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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借车自己怕出事故,以一元钱的价格租给朋友。出了事朋友赔偿不起自己需要负责吗?

朋友借车自己怕出事故,以一元钱的价格租给朋友。出了事朋友赔偿不起自己需要负责吗?
2022-04-05

不管是否租赁给对方,对方发生车祸自己都附有连带赔偿责任(主要是受借人或者受租人有可能酒驾,毒驾。有精神病始。有驾车期间发生身体疾病的可能。无驾照或有驾照未驾驶过车辆。有驾驶车辆但对该车型不熟悉,操作不了解等会发生交通事故的可能性)。在对方无力赔偿的时候是需要先由你进行赔偿的(并且私家车是不能租赁的)。

个人不建议借车给朋友,往往友情止于借东西,如果担心抹不开面子,可以去改装车的店给车辆进行指纹识别改装,只有录入自己或者家人的指纹才能开启车辆的供电系统,给车辆打火,如果朋友要借车就需要连人一起借才行,大概费用差不多3000元,比出事了赔偿要少(尤其朋友借车后酒驾毒驾保险公司是不赔偿的)。

普法时间到了!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并适用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确定其相应的赔偿责任:

(一)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机动车存在缺陷,且该缺陷是交通事故发生原因之一的;

(二)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无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

(三)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因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等依法不能驾驶机动车的;

(四)其他应当认定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过错的。

扩展资料:

《侵权责任法》第五十条规定,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等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

朋友之间借车发生交通事故车主不用承担赔偿责任。

现在大家的生活水平都提高了。几乎家家都有小车。难免在生活中会存在朋友暂时借一下车,有的时候大家心里就犯嘀咕。万一出了交通事故,我会不会也要承担赔偿责任呢?今天我就告诉你,

只要掌握以下知识,你就不用承担赔偿责任啦,让我们大家共同认真的读一遍吧。

1、 关于交通事故责任方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119条的规定,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

通过这一条我们应该认识到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驾驶人才是交通事故的当事人。所以作为车主来说,你不是当事人。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如果我们去理解这一条的话,车主应该不承担事故责任。事故责任已经非常明确的法律条文上说是由驾驶员来承担的。

2、关于赔偿责任这一块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49条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通俗的讲《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已经明确规定了,是由使用人来承担赔偿责任的。但是里面也有一点,就是作为车主来说,你对交通事故的发生有没有过错呢?如果有过错你就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没有过车你就不承担赔偿责任。

那这个过错指的是什么?重点.重点.重点。

1、关于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认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就有明确的规定。第一个第一种情况。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机动车存在缺陷。

这条主要指的是什么话?就是你明明知道你的车辆没有刹车了,你把车辆借给你朋友,朋友由于没有刹车而发生了交通事故。或者你明知道你的车辆灯光不全,晚上把车辆借给朋友了。朋友由于视线不好发生的交通事。

2、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没有驾驶资格的这条话,其实很好理解,就是你明明知道你的朋友没有驾驶证,你把车借给他,让他去开车,发生交通事故的话,你肯定要承担赔偿责任的。所以说朋友借你车的时候一定要搞清楚他有没有驾驶证啊,既然是朋友,我相信你肯定是知道的,但是有一点,有的朋友因为喝酒驾驶证被吊销阶段你是不知道的,他的驾驶证已经被吊销了,你又把车辆借给她,如果出现这种情况,你要证明自己不知道。

3、最后一种情况就是你明知道他喝酒或吸毒,把车借给他。这主要体现在,你们大家正在一个桌上吃饭啊,大家都喝了酒你把车钥匙给了你朋友。出了门儿出了交通事故。那你肯定是要承担赔偿责任的。

只要你掌握学习上面的法律知识。你就放心大胆的把车钥匙借给你的朋友。你不会承担赔偿责任的。

你认为我说的对不对?你会不会把你的车钥匙借给你的朋友?可以在评论区留言。谢谢大家!

2022-04-05

没有经过工商登记和审批,就经营出租车辆业务,属于非法经营,超出了投保时确定的“家用”用途范围,擅自变成“经营”用途,出险几率增大但没有多交保险费,这样保险更不会理赔啦。

其实你只要车辆没有故障(如刹车没有不良、车灯没有异常、没有其他明显影响驾驶安全的车辆状况等),交强险买全了,知道对方有驾照……满足了这几个前提,你借车给他,即使他开了出事了,你自己一点责任都没有啊。

又何必多此一举,搞个什么一元租给他呢?


