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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5岁男童疑被后妈殴打致死,亲妈哭诉:娃娃头部脸部曾遭开水烫伤!你咋看?

福建5岁男童疑被后妈殴打致死,亲妈哭诉:娃娃头部脸部曾遭开水烫伤!你咋看?
2022-04-03

福建5岁男童疑被后妈殴打致死,娃娃头部脸部曾遭开水烫伤,就算不是自己的孩子,下这么重的手,心不可为不毒啊!

2019年8月初,惠安德诚医院,一名女子送来一位伤势严重的幼童,经抢救后不治身亡。

然而,在抢救的过程中,医生发现孩子疑遭虐待,随即报警。去世幼童是惠安县涂寨镇人,名叫曾某钧,今年5岁。送来孩子来抢救的女子是幼童的后妈河南人,今年33岁。

孩子死后的讯息让亲生母亲吴某心痛不已,她说:自己赶到医院时见到儿子手指发黑,肚子是胀的,整个下身又肿又黑。

吴某听前称:2号一早儿子被打过,中午时候还跟他们说肚子不舒服,但两人都没在意。后来被时某带到城南工业区出租房,因儿子尿床又被打了。之后,儿子被后母时某带到上班的地方,但7点前夫去找她时没见到儿子,不知藏在哪里了。

谁都没有想到等再见到孩子的时候,孩子已经一动不动,没了呼吸,痛苦的离开了这个世界。

事后,亲妈吴某表示:

去年6月她把儿子接过来玩,给儿子洗澡发现,两边咯吱窝都是疤痕,问儿子怎么回事也不肯说。吴某给前夫打电话说是卫生间洗澡摔倒扶起来弄伤的。

11月,吴某又发现小儿子全身上下有多处淤青,儿子称是后妈用拖鞋打的。

今年4月,吴某接到前夫电话称,儿子烫伤,让她回来照顾儿子两天,吴某发现,儿子大腿烫伤脱皮严重。

知情人介绍,事发前时某曾将已受伤的孩子带到县城上班的地方,藏在化妆品柜中,直到晚上时某将其送医时,孩子已经奄奄一息。


看完这篇报道过后,心里阵阵刺痛,都说有妈的孩子像块宝,可这位5岁幼童明明有爸有妈,可为什么还是这么的悲惨?

从整个事件过程中,亲妈明明知道后妈虐待自己孩子,为什么不管一管,为什么不把孩子带走?

父亲明明知道自己孩子被虐待的,亲生儿子被打怎么就不管管,生下来就得好好照养。

哪怕不是自己的孩子,为人父为人母,看了这样的事情真的是很愤怒,还好我的孩子在我身边,谁要敢欺负,饶不了他。

大家如有其他见解,请于下方评论交流。可加我关注了解更多奇趣新闻,记得点赞哟!

2022-04-03

个人看法:虐待罪?还是故意伤害罪?

惠安德诚医院,一名女子送来一位伤势严重的幼童,经抢救后不治身亡,医生发现,孩子身上的伤势复杂,不像是单纯的摔倒或者撞到,存在被虐待的可能性。又见该女子的神色不对,随即报警。死者母亲到场发现儿子手指发黑,肚子是胀的,整个下身又肿又黑。

本案当中时某已经被采取强制措施,案件尚处于侦查过程中,但是至少有一点是肯定的本案当中后妈时某的行为已经涉嫌故意伤害罪,而非虐待罪。

首先从罪名上来看虐待罪中规定,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而故意伤害罪中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在没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况下,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由此可见两罪中的判罚可谓是相差甚远!虐待罪封顶7年,而故意伤害罪最高可至死刑!

个人认为本案中行为人在时某作为后妈,主观上具有伤害他人身体健康的故意,并且在客观上实施了伤害他人的行为,导致幼童死亡的严重后果,则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自致人死亡,不构成虐待罪。而且从罪刑相适应原则出发,本案当中时某作为继母虽然没有血缘关系,但是其本身也有义务尽到监护人看护、爱护的义务,但是其不仅违反法律规定,反而进行虐待导致被害人死亡的结果应当予以严惩!

2022-04-03

残忍的后妈会受到应有的惩罚,孩子的父亲也难辞其咎。

这样的新闻令人不忍卒读,同样都是母亲,为何能对一个5岁的孩子下这样的毒手?

