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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迪车与大妈电动车剐蹭,大妈要求赔5万却倒赔3千,交警:不是谁弱谁有理!你怎么看?

奥迪车与大妈电动车剐蹭,大妈要求赔5万却倒赔3千,交警:不是谁弱谁有理!你怎么看?
2022-08-04

奥迪车与大妈电动车剐蹭,大妈要求赔5万却倒赔3千,法律和情理不会因为你是弱势群体就因此而倾斜。

2019年7月末,浙江嘉兴一名68岁的老太太戴某骑着电动车变道时,不小心和一正常行驶的奥迪汽车相蹭。

老太太车一起摔倒在地,下巴被磕了一下,左膝盖肿胀,电瓶车也有损伤;与此同时奥迪车被轻微刮伤,有明显痕迹。

奥迪车主觉得老太太可怜,想自己掏点钱钱私了,让人意想不到的是老太太一开口就是5万。

这让奥迪车主很是恼火,见私了不成直接报警,调查发现,电动自行车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奥迪汽车没有责任。

最终:老太太医药费和奥迪车的3000元维修费用,全部由她自己一人承担。

不得不说这个案件判得好,并没有因为老太题啊是弱势群体就有所偏袒,我觉得这个案子应该作为标杆,模范。

让其他地方的执法人员好好学习学习,尤其是河南省鹤壁市淇县庞大哥是西瓜被偷赔小偷300元一案。

这件事发生的事件,和此案差不了几天,就是这几天的事情,可处理的结果却让人心寒,齿冷。

庞大也和人合租田地,好不容易到收成的时候,被人开车道地里运瓜。

抓到了偷瓜的贼结果倒成自己不是,反倒赔了300块钱,别说庞大哥心里很是不平衡,就算我们这些旁观者也感到不平。

所以,我觉得这件事的处理结果,应该被河南警务人员效仿,做错事需要为自己行为买单。

大家如有其他见解,请于下方评论交流。可加我关注了解更多奇趣新闻,记得点赞哟!

2022-08-04

7月30日,浙江杭州的裘先生驾驶奥迪车去上班,此时他前面有位大妈在机动车道上慢行,由于裘先生赶路,他刚加速想超车,结果大妈的电动车就斜插(别了)过来。

裘先生下车查看,车右侧油漆有刮痕,大妈摔倒后左膝盖肿了。大妈当场不依不饶,裘先生报警后双方进行调解。

大妈不接受医院检查和医药费,只要5万元,裘先生要求调查监控录像,经过调查,电动自行车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交警判定大妈赔偿车主三千元。

这位大妈姓戴,今年68岁了,这把年纪骑电动车本来就是很危险的,在不允许电动车骑行的机动车道上更是危险。

正常人受伤了都会要求检查和赔偿医药费,可大妈只要赔偿5万,不用看病,让人匪夷所思。结合她上路别车的表现,让人不得不怀疑是在“碰瓷”。

大爷大妈俨然成为了社会“公害”,并不是说他们为非作歹,有时候是为老不尊。裘先生开着奥迪本没想计较,想着给戴大妈看看病,可遭到的是狮子大开口,谁的钱不是大风刮来的,只好报警。

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是对每个执法者的基本要求。这次要为交警点赞,真正做到了秉公执法,没有和稀泥,更没有让机动车成为了“弱势群体”。

3千块钱对于戴大妈说不是小数目,但这钱花的值,她应该长个教训,以后少骑电动车上机动车道,遇到小摩擦更要抬抬手。

2022-08-04

这个必须为为杭州交警的敢于担当和公道正派点赞,说实话,类似情况如果放在有些人那里,可能会是另一个结果,要么让奥迪车司机少掏一点,小事化了,要么就是和一下稀泥,认为奥迪车反正有保险,就不必“为难”大妈了。“谁弱谁有理”这种做法,在过往是我们比较常见的。

