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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人有可能用别人身份办理手机号、银行卡,法院能查到吗?

失信人有可能用别人身份办理手机号、银行卡,法院能查到吗?
2023-03-01

谢谢邀请。

楼主的问题描述其实是不准确的,根据司法实践案例中遇到的情况,应该是第三人利用自己的身份证办理电话卡、银行卡以后借给失信人员使用。这种行为法院一般是查不到的,如果查获以后核实,失信人员和借给他电话卡、银行卡使用的人都可能构成刑事违法犯罪。

首先,利用自己的身份证办理银行卡、电话卡借给或租给他人使用,违反身份信息管理法律规定,情节严重构成刑事违法犯罪。比如说明知对方是用于违法犯罪活动,还把自己身份证办理的电话卡、银行卡借给或租给对方使用,有可能构成洗钱罪、诈骗罪、绑架罪、敲诈勒索罪、隐瞒掩饰非法所得罪的共犯。

第三人将自己身份证办理的电话卡、银行卡借给或租给失信人员使用,导致失信人员恶意转移财产、逃避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的执行,情节严重,构成拒不执行罪,第三人应当列为共犯追究刑事责任。

司法实践当中,法院要查实第三人用自己身份证办理的电话卡、银行卡给失信人员使用很难。公安机关也很少会为这样的事情立案侦查,通常要利害关系人自己调查取证以后向法院或公安机关报警反映,相关的司法机关才会去调查处理。举个小例子,某失信人员因为不履行法院的生效裁判文书,被法院列为失信人员进行限高限飞联合惩戒。该失信人员的母亲,将自己身份证办理的电话卡、银行卡交给其使用,导致其收入法院查询不到,自然也就无法执行。债权人通过多方打听,并且现场调查取证,将相关的证据资料向法院执行局提交,法院执行局工作人员根据债权人提供的线索,锁定了失信人员工作情况,并且领取合法收入的证据,责令相关单位人员配合法院执行,对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理。但是,像这样的情况,法院一般都不会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导致违法人员有持无恐。

楼主如果遇到这样的情况,可以聘请律师代为调查取证,获得相关证据资料以后,向法院执行局或公安机关提交,一是追究相关人员的违法犯罪刑事责任,二是便于法院强制执行,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023-03-01

失信人有可能用别人身份办理手机号银行卡法院能查到吗?

第一、绝大多数失信被执行人为了逃避法院追查,都是找亲友开信用卡和手机卡自己使用。例如我们案子当中的老赖武鑫,就是使用别人的身份证,有别人开的手机卡和银行卡。这样做能暂时逃避追查,但是风险也是显而易见的,例如资金存在他人名下的银行卡上,主人随时可以注销旧卡补办新卡,卡上的资金就成了别人的了,遇到这种情况,自己是老赖,实在是哑巴吃黄连。

第二、法院如果查,应该能查得到,但是一来这样查需要费很多精力,二来现在多数法官压根就不想查,所以依靠法院查,基本上没什么希望。

第三、申请人,也就是老赖的受害者,不要等着法院给你查,这样永远也查不清,如果可能不如自己查。老赖要生存他就需要有收入,可以通过网上悬赏,查找老赖的行踪,只要知道他在哪里,就有办法知道他的收入,然后找到证据,制服老赖就有希望了。

2023-03-01

简直是笑话!还有法院查不到的吗?不是查不到,而是不能查!就算查到又如何?在任何债务面前,生存权都是第一位的!就算是法院,也要保障债务人的正常生活!

楼主提的这个问题,在现实生活中,确实很常见。但是楼依楼主的意思,要查到被执行人使用的他人的银行账户,然后冻结或者取证。我觉的,这是杀鸡取暖,饮鸩止渴的做法。

这对于债务人和债权人来说,是双重伤害。

我们知道,如果债务人如果未能履行法院已经裁定生效的法律文书,那么申请人有权利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要实现强制执行这个流程,就必须查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房产,汽车以及其他不动产。这其中冻结银行账户,这是必须的程序。

但是,作为债务人一方,一旦被冻结银行账户,账户只能进,不能出。也就是说能往账户里转钱,不能往外转出,取现等。这在一定程度上就严重影响到债务人的生存问题。

比如你的工资收入,到账后被冻结,你无法使用;比如经营周转,周转金被冻结无法正常经营等等。那这么办,不能等死吧?

所以,被执行人就只能使用他人的银行账户进行交易。

这对于债务人来说,也是无奈之举,对于债权人和法院来说,这是秃子头上的虱子,明摆着的事情。

债务人只要活着,就必须创造收入,有收入就会有交易。

如果被执行人自己的银行账户被冻结,也不能使用他人的银行账户,那除非就是在家里等死,就算是当农民,同样需要资金交易,购置生活用品。

如果法院查询不到被执行人的财产信息,那肯定是用其他方式进行交易,或使用他人的银行账户,或使用现金交易。


那么,法院能查他人的个人信息吗?

