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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上写明以房抵押,为什么到期后不管用?

借条上写明以房抵押,为什么到期后不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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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24

作为出借人一方借给别人钱时,总担心借期到了之后借款人没有偿债能力导致借款本金无法要回的风险产生。为了降低此类风险的发生,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是大多数出借人都会选择的方式。但由于此类借款大多发生在关系较好的亲戚、朋友、同事之间,碍于面子很多人仅要求借款人将房产抵押事项记载于借条之上。

那么问题来了,把房产抵押事项写在借条上就一定能够保证出借人无法实现时债权行使抵押权么?

要回答上面的问题首先要知道什么是房产抵押?


房产抵押,是指借款人以其合法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出借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借款人不履行债务时,出借人有权依法以抵押的房地产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房地产抵押应当签订书面抵押合同并办理抵押登记。《物权法》规定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房地产抵押未经登记的,抵押权不生效。抵押物不具有优先受偿权。

因此,从上述的解释及法律规定中可以看出,虽然借款人将房产抵押的事实记载于借条之上,但是在未办理抵押登记的情况下,出借人的抵押权并未生效,在借期届满之后如果借款人无还款能力,出借人仅仅依据借条上的抵押事项要求实现抵押权的可能极低。

2022-02-24

以房抵押有着严格的法定登记程序,不是光在借条上写四个字就可以的。以房抵押的正确的操作流程和法律依据如下。

第一、法律依据:《物权法》第187条的规定,以房屋、土地等不动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因为你仅仅在借条上写上“以房抵押”,并没有到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房屋抵押登记,因此,抵押权并没有设立,到期之后自然不管用。

第二、以房抵押正确的操作流程:第一步债权人与债务人先签订一份正式抵押合同,第二步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66条的规定,债务人携带房产证、抵押合同、借款合同等相关材料与债权人一起到房屋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抵押登记。

抵押登记后,债权人对于该房产就享有优先受偿权,一旦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权,债权人就可以通过实现担保物权程序和强制执行程序拍卖债务人的房产,从而实现债权。

感觉回答不错,请记得点个赞哦☺,如有法律问题可以点击关注并私信我。

2022-02-24

法律微言明确回答你:

抵押和抵押也是不一样的,如果你的抵押遇见了抵押登记的抵押,就不管用的。这样说稍微有点拗口,下面法律微言用大白话详细解释给你:

1.什么是抵押?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借钱为了更加有保障,一般会要求对方提供担保。法律微言分析过,一共有五种担保形式,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下面重点说抵押。

在法律上,抵押的定义是这样的:“抵押人和债权人以书面形式订立约定,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简单翻译一下,主要有以下几个含义:

其一,抵押必须以书面形式订立,口头订立的抵押,无效;

其二,抵押,不转移占有。举个例子更好明白,八戒向悟空借钱,悟空想要用八戒的九齿钉耙做抵押,八戒同意了,此时八戒只需要书面给悟空写个抵押协议就行,不需要把九齿钉耙交到悟空手中,这就是抵押不转移占有,如果八戒交到悟空手中了,那叫做质押;

其三,当八戒不还钱的时候,悟空就有钱变卖九齿钉耙,当然悟空不能直接去抢,得走法院的程序。

2.抵押的风险

上文举个了动产(就是可移动的资产)抵押的例子,如果悟空想保险点,就直接让八戒质押九齿钉耙就行。那么对于不动产(无法转移占有的财产,如房子、商铺等),就只能抵押。只在欠条上写抵押,容易出现以下问题:

其一,抵押不转移占有,对于房子来说,你很难把抵押人正在住的房子赶走,自己去住。因此,在现实生活中,对于房子的抵押,一般都无法到达占有;

其二,既然无法转移占有,八戒有可能拿自己的房子,向多人多次抵押,比如八戒的房子值100万,他向悟空抵押一次,借了80万;向沙僧抵押一次,借了79万;又向老唐抵押一次,借了90万。同一个房子,被抵押了三次,悟空、沙僧、老唐他们,都不知道八戒做了三次抵押;

其三,八戒甚至还可以在抵押期间,把房子变卖了,直接卖给了不知情的牛魔王。八戒肯定向牛魔王隐瞒房子抵押三次的情况,牛魔王就是善意第三人,善意取得房子,那么悟空三人的债务,就不能拿房子拍卖变卖了;

3.怎么样抵押最保险?

