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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已经过户给买家了,贷款还没有收到,买房人强行要入住,怎么办?

房子已经过户给买家了,贷款还没有收到,买房人强行要入住,怎么办?

您好,我是@小强讲房产买卖知识 ,房产中介从业者。

您这个情况太常见了,在我的从业经历中经常遇见,这个问题到底怎么解决?

1.按合同办。

不管您是个人交易,还是通过中介交易,一般都会签合同,在合同中一定要约定好到底什么时候交房。一般在中介交易的,合同通常约定卖方收到全款当日或三个工作日内交房(交钥匙),这是中介通常的操作。如果没有中介,只有个人签的合同,那就按合同约定的来。合同里如果没有约定交房日期和交房条件怎么办?按照惯例和公平原则办。

2.无合同,或者合同无约定,按惯例办。如果没有约定交房条件,那就只能在业主收到全款后交房。通行惯例一手交钱一手交房,也可以说是公平对等原则。在买卖过程中,双方本就是权利义务对等的。卖方还没收到全部房款,从可是人家房子已经过户给买方了,这时候是买家一点风险都没有了,卖方还得承担贷款放不下来的风险。人家已经承担这么大风险了,买方还要求人家提前腾房,这就不符合公平和权利义务对等。所以,卖方是完全可以拒绝对方这种要求。当然,收到全款以后,还是应该尽快腾房的,毕竟房子产权人已变更,卖方也收到全部房款了,再不腾房就不合适了。

3.怎么避免这种情况发生。

签合同!签合同!签合同!重要的事情说三遍!

不管是个人交易还是通过中介交易,一定要约定好腾房条件。买卖房子这么大的事情虽然已经解决了,但很多人都在最后的交房环节打的不可开交,原因就是觉得交房这个事情不重要,甚至很多人在签合同时候会说“哎呀无所谓,你多会儿腾房也行”“哎呀无所谓,你多会儿要住我多会儿就给你搬”之类的话,然后就是不约定腾房条件。这是非常不可取的!一定要记住,买卖房子不是买卖大白菜,涉及的标的额太大了,交易过程也太长了,很容易在某一个小细节方面影响整个流程,大度应该在交易结束之后,而不是在交易过程中,以免最后双方闹的不可开交。当然,也有很多买卖双方都好说话的,大家嘻嘻哈哈的就把事办完了,互相吃点小亏反而容易促进感情升温。

切记,严格执行合同,适当卖卖人情。

4.标准的二手房交易流程是什么

不同城市有不同的规则和流程,但大多数都是这两种:

(1)看房--签约--产调(产权核验)--申请购房贷款--核验购房资格--核验物业户口--打首付过户--交税--不动产登记--银行放款--物业交接--原业主交钥匙

(2)看法--签约--产调(产权核验)--申请购房贷款--核验购房资格----核验物业户口--首付做监管--交税--不动产登记--银行放款--物业交接--原业主交钥匙

有的区域可能跟这个流程不一样,比如我听说有的地方是先过户后办理贷款,因为我不能理解这个流程,所以没写。如果您所在的区域也跟我列举的情况不一样,请留言,我记录在册。如果您不了解您当地的政策,可以去当地的大型中介去做个了解。

总结一下,如果没有收到全款,买方让腾房,那是一定不能腾的,哪怕您已经不用这个房子了,也最好不要腾,除非您确定这个贷款不会出问题。

以上是我的观点,希望对您有帮助。

我是@小强讲房产买卖知识 ,用公正的立场、严谨的态度、专业的知识为您提供买卖房产信息咨询。如果您有更多想了解的,可以随时私信我,我会给您提供更全面更专业的购房咨询。如果觉得对您有帮助,请点个赞加个关注。如果您有不同意见,欢迎随时交流学习,共同进步。

