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完婚才发现女友离过婚还生过孩子想退婚,打官司彩礼能要回来吗?
这种家庭不地道,千万不能娶,结过婚,生过子,这没有错,应该实话实说,欺骗性质就不一样,彩礼应分亳不少的退回来,如果女方不要脸,那就算你家倒霉,有介绍人吗?
你哥想退婚吗
1,你爸妈想退婚还是你哥想退婚。你爸妈想退婚,你哥想退婚吗?婚姻是两个人的终身大事,实行婚姻自由的原则。什么是婚姻自主?婚姻自由又称婚姻自主,是指婚姻当事人享有自主地决定自已婚姻的权利。婚姻自由得先有结婚自由,就是结婚的男女双方本人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个人加以干涉,基于自己的意愿结成共同生活的伴侣,建立幸福美满的家庭。看来你哥的婚事你爸妈来作主,以前说是包办。不是包办成婚,而是包办退婚。我说你爸妈叫喧宾夺主。在婚姻这个问题上,你哥是主,你爸妈是宾,你爸妈只有建议权,没有决定权。你哥只是介绍女朋友生过孩子离过婚,没表态是退婚,还是继续下去。你爸妈说退婚,这就是代替你哥作的决定,当婚姻的主人了,是不妥当的。
2,如何看待女方生过孩子,离过婚?女方生过孩子离过婚,应坦诚的向你哥介绍就好了,女方为什么没说呢,是有意隐满,还是有难言之隐,做为你哥应找女方谈谈了解清楚。生过孩子就不如末生孩子,离过婚的就不如没结过婚的,是这样吗?只要两人真心相爱,有感情基础,生过孩子离过婚又能怎样?因此你哥要慎重对待,不可贸然行事。
3,怎样看待彩礼,彩礼能否返还?
彩礼在某些地方已成为俗成的习惯,那就从这一民俗。但现在彩礼越来越高,已给双方家庭带来沉重负担。双方的婚姻基本上是自愿的,但女方认为不要彩礼就降低了身价,于是就向男方要了许多金钱和东西。你哥12月份订婚后,向女方给彩礼8万8,还有衣服首饰。鉴于你哥仅是订婚,没有结婚,也就是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你哥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彩礼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要求返还彩礼8万8,1元不能少。你哥要拿出给付彩礼的证据。女方父母说花没了,那不行。你哥给谁的起诉谁,给女方起诉女方,给女方母亲,起诉女方加母亲为被告,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她家说彩礼花完了,她家得拿出花钱花在哪里的证据。花在不合理的地方,你方不同意,法院也不会支持。
她家同意首饰退回,那就打个收条收下。衣服等日用品就算了,当送给她留作纪念。
订完婚才发现女友离过婚还生过孩子 ,想退婚。今年12月份订的婚,订了婚也就意味着快要结婚了,不知道你们是否登记了,如果登记了的话,肯定要准备结婚的东西了,比如嫁妆,电器,衣服,被子等床上用品,还有许多该买的结婚用品,如果这些都买了的话,彩礼肯定要花掉一大部分,别看零碎东西,也不少花钱。此时要想退婚的话,如果女方真的把钱花在了买结婚用品上,这部分钱是退不回来了,你可以把东西要回来,如果女方只是口头上说都花出去了,没任何证据,可以要求她返还。
遇到这样的事最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再诉至法院 ,但是给的彩礼8万8也得有证人或证据,没有证据证明,请律师也白搭,若男女双方能达成一致是最好的,想把彩礼一分不少的拿回来,是不可能的事。打官司,也要花费好多的钱,费心又费力。也劝女方,如果结不成婚了,就把剩余的彩礼钱退给男方吧!好聚好散,谁都不容易。
她这是典型的是骗婚,打官司没问题,彩礼100%法院支持你。要不然这还哪有天理了,明明是台报废的老解放了,还让别人用买新车的钱去再买一台底盘漏油的报废车!不單是要彩礼,还要把所花的费用全部要回来。再告她一个欺骗罪!
