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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老公都被判刑了,家里有个4岁的孩子没人抚养该怎么办?

我和老公都被判刑了,家里有个4岁的孩子没人抚养该怎么办?

这就没法子了,你们两口子犯的罪是刑事责任,依据罪责自负原则,该怎么判刑就怎么判刑,如果有自首、犯罪中止等法定从轻减轻情节的,自然法庭会考虑的。但是家里有孤儿寡母无人照料的事实,不是刑法所考虑的因素。

家庭有特殊困难的,自然有民政部门和社会福利系统来想法子。你问的我和老公都被判刑了,家里有个4岁的孩子没人抚养怎么办?首先会找孩子的近亲属,爷爷奶奶,伯伯叔叔,姑妈姨妈等,没有近亲属的,会找村委会、居委会,实在没人管,会去福利院等部门。极端的例子是父母吸毒贩毒被刑事拘留抓走,两岁的孩子饿死在家里,那是惨剧和悲剧,官方也对当事人的警方严厉惩处了,估计以后会引以为戒的。

至于你说的掩饰犯罪所得罪名,属于窝藏包庇一类的,根据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罪名是实实在在的,但是跟孩子四岁无人照看也无任何量刑考虑因素。

2023-03-04

大人犯罪,小孩遭殃

你和丈夫都被判刑了,犯了什么罪?一是共同犯罪,一个是主犯,一个是从犯。二,也可能你丈夫犯了罪,你犯了包庇罪。三,犯罪情节较重,判3年以上有期徒刑,不适用缓刑,因而夫妻共同入狱。

当你们犯罪的时候,想没想到还有一个4岁的幼儿?你们夫妻共同犯罪,对自己4岁幼儿造成了极大的伤害。你们入监幼儿无人抚养怎么办?

这里涉及你家4岁幼儿的监护问题。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你们入獄没条件沒机会没能力充当幼儿的监护人。根据《民法典》第二十七条,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最好是其他近亲属。

你的公婆在,有能力首先是公婆抚养。公婆不在或无力抚养,由你娘家爸妈抚养。你娘家爸妈不在,或无力抚养,由幼儿己成年的兄,姐抚养。幼儿无兄,姐或无力抚养,由你们的近亲属,既由你们的兄弟姐妹,幼儿的伯,叔,姑,舅,姨抚养,他们不愿担任监护人。那就由爱心人士,慈善组织担任监护人抚养,但须经过社区,村或民政部门同意。

2023-03-04

不知道你们身犯何罪判了几年,家里4岁孩子没人抚养,这确实是个很现实的大问题。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无人抚养的孩子政府是会把他送到福利院去的。你们犯了罪已经对孩子造成伤害,如果为了孩子着想,应该积极主动认罪悔改,在此基础上依照法律规定,由其中一人申请监外执行,这样就可以回到孩子身边照顾他了。如果所犯罪行不严重的话,这个是可以行得通的。我们国家的法律从来都是严格和温情兼容相济的。

2023-03-04

我和老公都被判刑了,家里有个4岁的孩子没人抚养该怎么办?

抚养教育子女的责任,首要责任人子女是父母。父母没有能力或客观上无法履行抚养义务,那自然是考虑到其他亲属。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四条,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父母现在双双判刑坐牢,自然是无法履行抚养教育子女责任。所以按规定,这个责任自然是考虑到祖父母外祖父母。当然,这里有个前提,那就是祖父母外祖父母也有负担能力。有的老人家,本身就没有经济收入,自己的生活都难以照料,更谈何抚养教育孙子女。有的老人自己患有疾病,都需要他人照顾,也没有能力照顾孙子女。

