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问题详情

丈夫借高利贷是否算夫妻共同债务?

丈夫借高利贷是否算夫妻共同债务?
/uploads/question/20220403/wdvsjnsoact
2022-09-14

依我之见:肯定的说如果‘’夫‘’所借高利贷是合法的话,依法必须是夫妻共同债务

为什么夫借合法的高利贷就是夫妻共同债务呢?

一,根据我国现行《婚姻法》之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同理,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合法债务也必须是共同债务。这是基于权利与义务一致的法律原则的制定的法律规则,现实生活也告诉我们夫妻之间,无论一方多有才能,多能赚钱丶其发财赚的钱,依法都是夫妻共同财产,在法律上都是夫妻平等的共同财产,一旦夫妻离婚在处分财产时法律规定的处分原则是‘’男女平等丶均分财产‘’。同样的道理,‘’夫‘’为了家庭正常的生活丶履行法定义务丶为生产经营活动对外所借合法的高利贷所产生的债务,依法必须是夫妻共同债务。

二,那么,什么是合法的高利贷?至于说到‘’夫借高利贷‘’,这里的‘’高利贷‘’,也要分清是超过国家承认标准的高利贷,比如超过国家银行规定利率36%以上的的高利贷,其所超部分的利息国家依法不承认丶不保护,这部分不属合法债务,也自然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如果这里的高利贷的利率是银行标准以上的24%以下,国家承认的合法利息部分就应该算是合法债务,自然也就是夫妻共同债务了。

三,那么,什么又是非法高利贷呢?如果‘’夫‘’所借高利贷,放贷者是赌场丶妓院、贩毒丶传销组织等非法活动的组织者所借并用于上述违法犯罪活动,这种高利贷与借款人之间的行为是国家严厉打击,依法是不予承认和保护的,自然,这种‘’夫‘’所借的高利贷依法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见谅。

2022-09-14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出台后,对于丈夫一方所签订的大额借款,如果妻子没有在借条或者借款合同中签字,债权人又无法提供证据证明该笔借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则妻子无需承担相应的连带偿还责任。

目前高利贷并非完全非法,对于借款合同中约定的利息标准年利率不超过24%的,按照《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的规定是受法律保护的,对于年利率超过24%部分利息,法院一般不予保护,但是在24%-36%之间的利息,当事人自愿偿还的除外。

对于丈夫对外借的高利贷年利率不超过24%,妻子在借条上签字或者发微信、打电话、发电子邮件等后期追认的,债权人能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这部分高利贷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者共同生产经营的,经法院查证属实,则这部分高利贷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了,妻子则需要承担相应的偿还责任

感觉回答不错,请记得点个赞哦☺,如有法律问题可以点击关注并私信我。

2022-09-14

夫妻二人,关系融洽现金充足时,负债这件事情何足挂齿,但是陷入僵局、有一方非离婚不可,并且还符合法律规定时,问题就来了,这债务,该不该两个人共同承担呢?在实践中还出现过这样的情况:离婚后,突然有个人找到你,对你说,你前夫/前妻借了我两万块钱,现在他还不上,只好找你了。这种情况,就涉及到夫妻个人债务与共同债务的区分问题。

最典型的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担的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应该是夫妻共同债务最核心的要件。因此,在认定债务是否应当由夫妻共同承担时,考虑得最多的,还是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一旦超出此范围,要对财产(包括债务)做重大处理时,需要夫妻共同作出,单独的一方无权处理,否则理论上应该由行为人自己承担责任,这也是代理法律关系的法理。

然而,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债务,并不一定是夫妻二人共同出面借得,大多数情况,借款人都只有夫妻中的一方。针对这种情况,婚姻法司法解释(二)规定,原则上按照夫妻共同债务来处理,但如果夫妻一方能够证明以下两点之一的,就属于夫妻个人财产:

①债权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

②夫妻约定财产归各自所有,并且债权人知道此约定的。

在实践中,不仅仅需要考虑上述这两项,重点在于举债人的举证,如果举债人或债权人能证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仍然按照共同债务处理。对于莫名背上债务的另一方则需要搜集证据证明自己并没有使用过借款,证据可以包括书面证据、证人证言和电子证据等。电子证据又包括通话录音证据、现场录音证据、拍照摄像证据等。如果举债人的配偶举证证明所借债务并非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则其不承担偿还责任。

移动公证提醒您,取证时需使用专业的取证软件,建议有需要的,最好先找个专业的律师咨询下,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2022-09-14

法律微言明确回答你:

丈夫借的高利贷,算不算夫妻共同债务,没有去借的妻子,应不应该和丈夫一块还高利贷呢?

