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儿子与女方同居半年,彩礼花了二十多万,现在女方要求离婚,拒不退还彩礼,该怎么办?
回答了!
我谈谈这个问题。
首先谈谈题主描述问题的看法。题主称“我儿子与女方同居半年,花彩礼钱20多万,现在女方要离婚,该怎么办?”
你儿子与女方同居是非法的,还没有取得结婚证,不存在婚姻关系。不是合法夫妻,这种情况,不受法律保护。
再说说20多万彩礼怎么办?我的看法是,男女处对象,不成,女方提出来分手,对收男方的彩礼,应当返回。不反回,可以向其家长提出要求,如其家长不能返回收去的彩礼,男方可列出证据,数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由人民法院判决处理。
这个问题,如女方有异议,由人民法院判决解决。
这是个教训,末婚同居,彩礼几十万,当初怎么回事?现在变故又怎么回事?需要描述清楚,便于分析回答。
以上是我的看法和回答。。
为啥给女方彩礼?就是她在同意结婚的情况下才给的嘛,给完彩礼就不结婚啦?不结婚她也不该要啊,因为这20万彩礼也是你们要求结婚的条件。
如今没有凭据你说给了她说没给也说不清道不白。最好的办法你有给彩礼的字据或录像记录,让法院起诉她归还。
这种事两家掰扯不清就得法庭上见。
呵呵遇上婚骗了,同居都用了二十多万,没有结婚,人家当然有理由不退钱啦,看来要要回这二十几万要费些周折了。
你们做家长的,对法律知识也太淡薄了,儿子与女孩仅是同居关系,没有领结婚证,女孩子与你儿子同居半年后,现在要脱离同居关系,这不能称作离婚。
两个人仅是同居关系,两个孩子尚未正式结婚,你们怎么给20万彩礼了呢?
现在女方不肯退,我建议你们双方家长,心平气和坐下来,好好交流沟通一下,根据现实情况商量一个,合乎情理的解决办法,诸如赔偿一定的损失费之类,其余该退还。
同居是双方自愿行为没人強迫。如果女方坚持文分不退,可以委请律师,以法律手段来解决。
婚前同居半年,彩礼花去二十万,想要索回彩礼。我的建议是:第一,最好双方协商解决。这样,大家不会撕破脸皮。毕竟夫妻一场。老话说:一日夫妻百日恩,百日夫妻似海深。好聚好散。大家彼此不能做亲眷,还可以做个朋友。第二,协商不成,就要诉至法律。这里需要,一是婚前财产登记记录;二是二十万彩礼的取证证据。诉之法院,需要花费资金和人力,更要经历开庭、一审、二审的长时间折腾。判决下来 还要申请执行。执行效果如何还要待定。总之,打官司就是打关系,耗费人的金钱?和经历。这事要想好再做。其实,如果是夫妻真心相爱过,男女之间的感情,其实比金钱?更重要。人生对于两个年轻人来说,今后的路还很长。最好,在相互理解的前提下,协商解决。当然,如果都在气头上,“人挣一口气,佛挣一柱香”互不相让。那就另当别论了。
如果双方仅仅同居而未领结婚证,就不存在离婚一说,只是解除同居关系。1994年2月起,我国《婚姻法》已不承认事实婚姻,未领证而共同生活法律认定为同居关系。对因解除同居关系而引起的财产纠纷,除同居后共同财产外,根据2001年12月最高法《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应作如是处理:同居前,一方自愿赠予对方的财物,按赠予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物,应根据双方同居时间长短、一方的过错程度以及双方的经济状况酌情返还。
至于彩礼,《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查明属于下列情形的,法律支持当事人请求返还彩礼:
(一)当事人未登记办理结婚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显然,你家情况属于第一种情形,依法可以要求返还彩礼。支持要回彩礼,否则,每同居半年进项20多万,没准“同居”可能形成一卑劣的产业。
如果只是同居没有领结婚证的话,那你这个彩礼其实可以退,通过法院途径。
遇到这个问题肯定是非常头疼的了,能不能解决好,还要看你的智慧和你的能力、耐心。
首先你儿子与女方只是同居半年,也就不存在什么离婚不离婚,只是要求解除同居关系,或者是女方不再愿意与你儿子同居了。
这个时候双方关系肯定已经破裂了,我认为你儿子再做努力,那个女孩也不会再跟他同居了,这时候你们唯一要做的——就是想办法把自己的彩礼钱要回来。
我认为分三步走还是比较科学的,因为你不知道怎么做,那么,你就慢慢地把问题理清楚,然后一步一步走下去。
第1步、整理好彩礼所花的费用,准确地说是同居期间两人花费的费用,并且商议一下采取什么行动来解决问题。
通常情况下彩礼就是男方给女方的一笔钱,这是一个完整的数据,也不存在什么零碎的支出。
从题主提问来看,这20多万好像是应该是男孩和女方在同居期间所付出的经济费用。
这个时候,男方一家人坐下来,好好的回忆一下在这一段时间中,在哪些方面分别支出了哪些费用,把所有开支列出一张清单,有证据的没证据的都把它都分别标注出来,然后再算一个总和是多少。
