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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碎尸案,在家厕所碎尸30小时,他的两个女儿为什么没有发现?

杭州碎尸案,在家厕所碎尸30小时,他的两个女儿为什么没有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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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碎尸案,在家厕所碎尸30小时,他的两个女儿为什么没有发现?

题主问题的核心是杭州碎尸案件,在家厕所碎尸30小时,他的两个女儿为什么没有发现?首先来女士的大女儿已经结婚了,所以没有和父母一起住,而且最后报警就是因为在7月6日,公司打电话给紧急联系人,也就是他的女儿,表示说她母亲,没有来上班,所以才会他们才会选择报警,来女士的大女儿确实不知道,这个实际无可厚非,因为本身不在一起住的,结婚之后肯定是要去男方家里面的。



再者就是小女儿的我觉得肯定是会听到动静的,不过我们根据这件事情过程来看,如果许某某也就是来女士的丈夫,如果提前没有准备好,确实不会做的这么滴水不漏,警察如果不去化粪池调查,差点许某某就蒙混过关了,可见许某确实对于这件事情处理的确实很完美。

而小女儿在家,一共也就55平方的房子。所以听到肯定是正常的,许某某估计早就准备好了一定量的安眠药,所以女儿睡的比平时要更死一些,这才会开始实施自己的计划。



首先可以确定的是来女士是在7月5日被杀害,而且当天他们家用水量2吨,可见许某某冲洗的是多么的干净,以致于警犬都没有发现。我们也知道在外人眼里面,他们夫妻虽然是半路结识的,但是感情很好,大女儿在采访的时候还在说,许某某为人不错很有礼貌之类的,所以其实从刚开始报案的几天,确实他们不会怀疑,而是随着时间的推移,慢慢更多的事情显示来女士,肯定不会来开家,所以肯定是熟人作案,剩下的只有许某某的嫌疑最大才开始怀疑。

简单一点来说就是来女士大女儿和父母没有在一起,而且大女儿在6日才有接到自己母亲没有去公司上班的消息,才有报警,所以许某已经处理好了,即便是去了母亲家也不会发现,再者就是在他们眼里认为许某肯定是不会的,毕竟现在说出来估计很多人都不会相信自己的丈夫把自己的妻子分尸。



观点和看法:

最关键的30个小时,手机最重要的就是许某作案的几个小时,天衣无缝,滴水不漏的背后是许某的长期计划和安排,包括监控的盲目,再者就是对于杀害之后的处理方式,以及不发声异响,不让女儿发现,不让邻居发现,不让警察发现等等,这些实际可以看出来许某的心思缜密,确实说起来不像是一起普通凶杀案,而且犯罪嫌疑人确实反侦察的能力很强,所以身边人没有发现很正常。


回答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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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04

其实,本案的这对夫妻,是凑拢班子,都是离异的二婚男女,来女士是先与许某某勾搭在一起,与前夫离异以后,才和许某某结成百年之好。

来女士,生前与前夫育有大女儿,大女儿判给前夫的;小女儿今年才11岁,三人有个新家庭。

婚后,许某某的户口,关键政策才从外地迁入江干区四季青街道,外地女婿摇身一变,成了杭州的乘龙快婿,改变了许某某历来不如意不得志的人生,平常钞票不够用时,都是往来女士拿的,毕竟其手头有上百万元的拆迁款,又是退休以后打了一份工,经济条件较为宽裕。

来女士生前,许某某曾提出让来女士名下,另外一套正在装修的100余平米的房屋,给他与前妻所生的儿子作为结婚用房,有自己亲生女儿的来女士未答应许某某这个不合常理的要求。