主要决定因素有三点

其一,丈夫借债的时候,妻子知不知道,认可不认可

其二,丈夫借的债,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

其三,丈夫借的债,是否用于购置夫妻共同财产

简单来讲,就一句话

丈夫借的债,如果用于两人,那么就是共同债务;

丈夫借的债,虽然用于自己,但妻子愿意还,就是共同债务;

丈夫借的债,用于自己,妻子不愿还,才是属于丈夫的个人债务。

对于夫妻共同债务,法律规定的虽然明确,但不详尽,而且在司法实践中,适用法律上又十分模糊,下面法律微言用大白话再解释一下

1.夫妻共同债务

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者其中一方为夫妻共同生活对第三人所负的债务。翻译一下就是,夫妻两人还在结婚期间,如果其中一人,为了两个人的生活而举债,就是共同债务。

在二人结婚的时候,谁来还债,属于一人债还是二人债,基本不会存在太大的问题,基本上,都会在离婚时或者离婚后,才会来辨别,这个债务,到底属于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因为啥呢?感情破裂了呗。

2.法律规定

最为详尽的法律规定是,最高法2018年出的司法解释《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这个解释条文特别复杂,详解了什么情况下,个人举债算到夫妻共同债务里面,法律微言就这个问题,举个简单的例子,让大家更明白。

比如,八戒向牛魔王借钱,高翠兰在什么情况下,要必须和八戒一块还钱呢?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八戒借钱,用于买房,买的房子,也已经转化成与高翠兰的共同财产

(2)家里揭不开锅,翠兰没工作,八戒借钱,维持二人的共同生活

(3)八戒开了个养猪场,挣得钱用于家庭开支,肉价涨了,八戒为了扩大规模,向牛魔王借钱;

(4)翠兰老爹或者八戒的老妈生病了,八戒借钱治病

(5)孩子上学花销大,父母爱旅游爱消费,八戒举债供他们

(6)亲戚结婚随礼、朋友聚会请客等社会交往行为,八戒举债;

(7)二人在结婚时候就约定了,无论谁借钱,都一块还。

上面基本上涵盖了夫妻二人生活的时候,所必须的花销。如果是因为这些,导致了八戒去借高利贷,那么翠兰,就必须跟八戒一起还钱。

当然,在司法实践中,还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因为法律的运用,也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如果您还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私信或者留言给法律微言,良心保证,免费咨询

如果我的文字能给您带来一点用处,还请您看在微言辛苦码字的份上,加个关注,谢谢!

2022-09-14

你好!这里是众和法律咨询为您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对于这个问题,我认为主观上来讲,是丈夫借的高利贷,而不是妻子借的,那么就应该是丈夫一人的个人债务,妻子是不用来偿还的。但是根据客观事实来看,在生活中很多这种债务最终都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所以这个问题的核心是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的界定标准是什么。根据我国《婚姻法》第41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这一条一直被认为是界定夫妻共同债务的核心所在。

所以丈夫借贷的高利贷到底算不算是夫妻共同财产首先要看以下几个方面。

1、丈夫借贷高利贷妻子是否知道和参与共同借贷。

2、借贷的债务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者经营。

3、夫妻之间是否存在特殊协议(其中一方不承担债务)

所以具体的评判情况要根据实际情况来进行判定,如果满足上面上述前两条,即使是丈夫独自借贷高利贷,那么也是算作是夫妻共同债务的,需要双方共同来承担。如果夫妻双方有协议,约定这笔债务属于个人债务,另一方不用承担其债务。那么就可以说明是其中一方自愿承担全部债务,这种在法律上也是可以得到认可的。

最后再讲一讲高利贷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中相关法律条例规定,如果年利率超过了36%那么就可以算作是高利贷,超过36%的部分可以不用偿还,这部分利息在法律上是不会得到认可的。其中年利率在1%-24%的部分,人民法院是应当给予支持的,也就是这部分利息是必须偿还的。而其中年利率在24%-36%的部分人民法院的态度是不支持也不反对,这部分利息关键在于当事人自己协商处理,双方达成一致即可。

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可以在下方评论留言咨询,或者添加头条号私聊咨询。

2022-09-14

首先需要说明的是夫妻一方对外的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与所借债务的种类并没有关系,主要还是看借款用途,如果是用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那就应当算作是夫妻共同债务比如:买房、买车、生活所需等。如果只是一方用于自己享受、玩乐等那就属于这一方的个人债务。当然有一些特殊的债务比如赌债就肯定算是个人债务,并且如果债权人明知债务人是用于赌博仍把钱借给对方,那么这笔债务不受法律保护。

再来说说高利贷,我国法律对于贷款利率有着严格的标准,即年利率<24%,债务人必须偿还;24%<年利率<36%,超过24%的部分已偿还的债务人不得要回,未偿还的债权人要求偿还不予支持;年利率>36%,超过部分36%债务人可以要求返还。

