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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去世,儿女不抚养继母,继母把他们告上法庭,法庭驳回继母的告状,你们怎么看?

丈夫去世,儿女不抚养继母,继母把他们告上法庭,法庭驳回继母的告状,你们怎么看?
2022-03-01

继母没有对继子女有过养育行为,继子女是有权利对她不尽赡养义务的。我认识两个对待继母的人家。

第一个养继母的人家:吴大爷找老伴的时候已经快80岁了,自己有2儿2女,也都是50多岁的人了,儿女也同意他结婚。

因为他有退休工资,所以也好找。后老伴比吴大爷小10岁,只有一个女儿,结婚在外地,所以后老伴也算无依无靠的。

结婚的时候,就当着全家所有子女的面,说好自己每月给后老伴600元钱,照顾他的生活。若是自己死在前面,后老伴继续住他们的房子,吴家子女每个月给她20元钱,遗补什么的都是后老伴领,直到她去世。但是去世后由她自己的女儿负担其他费用。

过了5年吴大爷死了,子女也没有让她从房子里面搬出去,虽然她只有使用权,还是什么时候她去世了,什么时候腾房子。

现在这个继母在这房子里住了10年了。吴家的2个儿子都已经去世了,但是儿媳妇都没有让她搬出去,几个子女还是给她每月20元钱,她还领着吴大爷的遗补,还有街道给她的困难和高龄补助。一个月快2000元钱,还给她买了医保。大家都说这继母遇到了善良的人家了。

第二个撵继母出门的人家:许大爷是铁路工人退休,自己有1个儿子,和3个女儿。65岁的时候老伴去世,找了个比自己小15岁的寡妇成家。

铁路工人老大哥的待遇,许大爷的退休工资还蛮高的,子女也对这个继母看起来也很好。许大爷给这后老伴买了社保,付给她每个月600元的工资,儿子儿媳一家子住着,什么费用都是许大爷负担。女儿隔三差五的也回来聚聚,看着其乐融融的。

结婚6年,有一天这许大爷洗澡的时候摔了一跤,人事不醒的,就赶忙把他送到医院。然后几个子女就守在病房里。这继母来了也不让进去看老伴。

然后,18岁的大孙子跑回家里,直接就把这后奶奶的换洗衣物丢到门外,让她滚蛋。这后老伴就说现在还不知道你爷爷是死是活,怎么这么做?

无论怎么说,反正就是病人不让你见,医院里的救治也不要你签字画押。最后许大爷拖了几天就死了。

这儿子跑到父亲的单位把丧葬费领了,遗补也签字愿意一次性的领了。这继母找到单位,拿出结婚证,要求单位做主。结果就说。让他们自己协商一下,自己解决。

也是打官司告状的,这儿子也没有给她拿几个钱。最后这继母也只有叹口气就算了,能怎么办呢?

珊桃和露】观点:既然已经是一家人了。大家就要善良而通达的过日子。能将爱继续下去,固然美好,实在不行,也不必仇人相见。

孰是孰非,欢迎留言评论。

2022-03-01

我闺蜜的妈妈李阿姨就是一位继母,李阿姨嫁给叔叔时,叔叔已经有四个孩子了,最小的儿子才八个月大,后来又生了我闺蜜和她姐姐两个人,家里一共有六个孩子。李阿姨夫妻两个都在单位工作,老了也有退休工资。十年前,我闺蜜出嫁后,六个兄弟姐妹就商量给父母买一套房子让两个老人从镇上搬到县城来住,大家也好照顾。于是六个孩子共同出钱给父母买了一套三房二厅,六年前叔叔去世了,李阿姨一个人住在那套房子里,因为孩子们都在县城,孩子们隔三差五的去看看李阿姨,不管是亲生的还是非亲生的,对李阿姨都很好,因为当年李阿姨对每一个孩子都非常好。这种重组家庭,往往是付出跟回报对等。

当然从法律上来讲继子女没有义务赡养继母的责任和义务。但是人活在这个世界上更多的是讲感情。

如果题主的父亲活着的时候,由继母照顾生活,晚年过得很愉快,即使父亲过世了,每个月给继母一些生活费也无妨,权当当年照顾自己父亲的工资。真的要孩子放下时间来照顾年老的父母也是一件不容易的事。

但是继母把继子女告上法庭要继子女抚养那就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继母可以跟孩子沟通,但是上升到法律的层面就真的得不到保障。