那么怎么样房子想八戒这种行为呢?很简单,强制八戒跟你去八戒房子的房地产登记中心,去做抵押登记,这样做最为保险,主要有以下几点原因:

其一,抵押登记,是在八戒的房本上和登记机关做的公示,具有法律效力,相当于找政府给你做背书;

其二,做完抵押登记之后,八戒再也不敢多次抵押,甚至是出售房产了,因为其他人只要看见房本上的抵押信息,就知道这个房子的抵押或者出售价值已经没了,就不会再借给八戒钱,担当风险;

其三,即使即使,八戒隐瞒了别人,又用自己的房子做了抵押,那么当那么多人找八戒要钱的时候,由于你做了抵押登记,你享有优先受偿权,也就是,八戒的房子拍卖的钱,先还给你,如果还有剩余,再还给其他人;

其四,即使即使,八戒瞒着别人,把房子卖了,那么由于是做了抵押登记的房子,房子就无法过户给他人,即使八戒骗了那个人,受到损失的是被八戒骗的那个人,你依旧能够优先受偿。

所以,现实中,如果存在房子抵押,最后还没拿到钱的情况,都是没去做抵押登记的。但凡做了抵押登记,就优先享受受偿权,房子变卖或者拍卖的资产,优先偿还抵押登记人。所以,切记,抵押的时候,一定不要怕麻烦,去房产局,做抵押登记!

我是法律微言,持续创作法律领域,关注我,私信或者留言,有问必答,无偿普法!

2022-02-24

按照法律规定,房屋抵押是登记生效,未登记的,抵押权不成立。

《物权法》第187条规定, 以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根据该条款规定,对于不动产抵押权的设立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未办理抵押登记,则抵押权不成立。

不过按照《物权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所以即便未办理抵押登记,抵押合同也是成立有效。对于有效成立的合同,当事人则可以根据合同主张相应的权利。理论上,对于一方违约,守约方可以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或者赔偿损失。就抵押合同来说,因抵押合同是有效的,在能够继续办理抵押登记情况下,债权人行使登记请求权,要求抵押人办理抵押登记时,使抵押权得以设立。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十六条,法律规定登记生效的抵押合同签订后,抵押人违背诚实信用原则拒绝办理抵押登记致使债权人受到损失的,抵押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未办理抵押登记是由于抵押人的过错时,债权人要求抵押人赔偿因未进行抵押登记给其造成的损失。

2022-02-24

感谢邀请,这里是豐子社评,一个专注原创文章的妄言人。

题主的问题是很多债权人的困惑,一旦碰到了,头大无比。

这里我们先来了解下相关的法律吧。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房地产抵押应当签订书面抵押合同并办理抵押登记。《物权法》规定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房地产抵押未经登记的,抵押权不生效。抵押物不具有优先受偿权。

看完了这个,题主是不是马上明白了,没有依法办理过抵押登记的,抵押权不生效哦,也就是说,假如你要求对方用房产作抵押,一定要带着借款协议,抵押合同走正规的流程才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其实抛开法律条款不说,面对经济纠纷的时候,一定要小心再小心,特别是借钱出去,不仅仅是房产,只要牵扯抵押物,一定要明确抵押权和处置办法。先小人后君子,否则很可能人财两失。

希望我的答案能给题主带来帮助,喜欢的话请关注我。

2022-02-24

借条写明以房抵押,房屋没有办理抵押登记的,借款人将此房出售他人或者办理抵押登记借款,出借人抵押权不能对抗第三方合法利益。

借条写明以房抵押的,出借人应当查明借款人是否为房屋产权人,或房屋产权人书面同意抵押房屋担保,有的借款人利用他人房屋冒充自己房屋欺骗出借人,还有人伪造房屋产权证明诈骗。查证属实的,出借人与借款人一同前往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抵押登记,领取他项权利证。借贷纠纷案件里,常有借款人向出借人提供房屋产权证抵押借款,双方未办理抵押登记,借款人事后补办房屋产权证,并办理有关不动产转让、抵押登记等事宜,出借人手持一本作废的房屋产权证。

本人愿意回答社会问题,请关注我的头条号,如果您认为我回答的有道理,请给我点个赞,欢迎评论与互动。

2022-02-24

在生活中,我们有时候或遇到资金捉襟见肘的问题,这时除了像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之外,也会涉及到民间借贷,借款方一般会给出借方打一张借条,而想要为了增加担保,有时候会在借条上写明以房抵押,但到期后遇到纠纷却发现不管用,这是为什么呢?

我们常说口说无凭,白纸黑字才有效,但在这个案例中,白字黑字也未必有效力,原因是没有办理有效抵押手续。

根据《物权法》相关条款,抵押要办理抵押登记才有效,而且是从抵押登记日开始生效,而且设立抵押权,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抵押合同应该包括被担保债权金额、期限等信息。

也就是说,在借条上写着以房子抵押是没有法律效果的。

那么为什么没有效果呢?我想至少可能包括以下原因。

1.要被抵押的房子未必是国有产权,可能是使用权或小产权,无法抵押和上市交易过户

2.房子可能已经被抵押,比如说是贷款买的房,房子已经抵押给银行,无法再次抵押

所以,如果想预备到时候不能还款时真的用房子来偿债,那么最好去房屋登记部门办理一下正规的抵押登记手续。

2022-02-24

对于这个问题,关键是要看你在借条上,具体是如何描述的。

如果你只是将房产作为抵押物进行抵押,即当债务人到期不归还债务的时候,债权人可以将抵押财产进行处分,或者拍卖,那么这种条款原则上是有效的。但是关键的问题是,不动产的这种抵押,必须要进行登记才能生效。如果没有进行抵押登记,即使约定了这样条款,抵押合同也是没有生效的。所以当债务到期不归还的时候依然是不能处分抵押物的。

