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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侨银行卡解冻记

远在美国的侄儿在微信中咨询我,说他的朋友小徐、小宋夫妻在美国用微信绑定小徐妹妹的一个银行卡九月份被国内F省R县警方冻结了,R县警方一定小徐回国讲清,九月份才返美的小徐根本没时间回中国,迫不得已小宋只好在十月抽空回中国了,她在电话里与承办警官小陈几次沟通,小陈很不耐烦,小宋求助于我,希望我能为她与警方沟通,她反复强调她家是被冤枉的。
之前我在美国与小徐有过几次交往,知道他是正当生意人,加上侄儿的介绍,我心里更有底气了。我让小宋带着小徐妹直接去R县警方接受询问,交涉解冻事宜,到了R县警方与我电话联系,我在电话里直接指导她行动。小宋与办案民警不愉快的交流让她心有余悸,一定要我去帮助协商。没有办法我只好赶过去。
在戒备森严R县警方办公大厅传达室,小宋与办案民警小陈电话联系,小陈已出差,他的同事又不在,他责怪小宋不提前告知,他要求小宋回宾馆等通知,小宋一脸委屈,先前说好随时可来,怎么一下子又说要提前预约呢?!不远万里回国作证难道有错吗?!我决定投诉小陈。
随着上班的人群,我和她的律师来到三楼刑侦大队,大队长外出差,教导员在外开会,内勤指点我们到了十二楼反电诈中心,在反电诈中心,我表达了我们的不满,马上就有人安排将小宋和小徐妹妹带到派出所办案区进行询问,询问进行了一个多小时(在讯问室审讯椅上询问不妥),原来是身为电诈重灾区(据说是电诈发源地)R县发了一个电诈案,电诈案所涉微信号上有17500元人币分四次转入了小宋夫妻绑定微信持有使用的小徐妹妹的工行卡,而这四笔消费是该嫌疑微信持有人在小宋位于美国洛杉矶的通讯实体店内消费的,令人疑惑的是警方并没有冻结该嫌疑微信持有人的银行账户,而是反过来冻结小宋的,让小宋有些冤,也许是刚满十八岁才几个月的小徐妹妹的工行卡内流水太多的原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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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宋和丈夫小徐长期生活在美国,近几年来与华人经营常常使用国内银行卡,因银行卡损坏和身份证过期,2019年8月回国补办需要时间,临时使用了小徐妹妹的工商银行卡。2019年10月12日,小徐妹妹的工商银行卡突然被冻结,经多方找银行,才知银行卡被公安局冻结,经联系经办民警所留电话,要求小宋夫妻回到Q市公安局来,经多方打听办案民警为Q市下辖的R县刑侦大队小陈,多次联系陈,屡遭陈语言责难对待。万般无奈之下,小宋停下美国生计回国处理,银行卡的被冻,宋只好马上通知客户停止向此账户打款,有竞争对手趁机攻击小宋夫妻,让小宋的蒙受了较大商业信誉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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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与警方的交涉中,我们认为在R县局所办诈骗案件中小宋夫妻受到无辜牵连。小宋夫妻临时使用了小徐妹的工行卡不违法,小宋夫妻并非犯罪嫌疑人,合法财产不应被冻结,况且所冻金额已经超过嫌疑资金的数十倍之多,明显违反法律规定。
R县局冻结小宋夫妻的账号逼小宋远渡重洋回国作证,巳给正在哺乳期的小宋生活带来很大的困扰,给小宋的公司经营和声誉造成了极大的损失,小宋夫妻的直接经济损失巳达数万元之多!而且还在扩大之中。同为中国公民,小宋夫妻的合法权益谁来保护?!
本来调查取证应该是办案单位去山东小徐的居住地,作为受过研究生教育的小宋懂得尊重警方更敬畏法律,作为爱国华侨,小宋也要求受到法律的公正对待和切实保护!我们请求公安机关按照《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适用查封、冻结措施有关规定》和《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管理若干规定》等规定,立即将小宋夫妻持有使用其妹妹的银行账户解冻,将小宋夫妻的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小宋夫妻保留继续申诉并按照《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适用查封、冻结措施有关规定》第五十二条等规定申请国家赔偿的权利。
交流中警方R县坚持自己的行为正确,他们认为没有对小宋刑拘已经很客气了,对同去律师则有些不满,要律师先学习公安的规定再讨论,我不以为然,律师没有讲错,对于公安的规定,从事过26年公安法制的我多少还能记下一些。并早已将规定写在《解冻申诉书》内,只是暂时没有将申诉书提交而已。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三十一条:公安机关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可以依照规定查询、冻结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并可以要求有关单位和个人配合。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适用查封、冻结措施有关规定》第二十七条:冻结涉案账户的款项数额,应当与涉案金额相当。不得超出涉案金额范围冻结款项。
第三十五条 公安机关在采取查封、冻结措施后,应当及时查清案件事实,在法定期限内对涉案财物依法作出处理。经查明查封、冻结的财物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以内解除查封、冻结。
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利害关系人对于公安机关及其侦查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有权向该机关申诉或者控告:
(一)对与案件无关的财物采取查封、冻结措施的;
(二)明显超出涉案范围查封、冻结财物的;
(三)应当解除查封、冻结不解除的;
第五十二条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适用查封、冻结措施,因违反有关规定导致国家赔偿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并依照《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向有关责任人员追偿部分或者全部赔偿费用,协助执行的部门和单位不承担赔偿责任。
《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管理若干规定》第六条:
公安机关对涉案财物采取措施后,应当及时进行审查。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以内予以解除、退还,并通知有关当事人。
还好,几番交流沟通,警方负责人同意解冻银行卡,但仍然需要对涉案的17500元交易金额暂扣,心身疲惫的小宋接受了这一方案,我们也只得作罢,但我们反复叮嘱小宋可以要回那17500元,必要时可以投诉和申请国家赔偿。
目前电诈案件仍在高位频发,我们能理解警方的难处和苦衷。也希望他们改进一些工作,小宋其实也是受害者,但是无论如何我们不能接受以损害无辜商家合法利益的方式来侦查案件,也不能以保护受害者的名义来侵害其他公民的利益!(文章来源:张定青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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