2022-03-01

继母对子女没有养育之恩,继子女也没有抚养继母的义务,这一点法律是明确的。讲一个切身的例子。我母亲60岁去世,父亲很快就娶了一个女人。那时候我们姊妹五个,早就各自成家立业了。没有一个人和他们共同生活过,在某种程度上说也故意避免和他们一起生活,免得惹上麻烦,怕被后来的女人事后赖上。父亲去世所有的财产都由这个女人继承了,收拾了一下回了东北老家。接着让我们放弃房子?继承权,配合她到房管局办理过户。我们没有配合,她到法院起诉了,拿出一份老爸的遗嘱,一切财产归他。结果法院把房子判给了她。

老年人再婚不是子女不通道理,确实存在财产分割问题,弄不好所有财产都落到外人手里。老年人再婚手里的财产有一半是原配的,子女是有权利要求分割的。中国人的习惯是不分割,等父母双亡后再说。一旦再婚财产就跑了,不能一味进行道德绑架。现在我老爸是我们葬的,和母亲合葬。后面的女人卷跑了每一分钱,包括5万多块钱的丧葬费。后面的女人会给老爸上坟吗?老爸有脸躺在我母亲身边吗?有脸享受子女的祭奠吗?

法院既然判定继子女无赡养老人义务,说明他们之间并没有形成抚养关系,也就是说,夫妻在和继母结婚时候,子女均已成年,未形成抚养关系,因此继子女也无赡养继父母的义务。

依法判决,为法院点赞,我们这有一位老人找后老伴,对方条件是要求这边的孩子们给她养老送终,她自己有孩子,不用管她老年,没有扶养哪来的赡养?哪有这样的好事,老人的孩子果断拒绝。

2022-03-01

我家有个相反的情况:我外婆中年丧夫,后来带着三个女儿再婚,于是有了后外公。

外婆再嫁时,我妈妈几乎和她同时成婚,所以我还比我的幺舅大几个月!

我妈妈和二姨,都没受过后外公的养育,二姨在外婆再婚后,也立马出门打工,然后也很快结婚了。

只有小姨,在后外公家里生活过几年,但也是十三四岁就出门打工了。

后来,外婆去世了,就立下遗嘱,要三个女儿扶持小儿子,或者说是养。

因为后外公没什么本事,和外婆结婚时,一直是老光棍,老来得子后,根本管不好儿子,立不起父亲的权威。

但很遗憾,三个姐姐出钱出力地管,我幺舅还是成了浪荡子,还曾跟家里玩失踪,几年不联系。

后外公六十几岁了,靠不成亲儿子,就想让“女儿们”养老。

好在,我妈妈和两个姨,还是认了。

这种事儿,论该不该,肯定都是论不上的,毕竟后外公还有亲儿子!

主要论的还是外婆这层情,以及怜悯之心吧。

所以,儿女不扶养继母,于情理可能说不过去,但法律都说没事儿,这就没问题。

要解决这个问题,就只能靠情理,靠法律之外的道德来解决!

这种问题不好解决,原因就在于可能继母跟儿女的关系没有那么好吧!亲生儿女都有可能不养父母,更别说继父母了,关系没到位,家教没到位,光凭法律很多问题就是得不到解决的,哪怕是强制执行!

2022-03-01

为什么不抚养?难道自己心里没点数吗?肯定是因为以前对他们不好,所以现在丈夫去世,儿女肯定再不愿意抚养了啊,以前愿意抚养是看在老父亲的面子上,顺便抚养啦,现在嘛,抚养是情义,那得以前你对他们好,他们记你的情,一样会抚养你,还有种情况就是这样的儿女本来就不怎么样,当然不会继续抚养了,好多亲生的都不愿意抚养,别说你还是个后妈,至于法律我不懂,也就不评论了。

继母把他们告上法庭,你凭什么告呀?就算以前你对他们很好,你也告不了呀,你只是和他们的父亲有关系,和他们有什么关系?亲生的基本都靠不住,别人的你还想靠吗?想太多了吧,虽然我不懂法,也支持法庭的判决,我不懂法,但是我懂人情呀,一旦人没了利用价值,你就别想着别人记得你当初的好

施恩不能图报,不然,你会很失望,现在只有烟换烟来茶换茶,如果你没有什么和人家交换,就不要想着人家为你做什么事情了,想人家抚养你,想多了吧这是,如果年轻就找个人嫁了吧

女人嘛再老也有人要,干嘛要别人抚养呢?这不是自己和自己找不痛快嘛

2022-03-01

法院的判决既公平又公正,果断点赞!