对此,许某某怀恨在心,为了霸占来女士的房产和银行存款,就实施了残酷的杀人碎尸行动,让来女士活生生的一个人,竟然成了碎肉,骨骸被其抛弃他处。

许某某作案时,肯定是瞒着小女儿的,也不可能将来女士的尸体让其女儿发现,因此,在碎尸过程中,避开了小女儿,小女儿应该是不知情。

网络上有些推文许某某威胁小女儿不能将其此事说出去,甚至对其打了镇静剂,可能性基本上是可以排除的。

许某某利用以前做过鱼粉生意的知识,可能使用了某种化学药品,将来女士的身体组织捣鼓成了碎沫,利用厕所的下水道,迅速冲进了化粪池,部分骨骼被其带到室外后分散抛弃。

江干公安利用杭州公安警务操作系统数据研判优势,提高监控画面锁定来女士于7月4日17时04分,与其小女儿乘坐单元楼电梯回家后,未再次离开小区楼,为案件侦破指明了方向。

在获知许某某家某天用了将近2吨自来水的数据以后,则集中力量对抽取的38车粪水进行冲洗和筛查,发现有疑似人体组织,经DNA检测确定来女士的人体组织,案件遂告侦破,许某某被执行刑拘,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2022-04-04

杭州碎尸案,在家厕所碎尸30小时,他的两个女儿为什么没有发现?这个问题最有讨论价值的是他的小女儿为什么没有发现。因为他的大女儿(继女)已经出嫁了,没有和他们住一起,母亲出事后的第二天7月6日,她才得到母亲“失踪”的消息,因为母亲没去上班,母亲单位打电话通知她的,大女儿报警。

许某的11岁的小女儿和父母许某、来女士同住在一个55平米的小房子里。7月5日她的爸爸就在这个房子里把妈妈杀死了而且在厕所里用了30多个小时去碎尸,她为什么不知道呢?

分析如下:

最可能的原因就是许某在杀妻子前,把安眠药放到她们母女吃的食物里。那天下着大雨,母女早早入睡,许某就在妻女熟睡后把妻子杀死,具体怎么杀的?这个很简单,用枕头闷死,或者衣物绳子勒死都有可能。

杀死一个毫无反抗能力的熟睡的女人,对许某来说易如反掌。所有的声音都被外面的雨声淹没,街坊邻居们谁也没听到有什么异样的声音,小女儿在熟睡。

杀死妻子后,许某会把妻子的尸体先藏起来,床下应是不错的选择。他这时不会把妻子放在卫生间更不会去碎尸。因为大晚上的不开灯根本看不到,没法碎尸;另外,长时间开灯会被邻居们看到,引起怀疑。

整整一夜小女儿都在安然入睡,天亮送走女儿。据警方披露小女儿被许某支走了。这时邻居们也陆续上班出门。许某开始继续作恶,他把妻子碎尸后,把碎肉丢进马桶冲走,整整用了两吨水。这中间用了30多个小时。小女儿30多个小时都在外面?不得而知。

后来有媒体到来女士家里采访时,小女儿说她爸爸上班去了。他小女儿说,妈妈不见那天的晚上她也在家,但没听到任何动静,她还隔着门告诉记者,“姥姥叮嘱她不能开门”。而事实是许某小女儿的姥姥和姥爷都过世了。明显她说谎了。

很可能是许某提前交代好的。许某会伪装心思缜密,有很强的反侦察能力。女儿这边定是做足了功课。

那天许某把一切都处理的干干净净。后来警方调查,就连敏锐的警犬鼻子也没有闻出异味。许某能做到这地步得需要多细心。

说实话这个许某把整个犯罪过程做的近乎完美。事发后积极配合警察寻找妻子,提供一切“线索”(假线索蒙蔽)淡定地和邻居打招呼。可是再完美的谎言都有漏出破绽的那一天,“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

