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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应注意事项有哪些?

离婚应注意事项有哪些?
2022-07-29

首先得找一份工作,努力让自己过的充实起来!其实离婚不可怕,可怕的是因为离婚而让自己变得颓废了!

如果是我离婚了,我先得安抚好老爸老妈,别把他们气坏了!还有我的孩子,怕他们受到了刺激而变坏。总之,我这辈子是不敢有离婚的想法了,责任太重。所以只能慢慢改变自己,再辛苦也得撑着!唉!

但是如果我不幸被离婚了!那我想我会邀请三五个好友,去好好庆祝一下!恭喜我终于又单身了!????

当然,生活还得继续,该我尽的义务我一点都不会推托!但是这辈子我都不会再结婚了!好累的!

所以,离婚了之后!我认为千万要注意的是:好好的享受自己的单身生活吧!别一不小心又结婚了!那样就
真的是太糟糕了!

2022-07-29

我始终觉得夫妻之间的事要相互沟通解决问题,离婚并不是解决问题的好的方式,那只是逃避问题的方式,说什么不爱了性格不合等等,无非就是找一个理由罢了,但是,这一步迈出去就很难再回头,所有的一切都是自己去扛。

离婚是一种很伤人的事,有多少人悔恨交加,以泪洗面,又有多少人难以走出婚姻破裂的阴影,长吁短叹,萎靡不振。

离婚时需要注意什么呢?以下几点要想好了:

首先,真想好了结束婚姻吗?在提出离婚时,夫妻双方应先冷静的想一想,不管是三、五年的婚姻生活,还是十几年的婚姻生活,都需要认真的对待离婚问题,而不是一时的冲动选择。

开弓没有回头箭,如果确定非离不可,所有的一切不论是好是坏都需要独自一人来承担,没有人可以分担一点。

其次,婚后的财产问题是必须去面对的,有没有债务,夫妻双方的存款以及各种理财产品、保险、股票等该如何分配,房子怎么办。

第三点是关于孩子的抚养。在充分尊重并考虑孩子的生活学习成长,跟随哪一方是有利于照顾孩子的,这些都是要想好的。孩子的抚养费是多少?怎么付?都是要说好的。

还有探视孩子的时间、地点等要说明白,因为谁都有各自的生活,也不想被打扰。如果双方没有孩子的,这一条就略过。

至于其他的问题,每一个家庭的情况不同,要根据实际来协商解决,只要财产问题和孩子的抚养问题谈好了,也相互同意了,也就没有什么重要的问题了。无理取闹是不会解决问题的。

但是,我还是不赞同以离婚的方式来处理夫妻双方的婚姻矛盾,小编有过这种心痛的经历,自然不希望看到有人也走到这一步,婚姻是需要用心经营的。

2022-07-29

我认为,夫妻即使离婚,但是以前毕竟有过一段感情。所以,离婚的时候,能不计较的就不必去计较,能过去就过去。但是有些是必须的注意的,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孩子的抚养权问题。

如果有孩子的话,孩子肯定是离婚第一个就要解决的问题。离婚后,孩子跟谁生活,跟着谁会比较好一点。如果双方都想要孩子,那就得商量怎么解决。如果一方愿意放弃孩子的抚养权,你条件好的话可以不要孩子的抚养费,如果条件不好,那就得考虑让对方每月给孩子抚养费。


二,房子的归属权。

如果房产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那只能属于那一方。但是如果房子属于夫妻两个人共同的财产,房产证上两个人的名字都有,那就得商量房子怎么分配的问题。买房毕竟是大事,而且又需要很大的资金。

三,夫妻双方的资产。

这方面女性通常是比较吃亏的,因为男人一直在外面赚钱,而女人结婚后要面临生孩子,在家看孩子养孩子,所以女性会吃亏很多。


四,离婚的原因是什么,主要责任在谁。

如果离婚是因为男人出轨,那么在离婚的时候男人需要为此承担一定的责任,相反女性也是。所以,如果离婚不是自己的主要责任,也是可以多争取点利益。

夫妻离婚就是把原本属于两个人共享的东西,都直接专属于其中一人。夫妻之间,好聚好散,切记不要因为一点财产也闹的不可开交,那样对谁都不好。

喜欢请关注,意见请留言,谢谢!

2022-07-29

每对夫妻走进婚姻,都是因为爱,都是抱着幸福的目的去的,最后,因为不爱分开,也是正常的。

没有谁愿意离婚,我们能做到的,就是当离婚到来之时,做得理智一些,尽力将离婚的伤害降到最小。

那要注意哪些?

1.不要因为离婚就诋毁对方,特别是在孩子面前

2.不要随便归置孩子的问题,要让孩子明白,哪怕爸爸妈妈分开,也依然爱你

3.不要因为离婚,就杜绝孩子见双方家长的父母

4.不要因财产问题闹不愉快

我是胡剑云,可私信

2022-07-29

离婚需要注意什么?注意的地方太多了,你当初的一个不在乎、不注意,就会造成你日后的后悔。

既然选择离婚了,无论男女双方,都要保护好自己的利益。

有很多离婚的人,当离婚手续或者离婚协议都签订完以后,过几天以后开始后悔了。为什么?当然很少一部分是后悔离婚的。后悔的是协议里的条款让自己很吃亏,但是条款都是双方协定的,怪自己当时太冲动就签了。

为什么又后悔了

很多夫妻在离婚时都很冲动,有的双方父母都不知道。后悔的原因就是双方父母亲戚都说自己为什么不要这个,不要那个,都给他(她)了,你以后怎么办的一些话。

离婚要注意的

1.财产问题,这是一个大问题。谁都别说谁太物质、现实,没有物质基础,先别说自己怎么活,孩子抚养权要是归自己了,没有钱怎么养孩子?