从这件事故来看,驾驶奥迪的司机裘先生在机动车道正常行驶,而前面有两位大妈骑着电动车在机动车上慢悠悠的前行,裘先生因为着急上班,准备加快车速,结果就在他加速的瞬间,其中一个大妈车子一偏剐蹭到了奥迪车。说实话,看了这大妈的这波操作,我真有点怀疑她是碰瓷的,尤其是大妈拒绝到医院,非要奥迪车赔偿5万才了事,更让人生疑。

好在交警不惯她这个毛病,在了解到事故发生前后之后,调取了事发当时的监控录像,根据实际最后果断判定大妈不但索赔无理,而且还要反赔奥迪车3000元修理车辆。

谁弱谁有理,在有些时候是我们处理问题的一些下意识,也是一种道德上的绑架,发生问题区分责任的时候,总会先入为主的看身份,把谁弱放在很重要的参考位置,而不是把真正的对错放在首要位置,也正是因为有这种现象的存在,让一些人为所欲为,完全无视规则。这种思维我们必须改变,判定责任看对错,而不是看谁弱。

2022-08-04

交警说的在理,但这确实很多实实在在的现象。

奥迪车主本想着双方没有人员受伤,给予对方一点赔偿私了即可,但是大妈一开始便是要求5万元赔偿!于是双方报警,有交警部门进行调查。

经过调查事实:大妈骑着电动自行车,从路口启动之后,想超越前面的电瓶车,往左侧有变向的一个动作,然后跟左侧的一辆机动车,发生刮擦,然后电动车摔倒,电动自行车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汽车没有责任。这样一来,不仅没能获得赔偿,对方因此事故造成的损失都需要大妈一方来承担。

“我弱我有理”“我死我死我有理”“我能折腾我能闹我有理”,原本没有任何道理的一方,经过折腾,经过闹腾,最后可能从人道主义等理由获得或多或少的补偿,以致于网友把此现象形容为“按闹分配”。

但是如何解决这种毫无理由的闹腾,毫无道理的闹剧,也实在令人头痛。我们也真希望对于产生这样的案件,我们的执法及司法都能够严格的按照法律法规对双方的责任及赔偿进行认定,避免此类现象出现。同时对于这种无休止的闹腾,特别是经过司法裁判之后继续闹腾的现象,应该严厉打击并予以处罚。

2022-08-04

使劲为杭州交警点赞!

这事必须点赞,别看按照法律规定,骑车跑到机动车道上的大妈应当全责,但现实中,并不是报警就能解决问题。

很多开车的人都遇到过类似问题,非机动车违章,把自己的车刮了蹭了,也报警了,最后得到的却是和稀泥的处理。

久而久之,大部分司机都形成了习惯,遇到非机动车自认倒霉,对方伤了就赔点,自己的车被刮了,自己想办法走理赔。

所以,别看杭州交警只是依法办事,但真不容易!