事情经过简述如下:

事情发生在泉州市惠安县,年仅5岁的男孩小凯被虐打致死,而凶手则是小凯的后妈,33岁的时某。

1,8月2日一早小凯被打,中午感觉肚子不舒服,曾跟父亲和后妈说了,但两人都没注意。



2,接着小凯被时某带到城南工业区出租房,小凯尿床又被打。

3,随后,小凯被后妈时某带到上班的地方。晚上7点左右,小凯的父亲曾来找小凯,但没有找到,后妈谎称是朋友带孩子出去玩了。

4,晚上10点46分左右,小凯被送到医院时已经没有了生命体征。小凯身上有明显的受伤痕迹,手指发黑,肚子鼓胀,整个下身又肿又黑,院方怀疑是内脏破裂出血导致的死亡。



5,医院报警后,惠安警方迅速出警,最终认定小凯的死亡并非疾病原因,而是外力所致,犯罪嫌疑人时某也承认了殴打小凯导致其死亡的事实。



这位心如蛇蝎的后妈,已经涉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刑法相关规定显示,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仅从目前公布的信息不难看出,小凯曾多次遭受时某虐打,且时某无视小凯肚子疼的情况,拖延了救治孩子的时间,并隐瞒孩子的行踪,时某从早晨打了孩子,之后再打,直到晚上快11点才把孩子送到医院,这期间经历了十几个小时,正是时某的一系列行为导致了小凯的死亡。可以说,时某的手段残忍,且导致了未成年人死亡,应该被判处无期或者死刑。

孩子的生父也难辞其咎。

发生在眼皮子底下的虐打,生父不可能一无所知。

虽然小凯的生父没有动手虐打孩子,但却做了助纣为虐的帮凶。小凯的生母称,孩子去年以来就多次受伤,大腿曾被开水烫得严重脱皮。小凯的亲属也称,后妈时某脾气暴躁有暴力倾向,没说两句就动手殴打,经常能从小凯身上看到有被打的伤痕。

那么,作为孩子的父亲,他真的不知情吗?显然说不过去,就算孩子挨打时他没见,孩子身上的伤他也看不到吗?

父母离异,作为孩子的父亲重新组建家庭,那么孩子的依靠就是父亲了,可是这位做父亲的显然没有发自内心地关爱孩子。因为小凯在被打后因为肚子疼也曾告诉了父亲,可是父亲显然没有当一回事。从某种意义上讲,正是这位父亲的纵容,才让后妈时某愈发对小凯变本加厉。

对于小凯的死亡,他的生父也难辞其咎。即便不用承担法律上的责任,也该受到良心的谴责。

最后,希望那些没有担当没有爱心的成年人不要随便为人父母,孩子是无辜的,他们没办法选择自己的父母,只能被动接受。如果为人父母,请一定要对得起孩子的信任和依赖。

2022-04-03

请不要离婚,给孩子一个完整的家。

2022-04-03

您好,我是陈群律师,谢谢邀请。


看到这个题目,非常震惊!


如此天真可爱的幼童,据说从小待人就很有礼貌,那个虎狼般的后妈,怎么忍心毒打他?!

据说,前几天晚上,一名女子把一名伤势严重的幼童送到惠安德诚医院,经抢救后不治身亡。

医生发现,孩子身上的伤势复杂,不像是单纯的摔倒或者撞到,存在被虐待的可能性。又见该女子的神色不对,随即报警。

该去世幼童叫钧钧(化名),惠安县涂寨镇人,今年5岁。

被警方控制的女子叫时某,是幼童的后妈,河南人,今年33岁。

钧钧的父亲曾某与前妻生育两个儿子,钧钧是小儿子,大儿子17岁。

2017年,曾某与前妻吴某离婚,两子都由曾某抚养,随后曾某与时某再婚。

吴某曾提出想把钧钧带走抚养,或者让大儿子一起留下,都遭到曾某和时某反对,最后,钧钧留在曾家,大儿子则跟姑姑住。

吴某很早之前就发现时某有虐待儿子。

2018 年6月,她把儿子接过来玩,给儿子洗澡发现,两边咯吱窝都是疤痕,问儿子怎么回事,儿子不肯说。吴某给前夫打电话,得到答复是说是卫生间洗澡摔倒扶起来弄伤的。这显然不合理。摔倒怎么会伤到咯吱窝?

