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驳回诉讼请求还是驳回起诉?该如何区分?

驳回诉讼请求还是驳回起诉?该如何区分?

驳回诉讼请求和驳回起诉都是人民法院在诉讼过程中作出的处理决定,从字面上看二者相似,实则有很大的区别,具体分析如下。

第一,驳回起诉是处理的程序性事项,而驳回诉讼请求是处理的实体性事项。在一般情况下,驳回起诉是指人民法院在不应该受理而受理案件以后,法院做出的程序性处理。简单点说,对于不应当受理的案件,首先应该不予受理。如果受理以后就应该驳回起诉。而驳回诉讼请求是法院对应该受理的案件,经过审理以后,认为原告的诉讼请求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因此在实体上对原告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第二,驳回起诉应该用裁定的方式,而驳回诉讼请求必须要用判决的方式。体现在实践中,驳回起诉法院出具的是民事裁定书,而驳回诉讼请求法院出具的是民事判决书。驳回起诉的民事裁定书比较简单,依据是民事诉讼法。而驳回诉讼请求的判决书内容较多,依据是民法实体法。

第三,驳回起诉民事案件的上诉期是10天,驳回诉讼请求民事案件的上诉期是15天。通常情况下,裁定书是不允许上诉的,但是法律规定对于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和管辖权异议的裁定可以上诉。

综上,驳回起诉和驳回诉讼请求在适用适用条件,法律依据以及法律后果等方面都存在不同。希望能够对你有所帮助,我是榨汁小二郎,有任何法律问题都可以关注并私信我,我会尽力解答。

2022-06-26

驳回诉讼请求和驳回起诉,是民事诉讼中常见的两种诉讼结果。这两种结果,相互的区别还是比较大的。

先说驳回诉讼请求。驳回诉讼请求,实际上就是说诉讼是当事人有权提起诉讼,但是涉及的诉讼请求没有法律依据,或者没有证据支持。例如,某甲被某乙交通肇事致重伤,花费医药费两千元。某甲诉某乙交通事故侵权,要求某乙赔偿医药费两千元,精神损害抚慰金二十万元。法院经审理查明,交通事故因某甲违章造成,交警确认某甲承担事故主要责任。因此判决某乙赔偿某甲医药费的20%也就是四百元,因某甲承担主要责任,过错明显,没有构成伤残,驳回某甲要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二十万的诉讼请求。

再说驳回起诉。驳回起诉,实际上就是否定了原告诉讼的合法性。

例如,某甲诉某乙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某甲是某丙的男朋友,某乙在交通肇事中将某丙重伤,经抢救无效死亡。某甲既不是某丙的继承人,也非委托代理人,无权就某丙受伤死亡主张权利。因此法院判决驳回某甲起诉。

以上回答供参考。

2022-06-26

如何区分这两者,其实是很简单的,驳回诉讼请求,是案件从受理、审理、判决,已经完成一整套程序的结果,驳回诉讼请求是对原告的诉讼请求的内容进行司法否定,是对案件实质最终司法结论,适用的是判决程序。而驳回起诉,就是程序审查的结论,适用裁定程序,是对起诉的程序进行否定,简单的说,就是不受理起诉而做出的裁定,通俗易懂来讲,驳回诉讼请求是对你的案件经过开庭审理,经过判决程序作出的判决内容,而驳回起诉是对你的案件受理程序审查进行司法裁定结论。如果对驳回诉讼请求的判决不服,原告可以向上一级法院进行上诉,对驳回起诉的裁定,也可以向上级法院上诉,但是,这两者上诉的请求是不同的,驳回起诉的,上诉的是对受理程序裁定不服,上诉请求上级法院裁定予以纠正下级法院的错误裁定,如果上级法院裁定支持上诉人,那么案件还是回到初审法院进行受理,而对驳回起诉请求的上诉,上级法院经过开庭审理,做出的二审判决,只有两种结论,一种是维持原判决,驳回上诉请求,另一种是改判,改判可能会支持上诉人的部分上诉请求,也可能全部支持上诉人的上诉请求。

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和驳回诉讼请求这三种裁判结果在我国刑事、民事和行政三大诉讼中均存在,它们的共同之处是:都标志着原告败诉,应当向当事人送达裁判文书,当事人享有对裁判不服的上诉权。正因为他们的这些相同之处,才使得许多当事人搞不清这三者之间的区别,甚至混为一谈。应该说它们之间的区别还是很大的,主要有以下几点:

