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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一审判决下来后,被告人一定要上诉吗?

刑事案件一审判决下来后,被告人一定要上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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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否上诉,由当事人自己决定。

上诉是权利不是义务,是否上诉,由当事人自己决定。 如果对一审判决不服,确有冤情,我认为应该毫不犹豫的上诉。为何?虽然上诉上诉不仅仅能帮助查明案情,还能今后的申诉工作准备更多的空间。

因为,即便上诉结果依然不理想,比如二审依然维持原判,被告人还是不服,他未来申诉的对象法院首先就是二审法院,如果该申诉请求被驳回,申诉人还可以向更高一级的法院申诉。

但是,而如果最开始没有上诉,那生效的就是一审判决,以后申诉的第一对象就是一审法院,即便被驳回,再审提出申诉请求的法院就是上级法院。

这样做的坏处就是申诉对象和一审法院重合,从现实角度而言,要一审法院否定自己法院其他法官的判决很难,连审查立案都很难。

特别是一些没收了巨额财产的案件,很多被告人坐完牢出来后申诉,很多就是为了财产问题申诉。这种案件涉及财产执行问题,审判级别越低,受到地方各种力量影响的可能性就大。及时上诉,为今后申诉提高审判级别留下空间。比如一审法院是某市某区法院,上诉的话就是某市中院。今后的申诉对象就是某市中院,如果中院驳回申诉请求,还可以向中院的上级法院也就是省高院申诉。但如果没有上诉,将来申诉就是先向一审某区法院,被驳回后向某市中院申请。

2022-07-02

在刑事诉讼中,上诉是被告人的法定权利,他如果认为判决不公,当然可以行使上诉权利,在二审中纠正正义。

那么,如果一审判决合法合理、量刑适当,被告人有上诉的必要吗?这种情况下虽然二审也不可能会减轻量刑,但从某个角度考虑的话还是可以上诉的。

一审判决以后如果不上诉,那么10天上诉期经过以后就判决生效,被告人就从未决犯变成已决犯,需要被正式移送监狱执行刑罚。如果上诉的话,案件进入二审程序又是一两个月的时间,被告人仍然是未决犯,暂时还是关在看守所内。也就是说,如果上诉则会多几个月时间关在看守所内,而看守所内不用劳改,生活相对轻松一些。

另外,我国法律明文规定“上诉不加刑”,因此,即使上诉也没有被加重判刑的风险。况且,在看守所内羁押时间,将来判决生效以后也能折抵刑期。所以,如果想在看守所内多待一段时间,那么就可以选择上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

2022-07-02

这要看你上诉的目的是什么。

一、为了避免送监狱服刑,有的人会上诉

我曾经见过一个当事人被控贩卖毒品的案件,这位仁兄被认定贩卖冰毒数量好像是3克多一点,一审被判处一年有期徒六个月,判决下来时,剩余的执行刑罚还有五个多月。

这位仁兄是本地人,不想被送往监狱服刑,希望在看守所呆完这五个多月。

怎么办呢?

他的方法就是上诉,等到二审结果下来时,剩余的执行刑期就少于三个月了,根据规定,剩余执行刑期大于三个月的,才需要送监狱服刑。

二、为了表明态度,有的人会上诉

我曾经见过一个被告人涉嫌贩卖、运输毒品罪的案件,一审被判处无期徒刑,没有上诉。

过了一段时间,其姐姐去监狱探望他,他交待姐姐帮他申诉,其姐姐就找了一个律师去帮他申诉了,但是三两下就被法院驳回了。

法院其中一个驳回理由很有意思,大概内容就是说,当时你都没上诉,说明你当时是服判的,现在又来申诉,什么意思啊。兄弟,你不厚道啊。

在刑事案件中,很多时候明知上诉都是维持的,但还是要上诉,为的就是要表明自己的态度,以后申请再审用得上。

三、有理有据的,一定要上诉

对于一审判决,没有人能担保一审判决就是正确的,换一句话就是说,每一个判决都有可能是错误的,那怎么办啊,总不能将错就错啊。

刑事诉讼法的方法,就是设置二审程序,给被告人一个救济渠道。

上诉是一审被告人的权利,你要是躺在权利上睡觉,就是变相认可了一审的错误判决,放弃自救了。

很多人可能会说,我知道一审判错了,但上诉有什么用,法官又不会改判,还不如算了。

这种做法是不可取的。理由如下:

1.上诉是不用交诉讼费的。

2.上诉的话,可能维持;没有上诉的话,一定维持。你没有试过,怎么知道一定维持原判呢。

举个例子。

我以前办过一个当事人被控贩卖、运输毒品的案件,这个案件我自己也觉得是癌症末期,只剩下对他进行人道主义关怀的份了。

家属来找我的时候,哭得啪啦啪啦的,我看了一下遍判决书:

