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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宝马纹身男被砍死一事,如果电瓶车男承担刑事责任,你认为还需要负民事赔偿责任吗?

昆山宝马纹身男被砍死一事,如果电瓶车男承担刑事责任,你认为还需要负民事赔偿责任吗?
2022-06-27

第一,不应该判任何罪名。这是标准的正当防卫,不存在任何防卫过当。任何专家也好,律师也罢的货们,谁说是防卫过当的,那就预祝你们全家天天遇见这种事,对方完了还不拿刀,就是拳脚,你丫敢捡块砖头,我都告你防卫过当;而且打完你丫,你全家,你不能追,追一步我还告你防卫过当。

第二,我们说点正事。既然是正当防卫,为什么要判处刑事责任?没有刑事责任为什么要进行民事赔偿?既然整个过程是正当防卫,那就好了呀。那么违法的一方呢?主犯被击毙大快人心,从犯呢?是不是应该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呢?既然有刑事犯罪,给予被害人一定的民事赔偿也是应该的呀。

最后判决应该是这样的。1,宝马车肇事者死亡属正当防卫,电动车司机无法律责任。2,宝马车同伙男,因参与斗殴并持械威胁他人,处于三年有期徒刑。同时赔偿电动车司机医药费5万元,精神损失费5万元。3,宝马车其他同伙,处于治安管教一周。4,宝马车车主及驾驶者,因车辆涉嫌刑事案件,暂压扣查;驾驶者有严重的驾驶道德问题,吊销驾照一年。




2022-06-27

不是你死就是我亡,骑车人如果不捡刀自卫或中途收手,死的就必然是自己。

宝马司机的行为类似黑社会,车中藏管制刀具,在无理情况下仗人多势众先发制人挥刀砍杀并致骑车人受伤。是老天爷有眼,让恶人失手掉刀,完不成杀死对方的行为。

从法理上说应认定为防卫过当,但过当是迫不得已,对方人多并伤害在先且使自己负伤,当时容不得片刻犹豫,必须让对方没有还手之力,因为对方至少有三人在场且已有二人参与冲突。认为宝马司机逃窜不该被追杀的观点是站不住脚的。

因此,本案不应认定为一般的故意伤害,应强调是正当防卫下迫不得已的过失伤害行为。由于死者错误在先负至少70%的责任,骑车人最多只能负30%的责任

我觉得一个哥们说的对!要是电动车这个哥们判刑了!中国也没有必要打黑除恶了!而且在借用一个网友的话:如果民事赔偿:我们可不可以给电动车捐款给……至于那个宝马男,说句实话,这种人渣,死了都恶心骨灰盒!还有他那个颠倒是非的朋友,也是一个垃圾而已!

幸好全程有监控还原事实真相,宝马车擅自变道驶入非机动车道,这是一错。宝马车上的人首先动手打人,这是二错。非法携带致命管制刀具,这是三错。被打人出于正当防卫,保护自己而造成对方死亡,属于被动防卫。

宝马车持刀并不仅限于恫吓,而实际砍向电动车男子身体,这对电动车男子来说是致命伤害,在宝马车男子行凶的过程中,凶器掉落,这是客观事实。电动车男子作为被害人乘机夺取凶器,反击施害人,否则不排除宝马男继续行凶,基于此,电动车男子是在生命受到极大威胁的前提下做出的合理,合法的自卫反击。

综上所述,死者死有余辜,骑电动车者无罪释放。

赔偿是为自己的错误买单,昆山8.27事件骑车男没有错为什么要赔偿?正当防卫是指你人身生命受到威胁时出于防卫,昆山事件就是正当防卫,有视频为证据,人民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如果不杀了他,跑回车里取到枪或刀出来,骑车男子连后悔的机会都没有了。大凡这种纹身男本身就是没正当职业,靠混社会过日子,车上有砍刀,也说不定还有枪,正常百姓车上会放大砍刀吗?

