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问题详情

员工长期加班突发脑溢血死亡,单位要承担吗?

员工长期加班突发脑溢血死亡,单位要承担吗?
2022-01-28

员工长期加班突发脑溢血死亡,单位要承担责任吗?如果死在工作岗位上,单位是肯定要负责任的,但是脑溢血是不是和长期加班有关系的,这是不能简单进行判断的,必要时可能还要进行尸检。

职工的死亡分为因工死亡和非因工死亡两种情形,不同的情形赔偿差别是非常巨大的,因工死亡是享受的工伤待遇,非因工死亡享受的病死待遇。对于突发脑溢血死亡的,如果是死在了工作岗位,或是在送医抢救规程中在48小时之内死亡,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视同为工伤,视同为工伤的意思其实就要享受工伤的待遇;如果在送医抢救的过程中,超过了48小时以后死亡的,就不能视同为工伤,只能按照非因工死亡来对待。

至于突发脑溢血是不是和长期加班有关系,或是加班是不是导致脑溢血的原因,我们是无法判断的,如果是在发病到死亡48小时之类死亡的,不管是不是和加班有关系,这都没有必要去追究,因为都要视同为工伤;当然如果超过了48小时死亡的,弄清楚这两者之间的因果关系就非常重要,如果是因为长期加班而导致的,那么认定为工伤的可能性很大,但如果找不到有力的证据证明和长期加班有关系,那么认定为工伤可能就比较困难。

作为用人单位因为都是缴纳了工伤保险的,只要认定为工伤,就属于因工死亡,那么所有的赔偿费用就该工伤保险基金来负担,作为用人单位都是希望能够认定为工伤的;但如果单位没有缴纳工伤保险,所有的费用都要用人单位来赔偿,所以用人单位是不希望认定为工伤的,因为按非因工死亡单位的赔偿金额非常少。

如果认定属于工伤或是视同为工伤,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的规定, 其近亲属可以享受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统筹区是指的工伤保险的参保地,如果市级统筹的,就按照参保地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依据;如果属于省级统筹的就按照省级人民政府公布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依据。

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按照这个标准计算下来,如果突发脑溢血属于视同工伤,那么获得工伤保险基金的赔偿都会超过100万元以上。

如果突发脑溢血送医抢救以后,超过了49小时以后才死亡的,属于非因工死亡,非因工死亡的赔偿,工伤保险基金是不负责赔偿的,如果缴纳了职工养老保险的,那么可以享受由养老保险基金支付的丧葬补助金,这个丧葬补助金的标准就比较低了,全国没有统一的规定,有的地方是两个月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有的是三个月,这需要根据参保地关于非因工死亡的规定来执行;抚恤金要根据本人的缴费年限来决定,缴费年限越长的抚恤金就会越高,但最高不超过20个月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下来可能就只有几万元钱。不过有的用人单位还可以给予一定的人道主义方面的补助。

综上所述,员工长期加班突发脑溢血死亡的,如果是在发病后48小时之内死亡的视同为工伤,需要享受工伤死亡的待遇;如果突发脑溢血后超过48小时死亡的,属于非因工死亡,只能享受非因工死亡的待遇,就是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同时还要退还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个人账户资金。不管是哪种死亡,用人那单位都有责任和义务积极协助家属办理工商认定,协助家属进行理赔,对家属进行必要的慰问和提供必要的帮助,妥善处理死者的丧葬事宜。

本问题和回答均来自本站网友,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wangfa.cn/question/6372

相关问题