2022-05-11

哈啰,我手沉沉在在,很高兴为你解答。

去年,我买了一套二手房,定金付了之后,一个月付了首付,然后办了贷款,过户也过了,但是,还不能马上入住,要等到卖方拿到全部钱以后,才能搬进去入住。

在楼主买房的时候,你们之间签署了一份购房协议,上面就有一条,卖方收到全额款项之后,买方才可以入住。如果有其他情况,双方可以自行商量。

楼主,现在是过户过了,但是贷款没有下来,那么按照协议,对方还不能入住进来。只要你不同意就不可以。

如果,对方一定要入住进来,那么你可以拿着协议给他看,上面有关条款给他看清楚。如果对方还是无理取闹,想要马上住进来,你可以通过中介,让他们出面协商。

只要按照购房协议办事,楼主就不会有什么问题。

2022-05-11

房产买卖过程中,还没拿到房款时,切记不要提前交房给买家,太容易产生纠纷了。

我自己身边已经发生好多次这样的事情了。

我自己两个亲戚,去年卖房,都发生这样的事情我表弟的房子,是毛坯房,买家本来说好全款买房的,那时候产证还未满两年,所以买家交了三十万的定金,约定到产证满两年时,全款过户,买家说,房子空着也是空着,不如把水电气物业费交接一下,把房子交给他,我表弟也同意了,后来买家就把房子装修了一下,出租了。等产证满两年的时候,买家不愿意买了,说没钱了,要是解除合同也行,把定金退回来,在赔偿装修费。最后,搞到打打官司,才解除的合同,要是没有交房,仅仅退回定金,我表弟也不愿意打官司的,因为诉讼太花时间和精力了。

所以说,在买卖没有完成的时候,作为卖家,一定不要提前交房,不然,很容易会发生矛盾和纠纷的。

你这边的买家想强行入住,肯定不能同意的,一切都按照合同的约定来执行。

过户后未收到贷款就入住,其实正常的,也是合理的。但此情况之下入住还是应该友好协商,卖家拒绝入住不应该,买家强制入住也不应该。

既然能够过户,说明银行已经批贷,那么放款时间长短是银行的问题,不是买家的问题。房产证已经更名,买家有权入住。虽然没放款之前还存在变数,但这种变数出现的概率微乎其微,如果审核有问题是不会批贷的。因此在概率来说,但凡过审,那么这房屋在过户后99%的概率会归买家所有。所以拒绝入住并不是卖家的权利。

银行放贷延迟,主要是银行系统内部问题造成,尤其这几年买房子的多,工作人员有限,资金的周转和确项等工作量骤增,放款确实慢。但由于银行的原因导致放款慢就不让买家入住,显然也是没道理的。但如果买家怕尾款到账期间出现特殊情况导致交易泡汤,那么双方可以协议,比如在此期间产生的房租,以及首付款的利息由卖家支付,那么买家应该是可以同意的。如果房子已经是买家的名字,卖家拿了首付要还强占着房子,那么买家的损失谁承担?

这里要先明确一个结论:绝对不可以,并应该坚决地拒绝。

二手房交易已经成为很多人买房和卖房的重要途径和方式,与购买新建住房不同,购买二手住房由于是个人之间的交易可能遇到很多的问题,如付款问题、产权过户问题、房产移交问题和户口迁出问题,最重要的问题就是房款交付和房屋交房问题。

上面的问题本质上是一个房子已经付了首付款并过户,但贷款没到账,代表着最终的房款没有最终付清,而买房人着急入住并要强行入住的问题,主要是三个方面:

首先,虽然已经过户给买方,似乎买方已经成为产权人,但在没有结清尾款即全部房款时,不应该交房,因为买方还不是完全意义上的产权人

一般情况下,二手住房买卖的流程是这样的:

双方签订协议或者合同--买方给卖房者交付首付款--买方向银行申请房贷--获得银行的贷款同意书--买卖双方进行过户--买方向银行办理抵押贷款手续--贷款发放并将贷款支付给卖方,这个时候双方才能办理住房交接手续,并代表着整个房屋买卖交易结束。

这就是二手房买卖最纠结的地方,如果不先过户就无法办理银行借款,如果住房先过户卖房就等于是在还没有全部拿到房款的时候,失去了住房的产权。从正常的道理上讲,交房是完成二手房交易的最后一个环节,只有在全部房款交付以后才能办理住房交接,才能代表着整个交易完结。

因此,在买方没有办理完银行贷款、没有支付买房尾款时,不应该办理住房交接手续。虽然对方已经通过过户得到了产权,但是对方在没有全部支付房款时并不代表就能够行使住房的使用权,住房的使用权还在卖房者手中。

其次,无论是买卖双方自行买卖还是通过房产中介,到底是否允许买房的人入住还还应该看看交易合同是如何规定的,毕竟合同的约定才是双方利益的保障

买方能否在贷款没有发放、卖方还没有拿到全部房款的前提下入住,主要还是看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对入住是如何规定的。

虽然买卖住房有标准的流程,但在有的住房中介或者是买卖双方自行交易时,买房卖房合同的签订条款可能并不相同,买方是否可以提交交房入住还要看买卖合同的签订条款是如何规定的,毕竟市场的最大法则是契约,住房的买卖全过程都要遵从于合同条款的约定。

