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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之间有这些情形,起诉法院一定会判离婚

前几天,有个当事人小红(化名)找到我,说她想离婚,自己特别委屈,边说边哭,说他们之间已经没有感情了,在一起就是浪费时间,也没有什么共同财产,但是另一方死活不同意离婚,然后起诉到法院,但是一审法院没有判离婚,然后问我怎么办?其实法院判离婚是有法定事由的。
正所谓恋爱容易,婚姻不易,且行且珍惜,我国的离婚率已到了三成左右,以前是三人行必有我师,现在确是三人行必有一离。也确实是不到万不得已,也不会到法院起诉离婚,但是到了法院,也不会一定就会判离,正所谓宁拆十座庙,不拆一桩婚,法院也不想随随便便就拆散一个家庭。法院判离婚一定是有法定事由: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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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

一: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二: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四: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五: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六: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七: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三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一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八: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九: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的。
十:一方好逸恶劳、有赌博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
十一: 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十二: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十三:受对方的虐待、遗弃,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的。
十四:因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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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评析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
凡属于上述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法院判案引用最多的前三条是第七条、第十二条、第二条,当然第十四条是兜底条款,说明很多家庭离婚多数是因为婚前不太了解、婚后因生活琐事因爱生恨,甚至干脆眼不见心不烦,就分开居住,或者天各一方,两死不相往来。在这里特别强调一下,如何对方有重婚、已婚又跟她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行为、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这种恶劣行为,一经发现,就一定要果断离婚,并且是有权让对方承担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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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搜集感情破裂的证据

一:收集容易遗失的证据
比如像小红如何想证明对方有出轨行为,可以在起诉离婚前查找一下对方与出轨对象的微信、微博、qq聊天记录、电子邮件等电子数据,最好是委托公正机关做一个公正,这样可以把证据固定下来,因为根据最新的证据的司法解释,最好是保留下来电子数据的载体,可以用我们自己的手机拍对方手机的内容,电脑或网络资料可以截取全屏保存。
二:其他需要收集的证据
1:比如我们共同朋友就对方婚内出轨或非法同居写的相关证人证言。
2: 或者可能在曝光初期,对方给你写的保证书、认错书等文字材料。
3: 或者在与对方进行交谈时候,对方承认出轨,并进行录音。
4: 对方如果有嫖娼宿妓、开房约会,警方做的笔录。
5: 对方与第三者在公共场所的一些亲密或进出酒店等行为等照片或视频。
特别注意证据的采集也应该是合法的,如果不合法的话是不被法官所采信的。如果您有什么法律问题,在下方评论留言,律师帮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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