2022-09-14

算。只要是在婚姻关系存系期间,任何一方所借(欠)债务都是双方共同的。

那要看夫妻之间有一方是否知晓,如夫妻双方都知道或借来还债家用,夫妻应共同担责,如一方不知情的情况下,另一方把钱挥霍完,我觉得就不承担,但夫妻之间很难说清楚,也很难证明另一方用或没用,就看良心了,因夫妻一但闹翻是不认人的,都想推责任

1月17日最高院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中明确了夫妻共同债务的“共债共签”原则,根据该解释,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需要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所以,如果丈夫借高利贷时妻子也签了字或者妻子在事后追认该笔高利贷借款,那这笔高利贷的债务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另外,该解释的第二条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所以,如果高利贷的数额不大,而且用于家庭日常生活,也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如果高利贷的数额巨大,超出了夫妻日常生活的“钥匙权”范围,属于个人债务。

当然,根据该解释第三条规定,即使高利贷数额巨大,超出了家庭日常生活的家事代理权,只要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同样也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之前的司法解释规定,夫妻一方超出家事代理权产生的债务,需要夫妻另一方提供证据来证明该笔债务属于个人债务。新的解释出台之后,大额债务需要由债务人来证明该笔债务属于夫妻债务,否则会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

2022-09-14

最高人民法院17日发布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就当前司法实践中争议较大的夫妻共同债务认定问题作出明确规定。封跃平律师认为《解释》的发布适应当前我国的经济形势的变动,将婚姻中夫妻的共同债务关系在法律层面理清,维护债权人权益的同时,也促使婚姻中夫妻双方的法制意识,是我国法治建设进步的体现。

一、对里面的条款的解读,比如如何理解“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这个定义怎么看待?

封跃平律师认为,理解“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这个定义的关键点在于“家庭”二字。我们社会中每一个个体都有“日常生活需要”,而当个体与个体组成家庭后,这些需求(包括衣食住行等)转化为家庭的“日常生活需要”,而根据我国国家统计局的资料显示,我国城镇居民家庭消费种类主要分为食品、衣着、家庭设备用品等八大类。换言之,当债务人将借来的资金用于上述的消费种类,便可被认定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

二、几个延展的问题

1.现在大众创业,很多人在创业过程中会出现资金周转问题导致负债。他或者她(多数他)有告诉夫妻另一方,这种情况应该怎么看?(这个是现在很常见的现象)

封跃平律师指出,在最高人民法院17日发布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中,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因此封跃平律师认为,在创业中,夫妻某一方负债并且未告知另一方的,需要从资金的用途来认定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若上述夫妻中另一方未参与到创业过程中,也未将资金用于生活消费,那么在这种不知情的情况下,不应当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2.中国传统家庭中,一般不会用法律去做根基点。也就是说,本来一方负债会告诉他的另一半,但很可能不会让对方“签字”。因为女方或者男方会认为,你让我签字,说明你不爱我了。对于这样的情况怎么看待?

封跃平律师认为,受制于我国传统的婚姻观念,多数家庭不会对债务立下明确的字据来规定如何偿还,但这种思想是较为落后的。此次最高法此次对夫妻共同债务的新解释,本质上是家庭(夫妻)共同财产认定形式的一种补充。当前人们思想不断的进步,看待夫妻财产关系也应当更加理性。

3. 假如夫妻一方(举债的人)出现意外,无法偿还,若是另一方主动承担还债那还好,万一是像最高法解释中规定的不属于夫妻共有债务的,那么被欠债的一方怎么办?比如银行怎么办,比如亲朋好友怎么办?

封跃平律师指出在我国《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因此,封跃平律师强调,当夫妻一方(举债人)失去偿还债务能力,且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应该由举债人的所有财产清偿,在其中也应当包括夫妻共同财产中属于举债人的那一部分。

三、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那么问题:1.如果一方反悔了,不想再继续承担,可不可以?

封跃平律师指出,当夫妻中某一方不愿再承担债务,可以签订一份婚内财产协议,对外仍需承担共同债务,对内可凭协议向另一方追偿债务。

四、假如当初共同签字时,另一方并不具体知道怎么回事,而完全是出于爱情或者婚姻的角度,才签字的或者事后追认的。后来搞清楚事情真相了或者发现自己是被算计的,那能否反悔?应该怎么做?

封跃平律师指出,当夫妻一方认为自己在债务方面被算计时,应当及时收集证据,包括债务资金的用途与流向等;在最高法对夫妻共同债务新的《解释》中便有对夫妻一方如何“举证”的要求。此外也可以签订婚内财产协议,对夫妻双方中如何偿还债务做好规定。

2022-09-14

1、此部分债务你不知情并且没有用于共同生活支出就不属于共同债务、赶紧找个律师咨询并打官司吧、律师才是你最好的朋友才能结合你的情况给你专业的指导和解决问题的方法

本问题和回答均来自本站网友,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wangfa.cn/question/9710

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