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饿了么外卖员送餐时猝死,平台以无劳动关系“脱身”是否合理?

饿了么外卖员送餐时猝死,平台以无劳动关系“脱身”是否合理?

这个法律空子钻的可耻

2023-03-04

可以告的!因为平台也挣钱了!变相的劳动合同已成立!因你注册平台已通过审核了!

2023-03-04

只要有好的律师打官司,平台绝对输,因为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已经存在,没有骑手的跑单(既付出劳动),平台不可能赚到钱。再说各种罚款,平台是实实在在赚到了,所以平台绝对脱不了身的。有关部门应该尽快出手整治这个行业,才能够让行业健康的成长

2023-03-04

这样的行为真的对的起自己是个有良心的人么。国家应该出来管管了,不要一出事就都无声,中国社会不能这么的冷漠,公司不能这么无情,国家不能不管。

钻的都是法律的空子,国家应该给外卖建立严格的法律法规,这些新兴行业真是乱,

2023-03-04

看到媒体报道,43岁的外卖员送餐猝死。平台告知其家属:该外卖员与平台无任何关系,平台出于人道关系,愿给家属提供2000元,其他则以保险公司理赔为主

一个外卖员死亡,2000员人道主义补偿。这种事情出来必然舆论一片哗然。经过媒体报道后,饿了么表示向意外身故蓝骑士致哀,并对该骑士家庭提供60万元抚恤金。不仅如此,今后饿了么的平台猝死保障额统一提升至60万元。

但是,关于配送员与外卖平台之间的关系,这个确实存在一定的法律问题。我们今天随便找个外卖小哥问,他们是在帮谁送餐?外卖小哥可能都会认为是在帮平台送餐,是平台的员工。但从法律上来说,却未必如此。恰恰相反,多数外卖小哥属于三无人员。这里是指无劳动合同、无社会保险、无安全保障

多一个工人,那就多一份负担,也就多一份风险。平台为了减少自己的责任,减少自己的风险,很少自己同配送员签订劳动合同,直接雇佣配送员。外卖平台基本是将区域的外卖配送服务承包给某个公司。承包的公司负责配送业务,自然也就要负责配送人员。所以这些外卖员即便有签订合同,那基本不是同平台签订,而是从这些承包公司签订合同。从法律上来说,虽然配送人员是在外卖平台接送单,但并没有同平台建立直接的法律关系。

但是,这些公司并不会直接跟配送员签订劳动合同,更多的是劳务合同。因为是签订劳务合同,那公司自然不会缴纳医社保,最多是为骑手缴纳个意外险。这类合同有个特征,骑手自行配置配送车辆,不规定出勤时间,不分配工作任务,不限制抢单时间、数量,骑手自行抢单,公司按单支付费用。如果从特征来说,这个确实跟我们的劳动关系存在一定差别。现实中也有不少法院认定双方属于劳务关系。当然,也有的法院认为双方存在管理关系,最后认定成立劳动关系。

劳动者权益被侵害,其实也不仅仅是在外卖配送员。各行各业的劳动者同样如此。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没有医社保,没有加班费,没有休假日等等。虽然法律有规定,但劳动者权益保障的落实一定程度还要取决于用人单位。否则总是会出现上有规定,下有政策。用人单位容易利用自身优势和法律漏洞制定有利于于单位的协议,侵害劳动者权益。

2023-03-04

不合理,给饿了么送餐,就是给平台打工,一个外卖员哪里知道合同是跟谁签的,平台就是欺负文化低的外卖员,搞什么第三方承包商,忽悠!

2023-03-04

成长新视点,问答分享。

饿了么外卖员送餐时猝死,平台迅速发公告声称和外卖员没有任何的劳务关系,也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不会承担任何的后果和责任,出于人道主义考虑,可以给2000元的抚恤金。

饿了么的这个表态一发出,立刻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反应和集体批评,大家都感觉不解的是,明明送餐人员穿的都是饿了么的衣服,代表着饿了么的企业文化,在给自己赚钱微薄生活费时,饿了么也赚去了巨额利润,为什么就没有劳动关系呢?不愿意承担责任呢?