这家伙多次贩卖,数量达到三千多克,而且第二次贩卖毒品被抓的,棘手的是,这家伙还是个组织领导者,难怪会判处死刑。

我拿着判决书,看了好几遍,法官这么判,没有任何问题啊,数量这么大,还是个毒品再犯,如果我是法官,估计也是判他死刑了。

我跟当事人家属说,这个案件你来找我,我也没有什么办法可以刀下留人,这个人基本上没得救了。

当事人家属伤心归伤心,但是挺理性的,对我说:'我知道的,我问过好几个律师了,也私下给一些法官看过,都说没得救了。如果我们尽力了,还有判死刑,我也没办法了,同时也没遗憾了,他也不能怪我们了。'

接受委托之后,我就去法院那里卷宗复印回来,发现了一个这样的细节:

他的同伙被抓后,这家伙跑到广西,隐姓埋名,在一间酒吧里打DJ为生,在广西他认识了一个林某某,长期从林某某那里购买毒品吸食,这位林某小腿上刻着一条龙,住在什么什么地方,老婆是个越南人,他的毒品听说是从越南走私进来的。

当事人这些话不是检举揭发吗,如果核实了,这可是立功啊!

可是卷宗之中,除了当事人这份笔录之外,没有任何其他关于这位林某某的材料:

公安有没有去找过林某某了?不知道。

公安有没有抓住林某某了?不知道。

公安有没有核实过林某某是不是真的贩卖毒品?不知道。

根据我的办案经验,我觉得公安应该会去找林某某的,因为根据当事人的说法,林某某是一条大鱼啊,公安怎么可能放弃呢?

为了这个发现,我专程去看守所见了一次当事人,向他了解一下关于林某某的事情。

这次会见有个大发现啊。

原来公安后来找过他,把林某某的相片混在一大堆相片当中,叫他认出来,这不是辩认笔录吗?

从看守所出来后,急急忙忙写了一份申请书给法官,请求法官核实一下当事人这个立功成立与否的事情。

法官收到申请后,也是挺重视的,叫检察官去核实,检察官又去找公安了。

果然不出所料,公安去找林某某了,还从林某某家里搜了一批毒品出来,既然如此,那当事人构成立功也就没什么争议了。

法官收到公安的材料后,很爽快的改判了,大概意思是说,当事人贩卖毒品次数多,数量大,是个主犯,又是个毒品再犯,依法应予以严惩,鉴于当事人到案后,检举他人犯罪,构成立功,可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二审法官的是直接改判,而不是裁定撤销原审判决,发回重新审判,这一点也要给一个大大的赞。

至此,当事人捡回了一条命。

办完这个案件,我的最大感受就是不要仅凭判决书就判定一个案件有没有空间,因为判决书无法反映案件的全部信息。

办完这个案件,我的最大疑惑就是为什么一审律师、一审检察官、一审法官没有注意到这个当事人可能构成立功呢?

我猜可能是因为公安没有把林某某的相关材料附卷。

为什么没有附卷呢?

我猜可能公安没有认识到这是立功,同时,林某某与我的当事人之间不是共同犯罪,而是属于另外一个独立的案件,所以就不附卷了。

2022-07-02

问题意见

被告人有权决定是否上诉,可以决定上诉,也可以不上诉。

上诉权是被告人一项重要的法定权利,我国实行两审终审的司法审判制度,刑事案件被告人对一审判决不服的,可以提出上诉,要求上一级法院重新予以审判。

上诉权作为一项权利,可以行使,也可以放弃。在我国,上诉权基本没有限制,被告人甚至可以“无理由”上诉。但如果被告人对一审判决表示服判,就不会上诉,上诉不是必须的。上诉权不是一项强制性的权利。

问题简析

受制于有限的诉讼资源,我国实行两审终审制。上诉以后启动二审程序(复审程序)。二审程序是指初审(一审)法院的上一级法院,根据享有启动程序的诉讼主体的审判请求,审判初审(一审)法院作出的未生效的裁判或者其他决定的程序,在我国,也是终审程序。

上诉自由原则,鉴于案件是否得到公正处理,最有发言权的是当事人,特别是是裁判于其利益不利的一方当事人,如果当事人在一审裁判宣告后自动放弃了上诉,这虽然不排除一审有公正之处,但只要当事人不是被迫放弃,就说明公正目标已经基本实现,法律允许当事人享有自由行使上诉权的权利!

法律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216条等。

抛砖引玉。

2022-07-02

如果是职务犯罪案件,就是冤假错䅁上诉也没用,因为一审法院都经二审法院内审过,再则是纪委移交的䅁件,检察院不敢不起诉,法院也不敢不判有罪呀。上诉有用吗?只能是在看守所多受罪,还是不上诉好,无奈,

2022-07-02

上诉是被告人的权利,而不是义务。

义务必须履行,权利可以行使,也可以放弃,就像别人找你借钱,你借不借是你的权利,而按期还本付息,就是他的义务。

刑事案件,上诉有什么好处?

