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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买的房子,女方没有付钱,但提出要加名字。这合理吗?

男方买的房子,女方没有付钱,但提出要加名字。这合理吗?
2022-07-31

男方买的房子,女方没有付钱,她提出要加名字、莫非男方愿意,否则属于非理要求不符合情理。



加上名字以后,这房产无意中,就成了夫妻共同房产,万一夫妻发生情变,导致离婚女方可以轻松,获取房产一半的权利。



一般男方婚前房产,不太可能轻易去加女方名字的,她提出要加名字,就是防备婚变,所以她才向你提出这个要求的,你必须三思而行。


男方买的房子,女方没有付钱,但提出要加名字,这是不合理的,这不是明摆着心术不正吗?

女方为什么要产生这样的想法呢?

一方面就是没有付出真心和真情,从一开始就做好了将来要分手的准备,揣着这样的心事结婚,会有好结果吗?婚姻还没有开始,就开始防备着,这样的婚结了有什么意思呢?有幸福可言吗?

另一方面,女方有占便宜的心理,准备着将来离婚了,能够分得男方的房产,人与人之间应该是平等的,虽然现实之中做不到,结婚的时候,男方要买房,还要拿彩礼,可是女方也不能太过分了,还想把男方家买的房子也写上自己的名字,这样做不可思议。

婚姻是以爱情为基础。婚姻不是买卖,更不是以占便宜为目的,这样的婚姻不会走得长久。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到你!

2022-07-31

说说我的真实经历:

我和老公结婚之前,他按揭贷款购买了一套婚前房子。首付20%,剩下的按揭贷款,每个月还2800多。

买完这套房子,不到一年,我们领结婚证,结婚了。

当时,有关这套房的事情,我身边有朋友建议我要求在房子上加上我的名字,说虽然是婚前购买的房子,但是按揭贷款,婚后得还30年呢。如果不加我的名字,我太吃亏了。

当时,我笑笑对朋友说:“他要是想加我的名字,他就会主动提出来的。他没提出来,很显然,他并不想加我的名字。我又何必自讨没趣的去提这个,两个人大吵一顿有意思吗?”

现在,我们结婚8年多了,我一次都没和他提过加名字的事情。我心里是这么想的:他要是想加我的名字,压根就不用我去提,他主动就提出来了。

这套房子,现在是用的他婚后的工资还贷。他每个月到手的工资也才四千几。一个月去掉2800多,还能剩下多少呢?

我们婚后育有两个孩子,两个孩子的大部分开支,都是我承担的。家里的开支,80%也是我承担的。

不是我有多么能干,多么厉害的。而是他的钱都拿去还他婚前购买的房子,那还有钱来养家啊。我只能是不断地逼着自己努力赚钱,多赚点钱了。为母则刚,女人有了孩子之后,都是潜能无限,这话一点都不假啊!

与其没有尊严的强制要求加名字,还不如活得有尊严的攒钱购买一套完全属于自己名字的房子,这才活得有底气,有尊严!

我们结婚第三年,我就买了自己的房子。不过,婚后购买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

话又说回来,他的这套婚前购买的房子,即使不加我的名字,如果我俩真走到离婚的地步,我要是想和他争这套房子,我肯定也能挣到一部分。毕竟,他婚前只是首付了20%,其它的钱,全都是婚后还款的。婚后还款的这部分,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了。

与其没脸没皮,吵得天翻地覆的要求加名字,还不如多看看法律方面的书。

按照最近实施的《民法典》的规定,婚前全款购买的房子,不管加不加名字,都属于出资方的,所以,对于全款的房子,提出要加名字,加了也是白加啊!而对于婚前按揭购买的房子,即使不加名字,婚后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用争房产证上是否有自己的名字,自己仍旧有一小部分,无须担心!

2022-07-31

合理呀。夫妻生活从来都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既然是夫妻,不管是男方买房,还是女方买房,都有对方的一半。

如果你们是夫妻还要分,这些钱是我的,那些钱是你的,这个房子是我买的,不是你的。你觉得你们这样还算是夫妻吗??

从什么时候起,我们过于计较金钱和物质,而忽视了夫妻间的感情才是最重要,最值得我们去珍惜的呢?

男方全款买的房子,女方没有理由要人家加名字,要是只是付了首付,婚后需要共同还贷,肯定是要加名字的。

最新的婚姻法已经出来了,你也不需要再纠结这个问题了。婚前的房子车子只要男方已经上户付款的,不管是不是全款,婚后就算加名字上去,,离婚后和你关系也不大。当然了,分期和按揭的会有增值的部分分给你!