2.男方如果“净身出户”,孩子抚养费问题一定要讲清楚,协议里更要写的明明白白。每个月给多少钱,还是男方一分钱不带走,财产啥都不要,用不用给抚养费问题。

3.离婚后,一方多久看孩子一次的问题。有的不讲理的人,离婚后就不让对方看孩子,这是不合理的。

4.财产分割,哪些财产是婚前的,哪些是婚后的。当然,一方愿意全给对方,人家愿意。

每个人都不希望自己离婚,但是真的到了不离都不行的地步了,我认为离婚需要注意的大概就是这几点。“物质基础不劳,地动山摇”。毕竟日后要面对每一天的生活。谢谢!

夫妻走向离婚,一定是感情彻底破解,且无和好可能才会走到这一步。我们国家对于离婚,无论是去民政局协议离婚还是去法院起诉离婚,判定离婚的先决条件就是夫妻感情彻底破解,且无和好可能。那么离婚需要注意哪些事项呢?下面我来给大家分析分析:

  1. 自愿离婚。我们国家主张结婚自由、离婚自由。无论是哪种方式离婚,都需要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或者法院办理离婚手续,其他人无权干涉。
  2. 签订离婚协议。对于在民政局协议离婚的,双方当事人要协商好离婚协议条款。例如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未成年子女抚养权划分、不直接抚养未成年人一方需要支付未成年子女抚养费。抚养费多少、给付方式、以及在未成年子女成长过程中产生的教育费、医疗费都需要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协商不一致的由人民法院按照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成长的原则调解或者判定。
  3. 夫妻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一般情况下,夫妻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是对等的。包括夫妻婚内财产、子女抚养权。一般情况下两周岁一下未成年子女随母亲生活,两周岁到8周岁的未成年子女抚养权,按照无过错方、抚养条件、有利于未成年子女成长原则判定,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需要考虑子女意见进行判定。不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的有探视权,具体探视时间、地点由双方协商解决。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也需要依法进行分割。

奉劝大家,婚姻不易,且结且珍惜。如果没有原则性问题,以及子女健康成长,还是要慎重考虑。



2022-07-29

离婚不可怕,可怕的是对儿女的伤害,和两人感情的伤害,那是太可怕的事情,往往一个人感情冲动干的一些事情,等冷静下耒后会悔未没及,离婚应注意,财产分割,儿女安排,都有谁来养育,如男方不要孩子,由女方养,男方要给女方孩子养育费到丨8岁,如男方在外有外遇要求离婚,是他先提出的,而且是过错一方,那么他就该竟身出户,没有财产分割,所以两人离婚要慎重!

本回答主要是诉讼离婚相关事项

总结起来离婚诉讼大都围绕着三方面来进行——婚姻关系、夫妻财产以及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

一、婚姻关系

1.如果是女方,那么你一定要知道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法条参考:《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2、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彻底破裂

实践中,若一方起诉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第一次离婚诉讼法院一般不会叛离。

二、夫妻共同财产

首先,要明白什么是共同财产,其次要知道法律如何是规定的

因为民法典规定的很清楚,就直接甩法条了,有不清楚的可以留言

(一)一般规定

1、《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2、《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第一款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3、《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4、《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条 

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之情形

1、《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2)与他人同居;(3)实施家庭暴力;(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5)有其他重大过错。

(三)少分或者不分之情形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此处要注意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要防止一方以捏造虚假债务的方式逃避分割共同财产。

三、未成年子女扶养

(一)一般原则

1、不满两周岁的,以由母亲扶养为原则

2、满两周岁的,父母双方协议不成的,法院根据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3、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子女意愿。

(二)关于抚养费的问题:

1、首先抚养费的多少双方是可以协商,如果未达成一致,法院将根据法律规定结合双方实际情况做出判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法释〔2020〕22号)第四十二条对抚养费做了明确的规定,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2、第四十九条对抚养费的数额也做了规定“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3、关于抚养费的支付问题

抚养费的支付也是可以自由协商,如果双方就支付方式达成一致,不管是月付、季付、半年付、年付还是一次性付清等,法律均不会干涉。

如果就抚养费的支付方式未能达成一致,法院将会根据法律规定并结合双方实际情况做出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法释〔2020〕22号)对抚养费的支付做了规定“抚养费应当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

在法律实践过程中,法院判决以月付居多,也有征得双方同意的情况下,季付、半年付或年付,但是一次性付清的很少很少。

婚姻家事案件中,属离婚纠纷最折磨人

而离婚纠纷中的争议无非三种,婚姻关系、财产纠纷和子女抚养。

双方能就这三个方面达成一致进行协议离婚那就是最好聚好散的结局之一。

如果不能则需要通过起诉离婚,注意,离婚只分为协议离婚以及起诉离婚两种,没有分居多长时间自动离婚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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