谢悟空小秘书邀请!只是订了婚,并末正式结婚共同生活,退婚当然得退回彩礼。以前《婚姻法》规定即使领了结婚证并未真正在一起生活,退婚也得退彩礼,现在《民法典》承袭了《婚姻法》此项规定。其若不退彩礼可以起诉维权,法庭应该会根据法律规定支持你的诉求。
最高人民法院2004年开始实施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本人可以明确地回答题主,此八万八千元彩礼可以全额索要回来。
男方家悔婚,女方家应当全额返还彩礼。题主所描述情况是,题主哥哥仅与女方订婚,支付女方家庭彩礼八万八千元,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按照婚姻法律规定,男女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时间后共同居住时间不长的,男方离婚时也可以要求返还彩礼的。
男方应该起诉女方及其父母返还全部彩礼,诉前或诉讼保全女方及其父母财产八万八千元,避免胜诉之后判决结果不能履行。如果彩礼交给女方本人,男方应该起诉女方本人返还,可以申请法院查封女方名下财产。如果彩礼交给女方父母,可以同时起诉女方及其父母,并申请法院查封冻结女方家庭房产和银行存款。
女方订婚时收取的金银首饰,若是订婚时要求的彩礼一部分,男方可以索要返还,否则法律认为男方赠送给女方的,不支持女方返还。
我国最新出炉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对于彩礼的返还有明确规定: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但是在打官司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1.彩礼的认定。“彩礼”的判断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法律上对此没有明确的规定,且各地关于彩礼的习俗也不尽相同。有人认为实践中可以通过以下几个方面对彩礼进行一个认定。(1)当地有无给付彩礼的习俗。当地确实存在给付彩礼的习俗作为审理此类纠纷的前提,若当地没有婚约彩礼的习俗存在,则不涉及给付与返还彩礼的问题。对于不能认定为彩礼的,要视其具体情况来确定属于男女交往间给付财物纠纷来处理。(2)彩礼的价值。按一般常理,男女成婚是件大事,因此所送的彩礼价值较大,价值较大的判断应以当地生活水平、经济状况为前提,由法官自由心证确认。(3)彩礼赠送的方式。彩礼是民间习俗,赠送方式无书面约定,一般按照当地的习惯做法进行,有一定的程序、方式。但双方对该笔钱物属于彩礼则不一定要求言明,往往有共同的默契予以默认。(4)彩礼赠送、接受的主体。在实践中,彩礼赠送的主体一般为男方或男方近亲属,且借用男方个人或者家庭的名义。而接受彩礼的主体则对应的是女方家庭或女方个人。(来源:《法院审理婚姻家庭案件观点集成 》)
2.诉讼主体。在婚约财产纠纷中,当事人所依据的是返还占有物的请求权,只有财产所有人才拥有此项权利。因此,对于彩礼的给付人与收取人都应当作广义的理解,不能仅仅局限于缔结婚姻的双方本人,除非一方能够证明所有收到或给付的财产均为其个人财产。否则,将涉及案件的双方父母列为共同原告或被告为妥。
3.返还彩礼的范围。在实际生活中,已给付的彩礼可能已经用于购置双方共同生活的物品,事实上已经转换为男女双方的共同财产,或者已在男女双方的共同生活中消耗。因此,法院在处理涉及彩礼返还的案件时,会根据已给付的彩礼的使用情况,是否在男女双方共同生活中发生了必要的消耗,婚姻关系或同居关系存续期间的长短等具体事实综合把握。特别是彩礼已转化为共同生活的财产时,可将彩礼的返还与分割共同财产一并考虑。在分割中体现彩礼的返还。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我是@北京律师杜洁,感谢邀请作答。
这种情况下彩礼是能要回来的。订婚不同于结婚,男女双方仅仅是订婚的话,就表明二人没有办理结婚登记,不具备法律上的夫妻关系。
订完婚后想退婚,彩礼应如何退还?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第一款,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男方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法院查明后应予支持。
2.“订完婚才发现女友离过婚还生过孩子想退婚,结果对方家里说钱都花出去了,没钱还。”离婚生过孩子并不是什么大问题,问题在于女方的欺骗行为,如果男方不能接受的话,可以到当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女方退还彩礼。
3.到底有没有钱还,不是女方一家说了算的。一旦法院作出的判决生效,而女方一家仍拒不退还彩礼的,男方可以据生效判决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届时,法院会依法查询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状况,并冻结、划拨相应的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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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你哥自己定吧,毕竟是人家,不能听风就是雨呢,要是你哥愿意咋办,要是不愿意,就别考虑钱的事了,让亲戚朋友看笑话了!法院怎么判都认就行了。别想着不给钱你就凑合结婚,给以后埋雷。
完全可以要回来。
我国民法典维持了之前的婚姻法律规定(最高法院关于彩礼问题的司法解释规定):
如下三种情形,一方当事人要求返还彩礼的,对方应当依法退还——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的;
2.已办理结婚登记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导致生活困难的。
上述第二、第三种情形,应当以双方当事人办理离婚登记为前提条件。
根据我国民法典之婚姻法编上述有关规定,你的情形属于上述第一种。你与女方只是订亲,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况且,女方还隐瞒了之前婚史和有过孩子的重大生活事实。是对你的感情欺骗。
婚姻自由是我国民法典之婚姻法编的基本原则。
基于上述生活事实情形和有关法律规定,你完全可以要求女方返还彩礼。
可以与对方协商解决。如果对方不同意返还,你可以选择到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决对方返还这笔彩礼。
法院会支持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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