另外一种情况就是,通过题目的描述,你很有可能是在描述的时候,将这种抵押财产的意思表达成了流押条款,如果是这种性质的条款,在法律上是无效的。

所谓流押条款指的是,当债务人到期不能清偿债务的时候,债权人则可以直接获得抵押财产的所有权。这种条款是与抵押财产的性质完全不同的。

因为抵押财产指的是当债务人不能清偿债务的时候,我只是可以将抵押财产进行处分或者变卖。比如我抵押了一套房产,假如我欠债权人100万,而我这套房能够卖500万,那么我只需要把这个房产变卖之后把100万给债权人,剩下的400万依然是我的。

但是如果是流押条款,则意味着即使我只欠债权人100万,但是当我无法到期清偿的时候,我要把价值500万的房产全部归债权人所有。显然我会额外多给债权人400万的利息。这样对于债务人来说显然是存在严重不公平的。而且这个价值也远远超过了法律所规定的债务利息上线。所以这样的流押条款是无效的,即使债务人这样约定了,到时候也是不作数的。

所以你说,借条上明明写了以房抵押,但是不管用,要么就是你没有做房产抵押登记,要么就是你约定的属于流押条款!

如果您有相关的法律问题,可以关注本头条号,私信律师咨询!

您好,谢谢您的邀请。

您所说的这一现象需从以下几个方面分析解释:

一是房产权是由专门的房产管理局管理的不动产权,要将房产权作抵押需要到房产管理局办理抵押备案手续,否则依照物权法和担保法的相关规定,抵押担保无效。

二是房屋产权的估值远远大于借款数额的几倍甚至几十倍的,此种情况是不能估拍处理抵押担保物归还借款的。

三是房屋所有权人不只是借款人一个人所有,其借款项与其他房屋产权所有人没有任何关系的,其他房屋所有权人不同意的,这样的抵押担保也是难以实现。

四是作抵押担保的房产一直是借款人家庭成员唯一居住的往房,这种情况也是无法执行的。

2022-02-24

根据我国《物权法》第一百八十条之规定,用于生活、生产经营的房屋是可以抵押的。那为什么借条上写明了“以房抵押”,到期后却不管用呢?

在不动产上设立抵押权的, 以办理抵押登记为生效要件

在抵押权设立的问题上,我国《物权法》根据抵押财产的性质之不同,规定了不同的物权登记效力。房屋属于不动产,以不动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详询《物权法》第一百八十七条。

借条上写明以房抵押,并不能使抵押权生效。借条属于双方当事人之间订立的借款合同,合同的内容不能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否则该条款无效。借条不能排除《物权法》的规定。

《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在借条上写明“以房抵押”后,债权人为了保障自己的债权得以顺利实现,还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登记机关申请不动产抵押登记,由登记机关将与在该房屋上设立抵押权的相关事项记载于登记簿上。所谓的登记机关,通常是各地方政府的房屋管理部门。

综上所述,即使借条上写明以房抵押,若借款人没有到登记机关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借款到期后,所谓的“以房抵押”的约定也不管用;借条上的内容不能违反《物权法》的强制性规定,否则相关的条款不具有法律效力;虽然“以房抵押”的条款不能使抵押权生效,但也不影响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借款人仍然需要切实履行还款义务;若借款人拒不履行还款义务,债权人可以到人民法院提告,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强制执行措施中包含了对不动产的拍卖、变卖。

仅供参考,欢迎➕关注评论,每天与您一起讨论热点问题。

图源网络,侵删。

2022-02-24

这种问题,司法实践中是经常遇到的。很多人以为把钱借出去了,有房子抵押,帐坏不了,但是到头来往往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为什么会这样呢?关键的问题是债权人不了解相关法律规定,被对方钻了空子。

先看看法律规定。

《物权法》第187条:以房屋、土地等不动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也就是说,抵押权的实现,以办理抵押登记为准,除此之外其余的方式都无效。

有不少朋友在借出款项的时候,不了解这个法律规定,简单地以为在借条上注明用某某房子抵押,甚至把房产证拿在手里、所在柜子里就保险了,但是这样没有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在法律上是无效的,也就是说,借条上以房抵债这句话是废话,没有任何作用。

至于把房产证拿在手里,实际上也是无用的。一来,《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二来,房产证仅仅是一纸证明而已,房主在必要时可以凭身份证随时挂失补发。所以说,为了保证自己的权益,把对方的房产证拿在手里,没有任何意义。

如果借钱时需要用房产抵押怎么办?

实际上很简单,双方携带房产证、抵押合同、借款合同等相关材料一起到房屋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抵押登记即可。

以上回答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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