2018 年11月,吴某又发现小儿子全身上下有多处淤青,儿子称是后妈用拖鞋打的。

2019年4月,吴某接到前夫电话称,儿子烫伤了,让她回来照顾儿子两天,吴某发现,儿子大腿烫伤,大面积脱皮红肿淤青,其状惨不忍睹。


这是严重的持续的故意伤害行为,仅仅用虐待来形容这个后妈,已经远远不够。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虐待罪需要受害人自己告诉、最高法定刑才七年;故意伤害罪是公诉案件,最高法定刑是死刑。

从媒体报道的情况看,这个后妈不是一般的、偶然的虐待,而是持续的伤害,孩子受伤竟然既不自行送医也不通知生父,而是藏起来,非常恶毒,因而,其故意伤害的用意非常明确。

而且,其行为社会危害性大,对未成年人的伤害大,引起的民愤也很大,不加以严惩,不足以制止此类的犯罪行为。

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条 【虐待罪】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被害人没有能力告诉,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除外。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2022-04-03

福建5岁男童疑被后妈殴打致死,看到这个事件真的很痛心。

爸爸妈妈离婚真的只会害了孩子,孩子其实是非常无辜的。



两个人婚姻无法继续下去,一般来说,妈妈都会放弃孩子,因为带着个孩子再嫁的机会会少很多,所以,妈妈为了自己到时能再婚幸福就会放弃孩子。

然而,有句话说得非常好,有后妈就会有后爸。爸爸是男人,男人心思不细,把重心都放在事业上面,有的后妈很会伪装,在男人面前会装成对孩子很好,等男人不在时就会对孩子各种不好。孩子因为害怕,也不敢跟爸爸说,很多时候就算孩子说了,爸爸也不会相信,他只会相信自己眼睛看到的。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爸爸深爱自己的现任老婆,就会对老婆百依百顺,哪怕老婆对自己孩子不好,他也会睁只眼闭只眼,他害怕惹老婆生气,为了维护自己和老婆的感情,他会连亲生孩子都不顾。这就是为什么大家都会说,宁愿要一个讨饭的娘,也不愿要一个当官的爹。



现实就是这么扎心。有孩子的父母不要轻易离婚,为了孩子,多理解对方,多改变自己,孩子真的是无辜的!

身为父母,不要只顾自己的感受,多考虑一下孩子,生了他,就得对他负责任!

图片来源于网络

2022-04-03

看到这个新闻的时候,表示十分震惊,这都什么年代了,怎么还有这样的后妈?

内心里有十万个为什么??

一、为什么要伤害一个5岁的孩子?真让人愤怒。

用开水烫头,想想得多疼啊!

殴打导致内脏破裂出血,这得多大的仇恨啊!

这样对待一个孩子,这位后妈的心真是狠毒,怎么下的了手!她难道对这个自己老公的孩子没一点善意吗?如果没有,为什么要嫁?

虐待儿童,很多法律专家都给出了建议。

所以,对这后妈把孩子打死这件事,真的是已经愤怒到极点了,对没什么多的话说,建议严惩!

另外,关于后妈虐待儿童的新闻,还真不少,似乎不是亲生的孩子,就可以随便打骂,任意虐待,这已经成为了一个社会问题,应该重视起来。

二、孩子的父亲为什么不管?爸总是亲的。

孩子被伤成这样,作为父亲,是孩子的守护者,为什么没有发现?

这位父亲既然把孩子带在身边,也没能起到真正的监护责任,孩子被打致死,亲爸难道一点内情都不知道?

还是说明明知道,但是为了现在家庭的稳定,不敢管,或者说管不了吗。

如果是这样,必须说,这个爸爸当得也太自私了,离婚与再婚,都不是错,但是选择再婚对象的时候,也要慎重考虑,对方是否接受自己的孩子,对自己的孩子好不好?如果对方不接受,宁可不结婚,也不要让孩子受这份罪。

因此,对于孩子的伤和死,爸爸也是有责任的。

三、孩子的亲妈为什么不带走自己的孩子?真心疼这个孩子。

发现孩身上有伤,孩子的亲妈为什么不带走孩子?

这么小的孩子,老是被别人打,身上老是伤,还都不是轻伤,还把这个孩子放在那里,让别人打,亲妈于心何忍!

已经发现了这位后妈的暴力对待,怎么说亲妈再苦再累都得带着孩子,让前夫给抚养费,实在不行走法律程序也可以呀,去报警!

