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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生遭前男友裸照威胁轻生,男友父亲称只威胁没行动,怎么回事?

女生遭前男友裸照威胁轻生,男友父亲称只威胁没行动,怎么回事?
2022-04-05

2019年11月18日,福建省长乐市一名大学女生韩某去世,女生的母亲按照女生遗愿,签署了器官捐赠协议,将捐献女儿全部器官。这是一个让人心疼的女生,夺走她生命的并不是意外和疾病,而是她的前男友。前男友郑某为了逼迫女生分手,以公开裸照的方式威胁她,女生承受不了巨大的精神压力选择轻生。

女生的母亲区女士称女儿与前男友郑某交往了七八个月,她一直反对女儿和郑某交往,因为这个男生“嘴甜,很喜欢撒谎”。从双方的聊天记录可以看到,在和韩某交往的过程中,郑某还同时交往其他女友,韩某对郑某劈腿的行为大为不满,两人之间爆发过多争吵,在一次激烈的争吵过后,郑某提出了分手。

韩某接受不了分手的结果,多次通过电话、微信等渠道质问男友为何劈腿,男友的回答让她怒火中烧:“我妈让我多交往几个,我家这边还是要看家庭环境的!”韩某觉得自己在男友眼里只是个笑话,便一而再再而三地向男友讨方法,男友不胜其扰,终于使出了杀手锏“你再纠缠我,我就把你的裸照发到网上去,给叔叔阿姨一个惊喜!”

韩某被前男友的威胁吓住了,如果裸照被公开,她就没有脸活在这个世界上,更没有勇气去面对自己的父母。本来面对这种威胁,她可以选择报警,但是她没有!因为前男友的父亲是警察,前男友曾经说过,随便她去哪里告,如果告不成,不仅她有危险,她的父母也脱不了关系,她的母亲也劝她不要报警。2019年10月28日,韩某选择了轻生,吞下了200多片药。

在女儿轻生以后,区女士才清醒过来,可惜这时候报警已经晚了,女儿永远不会再醒过来。事情被曝出以后,韩某前男友的父亲终于站出来发声:“我确实是警察,但是只是一名普通民警。既然事情已经出了,不管是法律责任还是民事责任,我们一律承担,绝不回避!他(韩某)只是口头上的威胁,并没有真正意义上的行动!”

韩某轻生以后,前男友郑某已被刑拘,近日,福建省长乐法院已受理被告人寻衅滋事罪一案。律师对此案的判决结果并不乐观:“如果没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情节,被告人或将被判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管制。”如果真的是这种结果,可能很多人都不能接受,但法律就是法律,郑某的行为是精神上的打击,虽然女生的死亡跟这种打击息息相关,但心理素质差也是潜在因素之一。

个人看法

单从郑某的恶劣行为来看,判他个死刑也不为过,这种渣渣确实应该拉去做肥料。但能给他定的罪名也只能是寻衅滋事,我国的法律里没有“恐吓罪”。希望所有的女生在交男友的时候都能洁身自好,不要玩得太过火。如果受到类似的威胁要第一时间报警,选择忍气吞声只会助长对方的嚣张气焰。


各位网友,你们有何看法呢?

2022-04-05

说实话,对于这种丧心病狂的渣男,真的希望他能遭受最严厉的法律制裁。但是,在先行法律框架下,并没有所谓的“威胁致人自杀罪”,对于这种单纯的威胁行为,只能定以寻衅滋事罪。因此,判决结果只能让人一声叹息了。

据报道,2019年10月28日,22岁的大四女生韩某吞下了200多颗晕车药,倒在了宾馆的房间内,被人发现后送医抢救,但是经过近20天的救治,韩某的生命依然没有能够被挽回。
而在韩某轻生前的10月17日,韩某的前男友郑某某曾给其发来几张被称为是韩某的裸照,并且表示要'我马上把你的裸照放到学校论坛里,明天我就去查你爸妈,给叔叔阿姨一个惊喜'。
韩某的家人在事发后认为,韩某选择轻生和郑某某发裸照威胁有很大关系。