如果出现这种客观上没有人抚养子女的情况,那我们可以参照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现实中无人抚养的子女情况主要有,父母双方均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这种情况只有依托社会福利机构来解决。《国务院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明确规定,对于服刑人员、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缺少监护人的未成年子女,执行机关应当为其委托亲属、其他成年人或民政部门设立的儿童福利机构、救助保护机构监护提供帮助。在亲属无法履行义务的情况下,自然是由福利机构兜底。当然,这个费用补贴自然是要由我们国家来承担。我们政府也是希望,通过补贴等方式,可以让没有抚养义务的亲属能够愿意抚养,也减轻他们的负担。现在不少省市已经有按民政部的规定,具体落实有关工作。按规定,针对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生活困难,明确对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基本的生活补贴,按照与当地孤儿保障标准相衔接的原则,确定补贴的标准

2023-03-04


毫无疑问,这是人间最大的悲剧。既是你们自己的悲剧,更是无辜孩子的悲剧。

当你们昧着良心铤而走险那一刻起,你就应该明白,作为一个成年人,你的行为是一定会产生后果的,而这个后果是必须由你们自己来承担的。

结果不出所料,东窗事发,你们两夫妻的犯罪行为被暴露,双双锒铛入狱。而这个时候,你们才想起了还有一个4岁的孩子没有人抚养,你们早干嘛去了?



当你们昧着良心犯罪的时候,难道你们没有想过自己还有一个幼年的孩子?你们没有想过你们的价值观本身会侵染他,会让他的人生充满了不确定性?

这个时候,你不要再抱幻想了,虽然孩子很可怜,但是绝对不会因为这个原因就放弃追溯你们的罪责。所以,孩子只能是两个归宿:一是托付给你的亲戚朋友代为抚养照料;二是政府安排到孤儿院统一抚养。

总之,孩子是悲剧但不是借口与托词。剩下来的日子,认真改造,争取减刑早点出狱,去给孩子忏悔,用后半生的改过自新来弥补你们曾经带给他的伤害吧。


至于罪名是什么,其实跟你的问题并没有太大关系,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也算是一个大罪,这不影响对你们的正常法律程序的判决,更不会因为罪名问题而看在孩子的份上给你网开一面。

2023-03-04

不知道你在哪里服刑?你的孩子又在哪里?你们夫妻去服刑了,你们的父母在哪里呢?也就是孩子的爷爷奶奶和外公外婆在哪里?只要老人们还有一个健在,也不会不管只有4岁的孩子吧?这点你们还是可以相信的。

如果你们的罪行伤害了亲人的感情,双方父母都不在认你们了,也完全不念骨肉亲情了,连4岁的孩子都不再搭理了,那么我可以给你们提供一些信息,也愿意帮助你去做些力所能及的事情。

我所在的城市是福州,我所在的福州大学城的一个镇上就有两家民办孤儿院,一家是专门收养那些服刑罪犯的子女,好让罪犯们安心改造,这个孤儿院叫做“善恩园”,你可以网上查找一下,可以联系得上。令一家是美国夫妻两来开办的孤儿院,也开办十几年了,都是很有名气的慈善机构。

希望我提供的信息对你有所帮助,需要我做更具体的事情,我也可以帮助你,不管你们犯了什么罪,还会牵挂自己的孩子,说明你们还是有善良的一面,好好改造,重新做人,你们的孩子需要你们早日获得自由。

2023-03-04

你被判刑了,还能够在这里发头条,说明你很牛逼嘛!至少证明你被保外就医了,或者保释了。

如果你们夫妻真的背叛实刑了、在坐牢,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国家也会采取相应的措施,由你的近亲属来抚养直到你们出狱,如果实在没有近亲属或者说都不愿意抚养的话,会由你们所在的居委会或者村委会协商来抚养这个小孩,如果都没有的话可能会送往福利院来抚养。

如果你们夫妻都走到这一程度,对你们小孩影响确实挺大的,如果你们都走上了犯罪的道路,真的没必要生养下一代,你们这不是在为他积福,你你们这是为他们做孽。作为父母应该给子女创造良好的生存环境,如果没有条件的话,至少不能给孩子的成长带来阻力,你们这不是在培养他,而是在害他。

