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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从哪个法院都可以吗?

起诉从哪个法院都可以吗?
2023-01-07

不可以。有个属地管理的原则,比如民事诉讼中的离婚诉讼,首先必须在你居住地的县区人民法院起诉,如果被告在外省或者异地,也是可以到外省或异地管辖的人民法院提起(必须提交被告人姓名详细住址电话号码)诉讼,而不能直接起诉到中级法院,著作权官司也是首先在属地的县的法院进行审理,不服初审的才可上诉至中院。昨晚上看电视,一个浙江人在昆明官渡区地盘上贩卖野生动物陆龟,区的人民法院审理后他不服上诉到昆明市中院,中院审理时,发觉该原来在浙江就因贩卖野生动物被判过缓刑,中院出示书证,数罪并罚,当庭宣判该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500元。又比如,一个云南人,他的身份信息在浙江被人冒用注册了一家公司,他想注销这个不属于他的公司,只能去案件发生地浙江的某市的法院提起诉讼,将办理注册公司的工商管理局列为被告。


[作揖][666][祈祷]不是的!比如《民诉法》规定民事案件一般由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地域管辖);合同诉讼案件则由签订地或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交通事故案件则由事故地人民法院管辖等等!

2023-01-07

当然不是!每一个法院都有自己的管辖权,超过管辖权的案件,法院无权受理。为了便利当事人提起诉讼,绝大多数案件都是由当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原告和被告不是同一个地方的,一般实行“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当然,在特殊情况下,也需要“被告就原告”。我们来看看《民事诉讼法》和《解释》是怎么规定的。


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规定了某些诉讼由原告住所地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管辖,一般有四种情形: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另外,《解释》对原告住所地管辖还做了补充规定:一是追索赡养费、抚育费、扶养费案件的几个被告住所地不在同一辖区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二是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特殊地域管辖

我国《民事诉讼法》还规定了以诉讼标的或者标的物所在地、法律事实所在地、被告住所地为标准来确定的特殊地域管辖,有十种案件适用特殊地域管辖,分别规定在《民事诉讼法》的第二十三条至三十二条中。

第二十三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四条: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五条: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六条:因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等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七条 :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八条: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九条: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条 :因船舶碰撞或者其他海事损害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碰撞发生地、碰撞船舶最先到达地、加害船舶被扣留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一条:因海难救助费用提起的诉讼,由救助地或者被救助船舶最先到达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二条:因共同海损提起的诉讼,由船舶最先到达地、共同海损理算地或者航程终止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另外,除了特殊地域管辖之后,我国《民事诉讼法》还规定三类专属管辖,分别是不动产纠纷、港口作业纠纷和继承纠纷。

第三十三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综上所述,起诉当然不是到任何法院都可以的。为了避免当事人“告状无门”,我国制定了严格的诉讼保障制度——管辖。这样不仅可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还避免了法院之间相互推诿或者互相争抢受理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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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07

起诉从哪个法院都可以吗?

这个自然不是。向哪个法院提起诉讼,这属于诉讼管辖问题。如果不是这个法院管辖的案件,法院是不会受理,而是告知你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诉讼管辖主要根据案件纠纷类型来确定。我们的《民事诉讼法》及对应的司法解释都有对于诉讼管辖进行规定。一般来说,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对于多数案件都不会错(专属管辖除外),所以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是多数案件管辖的原则。自己可以根据案件情况,看看相应的法律规定,确定具体的管辖法院。

您好,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1年以上的地方。

2023-01-07

并不是哪个法院都可以,确定起诉由哪个法院管辖受理,需要考量两个问题,应该是级别管辖,一个是地域管辖。

级别管辖是指案件由基层法院(一般指县级的法院)还是中级法院(一般指市级法院)还是高级法院(省、直辖市级法院)还是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目前我们国家基本管辖是以上四级。一般案件都是由基层法院管辖,标的额比较大或者案件社会影响比较大的,可能由中级或者以上法院受理一审。

地狱管辖是指由哪个地方的法院受理管辖,比如确定级别管辖为基层法院后,地狱管辖确实是由哪个地方的基础法院管辖。原则是地域管辖适用“原告就被告”原则,就是原告需要到被告所在地法院去起诉。还有很多例外情况,由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得看具体案由。

题主具体问题可以再详细咨询。

起诉从那个法院都可以吗?

可以!现在跨域立案。你准备证据到附近法院立案就可以。

2023-01-07

不是这样的。法院都有管辖范围的,这里包括了级别与区域。比如某县法院只能受理本辖区内的案件,又比如标的在50亿以下的案件只能在中级以下法院处理。不过目前为方便群众打官司,最高院在全国法院推进网上立案以及异地立案,也就是你可以在网上办理立案或者直接在你就近方便的地方办理立案。

你好,民诉案件为属地管辖;行诉案件为异地交叉管辖,这个要咨询当当地法院立案厅

2023-01-07

法律规定有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

级别管辖而言,一审民事案件一般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但是《民事诉讼法》规定了一些例外情况。中级人民法院管辖重大涉外案件、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高级人民法院管辖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管辖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以及认为应当由其审理的案件。

地域管辖而言,《民事诉讼法》规定以“原告就被告”为原则,即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如果同一个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法院辖区的,则这几个法院都有管辖权。同样,关于地域管辖《民事诉讼法》也作了一些例外规定。例如,该法第23条规定,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原告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
  (1)对不在中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2)对下落不明或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3)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
  (4)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第24条规定,合同纠纷可以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第29条规定,侵权纠纷由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第34条是关于专属管辖的规定,即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法院管辖;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法院管辖。值得说明的是,两个以上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任何一个法院起诉,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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