之所以这样做,是让男方去找女孩算账的时候有的放矢,能够讲的清清楚楚,不会出现模棱两可,或者是带猜测、带估计这样的不准确情形出现,从而提高解决问题的成功率。
把清单写出来,并且标注上哪些是有证据的,哪些是没证据的,这样做的好处是:
一方面可以提高把钱要回来的可能性,另一方面也让男方家做好心理准备,有哪些有可能是要不回来的。
清单算好之后,接着一家人要商议一下,采取哪些行动最有可能把钱要回来;安排哪些人去采取行动也非常重要。
计划采取的行动要有两个原则:
第一要对女方家有一定的威慑力;第二千万不能违法,如果违法了,你可能就是得不偿失了。
第2步、就是采取行动,向女方家要回所谓的彩礼钱。
根据你所提问的内容来看,你家肯定是站在有理的一方,你家也肯定拥有了充分的证据,表明已经为女孩付出了20多万。
采取行动的时候,可以带上中间人一起,首先向女孩要钱或者向女孩的父母要钱。
如果女孩不给钱,女孩的父母也不给钱,那么你们可以接着采取进一步的行动。
进一步的行动有很多种,但是一定要坚持不违反法律。
比如男孩的父母亲和中间人可以一起到女孩的工作单位去,向她的领导讲清楚这方面的关系,然后叫她的领导做女孩的思想工作,给男方家还钱。
有些女孩很注意自己在单位的形象,有些单位的领导也还是比较公平公正的,所以通常情况下这个行动会受到很大的效果。
再比如男孩父母亲和中介人可以一起去找女孩家比较有威望的亲戚,通常情况下,这些人都是能够对女方家说上话的一些长辈。
这些有威望的人,会从解决问题的角度出发,去说一些公正的、客观的话语,从而比较有利于双方解决问题。
第3步、走司法程序到法院去起诉。
如果上述第2步行动没有成效,到女方单位,领导不能解决问题,找女方家族中的长辈也不能解决问题,那么我们仍然是坚持一个原则不犯法,我们只好走法院起诉这条路了。
到法院起诉之前,一定要把证据整理得清清楚楚,这样法官判起来才比较快。
法院判决的时候,肯定是依据你所提供的证据,你能提供多少钱的证据,法官最后采信的肯定是在你提供的证据范围之内,不会超出这个范围而给你进行补偿的。
你说彩礼花了20多万,你一定要有20多万元的证据,书面证据、电子证据,这些都要保管好,整理好。
你没有20多万块钱的证据,只是口头说已经花费了20多万法官,一般是不采纳的。
到法院起诉之前,你还要做好一个心理准备,那就是法官能不能很轻易的就要到钱。
如果判决结果你胜诉了,法官也给出了明确的赔偿数额,可是对方就是不给钱,那就只好申请强制执行了。
一旦申请强制执行,一旦进入强制执行阶段,你要到钱的可能性就非常小了。
男方与女方谈恋爱,或者同居,有利也有弊。
对于男方来说,你在谈恋爱或者与女方同居阶段,你已经付出的经济,你就不要想着要回来了,因为女方认为自己也付出了巨大的牺牲。
男孩与女孩同居期间花费了20多万元的彩礼,通过以上方法能要回来是万事大吉;
如果要不回来,你就想开一点,就打算赌博输掉了,千万不要去钻牛角尖,死缠着不放了。以免到最后可能闹出更不好的结果。
祝你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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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儿子与女方同居半年,如果扯了结婚证,也就算是合法夫妻了。不知什么原因,现在女方要求离婚,但却拒绝退还彩礼,你该怎么办呢?
首先你要弄清楚他们离婚的原因。如果过错方在你的儿子。和女方无关。那你的彩礼就不可能全部要回,给人家留下一半或者一少半,应该是比较可靠的解决方案。
如果过错方在女方,或者骗婚,或者又喜欢上了别的儿男。那她的彩礼就必须全部退回,如果考虑到她毕竟和你的儿子过了半年,青春损失还是应该有一点点的,那就给他留下三万五万,其余的全部要回来就可以了。
彩礼,是女方嫁到男方后,男方父母给女方父母的一点补偿。现在婚姻已经解除了,这个补偿也就应该结束,彩礼应该酌情给她们剩下一点,然后把绝大部分要回来,回归男方才是。
如果女方坚持不给,那你就不用去跟她办离婚手续,把她拖累几年。如果她通过法院和你离婚,那你就应该搜集她要彩礼的证据,然后反诉于她,让她把彩礼钱退回来。
同居,还没领结婚证吧?
如果是这样的话,就谈不上“离婚”,只不过是解除同居关系而已。
至于你儿子先后花费的二十多万钱,女方如果实在不愿意退还也就算了吧!毕竟,租房、吃饭等零星花费的钱,女孩是不会给你儿子写借条的。
当然,如果有确凿证据证明一次性给女方付过彩礼现金,也许争取一下还能要回来一部分。
无论什么原因,彩礼都必须退还。但根据纠纷情况退多少,双方可以商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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