我和老公都被判刑了,家里有个4岁孩子没人抚养怎么办?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应该由孩子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履行抚养义务,如果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无力履行抚养义务,那只有由社会福利机构承担抚养职责了。

2023-03-0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题主的孩子可以按照以下顺序来进行抚养(1)祖父母、外祖父母;(2)兄、姐;(3)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第二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第三十条 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之间可以协议确定监护人。协议确定监护人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

第三十一条 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

依据本条第一款规定指定监护人前,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处于无人保护状态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法律规定的有关组织或者民政部门担任临时监护人。

监护人被指定后,不得擅自变更;擅自变更的,不免除被指定的监护人的责任。

第三十二条 没有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的,监护人由民政部门担任,也可以由具备履行监护职责条件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担任。

第三十四条 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

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产生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因发生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监护人暂时无法履行监护职责,被监护人的生活处于无人照料状态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应当为被监护人安排必要的临时生活照料措施。

第三十五条 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在作出与被监护人利益有关的决定时,应当根据被监护人的年龄和智力状况,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

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应当最大程度地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保障并协助被监护人实施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监护人有能力独立处理的事务,监护人不得干涉。

第三十六条 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

(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

(三)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本条规定的有关个人、组织包括: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医疗机构、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未成年人保护组织、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民政部门等。

前款规定的个人和民政部门以外的组织未及时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的,民政部门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

第三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监护关系终止:

(一)被监护人取得或者恢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

(三)被监护人或者监护人死亡;

(四)人民法院认定监护关系终止的其他情形。

监护关系终止后,被监护人仍然需要监护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监护人。

2023-03-04

抚养孩子是父母必须应尽的法律义务,可是如果父母都被判刑,父母双方都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抚养和监护职责时孩子该怎么办呢?



首先是解决监护人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八条规定: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如果祖父母、外祖父母因年事已高和经济原因无法抚养的,应由顺序监护人承担,比如说叔叔、姑姑、舅舅、姨妈等都可以成为孩子的监护人。

解决了孩子的监护问题的同时肯定还要考虑孩子的生活保障问题,其实很多时候亲人不愿意抚养孩子的原因就是因为自身经济能力的问题,如果服刑的父母有积蓄就理所应当按时提供生活费。可现实中大部分服刑人员是没有经济能力的,所以才会导致孩子无人抚养的情况。

不过我国从2020年1月1日起,开始全面实施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制度。“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指父母没有双亡、但家庭没有能力或没有意愿抚养的儿童。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包括:

一、孤儿:根据《收养法》的规定,孤儿是指不满14周岁,丧失父母的儿童、婴幼儿。

二、服刑人员子女

三、户籍“留守儿童”

四、重症精神病患者的未成年子女

五、未满18周岁的感染艾滋病病毒未成年人。

根据新《办法》,纳入保障范围的儿童有四大类:父母双方弃养(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1年以上,下同)、重病或重残、在押服刑;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弃养、重病、重残或在押服刑;父母一方弃养,另一方重病、重残或在押服刑;父母一方在押服刑,另一方重病或重残。

属于以上四类情况之一的的可以申请事实无人抚养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补助。由本人或其监护人向对象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以书面形式提出补贴申请,填写《事实无人抚养困境儿童生活补贴申请书》,经村(居)委会初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会审,区县(自治县)民政局复核、审定后,按规定享受事实无人抚养困境儿童生活补贴。

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补贴标准每个省市都不一样根据各个地方政策规定,像我们这里是一个月1300元左右。


所以像你所说的这种情况,父母双方都判刑,孩子就属于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首先要指定监护人,二孩子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可以作为监护人。其次可以向当地民政部门申请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补贴,解决孩子的生活问题。其实即便有政府的帮助但是这远远不够,更需要的是亲情的呵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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