而正是因为那两吨水的损耗,让案件有了新的进展。

警察去化粪池搜索,多辆吸污车同时作业,在38车粪水提炼里,警察发现了东西装进一个黑色塑料袋,经DNA鉴定这些碎肉是来女士的,许某作为嫌疑人被强制拘留。

如果没有来某大女儿的报警,没有警察夜以继日地调查,恐怕来某谋杀案就永远沉入大海了。

许某落网,不止一次说:“我女儿怎么办?……”可是早知今日何必当初呢?虽然许某和来女士是半路夫妻,但就算看在十几年夫妻的份上,看到共同女儿的份上,也不应该下狠手啊,许某作案前三思再三思多想想自己女儿,也许就不会如此了。更让人担忧的是他的小女儿,自己的亲生母亲被亲生父亲残忍杀害,一辈子的心理阴影。而许某也终将会得到法律的严惩。

总结:许某碎尸过程,他的大女儿已婚在老公家住,一无所知。对于他的小女儿,许某一定不会让她看到,心思缜密的他不会让更多的人牵扯进来,这样更容易暴露,所以对小女儿选择下药和支走,无论如何不会让她成为目击证人。

2022-04-04

首先大女儿是来女士和前夫所生,且已成人不和他们在一块住。来女士不见也是后面才知道的,所以根本不可能发现碎尸痕迹。

小女儿据嫌犯供述,分尸的时候将小女儿支出,所以也不知道这个分尸过程。



根据后来报道来女士和这个嫌犯以前有过恋情,各自结婚又离婚。根据来女士的前夫所述,来女士为了和他离婚打了两场离婚官司,而且扬言不离婚就把钱花光,并且网贷。


与此同时嫌犯也是威胁前妻离婚,并说出不离婚让你活不了的话语。据知情人张女士的介绍嫌犯是个斤斤计较的人,嫌犯曾向她借钱,当时不能按嫌犯要求的金额给他,这个嫌犯直接挂断电话。在一年之后,相见还对此耿耿于怀,并嘲笑张女士小气。可见这个人是个记仇极深的人,而且善于伪装。从他面对镜头的坦然,还引导警察往失踪方向想,足以看出这人之阴狠。所以这次谋杀可能是早有预谋。


一个人在处理分尸之后,竟然可以把现场处理的这么干净,并且装作没事人一样,这不能说内心强大了,而是内心扭曲。


据周围人供述,双方表面上是比较恩爱的。来女士在婚姻重组后肯为其生下一女儿,也表示他们不是随意凑合。

两套安置房,嫌犯想把其中一套给自己当婚房,来女士不同意,于是矛盾滋生。从前面张女士的供述的知嫌犯是个斤斤计较的人,周围邻居对于嫌犯的印象也是一个不爱说话的人。可能就是这样一个性格原因让嫌犯走上了自我的矛盾,他认为来女士理应把一套安置房给儿子当婚房,但事与愿违。纠结、矛盾让犯罪的念头在他心中滋生,最终走上不归之路。



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当时要不是非得和前夫离婚也不见得遭来杀身之祸,留下年幼的女儿怎么办?

来女士的前夫和大女儿表示愿意当其监护人,最终是否可以成为监护人还要得到其亲属同意。

更重要的是谁来陪这个小女孩走出这段阴影,对于成人来说这段可怕的经历都是难以接受的,何况一个小女孩。加上媒体的报道,这件事情的影响将被拉大,小女孩的未来之路该怎么走?