假如全国各地都能依法办事,全国的交通秩序就好多了。

从长远来看,我们要成为一个文明发达的社会,就必须做到有法可依,依法办事,让违法者都付出代价。

2022-08-04

不得不为交警点赞

看监控视频,本身明显可以看到,奥迪是正常直线行驶,虽然逐步加速,但是车速肉眼可见正常,而大妈是从旁边斜插过去,撞上了行驶中的奥迪车。

一句话就是,是大妈的电动车本应该在非机动车道,却在机动车道行驶,然后撞了别人正常行驶的奥迪

所以,当然全责,毕竟这是你电动车撞别人。

要说看这个新闻,也觉得有趣,因为一开始本来奥迪司机态度诚恳,还打算私了的,也就是好歹大妈不说到底受伤花的了多少钱,你多少能拿点。

但是大妈,厉害啊,其实就下巴磕了下,膝盖轻微受伤,结果张口就是五万

五万,这不是逼的别人奥迪司机报警,最终好了,自己倒赔三千给别人修车

这个事件告诉我们

第一,不要想着你弱你有理,谁的钱不是大风刮来的,不要总想着占便宜,现在是法治社会,没道理就是没道理

第二,非机动车,也应该遵守交通规则,不要想着又没发扣分,真的是自己生命开玩笑,好歹是伤不严重,如果自己再快点,撞死了残废了,还自己负责,想下值不值得

第三,希望所有司机,面对类似事件,不要心软,不要觉得麻烦,都报警处理。

第四,类似这种动不动几万的,如果一听就不合理,都别答应,该报警就报警,还可以该起诉就起诉,真受伤了,住院了,是你责任的部分,让明确单据,严格计算。

2022-08-04

这个就有点无理取闹了,说一下我吧,前几年在顺丰送快递的时候,电动三轮车,我是逆行,在路边,因为马路中间有格挡,不然没法送,为了方便,选择逆行,但一直是靠边,有一天,我骑车往回走,在那条路上有个开口,有个小坡,我看见一辆车准备往下走,我也往过开,我绕了一下,结果走着走着哄一声,我感觉我车摇晃了一下,往前跑了一会停下。我下车看,车上下来青年,中年,老年三个女的,气势汹汹的过来,其实是她撞我后轱辘上了,车头一个小窝,不大,一点,开口跟我要1000,最后给了400,才算了事,其实那就是个平缓的小坡,平常也是禁止车辆通行的,我也没去分辨,谁叫自己逆行,走了后,才发现不对,路上有好心的司机告诉我,小伙,你车轱辘要掉了,我回头一看,其实是在打摆,并不是掉了,估计轴承或者中轴有问题了,没办法认倒霉吧。三个女人不好说啊,那女人绝对在说话,我车身基本都过去了,慢一点,或者一脚刹车绝对能避免的事,唉,你说,我是不是也该评评理,所以说,认识自己的错误,别人的错误有专门的人去解决。

路上遵守交通规则是为了对自己的负责,也是为了别人的安全,年龄不应该是不讲理的理由。不能因为电动车没汽车贵就不讲理吧,但是现在社会,什么公交让座啊,广场舞啊,碰瓷啊,前段时间看评论究竟是坏人变老了呢,还是老人变坏了呢?值得深思。

希望我们生活的社会变的清明起来,少一些令人哭笑不得,又令人感到心情沉重的事情。

2022-08-04

交警对这起交通事故处理的非常合理,是非对错本来就应该分明,是谁的责任就应该谁承担,弱势并不是转嫁、推卸责任的理由。

近日,浙江嘉兴的裘先生驾车上班正常行驶过路口,突然一个阿姨起着电动车斜插过来,剐蹭到了裘先生的车,阿姨连人带车倒地。68岁的戴阿姨左脚膝盖肿胀,电动车又损伤,裘先生车右侧油漆有刮痕。

最初,双方打算私了,而阿姨开口便要5万,裘先生只得报警处理。交警通过监控明确事故是由戴阿姨忽然变向引起,负全部责任。裘先生正常行驶,无责任。戴阿姨需要支付裘先生3000元的修车费用,尽管她最初不愿签字,但最终还是签了字,对此事,她也不想多说什么。

1、这起事故,裘先生应该感谢路口的监控,是监控帮他还原了事故真相,使他避免了掏冤枉钱。如果没有监控,估计裘先生在这起事故中,多少会做出一些赔偿。因为仅仅靠口头叙述,此类事故很难真实的还原真相。可见,监控及行车记录仪在如今的交通事故中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

2、当然,在这里交通事故中,交警依据责任划分,做出公平公正的处理,同样值得称赞。在交通规则面前,确实不应该有年龄之分,也不应该有强者和弱智之说,只应该有明确清晰的责任划分和责任承担。违章者就应该承担责任,接受处罚,与其他一切附加条件都无关,只需要明确简单的对与错即可。