只有抚养了未成年继子女成人的继母才有权要求继子女尽赡养义务。权利与义务是对等的。所谓你养我小,我养你老,就是这个意思。

2022-03-01

以这个事例来回答这个问题吧!

她的三个孩子都不是亲生的,算是继母吧!在她老公去世后,她没有在家里多待一天,大概是算计到孩子们都不是自己亲生的,再待下去也没有好结果,就选择了改嫁。

当时,三个未成年的孩子热泪盈眶的给她跪下了,“妈妈,你不能走,走了以后我们呢?就是无依无靠的三个孤儿了。”

她非常的坚决,包裹一拿,怀里一揣,拍拍屁股走人改嫁了。

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谁知道她的第二个男人,没有几年的时间也去世了。人们劝她还是回到孩子们身边吧?日后有个照料。

她没有多言多语,以为三个孩子弱小无能,自己回去不是添罪就是干添许多不必要的麻烦,保险幸福起见,又改嫁了。

这一次,她记住了头一次改嫁的急促,什么也没有与改嫁男人签字画押,等于是红红火火、恍恍惚惚的嫁过去,到头来一无所有。

第二次改嫁,还能再做那样的糊涂事情?第二个改嫁男人也痛快,说:“如果我死在你前面,那无话可说了,家产分你一半;如果我死在你后面,会隆重把你与你前夫合葬。我已经有自己的合葬对象了,是不会再要你的,到时候是物归原主。签字画押,领结婚证。”

第二个改嫁男人的孩子们是坚决不同意她们的父亲再娶老伴的,一时半会接受不了,但挨不过父亲的执着,只好委曲求全了。

她与第二个改嫁男人过了一段浪漫无比的生活,本以为自己可以安心养老了,好像进了养老院,谁知道第二个改嫁男人又得病去世了。

第二个改嫁男人的孩子们是坚决不承认她与她们父亲的婚姻承诺的,最后在协商解决的基础上,同意给她10万元的养老费用,一次性了结问题。

她得到钱以后,以为自己有钱了,可以找原来的三个孩子了,可三个孩子异口同声的回答说:“不接受,但作为自己原先的母亲,只能把你送到某某某院去,以你自己的钱来养活你自己,与我们何干呢?早知今日何必当初?在我们最需要你的时候,你享受幸福去了,现在无人要了,也老了,又想起我们来了?”

她是痛哭流涕的被送进了某某某院。自己说:“自作孽不可活,都是自己一时糊涂,追求快乐生活惹的祸害呀!”

就她的表现,如果起诉到法院,哦!也不用起诉到法院了,人们就已经给出判决书了——说孩子们的做法是对的,你没有辛苦的付出,怎么能得到美好的报答呢!

不知道题主所指的继母表现是否与她相似?既然法院驳回继母的告状,那就是证据确凿,有理有据了,应该与她的表现有一拼了。

如果是这样的话,法院不驳回继母的告状才是天理难容的。

大家说对吗?

2022-03-01

如果继子女与继母之间没有事实的抚养关系,也就没有义务赡养继母。因为你没有养他小所以他也没有义务养你老!其实继父母对继子即使没有抚养事实,有的继子女也愿意抚养继父母,因为有的继父母对家庭的付出是实实在在的。

继子女与继母是因婚姻产生了亲属关系,常见的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的关系:

1、名义型:父母再婚时,子女已成年能独立生活,或虽未成年其教育、生活费用仍是亲生父母提供,继父母没有进行相应的教育或抚养,所以继子女对继父母也就没有抚养义务。

2、共同生活型:继父母对其进行了抚养、教育,形成了事实抚养关系,继子女对继父母就有赡养的的义务,即使双方关系恶化继子女也要给继父母抚养费。

2022-03-01

法院自有法院的道理,会在判决书里写明白驳回去的理由。你不写明法院的理由,不写完整案件的事实,你让别人咋看?


不过这事情太简单,所以你不写明白,明眼人一看也会明白。赡养案子通常在事实上没有争议,规定往往很明确,法院驳回继母的请求,只有一个原因,继母与儿女没有形成抚养关系。


人的权利义务永远是对等的,继母进门时,儿女都成年了,继母没 有照顾过儿女的生活,没教育过儿女,没有出过力,费过心,老了,有什么权利反过来要求儿女赡养你呢?


所以,婚姻法才规定了继子女与履行了抚养教育义务的继父母之间,才存在赡养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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