2022-04-04

按照一般犯罪心理,嫌疑人作案后第一时间会处理尸体,且时间不能过长,许某某的碎尸时间肯定用不了30小时。

这种判断与两个因素有关,一是许某某经过了长时间的策划和预谋,二是许某某之前有屠宰方面的丰富经验。

关于许某某是否有预谋,这个警方已经给出确切答案。如何作案、分尸/抛尸、应付各种询问,他都做了精心安排。

在接受采访时,许某某表现的镇静自若,就是源于他对作案过程的自信。虽然也有不自然神态,但还是心存侥幸。

有媒体报道,许某某的作案工具都是在事发前用现金购买的,如粉碎机(绞肉机)、手工锯及各种清洗剂等。

也就是说,他在作案前已将大部分可能性都考虑了,当然如何分尸是其中最关键的一环,不能留下任何证据。

如果一件事情经过了长时间精心策划,只要中间不出岔子,做起来应该是得心应手的。许某某的作案正是如此。

再一个是许某某以前在上海开过养殖场,经常宰杀鸭子等家禽,他很清楚怎么做,才能让现场不凌乱且证据少。

鸭子虽然要比人小很多,但不少结构与原理是相通的,如怎样放血,如何骨肉分离,怎么清洗以及绞肉等等。

有了长时间的准备和丰富的宰杀经验,许某某就只等哪天动手了。

7月4日下午5点多,监控记录下被害人的最后身影,在51小时后的7月6日晚8点,被害人大女儿与许某某一起报警。

被害人失踪后,许某某声称5日凌晨(4日晚)1点半妻子还在睡觉,等到5点半人就不见了,他为何强调这两个点?

因为这个时候的被害人确实已经“消失”了,也就是说许某某4日当晚就完成了作案和碎尸,自然包括清洗现场。

被害人不高且比较瘦,体重应该有80斤,按人体结构划分,血液和骨骼有22斤,剩下的就是所谓的人体组织。

对于一个有预谋的嫌疑人来说,处理这样一具尸体应该不太费事,人体组织搅碎之后完全可挪开马桶冲走。

骨头则可以截断包好,择日分批在外面抛尸。许某某让小女儿打电话询问被害人大女儿时,他已完全处理妥当。

也就是说,在7月6日傍晚之前,许某某还在陆续抛尸和清理厕所,直到他认为一切很完美时,才通知家人失踪一事。

由此可见,在这数十个小时内,许某某的作案和分尸应该就在4日当晚,天亮前应全部结束,之后就是清理现场。

从时间上来讲,许某某行凶和碎尸的时间可能只有几小时,他应该把大部分时间用在清理和抛弃骨头上了。

那么,小女儿当晚在家,为何没有发现异常情况呢?据警方披露,许某某在分尸前将小女儿支开了。

但没有说具体支到哪里去了,最大的可能应是支到她自己的卧室了。如果是白天支开到外面,则会露出马脚。

具体如何目前还不得而知,但可以肯定的是,小女儿当时被支开了。

再看大女儿,大女儿是被害者与前夫所生,并没有与被害者和许某某住在一起,她不知道是很自然的事情。

在许某某处理妥当后,也就是7月6日傍晚,他指使小女儿用被害人的手机给大女儿打电话,询问被害人下落。

直到这时,被害人大女儿才知道了母亲“失踪”了,随后她与许某某报警。

起初大女儿怀疑是许某某干的,但许某某早有预案,立即表示出10万元征线索,这才打消了大女儿的怀疑。

纸里包不住火,最终警方还是在厕所马桶处发现重要证据,随后打捞化粪池,最终得到人体组织,经DNA检测,嫌疑人正是许某某。

综上,许某某在碎尸时,小女儿被支开,大女儿在她家不知道,所以二人都没有机会发现许某某的犯罪行为。

忽悠一个11岁的孩子其实并不难,难就难在处理尸体产生的那种腥味,这个才是最难的,其实白天处理尸体,把孩子支出去一天不回家这个难道并不大,但是一天时间把整个尸体处理的干干净净不留痕迹,这个不是一般人能做的,这也说明了他在就在寻找短时间内不出门能快速处理尸体不留痕的方法。

死者的大女儿已经结婚,并没有跟死者他们住一起,只有11岁的小女儿跟他们住在一起,一家三口生活,11岁的孩子睡眠质量好的,一般的小动静不会容易惊醒,如果在孩子身上使用一点点安眠药,那就更不可能惊醒,嫌疑人杀人就不会造成孩子的发现,更不用说不住在家里面的大女儿了,这是肯定发现不了的。

晚上不处理尸体,因为晚上处理容易制造出来一些动静,大半夜的这些动静很容易会被一些人记住,一旦后面查起来就容易被怀疑,所以只能白天处理尸体,白天处理尸体造成的动静其实很容易被别人当做做家务来对待,根本不会怀疑有什么特殊的不对劲的地方,尸体死亡几个小时就会血液凝固,所以血腥味会小很多。