  1、性质不同,不予受理和驳回起诉是原告的起诉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即没有起诉权,而驳回诉讼请求是原告丧失了实体权利,也就是无胜诉权;

  2、适用法律不同,不予受理、驳回起诉主要适用的是程序法,而驳回诉讼请求既可以适用程序法,也可以适用实体法;

  3、适用阶段不同,不予受理、驳回起诉通常在人民法院立案前或立案后诉讼程序刚开始阶段适用;驳回诉讼请求则是在人民法院依照程序法规定的诉讼程序审理完毕阶段适用;

  4、采用的裁判形式不同。不予受理、驳回起诉是对程序意义上诉权的确认,采用裁定形式,驳回诉讼请求则是实体意义上诉权的确认,必须采用判决形式;

  5、上诉期限不同,不予受理、驳回起诉与驳回诉讼请求,当事人均可以提起上诉,但上诉期限前者为10日,后者为15日;

  6、案件受理费不同,裁定不予受理、不收诉讼费,已收取应全额退还,判决驳回诉讼请求的诉讼费用由起诉方负担。

  驳回起诉的情形

  第一 、原告的诉讼请求没有事实依据

  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必须有明确的诉讼请求,且该诉讼请求应有具体的事实、理由支持。但立案庭在受理案件时,并不可能对原告陈述的“事实”作实质性的审查,该“事实”实际上尚处于一种待定状态,与通过开庭审理后查清的据以作出裁判的事实未必一致。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民事诉讼基本原则,原告有责任对自己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提供证据加以证明,否则应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因此,如果在审理过程中,原告不能提供证据,而人民法院依职权也调取不到支持原告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的证据时,则应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以保护被告的合法权益。

  第二 、原告的诉讼请求没有法律依据

  只有有法律依据的诉讼主张,人民法院才能予以保护,没有法律上的支持,法院则必然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例如原告的诉讼请求超过了被告依法应承担的责任部分,因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其超过部分的诉讼请求将被驳回;另如被告依法应承担某种责任,而原告却提出要其承担他种责任的。对这些类似情形,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被告应承担何种民事责任的条款,在判决被告承担应承担的民事责任时,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第三、原告错误地主张法律关系

  错误主张法律关系是指原告在起诉时提出的诉讼请求与案件事实是两个不同性质的法律关系。由于当事人不可能都具备较深的法学理论水平,往往对案件事实的法律关系性质难以确定,通常是以常理认为而向法院提起诉讼,因而不可避免提出错误的法律关系主张;这种错误的法律关系主张将因案件本身事实证据与诉讼请求不具关联性,而导致原告必然败诉,其诉讼请求必然被驳回。

  第四、原告超过诉讼时效提起诉讼

  对于诉讼时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之一百九十九条均有详细的规定,即“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期间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受理后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第一百九十七条 诉讼时效的期间、计算方法以及中止、中断的事由由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无效。当事人对诉讼时效利益的预先放弃无效。诉讼时效届满后(包括特殊诉讼时效),原告丧失的仅为胜诉权,并未丧失程序上的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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驳回诉讼请求还是驳回起诉?该如何区分?

实际没有实质性的差别,起诉的目的也是为了实现诉讼的目的。所以意思基本相同 ,只是有的裁判结果,是“驳回起诉”,有的是“驳回诉讼请求”。主要差别就是在立案阶段,法院不予立案的,作出的裁定应该是“驳回起诉”或者是“驳回立案请求”。如果经过开庭审理了的,法院不支持会用“驳回诉讼请求”,判当事人败诉。再就是还有一个差别就是诉讼费的问题,假如没有开庭作出的裁定,用“驳回起诉”你可以要求法院退回你的诉讼费用,假如经过开庭的使用“驳回诉讼请求”,这个诉讼费退回就非常困难了。中国的语言文字博大精深,往往字不同但意义相同。纠结到精准的地步,法律术语还要看是在诉讼程序中的那个阶段,适用什么样的言辞。所以,重要的是只有当事人弄懂意思,就不要纠结到用词精准不精准的问题了。反正不管是“驳回起诉”,还是“驳回诉讼请求”都属于当事人想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目的没有实现(案件有问题私信我)。

2022-06-26

驳回起诉一般是指起诉程序有问题:比如原告或者被告主体错误;起诉的案件不属于法院受理的范围和管辖。驳回诉讼请求是指原告的实体诉求法院不支持(一般与程序无关)

2022-06-26

一、诉讼法律文书形式不同。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法律文书是判决书,驳回原告起诉的法律文书是裁定书。