只能说,亲妈也太忽视孩子了,对自己的孩子也是不负责任的。

2022-04-03

泉州惠安德诚医院,一名女子(孩子后妈)送来一位伤势严重的幼童,经抢救后不治身亡。医生发现,孩子身上的伤势复杂,手指发黑,肚子是胀的,整个下身又肿又黑,不像是单纯的摔倒或者撞到,存在被虐待的可能性,随即报警。

目前,时某已被惠安警方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侦查中。虐待,毒打孩子等家庭暴力,在刑法上可能涉嫌虐待罪或故意伤害罪。

《刑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虐待罪 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在没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况下,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罪名不同,刑罚天差地别,虐待罪最高刑期是七年,故意伤害罪是死刑。一般来说,虐待表现为一种长期的或连续的折磨和摧残。而故意伤害不存在连续性和长期性,往往是一次行为。

从新闻报道来看,男童后妈长期对孩子实施虐待,符合虐待罪。但就本次事件来说,后妈因为殴打男童导致其内脏破裂出血而死,对该行为应当以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进行定罪量刑,更符合刑罚罪行一致原则。

另外,因后妈对于男童的虐待是长期行为,并且伤情伤势明显,作为邻居都知晓这一情况,作为父亲不可能不知道。根据规定,作为父母具有保护教育子女的义务,但作为父亲在整个过程中都没有尽到子女的保护义务。这个行为有可能是知道而放任不管,这个属于不作为的故意行为。当然,也可能是因为疏忽等过失情况。不管怎么样,其在整个事件都存在相应的责任,是否追究相应的责任,也是值得探讨。

2022-04-03

法海一粟认为,对于5岁男童的死亡,其后妈时某可能涉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也可能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

1、刑事责任。如果殴打事实存在,那么,时某所涉嫌的罪名包括:虐待罪、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过失致人死亡罪。至于是否构成犯罪,以及涉嫌何种罪名,需要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依法认定。

2、后妈VS亲妈。再婚家庭中所遇到的问题之中,最为重要的就是如何与前夫(妻)子女相处问题。就离婚而言,有人认为,如果未成年子女随母亲生活,母亲再婚后,除母亲是亲人,其他人都是外人;如果未成年子女随父亲生活,父亲再婚后,除继母是外人,其他人都是亲人。在再婚家庭中,后妈如何对等前夫之子女,是一个千古话题。关于后妈的故事,千年以来,不知凡几。

3、离婚有风险,再婚须谨慎。对于男童的亲生父母而言,男童的死亡,是他们心中一个永远的痛。如果双方不离婚,情况会怎么样呢?如果男童的父亲不是与时某再婚,情况会怎么样呢?事实上,世上没有如果。所有的如果都是不存在的。

但愿天堂没有伤害。

法海一粟:运筹帷幄之中,决战法庭之上。

2022-04-03

怎么说呢,孩子的死着实可怜,他后妈也会得到她应得的责任,孩子的死他亲妈负主要责任,别管什么原因她即然选择生下他,就别放弃孩子,别让孩子有个后妈的机会,全国各地后妈打死孩太多了,看了都揪心的痛,即然生了孩子就别去离婚,想离婚就别生孩子,离我家有7/8里路就一个,她后妈怀孕了就把孩子打死放在芦苇河里,也是小男孩,事情都出了你哭天喊地给谁看没有用,不是我心狠,说你两句好话按抚一下你,孩子能活过来话,想信全国只要是看到的都给你说句好听的。现实一点吧,不什么原因你不要孩子的后悔也晚了。

2022-04-03

不幸的婚姻造成不幸的家庭,也伤害了孩子的成长。对于再婚的家庭,很多女人在对待对方前任的孩子,都不是很热心的去教育孩子。稍有看不顺眼的,就拿来当出气筒。也就是这种心态,造成很多虐待小孩的荒唐闹剧。在她们看来,反正不是自己亲身骨头,狠揍一顿,也不会心疼。她们认为用这样的方式来教育,虽能使他听话,也能出出气,一举两得。我想这也是,大部分品德不好的人的心态。

不管是不是自己亲生的孩子,都要负责任的去教育。虽然成为一家人了,就要一家人尽量和睦共处。你把小孩教育好了,小孩长大了会感恩报答你的,如果你用出气的方式来教育小孩,我想小孩长大了会怎么的感受,你们想过吗?你们都有年老的时候,到时候谁来给你们养老送终呢?为了有一个好的未来,善待孩子才是明确的选择。

在看到这个新闻问题,而且发生在同一个地区,心里真的五味杂陈。在过去,惠安很多都是重男轻女的,本身对待男女小孩上就有不一样的态度,对待男孩像宝贝一样的供养,而对待女孩的态度是严格的,稍有不如意就打骂。虽然是过去的思想了,但是现在我们在教育小孩的问题上,应该谨慎而友好的方式来教育,这样对小孩的心身健康才有利,才是正确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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