希望昆山有关部门重视这个事件,给人民群众一个满意的结果,不要受某些影响,我们拭目以待。

当然要赔人家钱了

原因有二

第一

人家砍你,你就让人家砍呗,你还手干啥

第二

这第二最重要

你要等人家把你砍死了你再砍死人家也不迟呀

现在好了,本来人家想砍死你,你却把人家砍死了,你不赔钱行吗

要知道现在赔人家钱,当初别动,让人家把你砍死多好呀,这样你就不用赔钱了

这就是当前的法律,骑车男学学法律吧

2022-06-27

依笔者看法,骑车男子于某属于正当防卫,也可以说是为民除害,因为纹身男刘某龙本身就是一个劣迹斑斑之人!

刘某龙,仗着自己名字里有个龙字,就以为自己可以纵横四海、呼风唤雨了。为了让自己更加贴合龙的形象,还在身上纹身,以为穿个马甲,就可以摇身一变成为龙了。实际上,臭虫就是臭虫,永远变不成龙,就像猴子虽然与人类同出一源,但猴子就是猴子,即便穿上衣服,也还是动物!

违章变道行车,差点撞到人,本来理亏,却仗着人多势众,想要“我的地盘我做主”,欺负无辜的老实人。随意辱骂也就罢了,拳打脚踢也就罢了,还要关公面前耍大刀,证明自己的存在,你看这货装的,真是“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性命”,刀剑无眼,怪不得别人!

如果刘某虫不是酒喝多了站不稳,手中的刀也不会掉地上,那么于某纵是再厉害,也不是铜皮铁骨,哪能经得起锋利的刀刃的伤害?在当时的情势下,真的就是“不是你死就是我亡”,于某要是邵动恻隐之心,说不定刘某虫就上车发动车辆撞向于某了,那现在我们谴责的就是犯罪嫌疑人刘某虫了!

世事难料,人生无常,得饶人处且饶人,要知道天外有天,人外有人,刘某龙这么气焰嚣张,出事是迟早的结果!

既然是正当防卫,不用承担刑事责任,当然也就不用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了!

2022-06-27

坚决支持骑车人无罪,首先,机动车走非机动车道,你就等一下,最多三十秒,你仗车上人多骂人,打人,你两个打一个骑电车也没多大胜算,你又从车里拿大刀砍人,如果有警察在场,这人可直接击毙。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量刑可操作性太大,怎么叫侵害终止,他砍你一刀,停了,你只能站住等,再砍或是不砍,或者是在大刀离你脑袋还差一公分时,你反过来一招致敌,但还不能伤害他,这TM什么逻辑,如何认定纹身男刀掉了之后是犯罪终止,如果骑车人不动是什么后果?如何认定,他冲向车里会不会拿出更致命的武器!真心希望法院慎重判决,不要枉了公平正义!

2022-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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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个人觉得应该死者及其家属应该赔偿骑电瓶车车主的医药费及精神损失费,总有一个前因后果,电瓶车男子正常汽车,酒后驾驶,变道,占用非机动车道,车里藏刀,现在这个社会纹身的都是些什么人,大家都懂的,【转载】

被砍死的龙哥职业生涯高光时刻:

2001年7月因犯盗窃罪被判四年六个月

2006年9月7日因打架被行拘五日

2007年3月因犯敲诈勒索罪被判九个月

2009年5月11日因犯故意毁坏财物罪被判三年

2013年7月19日因犯寻衅滋事罪和故意伤害罪被判两年两个月。

电动车老哥可当真是为民除害了………

我相信一个老老实实遵守交规骑电动车在非机动车道内,不越线并且等红灯的人是不可能会寻衅滋事先去骂人的。反观社会大哥,酒驾,实线变道,携带管制刀具,先动手,先砍人。。。

如果没被砍死怕是又要上车取其他武器或者是要开车撞人了。。还要查一下,宝马哥这车哪里来的钱买的,

2022-06-27

视频明显确定白衣男连砍两刀宝马男跑,而宝马男往车的方向跑,而跑到车门前停有一秒,这时白衣男追上又砍一刀,那么问题来了,向视频一开始宝马男狂妄的风格,不确定是不是往回跑去车里拿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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