二两者裁判依据不同。

驳回诉讼请求,是原告诉讼请求主要证据不足或于法无据。例如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原告持银行转账单起诉被告还钱,被告提交银行流水账单证明原被告之间资金往来频繁,原告起诉时所提交银行转账单实际上偿还被告欠款,原告不能补充借款事实证据,法院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驳回原告起诉,主要是原告起诉不符合法律规定或者法律规定不予受理。例如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借款人逾期不予还钱,出借人几年后起诉还钱,被告抗辩原告诉讼时效届满,法院应该驳回原告起诉。法院审理后查明原告诉讼时效届满,裁定驳回原告起诉。再例如行政诉讼案件,原告信访投诉私搭乱建,城管局一直未予拆除,原告起诉某部门行政不作为,法院认为原告信访投诉不属于法院审理范围,裁定驳回原告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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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26

驳回诉讼请求和驳回起诉,有以下区别:1、适用法律不同。驳回起诉适用程序法;而驳回诉讼请求既可适用程序法,又可适用实体法。 2、适用的诉讼主体不同。驳回起诉适用的诉讼主体是单一的,主要适用针对原告的起诉;而驳回诉讼请求适用的主体是多元的,既可以针对原告的诉讼请求,也可针对被告的反诉请求以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的诉讼主张。 3、采用的裁判形式不同。驳回起诉是对程序意义上诉权的确认,应当采用裁定形式;驳回诉讼请求则是实体意义上的诉权的确认,必须采用书面判决。 4、适用的内容和目的不同。驳回起诉是人民法院立案后经审查查明原告的起诉不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依法驳回原告的起诉权利;而驳回诉讼请求是人民法院立案审理后,认定诉讼主体的诉讼请求或主张证据不足或者超过诉讼时效又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以及其他依法不予保护的诉讼请求或主张判决予以驳回。 5、法律后果不同。驳回起诉的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原告再次起诉的,如符合起诉条件,人民法院应予以受理;驳回诉讼请求的判决书生效后,诉讼主体不能就同一诉讼请求和事实向人民法院重新提出诉讼,若当事人仍坚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以上回答请参考。

2022-06-26

驳回诉讼请求和驳回起诉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和裁决结果,对于专业人士来讲不难区分,但如果针对非专业人士和普通群众,需要以通俗的语言来解释。

先讲一下驳回诉讼请求。法院以判决书的形式判令驳回诉讼请求,这种结果就是所谓的实体上完全的败诉,这种判决驳回诉讼请求的结果对原告而言是极其不利的,也就是说,原告向法院主张权利没有得到支持。法院文书的形式是以判决的结果出现的。如果一审法院判决驳回诉讼请求,原告还可以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寻求法律救济。如果原告不上诉就完全丧失了权利。

而驳回起诉,通俗的讲,不是原告实体权利的丧失,而是主体资格或者法律关系错误,比如说你搞错了对象,本来是起诉A,你却起诉了B,法院可以以此驳回你的起诉,这种情况你仍然有再次起诉的权利,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你起诉碧的诉讼文书,法院会以裁定的方式裁定驳回你的起诉。裁定驳回起诉并不影响实体权利,但有可能影响诉讼资源的浪费,导致你的诉讼成本增加。

总之,这两种方式都是不利于原告的权利的行使和主张,会给原告产生不利影响。因此,原告在起诉时要做好充分的准备,以避免浪费司法资源,甚至导致诉讼权利的丧失。



2022-06-26

这可是有本质的区别。

驳回诉讼请求一般发生在法院开庭审理后,认为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不成立,也就是你起诉的事实和理由不成立,从而法不支持你的诉讼请求。

驳回诉讼请求带来的直接法律后果是当事人不得以同样的事实和理由就同一纠纷再提出诉讼,这是民事诉讼一事不再理的要求,当事人丧失的是诉讼的实体权力。驳回诉讼请求,法院一般以判决书的形式来表达。

驳回起诉则不然,驳回起诉一般是未经过实体审理,单就程序问题进行审理后,法院作出的不予受理案件,一般以裁定书的形式去表达,驳回起诉一般丧失的是程序方面的权力。当事人并未丧失诉权,就同一事实和理由还可提起诉讼。

驳回起诉很少有经过实体审理驳回的,因为驳回起诉要解决的是程序问题,即使是经过实体审理驳回起诉,仍不会影响到你的再次诉权。

这就是两者主要的区别,实务中这个问题需做个案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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