但是并不是说没有,只是小很多而已,而白天把孩子支出去并不难,等孩子出去了才开始动手处理尸体,因为这是早有预谋的杀人,所以怎么快速不留痕的处理尸体其实早就想好,按照计划的步骤进行就可以了,不过工程量的确巨大,也肯定会拿过家禽的肉来试过方法是否可行,他能快速短时间处理尸体这个不奇怪,毕竟计划准备了那么长的时间。

掩盖处理尸体产生的腥臭味,这个才是最有难度的,血液凝固所以不会产生喷溅物,在地上铺上一层垫子,这样地上也不会有身体组织留下,气味这个东西怎么处理,这个就真的不知道了,有可能会在网上找到方法的吧,反正如果有计划的行为,这些其实都是可以完成和掩盖的,没有十足的把握他怎么可能会动手,既然敢选择动手了,就说明他准备好了,有很高的把握不被发现,只是再周密的计划都会有漏洞,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2022-04-04

杭州碎尸案经过二十来天的发酵引来了各界人士的大量关注。

其作案的残忍程度就不说了,为什么能够将一个那么大的尸体一夜之间处理掉还没留下任何蛛丝马迹,其中太多的未解之谜让大家不解。

可能碎尸并没有用到30个小时,犯罪嫌疑人许某应该是经过长时间的准备,在万无一失的情况下动手的。

选择在下大雨的雨夜杀人,肯定是连夜处理掉了尸块和其他的痕迹。

网传后来其小女儿上厕所发现有血迹,而误以为父亲许某在厕所宰杀鸭子。甚至还用手机拍照了。

关于小女儿为什么没发现,11岁的小女孩肯定不会有怀疑父亲杀害母亲的能力,也很容易被亲近的父亲蛊惑误导。甚至在杀人现场,小女儿或已被父亲许某用某种方式让其没有办法知晓。

关于大女儿为什么没有在第一时间发觉,因为作为正常人的思维都不敢往死亡那方面想。

而且父母平时也没有什么大的矛盾,甚至在报案后许某还主动出十万元悬赏费,这其中任劳任怨各处奔走寻妻的样子,还让人怎么去怀疑呢!

关于杀人碎尸肯定是在缜密计划之下完成的,然后通过避开监控的方式连夜抛尸,在天亮后回归正常以隐藏异样。

或许就像东野圭吾的《嫌疑人X 的献身》一样,根本就没有高超的技术,就是最正常的犯罪手段而已。

只不过我们现在还没能想到许某是用怎样的方式做到天衣无缝的,或许后期消息一出来,会惊呆众人吧!

2022-04-04

用过破壁机的都有体验,即便是榨杯西瓜汁,破壁机工作时那轰隆隆的声响,会让楼下的邻居误以为你在用电钻装修。

所以很多人很疑惑这位嫌疑人在毁尸灭迹的过程中,为什么瞒过了楼下的邻居,甚至连两个女儿都瞒住了?

01.先看看碎尸有多难?

人体的骨头非常坚硬,绝不会像你吃的鸡叉骨一样用牙齿就能嚼碎。绞肉机也不是科幻武器,不可能没有噪音还动力十足且容量足够大,能够悄无声息地粉碎颅骨盆骨股骨这些又大又硬的骨头。

很多网友提出嫌疑人可能使用了化学试剂,但是化学试剂中强酸系列属于管控化学品,需要企业在公安备案才能购买,个人无法购买。

即便是嫌疑人用非正常手段搞到手了,浓盐酸和浓硝酸一倒出来就是一股烟雾,自己都受不了。而且这么大的烟雾,领居们不可能闻不到,要知道平时中午炒个什么菜,楼上楼下包括对门的邻居都会闻到。