毫无疑问,法院在必要的情况下,肯定可以查。但是,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法院不会去查。

第一,民间借贷,不等同于刑事案件。

第二,查询此类案件,取证相当困难。

第三,就算查到,法院也不能断了债务人的生路。在任何债务面前,人的生存权才是第一位的。不能为了讨回你的债,让债务人失去生存的机会。


所以法院不是查不到,而是不能查!

2023-03-01

这个查不到。

法院在查控被执行人名下财产的时候,是以被执行人作为查找对象。其他人或案外人并非法院判决书中要求履行判决义务的当事人,也不是被执行人,所以法院不能对他人进行执行。被执行人用他人的银行卡消费,这个完全有可能。毕竟被执行人为了逃避法院执行,将自己的财产转移到其他人名下是十分常见的情况。谁的银行卡上的钱,原则上就是属于谁所有。现在银行卡是他人的,那银行卡上的钱自然也是他人。其他人将自己的钱给被执行人使用,这个也不是我们法律禁止的行为。还有,这方面的调查取证难度较大。法院基本不会主动去收集这类证据,最后还是要依靠当事人自己来实现。当然,如果这些都是被执行人的财产,但通过这种方式来规避执行,那就有可能涉嫌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裁定罪。

再说,法院执行主要是程序性问题,并不解决实体方面的事情。举个例子,债权人有证据证明被执行人低价或无偿转移财产,损害债权人的利益。那我们法院也无法直接执行被转让的财产。因为这个财产转让是否有效,是否可以撤销,这个属于实体问题。法院执行阶段是不会直接处理这个事情。当事人只能另行提起诉讼,撤销被执行人的财产转让行为。撤销之后,我们法院才能对财产进行执行。

2023-03-01

失信人有可能用别人身份办理手机号银行卡法院能查到吗?

对于失信人来说,需要弄清楚一点,既然已经失信,是日常所说的“老赖”,谁还愿意把身份证给你输手机号、银行卡啊。这是一。

第二,银行卡也好,手机号也罢,都是实行实名制,你拿着别人的身份证去办手机号和银行卡,根本就不可能办下来。银行也好,通信企业也罢,都会要求你把身份证的主人找来。不然,没有用的。而如果身份证主人来了,他也愿意给你办理手机号和银行卡,像你这样的失信人,谁也无法预料,会在不久的将来,你会把他拉下水,使他需要为你承担法律责任、赔偿责任等。显然,银行不会输,身份证的主人去输,就要面临承担法律风险的责任。

至于法院能不能查到,一旦法院通过调查,了解到是某人为你办的手机号和信用卡,就会立即采取措施,对帮助你办理信用卡和手机号的人,实施账户冻结,让其品尝违规使用证件的滋味。

2023-03-01

众所周知,对于失信被执行人,法院会冻结其名下的个人银行卡账户以及相关资产,目的是为了限制被执行人逃避债务,那么被执行人使用别人的身份证办理的手机号及银行卡,法院能查询的到吗?

先说答案:法院无法查询到!

其实手机号码并不在执行范围之内,所以说手机号码不需要使用他人名下的卡号,有人会说,不使用他人的名下的手机号码,通话记录会不会被监听,这只能说是杞人忧天,先不说公民个人的隐私会到保护,就算真的监听,全国超1500万的失信被执行人,法院有那么多工作人员进行监听吗?

其次银行卡,使用他人(非被执行人)的银行卡,法院是无法查到的,法院的查询信息是以被执行人的个人身份正号下去查询的,所以说使用他人的银行卡不会受到牵连,这也是为什么很多老赖会在被起诉前转移资产的原因,这点上除非申请执行人能够举证,否则对老赖无可奈何,但举证又谈何容易。

虽然理论上而言,出借银行卡、电话卡给他人使用,涉嫌违反身份信息管理法律规定,情节严重甚至构成刑事违法犯罪。但现实中这种情况根本难以杜绝,特别是至亲之间(比如母亲给孩子,丈夫给妻子等等),这也是为什么老赖难以解决的一个重要因素。

失信的人想用别人的身份证办理银行卡或手机号不太可能实现,因为像身份证这样涉及到每个人自身安全及隐私的证件是不会轻易借给它人的,就算别人肯借给你,银行方面也需要人脸识别认证,根本没有那么容易成功!