这也是一个很现实的问题。男方买的房子,如果加了名字会促进离婚概率。一个一无所有的女人,结婚几年觉得没意思了。离婚又可以获得大量财富,本来离不了的也离了,本来没想法的也会去想,这才是真的害人啊。

2022-07-31

对于这个问题,没有什么合理不合理的,主要要看男方的意见。如果男方同意,自然可以加上女方的名字,如果男方不同意,法律上也没有强制要求一定要加上女方的名字。所以,对于这个问题不是法律问题。

但是,可以明确的是,如果男方同意加上女方的名字,女方又没有实际出资的情况下,原则上,如果加上女方的名字应当属于男方自愿将自己的一部分份额赠予给女方,所以女方可以无偿得到一半的财产份额。

对于这个后果,男方应当是提前知晓的。 在知道这个后果的前提之下,男方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衡量到底要不要同意女方的要求。其他人无法替男方做出决定。

2022-07-31

男方买的房子,女方没有付钱,但提出要加名。我认为这明显的不合理,为什么这么说,因为,现在婚前到民政部门登记必须按着婚姻法的规定进行夫妻二人的财产登记,因为房产属于财产一个重大的部分按着规定,男女双方要想各占一半必须在购房的全额款项中各付一半。比喻说这幢房四百万每人二百万,作到这点这房产在法律上真正形成了夫妻共同财产。有一条夫妻二人可以买房款的票据收拾好以此为证,有的网友说只要对方有爱加上也可以。我对这个观点不认同,过去有句俗话说的好叫作先小人后君子。尤其现在在离婚率距高不下的今天,在这一点上更应引起我们的重视。新的婚姻法为什么进行新的修订,原因就是因为前些年离婚案中在财产上分割上的确造成许多麻烦。这就是新的婚姻法追加男女双方婚前登记财产的主要原因,综上所述就是我认为不拿钱买房还想加名不合理的原因吧。这是我个人的观点正确和不正确,请网友们评论。

一开始结婚就加名字,肯定是不合理的。如果生了小孩,过了好几年就可以加名字了,这就很合理了。

这个问题我是这样看得,有三点说来与众友交流互动。



一,所问,房产即购房款是男方出的,现在,女方提出要加或添上她的名子,这是否合理,这事要客观,理性来对待了,处理不妥必然影响今后夫妻正常生活呢。






二,在这我想女方提出,加添其名子的目的,动机是什么,是给自个“上保险”,还是怕万一日后分手,也想分一些财产。

总之,这位女士有一想法与目的,否则,没出钱,怎么要添写她的名子呢。

我们知婚姻是人生大事。也是一对夫妇牵手进入家为中心的拐点。

婚姻是经营,家是打理,这中间必然有双方的付出与劳动,付出与劳动有些是婚前各自的劳动果实,有些是婚后双方的共同所得。





三,在我看来,家与夫妻是讲情的处所,但必要的理还是要讲的,要尊重的,否则,一旦有天双方分手,情与理搅到一起,剪不断理且乱,必致双方无休止的痛和苦中。


由上,这件事怎么处理为好,这儿有个理与情,是与非的界线。



我的观点,是情的归情,是理的归理,否则,情理是非打乱,绞到一起,只有结,没有解,日后一旦婚姻变故将是没完没了“斗争”。





2022-07-31

这要看女方为什么要加名字。是她觉得你是一个没太有安全感的人,想通过房子来增加安全感?还是她有别的想法,或者压根就是来骗你房产的?如果不是这些,如果你们足够相爱,连彼此的人都是对方的,房产证上写谁的名字又有什么关系呢?所以,这是对婚姻前景信心十足的表现。

我有一个朋友,各方面条件都很好,人很义气,长的也很帅,家里也很有钱,就是有点花心,见到漂亮女的就想搭讪。前几年遇到一个漂亮女孩,也就是现在的妻子,通过疯狂的追求,对方终于同意,但就是对他花心这一块不太放心,为了表达衷心,这哥们直接把价值几百万的房产和豪车过户到女方名下(是过户不是加名)。现在两口子过得很幸福,这哥们经常跟我们开玩笑说,每次看到美女想搭讪时,想到所有财产都在女方名下就不敢了?。

纯粹通过房产证加名字来骗钱的,有,但是很少,遇到刚开始接触不久就谈房产加名字的女人,着实应该注意。电视剧《都挺好》大家都看过,电视剧里面苏大强遇到的保姆小蔡不就是来骗房的吗?

对于男方来说,只要你觉得你足够爱对方,并且你觉得对方足够可靠,加个名字又何妨?对于女方来说,如果你足够爱对方,并且觉得对方足够可靠,你又何必通过房子来栓对方,那是不自信的表现,何况如果对方想变心,一套房子是拴不住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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