浓硫酸非常粘稠,密度又大,容易误伤自己。用强碱也很麻烦,常见的强碱都是固体,使用时还需要溶解。

所以嫌疑人应该没有使用化学试剂。结合嫌疑人的之前的职业,从事过鱼粉生意,他使用的肯定是自己驾轻就熟的方式。

02.有预谋的准备才是“瞒天过海”之法。

再说回嫌疑人生活的环境。首先,来女士的大女儿已经结婚,并未和来女士同住,那么在碎尸过程中大女儿肯定无法发现,她不是嫌疑人考虑的干扰因素。

嫌疑人碎尸过程中,最大的干扰因素是11岁的小女儿。所以,他在杀人前,肯定已经做好了万全的准备,每个步骤,每个环节,需要采取什么措施,需要用到什么工具,需要提防哪些意外,他应该在心里演练过无数次了。

因为让一个大活人短短30个小时,几乎消失于无形,这绝不会是一时冲动,而是万事俱备下的一次行动。

小女儿白天要上学,嫌疑人送小女儿上学后,家里就剩他一个人和尸体,他可以按照脑海里无数次预演的程序开始自己的表演。

晚上则可等待孩子熟睡后开始行动;不排除他给小女儿吃下安眠药,以保证晚上不被打扰,毕竟正常剂量的安眠药留在人体的时间不长,很快就能代谢掉,也无法通过血液检测出来。

结语:像这种手段极端的碎尸案,种种细节警方不会公布,而我们常人也不要妄加揣测,更不要为碎尸案的手法感叹。

碎尸只是加大了破案的难度,并未做到消声匿迹,它只是证明了人性的扭曲。而嫌疑人也无法逃出生天,他所做的一切都会付出代价!

当时他的两个女儿在哪里

1.首先大女儿已经结婚,已经有了自己的家室,案发时在自己家里,并不在母亲身边,再说大女儿是在母亲失踪后才发现不对去报案的,在此之前许某估计已经处理的一干二净了,连警方都一时没有发现现场的痕迹,更别说对于大女儿这样一个普通人了,由此可见许某的手段多么的熟练,做到了人不知鬼不觉,大女儿一开始也表示是有怀疑许某的,可是许某又提出了十万元的悬赏,这波操作实在是高明,成功的打消了大女儿的怀疑。


而妻子的表姐夫童某称来女士失踪后,娘家人就已经对许某有怀疑,对于普通人来说,找遍监控不见人,也没有出门的记录,那么与其最亲近的人自然只有丈夫许某了,他的嫌疑肯定最大,只是当时没有足够的证据,


报警人是来某的大女儿

也就是说假如大女儿当时没有来母亲这边没有发现母亲失踪了,估计许某会一直隐瞒下去,时间一长证据消失,那么一切可能无从查起,增加破案的难度,短时间肯定难以查处真正的凶手,任由许某逍遥法外,还顺其自然的会接替其他财产,我想许某的如意算盘也打得挺好,谁成想半路刷出程咬金,幸亏来某的大女儿报案了,许某也只能硬着头皮上了。逃跑更无从谈起,逃跑就意味着承认自己的犯Z事实。


2.小女儿当时晚上肯定也已经熟睡,估计什么都不知道,也被蒙在鼓里,而据悉许某也曾经支开小女儿,小女儿虽然才十一岁但是肯定也懂得很多了,妈妈现在出事了,而且凶手是自己亲生父亲,不知道小女孩会有多大的心理阴影啊。


3.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好在已经查出真相,许某也已经交代因生活矛盾而S害妻子,等待他的即将是法律的惩戒。

希望大家以后选择伴侣一定要慎之又慎,尤其是二婚情况等,大家怎么看呢

2022-04-04

杭州来女尸碎尸案已经大白于天下,可以说这个案件基本上已经告破,只是在寻找来女士的尸体在哪里?