现在办理手机号或银行卡都需要本人拿着身份证去办理,还需要做人脸识别认证,如果非本人去办理即使用别人的身份证,银行方面是不会受理了,也就是说在银行这一关都过不了。

还有身份证涉及到每个人的安全隐私,别人也是不会轻易借给你的,除非是家人能借给你,就算是侥幸办理成功了,你用别人的身份证来办理银行卡,做一些信贷方面的事儿,到时候还不了钱,你的亲人也同样成为失信的人,最后没人愿意借给你身份证,也没人敢借给你了。


总结

如果你侥幸能办理成功,法院也可以轻松查到,你要知道现在是“互联网时代”,没有什么东西是查不到的,“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人在做天在看,做人要谨言慎行,不要到时候害了别人也害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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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很多失信人都是使用着别人的手机号,别人的银行卡,已经是公开的秘密。因为在法院失信被执行黑名单之内,如果并处限制消费的措施,其实出行办事已经不太方便了。如果更进一步,法院认为失信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但是不予履行,那么采取冻结信用卡、银行卡、支付宝、微信支付等等措施,那么对于失信被执行人日常生活都会造成影响。

但其实这就是法院想要达到的结果,假如法院认为被执行人是有履行能力的,但是没有如实汇报自己的财产情况,也没有想尽办法去履行法院判决。那么冻结银行卡,限制出行等等措施,就是逼着被执行人主动找寻法院,进行协商了结诉讼。我们知道法院的执行能力也是有限的,所以此时被执行人就会采取一些变通措施,方便自己的生活和工作。

使用他人的身份办理了储蓄卡和信用卡,但是日常都在归自己使用,这是一个较为常见的事情。但是可以严肃的说,这是违反法院相关规定的违规行为,如果情节严重的话都构成了违法行为。如果未来被法院察觉或者被人举报,查证属实之后,有可能法院会给予罚款、拘留的处罚措施,乃至以“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罪”起诉的风险。

法院能查到失信人的这些违规行为吗?其实如果法院真的用心查,一定能查到的,现在是一个大数据的时代,证据确凿谁都抹不掉。但是法院人员有限,资源有限,所以很少会主动去查。但如果申请执行人及其他社会民众发觉后,向法院举报,以及提供线索,法院还是会很快去查的。而且查明之后,针对失信被执行人会处罚,对于出借账户的人会进行训诫。

现在法院还是没有那么先进的系统,可以查明失信被执行人名下所有的资产,所有的银行卡信息,所有的财产情况。但是随着我国信息的互联互通,早晚有一天法院可以一键查明。同样现在央行利用反洗钱系统,针对出借账户的账户人也开展精准打击,一旦发现也会进行处罚的,所以账户借给他人是有风险的。

其实德先生建议失信被执行人,要正面面对自己的法院判决生效后的债务履行问题。可以同法院保持积极沟通,主动去说明情况,如果没有财产的展示出来。 对于法院来说,更希望是双方协商达成还款方案,只要债权人同意,法院也会帮忙做工作,打折债权或者达成一致意见的。耍小聪明一般都有可能给自己招来大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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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01

只要把钱借出去就不是你的了,当今社会没人管你,那些借钱的早就把钱转移了,再说都是有背景的人。他们也不怕你走法律程序。你赢了官司拿不到钱。

2023-03-01

笔者先后从事于律师、审判、执行工作岗位,至今仍工作于执行一线,直接承办有数千起执行案件(更多了解,请点关注)@执行员老付阅读本文相信你会有收获

这种情况完全有可能

法律是死的,人是活的,更何况活着的中国人都那么聪明,动点心思的话,很多人都会想到。

确实存在有失信被执行人规避失信限高和规避执行的情形,而且样式很多

比如一人被限高不能入住星级酒店,有的带上和自己长得很像的兄弟的身份证,办理入住手续,基本不会有什么影响,坐高铁等情形也一样。如此等等,这样的例子和方法多不胜举。再具体到用别人的身份证办手机号和银行卡,这更是最常用的规避执行的方式,其如此常用且隐蔽,很难被发觉

除非有确切的证据、证明、法律依据,法院一般不会查

比如案外人被追加、变更成为被执行人,可以将其录入网络执行查控系统进行查询,或者去银行等地进行线下查询。@执行员老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网络查询、冻结被执行人存款的规定》第七条“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相应操作规范使用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和查控信息,确保信息安全。人民法院办理执行案件过程中,不得泄露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取得的查控信息,也不得用于执行案件以外的目的。人民法院办理执行案件过程中,不得对被执行人以外的非执行义务主体采取网络查控措施”。

实践中有例外

执行法官在执行中认为有必要也可以查询。法院对于涉及案件的一些情况,有权利通过查询进行了解。但执行法官同样要对自身行为负责,如果后经证实属于滥用职权,一样要面临处罚,甚至是刑事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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