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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庭后,被告胡乱编造一些虚构的事实,我如何反驳?

开庭后,被告胡乱编造一些虚构的事实,我如何反驳?
2022-05-11

你好,在诉讼中,当事人所有的陈述都是需要证据支持的,虚构事实没有相应证据支撑是不会被法院采信的。

当然,这中间需要考虑一个举证责任的问题,所谓举证责任,是指谁有义务拿出证据来证明事实成立还是不成立,如果承担举证责任的一方不能证明,那就要承担不利后果。比如说我们买一瓶药,如果我们起诉说药质量有问题,那么对药品质量问题,生产商和销售商就有义务证明所销售药品质量合格,如果不能证明,那就会被认定质量不合格。

诉讼中有很多举证责任倒置的情况,就是我说事实你举证。对于这种情况,一方虚构事实,会给另一方造成一定麻烦,需要你提供证据反驳。

现实中,如果一方虚构事实,伪造证据,是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追究刑事责任,所以一般人还是比较慎重的。

打官司看的是证据,在法庭上胡编乱造是没用的,只要你不认可他的说法,法官是不会采信他的。

当然,如果你有证据能证明他在说谎,也可以拿出来,狠狠打他的脸!

(如认可我的回答,希望点赞或关注,谢谢!)

2022-05-11

虚构的事实,往往违背常理,漏洞很大,要不定无证据支撑,要不是证据本身就问题很大。一个谎言需要十个,百个谎言来圆。认真些,仔细些,你一定会发现对方漏洞。

庭审的关键是法官,法官拥有自由裁量权。他认为事实是虚构的,那就是虚构的。他认为事实是真实的,就是真实的。所以,胡编乱造,虚构的事实也可能被认定为真实的。

亲身经历,工伤案子,我是原告。庭审中,我手机翻出同事间微信记录逐条对照,公司律师睁眼说瞎话,说公司没有这些人,我的上司部门经理曹琪不是公司员工,人事经理潘阳庭上默不作声默认。我只好拿出公司电话通信录,招投标公司简介来证明。被告方公司未依法缴纳社保,于工伤事故后50天后补缴了5个月社保,依法工伤待遇赔偿全部由公司承担。公司弄虚做假,庭审中虚构事实声称己为我缴纳社保。让我向社保部门主张。法官就采信了公司虚假证词。弄得我执行不了,拿不了赔偿,只好上诉。

2022-05-11

开庭后,被告胡乱编造一些虚构的事实,我如何反驳?

这种情况,司法实践中常见,但是并不是在法庭上胡编乱造不用承担任何责任。

1、被告胡编乱造,需要举证证明。

例如,原告诉被告借贷纠纷,被告辩称没借,那么他有义务证明,原告手里的借条是怎么回事?原告手里的打款凭条是怎么回事?如果没有凭据胡说,等于没说。

2、本方当事人可以积极抗辩。

例如,原告诉被告借贷纠纷,被告辩称没借,本方可以出示被告亲笔书写的借条,以及本方银行打款的回单证明对方所言不真。

3、当事人胡编乱造,情节严重的,法官可以进行训诫、罚款或拘留,构成犯罪的,可以移交公安追究刑事责任。当然了,作为本方当事人,对于对方胡搅蛮缠的行为,可以申请法官对这种行为予以处罚。

2022-05-11

这有啥反驳的?

一般来说,案件的原告是主张某些事实成立的,然后在这个事实基础上要求被告承担某些责任。而主张事实成立的当事人有义务证明这个事实成立,否则就要承担不利后果。而被告想不承担责任,只需要否认这个事实成立就够了。

比如说,原告主张被告曾向原告借款,要求被告偿还借款。原告在这个案子里需要证明被告曾经向原告借款这个事实,被告并不需要证明自己没有向原告借款这个事实,只需要否则自己曾经借款就足够了。因为消极事实是没办法证明或者证明起来难度要比积极事实难度大的多。

而如果被告胡编乱造了一些事实,就对这些事实负有了证明责任,如果证明不了,就要承担不利后果。这个时候,作为原告不需要反驳,只需要不认可就够了。然后等待被告来证明这个事实是真实的。

比如,原告主张被告曾向原告借款,要求被告还款。被告不去否则借款,却瞎编自己已经还款的事实。这个时候,不管被告编造的事实如何真切,都需要证据来证实。如果没有证据,就会认为这个事实不成立。作为原告反而不需要证明借款事实成立了。因为在被告说自己已经还款时,已经承认自己借过钱了。而被告会由于自己没办法举证证明已经还款,承担不利的后果——就是法院判决继续还款的后果。

所以,对于这种情况,被告编造就编造去呗,原告只需要否认,让被告拿出证据来就行了。

我是家子,十年法律人,关注我,每天看点法律故事,学点法律知识。

2022-05-11

法律上的事实是要以证据为依据的,而且也要遵循着法庭的举证原则。如果是被告需要承担举证责任的,对于被告捏造的事实,在没有证据证明的前提下,法官是不会认可的。如果是被告反驳后需要你来举证的话,那么就需要你拿出证据来证明你的事实,或者是推翻被告的证据。

所以说,即便是原告或者是有理的一方也不能忽视证据,认为我有理我就能胜诉,否则法律也很难保护不积极主动维护自己利益的人的。

2022-05-11

回答问题

题主问?法庭开庭后,被告胡乱编造一些虚构的事实,我如何反驳?