3、其实可以看出,这位戴阿姨也知道事故是由于自己的错误造成的。但她为什么却要求裘先生赔偿呢,很简单,她就是仰仗了弱者有理的原则,再加上自己不小的年龄,这些都是她反咬一口的资本。而且,胃口还不小,张口便要5万元,这明摆着是敲诈勒索。那么,她又是凭什么敢如此理直气壮 狮子大开口呢,主要就是因为这样的索赔者很少被处罚。使他们产生了“能要到钱最好,即便要不到,自己也不会有任何损失”的侥幸心理,这种错误的想法和做法,无疑对社会的正向发展有害无益,因此,应该严厉打击。

4、这个戴阿姨经过这一次的处罚,应该会吃一堑长一智,不会再骑着电动车肆意妄行。也希望这起事故的处理结果能对其他人起到警示作用,不要再错误的以为我弱我就有理。而应该明白,在交通规则面前人人平等,不要幻想自己会受到优待。

结束语:交警对这则交通事故的处理,起到了很好的示范作用。电动车和奥迪车没有强弱之说,阿姨的5万元索赔明显不合理,倒付给奥迪车司机3000元则非常合理,这本来就是违章一方需要承担的责任。若想不赔钱,就要学会遵章安全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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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04

这起判例真的让人极度舒适,本来明明就是大妈违规变道致交通事故发生,她反而还理直气壮地索赔五万,真当奥迪车主的钱是跳上掉下来的不成?难道她不怕自己狮子大开口噎死自己吗?还好交警并没有一味偏向弱者,而是站在公正立场秉公执法,真的是值得点赞。

据报道,前几天上午9点多,浙江嘉兴的裘先生开车去上班,在路口一个阿姨骑着电瓶车突然斜插过来,擦到裘先生驾驶的奥迪车,然后阿姨倒在地上。

事发后,双方本来要私了,但是奥迪车车主裘先生说,戴阿姨要求他赔偿5万块钱,裘先生不能接受,于是双方报警,到交警中队处理。

交警调查发现,电动自行车,从路口启动之后,想超越前面的电瓶车,往左侧有变向的动作,然后跟左侧的一辆机动车,发生刮擦,然后电动车摔倒。

交警认为,这起事故起因是电瓶车变向,奥迪车主正常行驶并没有过错,所以开电瓶车的戴阿姨要负全部责任。这样一来,这起事故当中双方的所有经济损失,包括戴阿姨的医药费和裘先生奥迪车的维修费用,都要戴阿姨一方承担。

于是,戴阿姨非但没能要到五万赔偿,还要倒赔裘先生3000元修车费。早知如此,恐怕她会对当初没有同意奥迪车主的私了建议悔青肠子吧。

当然,整起交通事故确实是戴阿姨的错,“道对道”行驶确实是人尽皆知的基本常识,但戴阿姨仍然随心所欲地变道行驶,从而撞上正常行驶的奥迪车。试问,如果这种情况下还要让奥迪车主承担责任,那这个世界还有天理吗?那岂不是变相纵容随意变道的违法行为?

所以,这起判例意义非凡,它昭示着“谁弱谁有理”的和稀泥做法将一去不复返,而“任何人都将为自己过错买单”将会成为新的普世规则。

2022-08-04

这要点个赞?,交警说得好。法律面前,以事实为依据,以规则为准绳。我们只需要考虑双方的过错环节,而不是考虑双方的经济地位。

本案中,大妈在机动车道骑电动自行车,又随意变道。可以说是严重违反了交通法规,这既是对别人的不负责,也是对自己的不负责。确实应该承担全部责任。所有最开始大妈索赔五万,那则是没有一丝毫道理的。

对于奥迪司机而言,在正常行驶的过程中,没有任何过错,所以不用负责。如今的案件处理指向,总算有一些平等的意味了。要知道早期的机动车强制赔偿10%,很多人上来就是一副反正汽车有保险,何必为难大妈的嘴脸。

其实类似的问题我们也见过一些,例如行人闯红灯被撞,非机动车在高速上被撞等等。我们支持勤劳致富,在这些事情的处理上,不需要考虑经济条件,只考虑规则即可。

2022-08-04

交警没有和稀泥,没有不明事理的花钱息事宁人做法很值得赞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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