一、饿了么与外卖员之间是什么关系。

外卖员加入饿了么的时候,与平台签订了一个协议,意思是与平台没有劳动合同关系,而是属于一种劳务派遣的关系,平台每天在第一单中扣除3元,作为当天的保险投入费。

同时,还要求外卖员与平台签订了一个免责协议,意思是外卖员出了问题,都自己负责后果,跟平台没有任何关系。

从这两个突出的内容,可以看出,外卖员是被平台作为一个劳务派遣人员的认定和管理,两者之间没有正式的劳动关系。

劳务派遣,是最近几年兴起来的一种劳动用工方式,主要是针对季节工和退休返聘人员。可是,一些企业为了逃避社会责任,不愿意给员工购买社会保险,就打起了擦边球,能不签订劳动合同的就不签订劳动合同,能不买保险的就不买保险。

最大的套路,就是找一个劳务派遣公司出面,集中签订一个劳务派遣合同。很多单位,员工一年到头在他们那里上班,连续上几年班,都是以这种形式对付劳动者。

由此可见,一些企业的良心都不知道去哪里了。

二、饿了么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从饿了么拿出的与外卖员之间的协议看,的确他们之间是没有劳动合同,不是正式的劳动关系。但这不是饿了么逃避责任的借口,更不是漠视劳动法的挡箭牌。

饿了么,说自己不承担任何责任,我在此问几个问题:

1、外卖员穿的是饿了么统一发放的服装,统一宣传饿了么的企业文化,统一接受饿了么的制度管理,这属于什么关系,不仅仅是外卖员自己心甘情愿地为你服务吧,你给他们反馈了什么?

难道,就像饿了么宣传的,他们只是一个串通外卖员、顾客、加工单位的平台?没有这么简单吧?

2、饿了么每天扣外卖员3元的保险费,而外卖员实际只买了1.06元的保险,为什么不是3元的保险费,另外的钱去了哪里?如何解释这个问题,既然说是保险费,就应该全额买3元的,这是不是属于商业欺诈行为!

如果全国有500万外卖员,一天额外收入就是接近1000万元,饿了么这个资本家,够狠呢!

3、饿了么与外卖员之间,是存在劳务关系的,只是被他们的一纸协议给掩盖了。这个协议,根本就是违法,不符合劳动法的本质和精神。签订的风险规避协议,应该属于无效的东西,只是平台欺骗外卖员的一个工具。

4、饿了么和外卖员之间,除了劳务关系,还有一个商业合作关系,外卖员利用平台养家糊口,平台也在利用外卖员赚取利润。抛开劳务关系不说,只是一个业务合作关系,饿了么都不能这么冷血地说,不承担任何关系,给2000元就够了的资本家话语!

是谁,在给饿了么赚钱?是无数个风里雨里穿梭的外卖员,而不是饿了么背后的老板们!

结语。

饿了么的事情,充分显示了资本的冷血无情、阴险毒辣的一面,还有很多类似的劳务派遣人员,打击非法用工,保护劳动者权益,必须真正抓在实处才行......

无劳动法?凭什么罰人家款?凭什么抽提成?如果突然来一个从未见过的技术把饿了吗高管杀了是不是也不用法律责任?因为刑法还没有写进去

首先,资本家以自身的资金和法律实力研究出来的外卖平台政策,就是钻法律漏洞。

其次,新的用工形式,必须有新的基本要求。

外卖平台是促进了就业,对社会有贡献 ,可是它并不讲社会责任感。利益至上,股东要的就是这个。股份制公司,上市公司就是赚钱联盟,有利则聚,绝不会主动承担责任。

政府和监管机构必须从保护劳动者权益处罚积极研究行业规范 ,对工作制度有底线要求,出台劳动者保护措施。

没有了用工底线,没有了对人的尊重和保护,那就是历史的倒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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