2022-04-05

无论是出租还是借用,只要出借人没有过错,那么便不用承担赔偿责任。

如题所述,甲有一辆车,虽然不是什么豪车,但也是他拼搏半生的财富积累,他自己敝帚自珍。某天,甲的朋友乙找到他死缠烂打,硬要接他的爱车一用。甲百般推脱,无奈乙的脸皮实在太厚,还是使劲地软磨硬泡。甲无可奈何,只得答应把车借他。

但是,甲似乎耳闻把车借给别人,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好像自己也脱不了干系。于是,他非要乙给他一块钱租金,等于自己是把车租给他的,而不是借给他的。乙想着区区一块钱也无伤大雅,便非常轻蔑地扔给他了。

没想到,甲的担心果真不是多余的,乙真的开车造成了交通事故。那么,甲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呢?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当机动车的使用人并非是所有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原则上应当由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不用承担赔偿责任,除非是他具有过错。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四十九条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因此,只有乙并没有驾照、酒驾、毒驾等不适宜开车的情形的,甲无论是把车借给他还是租给他,都不具有相应过错,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2022-04-05

这是很多车主都会头疼的问题。

如果是一元的价格将车租给朋友,还不如直接签订借用协议,将车借给朋友。

因为在很多保险公司的理赔规则中,出租车辆属于从事营运,是私家车商业险的免赔事由之一。

与朋友签订借车协议或朋友出具借车承诺需要包含至少以下内容:

1、不能利用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2、不能酒驾,毒驾;3、不得超员或从事营运活动;4、不得将车辆转借或出租;5、保证车辆状况良好方可上路行驶;6、在借用期间的违章记录,由借车人负责消除;7、还车时间;8、违约或赔偿条款。

2022-04-05

以一元钱的价格自己的车租给朋友,笔者认为,只要没有过错,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

许多人,包括法律人在认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时,往往忽视一个重要因素,即车辆是营运车辆,还是非营运车辆,民法典对两种不同性质的车辆在承担承担上有不同的规定。

可以肯定认为,非营运车辆出租、借用发生了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无论租赁费用的高低,不影响责任的承担。以一元钱的价格自己的车租给朋友,一般情形下,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

何谓特殊情形,即出租人、出借人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特殊情形是指出租人、出借人存在过错,下列情形可谓“过错”:

  • 明知使用人没有相应驾驶资质;
  • 机动车没有年检,或者是拼装、报废的;
  • 机动车没有办理交通事故第三者责任险,即交强险;
  • 出租、出借过程中,交强险已经逾期,没有提醒办理,或者确认办理的。

司法实践中,对相应的赔偿责任可能存在错误的认识,主要表现在保险问题的认识上。有人认为,出租、出借人需要对整个事故承担相应的责任。该认识扩大了出租、出借人的过错的认定。该观点如果成立,出借、出租人投保再多,可能仍需要承担责任。一般认为,以交强险的范围认定过错为宜,即出借、出租人交付车辆时交强险没有逾期,以及在随后的使用过程中确保使用人缴纳了交强险即可,如果没有尽到该义务,应当在交强险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徐剑随笔,仅供参考。

车这个特殊工具,因为能用车的人一般都是成年人具有对自己行为负责的视为门里的,就应该谁用谁负责,哪有别人为一个有行为能力的人犯错买单的道理?哪有你用我负责这个道理,我都不知道这么简单的道理这些知识分子专家是怎么想的,居然给车主摊上责任了?

2022-04-05

自己也就是车辆所有人是否需要要承担责任,与租还是借无关。而且,你的朋友也不是必须要自己赔偿。


正常情况下,出了事故其实可以先让保险公司在保险金额范围内赔付,不足部分由侵权人也就是你朋友赔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明确规定,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为什么说是租还是借没有影响呢?也是《侵权责任法》明确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那么,什么时候你也就是机动车所有人需要承担责任呢?法律规定是如果你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要承担相应责任。

怎么认定你有过错?主要就是指你知道对方无驾驶证依然出借、知道车子有安全故障依然出借、知道对方有饮酒等不适合驾车的行为等依然出借车的。

如果都没有,你不需要承担责任。


如果保险公司拒赔或者对方只起诉了侵权人,可以请法院增加保险公司做共同被告(有异议)。

2022-04-05

出租肯定是不行的。

出借,只要证明你无过错,法律上也不用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所谓无过错,指车况需良好,你朋友需有驾照,能合法驾驶,比如当时未饮酒等等。。。

交强险和商业险跟车绑定,肯定会被使用。

2022-04-05

租?你有营业执照吗?耍小聪明吗? 出借车辆方在过错范围内承担责任,无过错的 驾驶人无法承担责任的 车辆所有人承担垫付责任 然后向驾驶员追偿。

现实中,经常会遇到朋友借车的情况,借害怕发生事故牵连到自己,不借害怕朋友不愿意。那么,面对这种情况,到底该怎么办呢?我的建议是,在完全理解自己把车借给朋友这一行为的法律意义的基础上再考虑是否借车。

根据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有车辆的实际控制人承担责任,出借人或者出租人不承担责任。法律做如此规定的原因是考虑到,车辆一旦外借就不受出借人的实际控制了,此时只有规范借车人的行为才能最大程度上避免事故的发生。如果借车人发生交通事故让出借人承担责任,对出借人显失公平。

本案中,如果你的朋友开你的车出事,一般情况下你是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的。但是,有一般就有例外。如果你在把车借给朋友时存在过错,那么你仍然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这些例外包括,你明知你的朋友没有驾照或者驾照已被吊销而仍然把车借给他,你明知道自己的车辆存在安全隐患而把车借给他。

但是说实话,现实中我们很难开口检查朋友的驾照,也很难做到在把车借给朋友之前做一个全面的车况测试。因此,为了自己也为了他人,借车还是慎重点好。

以上,希望能够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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