一般情况下,规范的合同条款应该是办理完买房尾款即借款发放以后交付才能交房并办理入住,但如果你的买卖协议是过户完以后、办理完房贷登记手续就可以办理住房交接,道理上虽然并不合理,这个合同就非常有利于买方的提前入住,买方要求入住就是合理的。

只要合同的条款不违反法律的规定,无论是否合理都应该遵守,毕竟合同才是确保买卖双方合法权益的保障,无论你是否觉得吃亏,也无论你是否感觉住房的权益失去了保障,也只能通过另外的法律条款来解决。所以,签订任何合同或者协议都一定要谨慎。

其三,如果买方违反合同规定和约定强行办理入住,可以通过法律手段加以解决

如果你的住房合同签订的没有问题,合同条款也没有关于在贷款发放或者尾款支付前可以办理入住的规定,对方就是要强行办理入住手续,甚至强行入住,那么你应该坚决拒绝。

一是可以通过报警的方式加以解决,通过报警的方式将对方驱逐出买卖的住房,虽然住房的产权已经在对方手里,但是你有合同作为保障,道理和法律是在你的一方的。

二是如果无法通过报警的方式解决,就只能是通过起诉的方式加以解决,因为对方已经违反了买房卖房合同的约定,对方有明显的违约行为,你可以扣他的保证金,并可以通过起诉要回自己的住房,撕毁买卖住房协议,将住房不再卖给他,同时没收他的保障金或者对他进行一定的罚款。

二手房交易涉及到买卖双方的得益,特别是金额又比较大,对于买方和卖方都涉及到得益的保障,特别是现在的住房价值量又比较大,因此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一定要注意

保护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一旦觉得自己的权益受到侵犯,一定要通过法律手段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麒鉴)

2022-05-11

房子已经过户给买家了,贷款还没有收到,买房人强行要入住,怎么办?

这种现象,现实生活中经常遇到,而一旦遇到这样的问题,如果引发纠纷,则大多是因为双方在谈论具体问题时,没有把细节考虑周全所致。如果细节考虑周到,可能出现的问题都考虑到了,那么,也就不会有纠纷。

而从题主提出的问题来看,很有可能双方在签订房屋转让合同时,没有写清楚房款到时间。如果非常明确地写上了房款到账时间,并明确表示房款不到,交易不成立。否则,就要按房款总额缴纳赔偿金,以及必须在房款达到一定比例才开始输房屋转让手续,很多矛盾也就避免了。即便对方不服,也可以通过法院打官司来解决。

而现在,房款没到,手续已办,人家要居住,这就带来问题了,虽然对方有点无理,但手续已经办理了,双方又没有其他约定,要打官司也有一定难度啊。因此,只能双方好好协商了。

2022-05-11

昨天重庆电视台已报道了类似案例,卖方把房子过户给买方后,买方私自到贷款银行取消了按揭贷款,打了个时间差,并玩起了失踪。结果卖方既没有了房子,也没有收到尾款,现卖方已报警。二手房的买卖程序该改改了,应在银行批准按揭贷款并发放贷款后(资金可由第三方监管存放),再对房子过户,否则,类似诈骗行为难以避免。

2022-05-11

题主提出房子已经过户,贷款还未收到,买方强行入住怎么办?我觉得解决这个问题最核心的要素是了解贷款发放的状态。

房子过户肯定是以买方贷款审批通过为前提条件,贷款没有发放就两个原因:1.达不到放款条件;2.银行没有放款额度。

达不到放款条件的处理,三方一起想办法达成放款条件:二手房交易贷一般见抵押收件单放款,即过户完后出不动产登记证书,然后银行与买方到房产局办理抵押登记即可。这个流程常规7个工作日完成,情况紧急找中介想想办法提速。没有办理抵押贷款未发放的,百分百不能妥协滕房,一旦买方不配合办理抵押,你的后续房款就不可能拿到。

银行没有放款额度,酌情处理:在房贷市场收紧的前提下,会遇到银行没有贷款额度发放。16年底到17年全年,房贷额度就很紧,有的客户都是等了半年才发放贷款,等1-3个月的比比皆是,还有一个规律是每年10月份以后,信贷额度都用得差不多了,这个时候贷款发放就会放缓,至于12月份的贷款经常会被挪到次年元月份迎战开门红。这种达到放款条件在银行排队放款,买方配合但无能为力的情况,买方急于入住,不妨做个人情将房腾给买方,毕竟你拿到钱只是时间问题,这也不是买方原因造成的。

2022-05-11

房子已经过户给买家了,贷款还没有收到,买房人强行要入住,怎么办?