我谈谈个人看法。

首先谈谈法庭开庭审理案件程序;

度长宣布开庭。

然后原告陈述,宣读起诉书,提出诉讼请求。

被告答辩。

之后,举证,当庭出示证据,互相指证。

之后,双方开始辩论。

程序进行中,双方举证,质证是最重要的。所有的事实,均需要证据支撑。没有证据的虚构事实,法庭合议时,是不会认定的。

可见,你如何反驳?你要求被告,对虚构的事实,出示证据,进行质证,由法庭确认。法庭上,举证,质证,证据确凿,充分,是打盈官司的前提。

以上是我的简单回答,仅供参考

开庭后,被告胡乱编造一些虚构的事实,我如何反驳?

假如像题主所说的,“被告胡乱编造事实”,你可以提醒对方的行为涉嫌“虚假诉讼” 并马上向主审法官声明,被告伪造证据,出现这种情况,你无需举证反驳,因为对方证据造假,也无法反驳。你只需请法庭介入调查,被告违反法定程序和法律规定的行为即可。(案件有问题私信我)

2022-05-11

问题解析:

诚实信用是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当事人在诉讼中应当诚实行使自身权利,履行相应义务,如实陈述案件事实。

该问题涉及的案件,被告在庭审中对案件的事实故意作虚假陈述,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影响法院对案件事实的查明,扰乱了正常的诉讼秩序,妨害了法院对案件的公正审理。法院一旦查实,有权依法对其进行处罚,情节严重可以拘留甚至是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当事人应当就案件事实作真实、完整的陈述。当事人故意作虚假陈述妨碍人民法院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情节,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进行处罚。”

问题解答:

俗话说:“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既然提问者认为被告是虚假陈述,就是虚构事实。那么,提问者就应该用真实的证据予以反驳,同时要求被告用事实佐证其言词的真实性。如果确有必要,可以向法院申请取证,也可以要求法院追究被告虚假陈述的责任。

切记,任何一个证据都具有其完整性,谎言就是谎言,是谎言就必然有漏洞,只要找到漏洞就无法自圆其说,因此只有想办法找出漏洞并加以反驳才是最好的反驳办法。

另外,法官在审理案件的时候也会对当事人陈述的事实去甄别,不要低估了法官的智慧。

本回答法律法规依据来源:

《民事诉讼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2022-05-11

【打官司就是打证据,必须靠证据支撑证明被告是虚构事实】

尽管被告在法庭上虚构事实,违背基本规律,但需要一定的证据支撑,打官司就是打证,只要证据确凿证明被告是虚构的,没有任何瑕疵,就不难戳穿他的虚构谎言,因为每个谎言需要百个谎言来圆,只要你“认真”二字仔细分析,就一定会发现被告虚构的事实漏洞百出。

庭审是关键,法官拥有自由裁量权,法官的认为决定案件的诉讼结果,要相信法律是公正的,证据确凿是耐久的,正义是绝对不会缺席的!

一个合同纠纷真实案例,被告开始不承认收到原告合同设备,法庭上被告证人承认收到了“三四台”颠三倒四,关于该证人签字更是花样年华!开始说寄给他的,后来又说是下午下班后,颠倒黑白!他本人承认一直在被告工作,被告律师却为了逃避该证人签字责任,竟然将证人劳动合同的试工日说成终止日,硬说该签字无效。更可笑的是被告博士亲自出庭作伪证,为了逃避他自己多个签字盖章的责任,法庭上不但口出狂言!竟然不敢承认是被告人员。因被告是国家单位,法庭上肆意妄为造假、篡改证据,做伪证高达二十多处,但原告对被告的每一个造假,均有相应的证据证明被告的造假事实。被告且将篡改后的造假材料,发到原告邮箱进行威胁,但事实胜于雄辩,经法庭审理并查明被告只是耍赖而已!

2022-05-11

胡乱编造,既有否法律支持即法律条款条文相对应其编造是真是假,又可以甄别其所编造的(事实及证人证言和证据)于法律有效或者无效,你也可以否认,但你要相应的证据加以否认即可。此外如果其真是胡乱编造法官既不会采信你也无需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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