当然,郑某仅仅实施了威胁行为,并未直接实施杀人行为,韩某终究是自杀的。韩某自杀虽然与郑某有事实上的因果关系,但却没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因此,对郑某只能定以寻衅滋事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17修正)】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二)……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不得不说,对于一条鲜活的生命来说,仅仅五年的有期徒刑,实在是太微不足道了。

2022-04-05

一个渣仔更无赖又无耻,受法律惩治罪有应得。一个于渣仔混在一起还死死相恋的女生,是非观念缺失,没有自尊自爱和自强自律。没有处事能力且心里翠弱的女生是自毁的主要因素。

2022-04-05

这一事件发生在去年年底,福建长乐一大学女生遭男友威胁(曝光裸照),不堪压力,选择服药自尽,女孩的母亲按女儿生前遗愿捐献全身器官。

正值花季少女,未来可期的年纪,因此而死,实在觉得惋惜,对前男友可恶行径令人痛恨。

近日,这一事件再次回到网友的关注中,源于女孩的前男友以寻衅滋事罪被公诉,目前女方家代理律师表示:若无严重破坏社会秩序情节,被告人或将被判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管制。

说实话,个人觉得这个判处太轻,可无奈的是虽然女孩之死源于男友的威胁,但其中女孩自身的脆弱仍是主要的原因。

怪就怪,最初女生受到威胁时没有及时报警,否则当初警方介入,未必女生会一直担忧、恐惧,直到不负重压,选择自尽。

将目光转移到去年,简单回忆下事件的经过

据悉,起因源于受害的女生发现男友劈腿,因女生将男友可耻的行径曝光在微博上后,遭男友威胁。

受害女生与男友由网游相识,在交往中相爱,女生发现男友劈腿的行径后比较愤怒,但原以为分手就已然结束的事情,却在分手后遭到男友的威胁。

男友称:自己的父亲是当地警察,正在调查你父母的信息,并严明要将女生的裸照曝光在她的学校,并送给女生父母一个“惊喜”。

女生在恐惧中,向学校及父母求助,后来考虑男生的父亲关系,担忧女生在受到额外的伤害,因此将报警的念头压了下去。

就这样,因为此事没有彻底的完结,时不时男生的威胁,时不时自我的恐惧,担忧一旦照片曝光后自己的处境,最终在恐惧与压力下选择了服药自尽。

事后,男方父亲表示:自己只是普通警察,既然事情发生,不管是法律责任还是民事责任,我们一律承担,绝不回避。但,我孩子只是口头威胁,并没有真正意义上的行动。

事情到此,就回到了开头对男方提起公诉的状态。

对此事件的反思

个人认为对此事应该引以重视及反思的地方有三点:

一是,年轻人相爱无错,发乎情止乎礼的亲密也可理解,然而出于对自己负责,出于对彼此的尊重,不应该对亲密及隐私的地方进行拍照,因为留下这个,很有可能就会带来伤害。无论是情感出现问题,还是无意手机丢失或账号被盗,都很可能对自身带来难以想象的伤害。

二是,受害女生的父母在处理这事件中存有一定的问题,担心女儿受到后续伤害的心是好的,但更要知道保护自身及家人最好的武器是法律,若早些警方介入,或许就不再是这个结局。

三是,无论男方父亲如何解释,该承担的责任不是你逃避不逃避的选择,而是法律面前你想逃也逃不掉。依据男生的言语,即便你是普通警察,想来在很长一段时间,男生很可能多次用你的身份进行过炫耀与威胁,这就是家长的问题,家长对此也存有责任。

这一悲剧的发生实属可惜,但希望我们能从中得以启示与警示,以此避免类似悲剧在生活中再次发生。

2022-04-05

这个女生应该敢做就敢当,怕啥,直接报警不就得了,何必轻生就这样轻生了对得起你父母好不容易把你抚养长大成人吗?,让你父母还怎么活,

男的威胁女生不管你只是嘴说说而已,没行动,饭可以乱吃,话不能乱说,何必要在一棵树上吊死了,强留的瓜不甜

2022-04-05

我是@荔枝蜜姐

看到这样的事情发生,心里好心疼那个女生。

对于那个禽兽不如的渣男,如果法律允许,碎尸万段都不为过!