简单来说:可能改变裁判结果。举例来说,一审以犯故意杀人罪判了十五年,通过上诉,二审可能维持原判,可能改判故意伤害罪,也可能改判无罪,也可能裁定发回重审。

上诉权是当事人的法定权利,可以行使,也可以不行使。

以我们办理的两起实务案例,谈一谈当事人如何行使上诉权:

首先,是一起当事人被指控为“以虚假的海关出口数据,骗取政府出口奖励”的诈骗罪案件。

一审判决认定当事人构成诈骗罪,但判决作出后当事人没有提起上诉,其理由是一审阶段律师已经做了充分的应对,当事人认为就这个案件来说,律师“能做的已经都做了”,法院作出的量刑也在当事人“可接受的范围之内”,故不必再“折腾”。

因为当事人没有上诉,一审判决很快生效,当事人被移送到监狱,如果表现好,会尽快争取到减刑的机会。

其次,是一起当事人被指控行贿罪、串通投标罪、单位行贿罪三罪名的案件,我们通过打行贿罪证据不足,一审法院采信了律师的意见,对该罪名不予认定(根据涉案事实,三罪名中受贿罪的量刑最重)。

法院最终认定当事人构成串通投标罪、单位行贿罪,但两罪均作出轻判,两罪并罚判处1年7个月的有期徒刑,羁押期限进行折抵,判决作出后当事人即被释放。当事人对这个结果满意,没有上诉。


当然,全国也有一审作出有罪判决,因当事人上诉而改判无罪的经典案例。

2016年9月22日,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以(2015)甘刑二终字第188号刑事判决书,作出上诉人张某某无罪的终审判决。

2014年2月26日,本案经甘肃省兰州市中院一审,判决张某某构成合同诈骗罪,有期徒刑十二年;2014年10月28日,张某某提出上诉后,甘肃省高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2015年10月19日,兰州市中院重审再次判决张某某构成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张某某不服,再次提出上诉。

最终,甘肃省高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于2016年9月22日,判决张某某无罪。这是一起当事人、律师通过“抗争”争取来的无罪结果。

当然,无罪案件是存在无罪基因的(事实与证据),对于有一定无罪理据的刑事案件,当事人、律师应力尽可能去争取有利的结果。如果案件本再没有辩护空间,判决早生效对当事人也有一定的好处。

最后,提醒注意,原则上刑事案件不会因为当事人的上诉而加重刑事责任,所以当事人如果对判决不满意,可以依法提出上诉,多一次争取无罪、罪轻结果的机会。但如果是检察院抗诉,或者是有新的事实和证据的案件,二审法院仍可能作出重于一审的判决。但不能因此将法院作出的不利判决,归咎于上诉。

2022-07-02

是否上诉要由被告人本人决定,一审判刑后,可以上诉,也可以不上诉,这是被告人自己的权利,而不是国家强制的义务。实践中,有些被告人本人认为一审刑罚不合理或不满意,可以自己直接提出上诉;有些被告人自己认为合理可以接受,被告人家属不满意,如果需要上诉,也需要说服被告人自己提出上诉;还有些轻罪羁押的被告人判刑时间比较短,为了不去监狱服刑在看守所服刑,也可提出上诉消耗时间。

2022-07-02

不一定都要上诉。如果一审宣判结果和自己预想的结果相同,法庭判决使自己心服口服,在这种情况下,一般的都会选择不提起上诉。

如果一审结果宣判以后,和自己事先预料的结果相差甚远,证据不足,表示不服。那么,大多数民众都会选择上诉。

2022-07-02

广邀评论:

合情合理合法的判决!重新买房都不需这多钱,法官的数学不如小学一年级的水平,法官那真是可悲!老天都流泪了

甘肃金昌市中级法院庭长吴建红所判的案子及甘肃高级法院立案庭庭长何银驳回申请再审,维持原判的裁定!真实的案例,我把案例说得简化些让大家一看就明白,与实际案情是同出一曲:甲(男方)婚前首付30万购房,贷款80万,一年多后甲与乙(女方)结婚,婚后一年做产权,无奈产权为共同财产,今甲与乙离婚,甘肃省金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吴建红终审(2017)甘03民终378号判决,进行房产分割:“考虑出资是甲,房子归甲,个人婚前贷款80万为个人债务由甲个人归还;房子总价值为110万,甲得60万,乙得50万。此判决为终审判决”!!甲不服上诉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省高院立案庭庭长何银:此判决中级法院吴建红考虑出资购房人的权益,已在对房产归属及价值上已经作出了补偿,与情、与理、与法完全吻合!驳回申请再审!维持原判!!

2022-07-02

如你认为一审判决对你是公正合理的,你愿意认罪服判,你当然可以不上诉。

但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只要你对一审判决不服,均可以提起上诉,而且根据《刑事诉讼法》中“上诉不加刑“的原则,上诉不会对你产生任何不利的影响!

因此,对一审刑事判决是否提起上诉,完全取决于你自己的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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