管辖权异议、申请审判人员回避等等来拖延时间。对于这些管辖权异议或申请回避,有的法院会以滥用诉讼权利为由,对当事人进行处罚。但起诉或上诉这种是正当程序性权利,还没有见过被处罚的情况。对于对方上诉的这个事情,自然没有什么好办法。这个只能多跟法官联系,推进程序,尽快开庭,尽快出判决。

2023-03-04

在原来的基础上继续搜集证据,做好继续应诉的准备,同时要求赔偿延长期间的损失。

2023-03-04

这种情况确实有,不够目前法院也注意到了,如果对方明显滥用程序,法院也会主动审查,开除罚单的,前段时间就有公司使用管辖权异议来拖延时间,被法官训诫的。

2023-03-04

从程序正义的角度来看,上诉是法律赋予他的权利。


如果我们留意观察一下,还是有一些案件,出现了二审改判的情况。

在司法实践中,确实存在一些案件,一审败诉,二审改判。同样的案件,在一审法院和二审法院,可能会出现完全不同的结果。

只要当事人不服从一审判决,自然有权提起上诉。说不定,二审就能获得法院的支持。

比如有一些专利侵权案件,一审判决被告败诉,赔偿几百上千万。可到了二审,认定被告不构成专利侵权,自然就不用任何赔偿。

所以,当二审有机会翻盘时,你会放弃上诉的机会吗?


上诉可能并非为了拖延,有时只是因为不服气


也遇到一些当事人,一审败诉后表示不服,或认定赔偿数额过高,或认为自己不侵权。因此,在有机会翻盘或者减少赔偿时,当事人一般都愿意去尝试。

所以,在对方没有恶意采取其他措施拖延时间时,上诉必然是要被支持的。


拖延案件,可能是一种应诉策略


作为案件的被告时,有时可能因为案件复杂,需要花费一定时间收集证据、调查情况,也会提管辖权异议,来争取更多的答辩时间。这都属于正常的诉讼策略,并非恶意拖延。


如果仲裁和一审都已经胜诉了,那不妨等等二审,让对方输得心服口服不是挺好的。

2023-03-04

一审判决后,最多十五天上诉期。对方能怎么拖呢?超过十五天上诉期一审判决就自动生效,十五天内上诉就打二审,二审完判决后就在规定时间内等对方履行判决,超过二审判决的履行时间,就直接去申请强制执行即可。一审完了,对方就没什么太多拖的花招了,就剩个二审。

2023-03-04

对方继续上诉是人家的诉讼权利,任何人无权干涉限制。再说 二审终审未出结果,不等于你的诉讼就确定能赢,也许,二审法院推翻了一审判决,最终你败诉,这也不是不可能的。所以,你依然要做好二审诉讼的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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