谢邀。

二手房买卖,没有强买强卖一说。

购买房屋重大资产,买卖双方都需签署购房交易合同,中介居间合同、中介办理一切房屋交易手续,如'保管房屋原房产证、房屋钥匙、水、电、煤、物业费等支付完成情况,网签备案,联系双方在房屋所在地交易所过户面签,协助购房者办理房屋抵押贷款,贷款下来后双房交房”等一切具体事务。

如果你们双方都签署了合同,并且有中介居间服务,买房人要强行入住。此时你可以找中介人员解决。一般中介人员处理此类事项较为专业,你向中介人员提出你合理的要求,一般无需多费周章。

那么你在此问,贷款还没有收到,买房人要强行入住,怎么办?很大的可能就是,你们没有中介人员的居间介入。

此时你要重新审视你们当初的房屋买卖合同。二手房房屋买卖合同,可以在房管所调取,认真审视房屋买卖合同的每一条条款,合同上的条款对买卖双方都有公平的约束。


购房贷款,公积金贷款时间稍长,审核严格,有部分购房者公积金购房审核没通过,转而申请商业贷款,这时间一来一去就会超过房产证下来后的三个多月时间,对买卖双方都是一个痛苦的等待期。有些买房者不清楚贷款审核手续及时间期限,会做出一些不明理的事件,此时可再次查询贷款的流程,现贷款流程走的是否顺畅等信息。那么商业贷款相对公积金贷款审核时长就较短一些,一般两到三个月就会下款。

签署合规的合同,了解贷款下款的时长,相信买卖双方按合同办事,避免了双方的不理智行为。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

2022-05-11

很高兴为你解答。

去年,我买了一套二手房,定金付了之后,一个月付了首付,然后办了贷款,过户也过了,但是,还不能马上入住,要等到卖方拿到全部钱以后,才能搬进去入住。

在楼主买房的时候,你们之间签署了一份购房协议,上面就有一条,卖方收到全额款项之后,买方才可以入住。如果有其他情况,双方可以自行商量。

楼主,现在是过户过了,但是贷款没有下来,那么按照协议,对方还不能入住进来。只要你不同意就不可以。

如果,对方一定要入住进来,那么你可以拿着协议给他看,上面有关条款给他看清楚。如果对方还是无理取闹,想要马上住进来,你可以通过中介,让他们出面协商。

只要按照购房协议办事,楼主就不会有什么问题。

2022-05-11

过户给买家,买房人入住有道理

我2008年买现住的二手房,没有经过中介,也没通过银行贷款。也许我买的房,不是大房无须贷款。贷款是很麻烦的事。我们二手房交易的流程很简单,我看了卖房广告,进屋看房,与房主谈价格,达成协议签购房合同,商定到产权处(现不动产产权登记中心)办过户手续时间,卖方带产权证和买方一起办过户更名手续,通过银行转帐大部分房款,余款待结清水电天然气暖气等费用,买方交尾款,卖方将各种单据,房门钥匙交买方,交易过程全部完成。过了几天从产权处取回产权证,此房归买方所有。

2019年陪同我表哥,见证了买卖二手房(毛坯房)的过程。在不动产登记中心,卖方把产权证递给工作人员,买方将房款存入第三方银行,工作人员看到买方在银行存款信息,即盖过户更名章。卖方收到房款,过户更名手续即算完成。卖方与买方交接水电暖气等票据,结清费用交钥匙,交易完成。

按照《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房屋交易自办完产权过户更名手续时刻起,产权发生变化,即产权从卖方转移到卖方。根据产权转移的原则,房产己归买方,买方是该房的主人。

你可能有2点疑问:

一是没收到房款。你说没收到贷款,不妥。是买方向银行贷款,他收到贷款向你交买房款。这种买房方式是你们双方同意的。办过户更名手续,一手交款一手交房,就没有麻烦事了。因你卖房款金额大,买方一时拿不出这么多钱,向银行贷款,你又黙认这种买卖方式。过户手续已办,收不到房款,这种风险谁承担?没办法,自己承担。

二是买卖房屋合同是否有"买方交完全款,卖方腾房交钥匙"?如果合同有这句话,你不腾房还占理。如果没有这个规定,买方让你腾房,你真没办法。

买方强行入住你怎么办?只有向买方说小话,让他催银行快点把贷款下来,付清买房款,你表示立刻腾房。

此房交易教训是什么?交全款就卖,交不了全款等贷款也可,贷款够了,在办过户更名手续。至于买方能否办下贷款与你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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