这是一起有预谋的故意谋杀案,谋杀的凶手是同床共枕10余年的丈夫,来女士想都不可能想到的事情。

来女士的丈夫许某某确实的非常的歹毒,只是为了一些家庭的纠纷,为了一时贪财而屠财害命。这典型的是一个伪君子,而且也是一个渣男。所以对于女人嫁人别嫁渣男,小渣男耽误你的青春,大渣男会要了你的生命。

事情发生在今年的7月5号凌晨,来女士在熟睡中被其丈夫杀害,并且分尸抛尸。这种做法非常的残忍,而且也非常的让人胆战心惊。

究竟其丈夫许某某如何在家里的厕所碎尸30小时,而两个女儿却不知道呢?没有发现呢?

来女士今年58岁,1米58的个头,二婚家庭。有两个女儿,大女儿是玉前夫所生,目前已经出嫁,不在家里面居住。二女儿是与目前的丈夫许某某所生,已经11岁了,夫妻俩和孩子一起居住。

许某某在7月5日凌晨杀害来女士以后,开始进行分尸,对于脂肪类的软组织,通过下水道冲到化粪池里面。但软组织也有一部分小骨或者是脆骨,一时间内不能够再化粪池里腐烂。这也就是7月23日,为什么公安部门在化粪池里找到了来女士的体组织。

当晚下着大暴雨,对于邻居反映没有听到水流的声音,也属于正常的行为,毕竟当天来女士家里面用了两吨水。更何况属于下半夜更何况属于下半夜,一般人处于深度睡眠状态。月黑风高夜,正是杀人时。或者说邻居听到了水的声音,可是故意的隐瞒,怕惹祸上身。

对于分尸以后的大骨是如何转移的呢?这就是在查到7月5日3:42,地下车库有一个人的身影,这个人应该是转移这一部分尸体的可疑性比较大。毕竟来女士所住的居民楼楼梯上没有安装监控。7月6日随着车流比较多,小区内上班的人群多,以至于运出了这部分尸体而抛尸。

对于小女儿没有发现,只是当晚上10点才睡觉,所以凌晨睡得非常的熟,也是可以理解的,但在第2天处理一些软组织的支开了小女儿。毕竟一些软组织不是在短时间内能够处理了的,但也不是在30个小时内才处理完的。自始至终小女儿应该不知道这个悲剧的发生。

对于大女儿知道这个事情,是因为7月6日来女士用人单位通知许某某未上班。许某某感觉的来女士不在家不能再掩盖了,于是通知大女儿商议以后到当地派出所报案。这个时间已经过去了40多个小时以后了。

总体来说,对于许先生是有充足的时间来分尸抛尸的,而且还是蓄谋已久,但其伪装的非常的到位,手段非常的残忍,而且预谋准备工作非常完善,以至于公安部门介入18天的时间才破案。这主要是许某某本人在扰乱公安的破案的视线,自己去报案,贼喊捉贼,杀了人却是心态镇定。但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最终还是逃脱不了法律的严惩。

2022-04-04

感谢您的阅读!

现在的问题确实有一些令人怀疑,甚至有人这样怀疑:

1.不是许某作的案,实际上可能另有其人,要不然为什么分尸的时候,邻居怎么没有发现呢?

2.是许某作的案,但是可能是有人配合一起的,甚至有人怀疑一定有第三种,或者有帮凶。

确实,这两种假设似乎符合逻辑。我们知道这里最难的是,怎么作案没有被人发现呢?特别是11岁的小女儿,特别是在睡梦中,那么怎么处理,并且还能够碎石,肯定会产生声音,这方面就让我们很是怀疑:

1.对方并没有在家里处理

2.对方可能是支走了女儿,我们也已经得知道,许某某处置遗体之前,小女儿被支开了。

其实,我们从目前警方公布的消息来看,许某已经承认了自己是凶手。至于为何这样做,他的理解很简单:因为家庭矛盾。

然而,这些已经不重要了。人已经不在,我们只能表示很无奈且失落,我们更喜欢法律能够严肃的处理,至于疑惑,有些东西本来就不能被深究,我们需要做的是,用法律来为来女士讨回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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