而作为渣男的父亲,居然说出来只是威胁没行动这样混账的话来。

这就难怪渣男有这么恶毒的做法。

这么混蛋的父亲才养出来这么混账的儿子。

看他轻描淡写说出的那句话,就该被凌迟处死!

可怜女孩以及女孩的父母!真想能够给女孩妈妈一个拥抱,让她在我怀里哭到天昏地暗来疏解一下难过到想死的心。

女孩们啊!女孩们啊!

无论多爱一个人,都要记得爱护自己啊!多看看法律法规,遇事用法律保护好自己!千万千万不可轻易放弃自己的生命!那是多么珍贵的生命啊!

你不能让混蛋得了世界。你要活得比他更好!才是你最正确的选择!

愿天国的你,指引世间的女孩不要再重蹈你的覆辙。

愿女孩父母早日走出阴霾。重回生活的平静。

阿门!

2022-04-05

成年男女在恋爱期间,你侬我侬,可能会留下不少“甜蜜”照片。

而有些男性利用男女之间“性话语权”的不平等,一旦分手就利用这些不雅照片来报复、威胁女方

这种做法不仅是道德所不容,而且还可能涉嫌触犯刑事责任

下面,我们来回顾下事件的概要

【地点】福建省长乐市

【人物】一名女大学女生韩某

【起因】其前男友郑某逼迫女生分手

【经过】为达分手目的,郑某以公开裸照的方式威胁韩某,女生承受不了巨大的精神压力便选择轻生

可事情发生后,男子父亲称,儿子只是口头上的威胁,并没有真正意义上的行动

【结果】该女生不幸身亡

笔者有话说

1)言论“暴力”要挟,致他人精神崩溃死亡,也是必须承担法律责任的。很多时候,带有威胁性的言论,其杀伤力可不比行动差。这可不是能够脱罪的借口

2)建议女生在交男友的时候,能够洁身自好一些。否则,遇到像这类“渣男”,可能会让自己受到很大的伤害

3)此外,女生们如果有受到类似的威胁的话,要在第一时间告知父母,实在不行就要报警,让其接受法律的制裁

对于这个事件,大家的看法是怎样的呢?欢迎下方留言评论互动哦

2022-04-05

这种情况怎么能轻易妥协呢?这样下去只会成为被他宰割的羔羊,遇到这种情况可以向公安部门求助,寻求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取好证据的前提下可以想向法院提起申诉

口头威胁难道不是威胁吗?非要等到实际发生了才算是威胁吗?面对面的说出那种话,就是威胁,后果很严重,脆弱的人大有人在,那是天生的性格,不是谁的内心都强大的,不然不会有那么多感情受伤的人选择自杀了,责任就是责任,不能找借口。

2022-04-05

这个问题已经是违法了,一个是个人隐私泄露,另一个是威胁胁迫,这就不是普通的恋爱分手关系了,就男方父亲说之口头没有行动,这要看泄露与否,如果没有泄露也形成了威胁,这也要报警处理。女孩子,首先在恋爱期千万不要因一时的欢心允许对方拍照,给自己造成不好的后果,还有在恋爱时一定要多审视对方的人品,最重要的不要轻易和对方发生关系,要学会自重自爱和保护自己。

2022-04-05

女生:对其遭遇深表遗憾和惋惜。现在对往生者说什么已经没啥用了,只能分析一下行为,对其她姑娘有所帮助。洁身自好,自尊自爱,是最基础的。有些事情,做了会有什么后果,需要清醒的认识,自己的底限一定要坚持。出了事情,一定要用正确的方法处理,无论什么时候,父母一定会站在你的身边。面对不法行为,一定要保留好证据,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任何情况下不要选择轻生,这是让爱你的人遭受极大伤害,而对不爱你的人毫无影响甚至拍手称快的事儿,而且极其的不负责任。

男生:我想说,有些事儿,很刺激,但是要承担很重的后果。如果你没有成熟到能完全控制你的行为,请不要做那些出格的事儿呢。一旦做了,请妥善处理。感情的事儿不能勉强,追求的手段也要合理合情合法,违法行为一旦做了,就要承担法律后果。女生和你有过一段时间亲密关系,而你的行为让她没有了生存下去的勇气,你的良心不疼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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